《春秋左氏傳》,《春秋》“三傳”之一,“儒家十三經”之一,顔子學苑校訂中國文化基本經典


春秋左氏傳

(下)

09襄公 10昭公 11定公 12哀公

 

(09)襄公

(凡31年)

【襄公元年】

(經1.1)元年,春,王正月,公卽位。
(經1.2)仲孫蔑會晉欒黡、宋華元、衞甯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圍宋彭城。
(經1.3)夏,晉韓厥帥師伐鄭,仲孫蔑會齊崔杼、曹人、邾人、杞人,次于鄫。
(經1.4)秋,楚公子壬夫帥師侵宋。
(經1.5)九月辛酉,天王崩。
(經1.6)邾子來朝。
(經1.7)冬,衞侯使公孫剽來聘。晉侯使荀罃來聘。


(傳1.1)元年,春,己亥,圍宋彭城。非宋地,追書也。於是爲宋討魚石,故稱宋,且不登叛人也,謂之宋志。彭城降晉,晉人以宋五大夫在彭城者歸,寘諸瓠丘。齊人不會彭城,晉人以爲討。二月,齊大子光爲質於晉。

(傳1.2)夏,五月,晉韓厥、荀偃帥諸侯之師伐鄭,入其郛,敗其徒兵於洧上。於是東諸侯之師次于鄫,以待晉師。晉師自鄭以鄫之師侵楚焦夷及陳。晉侯、衞侯次于戚,以爲之援。

(傳1.3)秋,楚子辛救鄭,侵宋呂、留。鄭子然侵宋,取犬丘。 (傳1.4)九月,邾子來朝,禮也。

(傳1.5)冬,衞子叔、晉知武子來聘,禮也。凡諸侯卽位,小國朝之,大國聘焉,以繼好、結信、謀事、補闕,禮之大者也。

 

【襄公二年】

(經2.1)二年,春,王正月,葬簡王。
(經2.2)鄭師伐宋。
(經2.3)夏,五月庚寅,夫人姜氏薨。
(經2.4)六月庚辰,鄭伯睔卒。
(經2.5)晉師、宋師、衞甯殖侵鄭。
(經2.6)秋,七月,仲孫蔑會晉荀罃、宋華元、衞孫林父、曹人、邾人于戚。
(經2.7)己丑,葬我小君齊姜。
(經2.8)叔孫豹如宋。
(經2.9)冬,仲孫蔑會晉荀罃、齊崔杼、宋華元、衞孫林父、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于戚,遂城虎牢。
(經2.10)楚殺其大夫公子申。


(傳2.1)二年,春,鄭師侵宋,楚令也。

(傳2.2)齊侯伐萊,萊人使正輿子賂夙沙衞以索馬牛,皆百匹,齊師乃還。君子是以知齊靈公之爲“靈”也。

(傳2.3)夏,齊姜薨。初,穆姜使擇美槚,以自爲櫬與頌琴,季文子取以葬。君子曰:“非禮也。禮無所逆。婦,養姑者也。虧姑以成婦,逆莫大焉。《詩》曰:‘其惟哲人,告之話言,順德之行。’季孫於是爲不哲矣。且姜氏,君之妣也。《詩》曰:‘爲酒爲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禮,降福孔偕。’”

(傳2.4)齊侯使諸姜、宗婦來送葬,召萊子。萊子不會,故晏弱城東陽以偪之。

(傳2.5)鄭成公疾,子駟請息肩於晉。公曰:“楚君以鄭故,親集矢於其目,非異人任,寡人也。若背之,是棄力與言,其誰昵我?免寡人,唯二三子。”秋,七月庚辰,鄭伯睔卒。於是子罕當國,子駟爲政,子國爲司馬。晉師侵鄭。諸大夫欲從晉。子駟曰:“官命未改。”會于戚,謀鄭故也。孟獻子曰:“請城虎牢以偪鄭。”知武子曰:“善。鄫之會,吾子聞崔子之言,今不來矣。滕、薛、小邾之不至,皆齊故也。寡君之憂不唯鄭。罃將復於寡君而請於齊。得請而告,吾子之功也。若不得請,事將在齊。吾子之請,諸侯之福也,豈唯寡君賴之!”

(傳2.6)穆叔聘于宋,通嗣君也。

(傳2.7)冬,復會于戚,齊崔武子及滕、薛、小邾之大夫皆會,知武子之言故也。遂城虎牢。鄭人乃成。

(傳2.8)楚公子申爲右司馬,多受小國之賂,以偪子重、子辛。楚人殺之,故書曰“楚殺其大夫公子申。”

 

【襄公三年】

(經3.1)三年,春,楚公子嬰齊帥師伐吳。
(經3.2)公如晉。
(經3.3)夏,四月壬戌,公及晉侯盟于長樗。
(經3.4)公至自晉。
(經3.5)六月,公會單子、晉侯、宋公、衞侯、鄭伯、莒子、邾子、齊世子光。己未,同盟于雞澤。
(經3.6)陳侯使袁僑如會。
(經3.7)戊寅,叔孫豹及諸侯之大夫及陳袁僑盟。
(經3.8)秋,公至自會。
(經3.9)冬,晉荀罃帥師伐許。


(傳3.1)三年,春,楚子重伐吳,爲簡之師。克鳩茲,至于衡山。使鄧廖帥組甲三百、被練三千,以侵吳。吳人要而擊之,獲鄧廖。其能免者,組甲八十、被練三百而已。子重歸,旣飲至三日,吳人伐楚,取駕。駕,良邑也;鄧廖,亦楚之良也。君子謂子重於是役也,所獲不如所亡。楚人以是咎子重。子重病之,遂遇心疾而卒。

(傳3.2)公如晉,始朝也。夏,盟于長樗。孟獻子相。公稽首。知武子曰:“天子在,而君辱稽首,寡君懼矣。”孟獻子曰:“以敝邑介在東表,密邇仇讎,寡君將君是望,敢不稽首?”

(傳3.3)晉爲鄭服故,且欲脩吳好,將合諸侯。使士丐告于齊曰:“寡君使丐,以歲之不易不虞之不戒,寡君願與一二兄弟相見,以謀不協。請君臨之,使丐乞盟。”齊侯欲勿許,而難爲不協,乃盟於耏外。

(傳3.4)祁奚請老,晉侯問嗣焉。稱解狐,其讎也,將立之而卒。又問焉。對曰:“午也可。”於是羊舌職死矣,晉侯曰:“孰可以代之?”對曰:“赤也可。”於是使祁午爲中軍尉,羊舌赤佐之。君子謂祁奚於是能舉善矣。稱其讎,不爲諂;立其子,不爲比;舉其偏,不爲黨。商書曰:“無偏無黨,王道蕩蕩”,其祁奚之謂矣。解狐得舉,祁午得位,伯華得官,建一官而三物成,能舉善也。夫唯善,故能舉其類。《詩》云:“惟其有之,是以似之”,祁奚有焉。

(傳3.5)六月,公會單頃公及諸侯。己未,同盟于雞澤。晉侯使荀會逆吳子于淮上,吳子不至。

(傳3.6)楚子辛爲令尹,侵欲於小國,陳成公使袁僑如會求成。晉侯使和組父告于諸侯。秋,叔孫豹及諸侯之大夫及陳袁僑盟,陳請服也。 (傳3.7)晉侯之弟揚干亂行於曲梁,魏絳戮其僕。晉侯怒,謂羊舌赤曰:“合諸侯,以爲榮也。揚干爲戮,何辱如之?必殺魏絳,無失也!”對曰:“絳無貳志,事君不辟難,有罪不逃刑,其將來辭,何辱命焉?”言終,魏絳至,授僕人書,將伏劍。士魴、張老止之。公讀其書,曰:“日君乏使,使臣斯司馬。臣聞:‘師眾以順爲武,軍迅死無犯爲敬。’君合諸侯,臣敢不敬?君師不武,執見敬,罪莫大焉。臣懼其死,以及揚干,無所逃罪。不能致訓,至於用鉞,臣之罪重,敢有不從以怒君心?請歸死於司寇。”公跣而出曰:“寡人之言,親愛也;吾子之討,軍禮也。寡人有弟,弗能教訓,使干大命,寡人之過也。子無重寡人之過,敢以爲請。”晉侯以魏絳爲能以刑佐民矣,反役,與之禮食,使佐新軍。張老爲中軍司馬,士富爲候奄。

(傳3.8)楚司馬公子何忌侵陳,陳叛故也。

(傳3.9)許靈公事楚,不會于雞澤。冬,晉知武子帥師伐許。

 

【襄公四年】

(經4.1)四年,春,王三月。己酉,陳侯午卒。
(經4.2)夏,叔孫豹如晉。
(經4.3)秋,七月戊子,夫人姒氏薨。
(經4.4)葬陳成公。
(經4.5)八月辛亥,葬我小君定姒。
(經4.6)冬,公如晉。
(經4.7)陳人圍頓。


(傳4.1)四年,春,楚師爲陳叛故,猶在繁陽。韓獻子患之,言於朝曰:“文王帥殷之叛國以事紂,唯知時也。今我易之,難哉!”

(傳4.2)三月,陳成公卒。楚人將伐陳,聞喪乃止。陳人不聽命。臧武仲聞之,曰:“陳不服於楚,必亡。大國行禮焉,而不服,在大猶有咎,而況小乎?”夏,楚彭名侵陳,陳無禮故也。

(傳4.3)穆叔如晉,報知武子之聘也。晉侯享之,金奏《肆夏》之三,不拜。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歌《鹿鳴》之三,三拜。韓獻子使行人子員問之曰:“子以君命辱於敝邑,先君之禮,藉之以樂,以辱吾子。吾子舍其大,而重拜其細。敢問何禮也?”對曰:“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使臣弗敢與聞。《文王》,兩君相見之樂也,臣不敢及。《鹿鳴》,君所以嘉寡君也,敢不拜嘉?《四牡》,君所以勞使臣也,敢不重拜?《皇皇者華》,君教使臣曰:‘必諮於周。’臣聞之:訪問於善爲咨,咨親爲詢,咨禮爲度,咨事爲諏,咨難爲謀。臣獲五善,敢不重拜?”

(傳4.4)秋,定姒薨。不殯于廟,無櫬,不虞。匠慶謂季文子曰:“子爲正卿,而小君之喪不成,不終君也。君長,誰受其咎?”初,季孫爲己樹六槚於蒲圃東門之外,匠慶請木,季孫曰:“略。”匠慶用蒲圃之槚,季孫不御。君子曰:“志所謂‘多行無禮,必自及也’,其是之謂乎!”

(傳4.5)冬,公如晉聽政。晉侯享公,公請屬鄫。晉侯不許。孟獻子曰:“以寡君之密邇於仇讎,而願固狂,無失官命。鄫無賦於司馬,爲執事朝夕之命敝邑,敝邑褊小,闕而爲罪,寡君是以願借助焉。”晉侯許之。

(傳4.6)楚人使頓間陳而侵伐之,故陳人圍頓。

(傳4.7)無終子嘉父使孟樂如晉,因魏莊子納虎豹之皮,以請和諸戎。晉侯曰:“戎狄無親而貪,不如伐之。”魏絳曰:“諸侯新服,陳新來和,將觀於我。我德則睦,否則攜貳。勞師於戎,而楚伐陳,必弗能救,是棄陳也。諸華必叛。戎,禽獸也。獲戎失華,無乃不可乎?夏訓有之曰:‘有窮后羿--’公曰:“后羿何如?”對曰:“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遷于窮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脩民事,而淫于原獸,棄武羅、伯因、熊髡、尨圉,而用寒浞。寒浞,伯明氏之讒子弟也,伯明後寒棄之,夷羿收之,信而使之,以爲己相。浞行媚于內而施賂于外,愚弄其民而虞羿于田。樹之詐慝,以取其國家,外內咸服。羿猶不悛,將歸自田,家眾殺而亨之,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諸,死于窮門。靡奔有鬲氏。浞因羿室,生澆及豷,恃其讒慝詐偽而不德于民,使澆用師,滅斟灌及斟尋氏。處澆于過,處豷于戈。靡自有鬲氏,收二國之燼,以滅浞而立少康。少康滅澆于過,後杼滅豷于戈,有窮由是遂亡,失人故也。昔周辛甲之爲大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闕。於虞人之箴曰:‘芒芒禹跡,畫爲九州,經啟九道。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德用不擾。在帝夷羿,冒于原獸,忘其國恤,而思其麀牡。武不可重,用不恢于夏家。獸臣司原,敢告僕夫。’虞箴如是,可不懲乎?”於是晉侯好田,故魏絳及之。

(傳4.7)公曰:“然則莫如和戎乎?”對曰:“和戎有五利焉:戎狄薦居,貴貨易土,土可賈焉,一也。邊鄙不聳,民狎其野,穡人成功,二也。戎狄事晉,四鄰振動,諸侯威懷,三也。以德綏戎,師徒不勤,甲兵不頓,四也。鑒于后羿,而用德度,遠至邇安,五也。君其圖之!”公說,使魏絳盟諸戎。脩民事,田以時。

(傳4.8)冬,十月,邾人、莒人伐鄫,臧紇救鄫,侵邾,敗於狐駘。國人逆喪者皆髽,魯於是乎始髽。國人誦之曰:“臧之狐裘,敗我于狐駘。我君小子,朱儒是使。朱儒朱儒,使我敗於邾。”

 

【襄公五年】

(經5.1)五年,春,公至自晉。
(經5.2)夏,鄭伯使公子發來聘。
(經5.3)叔孫豹、鄫世子巫如晉。
(經5.4)仲孫蔑、衞孫林父會吳于善道。
(經5.5)秋,大雩。
(經5.6)楚殺其大夫公子壬夫。
(經5.7)公會晉侯、宋公、陳侯、衞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齊世子光、吳人、鄫人于戚。
(經5.8)公至自會。
(經5.9)冬,戍陳。
(經5.10)楚公子貞帥師伐陳。
(經5.11)公會晉侯、宋公、衞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齊世子光救陳。
(經5.12)十有二月,公至自救陳。
(經5.13)辛未,季孫行父卒。


(傳5.1)五年,春,公至自晉。

(傳5.2)王使王叔陳生愬戎于晉,晉人執之。士魴如京師,言王叔之貳於戎也。 (傳5.3)夏,鄭子國來聘,通嗣君也。

(傳5.4)穆叔覿鄫大子于晉,以成屬鄫。書曰“叔孫豹、鄫大子巫如晉”,言比諸魯大夫也。

(傳5.5)吳子使壽越如晉,辭不會于雞澤之故,且請聽諸侯之好。晉人將爲之合諸侯,使魯、衞先會吳,且告會期。故孟獻子、孫文子會吳于善道。

(傳5.6)秋,大雩,旱也。

(傳5.7)楚人討陳叛故,曰:“由令尹子辛實侵欲焉。”乃殺之。書曰“楚殺其大夫公子壬夫”,貪也。君子謂楚共王於是不刑。詩曰:“周道挺挺,我心扃扃。講見令,集人來定。”己則無信,而殺人以逞,不亦難乎!《夏書》曰:“成允成功。”

(傳5.8)九月丙午,盟于戚,會吳,且命戍陳也。穆叔以屬鄫爲不利,使鄫大夫聽命于會。

(傳5.9)楚子囊爲令尹。范宣子曰:“我喪陳矣。楚人討貳而立子囊,必改行而疾討陳。陳近于楚,民朝夕急,能無往乎?有陳,非吾事也;無之而後可。”冬,諸侯戍陳。子囊伐陳。十一月甲午,會于城棣以救之。

(傳5.10)季文子卒。大夫入斂,公在位。宰庀家器爲葬備,無衣帛之妾,無食粟之馬,無藏金玉,無重器備,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於公室也--相三君矣,而無私積,可不謂忠乎?

 

【襄公六年】

(經6.1)六年,春,王三月,壬午,杞伯姑容卒。
(經6.2)夏,宋華弱來奔。
(經6.3)秋,葬杞桓公。
(經6.4)滕子來朝。
(經6.5)莒人滅鄫。
(經6.6)冬,叔孫豹如邾。
(經6.7)季孫宿如晉。
(經6.8)十有二月,齊侯滅萊。


(傳6.1)六年,春,杞桓公卒。始赴以名,同盟故也。

(傳6.2)宋華弱與樂轡少相狎,長相優,又相謗也。子蕩怒,以弓梏華弱于朝。平公見之,曰:“司武而梏於朝,難以勝矣。”遂逐之。夏,宋華弱來奔。司城子罕曰:“同罪異罰,非刑也。專戮於朝,罪孰大焉?”亦逐子蕩。子蕩射子罕之門,曰:“幾日而不我從!”子罕善之如初。

(傳6.3)秋,滕成公來朝,始朝公也。

(傳6.4)莒人滅鄫,鄫恃賂也。

(傳6.5)冬,穆叔如邾,聘,且脩平。

(傳6.6)晉人以鄫故來討,曰:“何故亡鄫?”季武子如晉見,且聽命。

(傳6.7)十一月,齊侯滅萊,萊恃謀也。於鄭子國之來聘也,四月,晏弱城東陽,而遂圍萊。甲寅,堙之環城,傅於堞。及杞桓公卒之月,乙未,王湫帥師及正輿子、棠人軍齊師,齊師大敗之。丁未,入萊。萊共公浮柔奔棠,正輿子、王湫奔莒,莒人殺之。四月,陳無宇獻萊宗器于襄宮。晏弱圍棠,十一月丙辰而滅之。遷萊于郳。高厚、崔杼定其田。

 

【襄公七年】

(經7.1)七年,春,郯子來朝。
(經7.2)夏,四月,三卜郊,不從,乃免牲。
(經7.3)小邾子來朝。
(經7.4)城費。
(經7.5)秋,季孫宿如衞。
(經7.6)八月,螽。
(經7.7)冬,十月,衞侯使孫林父來聘。壬戌,及孫林父盟。
(經7.8)楚公子貞帥師圍陳。
(經7.9)十有二月,公會晉侯、宋公、陳侯、衞侯、曹伯、莒子、邾子于鄬。鄭伯髡頑如會,未見諸侯,丙戌,卒于鄵。
(經7.10)陳侯逃歸。


(傳7.1)七年,春,郯子來朝,始朝公也。

(傳7.2)夏,四月,三卜郊,不從,乃免牲。

(傳7.2)孟獻子曰:“吾乃今而後知有卜、筮。夫郊祀后稷,以祈農事也。是故啟蟄而郊,郊而後耕。今旣耕而卜郊,宜其不從也。”

(傳7.3)南遺爲費宰。叔仲昭伯爲隧正,欲善季氏,而求媚於南遺。謂遺:“請城費,吾多與而役。”故季氏城費。

(傳7.4)小邾穆公來朝,亦始朝公也。

(傳7.5)秋,季武子如衞,報子叔之聘,且辭緩報,非貳也。

(傳7.6)冬,十月,晉韓獻子告老,公族穆子有廢疾,將立之。辭曰:“《詩》曰:‘豈不夙夜?謂行多露。’又曰:‘弗躬弗親,庶民弗信。’無忌不才,讓其可乎?請立起也。與田蘇游,而曰‘好仁’。《詩》曰:‘靖共爾位,好是正直。神之聽之,介爾景福。’恤民爲德,正直爲正,正曲爲直,參和爲仁。如是則神聽之,介福降之。立之,不亦可乎?”庚戌,使宣子朝,遂老。晉侯謂韓無忌仁,使掌公族大夫。

(傳7.7)衞孫文子來聘,且拜武子之言,而尋孫桓子之盟。公登亦登。叔孫穆子相,趨進,曰:“諸侯之會,寡君未嘗後衞君。今吾子不後寡君,寡君未知所過。吾子其少安!”孫子無辭,亦無悛容。穆叔曰:“孫子必亡。爲臣而君,過而不悛,亡之本也。《詩》曰:‘退食自公,委蛇委蛇’,謂從者也。衡而委蛇,必折。”

(傳7.8)楚子囊圍陳,會于鄬以救之。鄭僖公之爲大子也,於成之十六年與子罕適晉,不禮焉。又與子豐適楚,亦不禮焉。及其元年朝于晉,子豐欲愬諸晉而廢之,子罕止之。及將會于鄬子駟相,又不禮焉。侍者諫,不聽;又諫,殺之。及鄵,子駟使賊夜弒僖公,而以瘧疾赴于諸侯。簡公生五年,奉而立之。

(傳7.9)陳人患楚。慶虎、慶寅謂楚人曰:“吾使公子黃往,而執之。”楚人從之。二慶使告陳侯于會,曰:“楚人執公子黃矣。君若不來,羣臣不忍社稷宗廟,懼有二圖。”陳侯逃歸。

 

【襄公八年】

(經8.1)八年 春,王正月,公如晉。
(經8.2)夏,葬鄭僖公。
(經8.3)鄭人侵蔡,獲蔡公子燮。
(經8.4)季孫宿會晉侯、鄭伯、齊人、宋人、衞人、邾人于邢丘。
(經8.5)公至自晉。
(經8.6)莒人伐我東鄙。
(經8.7)秋,九月,大雩。
(經8.8)冬,楚公子貞帥師伐鄭。
(經8.9)晉侯使士丐來聘。


(傳8.1)八年,春,公如晉,朝,且聽朝聘之數。

(傳8.2)鄭羣公子以僖公之死也,謀子駟。子駟先之。夏,四月庚辰,辟殺子狐、子熙、子侯、子丁。孫擊、孫惡出奔衞。

(傳8.3)庚寅,鄭子國、子耳侵蔡,獲蔡司馬公子燮。鄭人皆喜,唯子產不順,曰:“小國無文德而有武功,禍莫大焉。楚人來討,能勿從乎?從之,晉師必至。晉、楚伐鄭,自今鄭國不四、五年弗得寧矣。”子國怒之曰:“爾何知!國有大命,而有正卿,童子言焉,將爲戮矣!”

(傳8.4)五月甲辰,會于邢丘,以命朝聘之數,使諸侯之大夫聽命。季孫宿、齊高厚、宋向戌、衞甯殖、邾大夫會之。鄭伯獻捷于會,故親聽命。大夫不書,尊晉侯也。

(傳8.5)莒人伐我東鄙,以疆鄫田。

(傳8.6)秋,九月,大雩,旱也。

(傳8.7)冬,楚子囊伐鄭,討其侵蔡也。子駟、子國、子耳欲從楚,子孔、子蟜、子展欲待晉。子駟曰:“周詩有之曰:‘俟河之清,人壽幾何?兆云詢多,職競作羅。’謀之多族,民之多違,事滋無成。民急矣,姑從楚,以紓吾民。晉師至,吾又從之。敬共幣帛,以待來者,小國之道也。犧牲玉帛,待於二竟,以待強者而庇民焉。寇不爲害,民不罷病,不亦可乎?”子展曰:“小所以事大,信也。小國無信,兵亂日至,亡無日矣。五會之信,今將背之,雖楚救我,將安用之?親我無成,鄙我是欲,不可從也。不如待晉。晉君方明,四軍無闕,八卿和睦,必不棄鄭。楚師遼遠,糧食將盡,必將速歸,何患焉?舍之聞之:杖莫如信。完守以老楚,杖信以待晉,不亦可乎?”

(傳8.7)子駟曰:“《詩》云:‘謀夫孔多,是用不集。發言盈庭,誰敢執其咎?如匪行邁謀,是用不得于道。’請從楚,騑也受其咎。”乃及楚平,使王子伯駢告于晉曰:“君命敝邑:‘脩而車賦,儆而師徒,以討亂略。’蔡人不從,敝邑之人不敢寧處,悉索敝賦,以討于蔡,獲司馬燮,獻于邢丘。今楚來討曰:‘女何故稱兵于蔡?’焚我郊保,馮陵我城郭。敝邑之眾,夫婦男女,不遑啟處,以相救也。翦焉傾覆,無所控告。民死亡者,非其父兄,卽其子弟。夫人愁痛,不知所庇。民知窮困,而受盟于楚。孤也與其二三臣不能禁止,不敢不告。”知武子使行人子員對之曰:“君有楚命,亦不使一個行李告于寡君,而卽安于楚。君之所欲也,誰敢違君?寡君將帥諸侯以見于城下。唯君圖之!”

(傳8.8)晉范宣子來聘,且拜公之辱,告將用師于鄭。公享之。宣子賦《摽有梅》。季武子曰:“誰敢哉?今譬於草木,寡君在君,君之臭味也。歡以承命,何時之有?”武子賦《角弓》。賓將出,武子賦《彤弓》。宣子曰:“城濮之役,我先君文公獻功于衡雍,受彤弓于襄王,以爲子孫藏。丐也,先君守官之嗣也,敢不承命?”君子以爲知禮。

 

【襄公九年】

(經9.1)九年,春,宋災。
(經9.2)夏,季孫宿如晉。
(經9.3)五月辛酉,夫人姜氏薨。
(經9.4)秋,八月癸未,葬我小君穆姜。
(經9.5)冬,公會晉侯、宋公、衞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世子光伐鄭。十有二月己亥,同盟于戲。
(經9.6)楚子伐鄭。


(傳9.1)九年,春,宋災,樂喜爲司城以爲政,使伯氏司里。火所未至,徹小屋,涂大屋,陳畚局;具綆缶,堪器;量輕重,蓄水潦,積土涂;巡丈城,繕守備,表火道。使華臣具正徒,令隧正納郊保,奔火所。使華閱討右官,官庀其司。向戌討左,亦如之。使樂遄庀刑器,亦如之。使皇鄖命校正出馬,工正出車,勞兵,庀武守。使西鉏吾庀府守,令司宮、巷伯儆宮。二師令四鄉正敬享,祝宗用馬于四墉,祀盤庚于西門之外。

(傳9.1)晉侯問於士弱曰:“吾聞之:宋災於是乎知有天道,何故?”對曰:“古之火正,或食於心,或食於咮,以出內火。是故咮爲鶉火,心爲大火。陶唐氏之火正閼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紀時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商人閱其禍敗之釁,必始於火,是以日知其有天道也。”公曰:“可必乎?”對曰:“在道。國亂無象,不可知也。”

(傳9.2)夏,季武子如晉,報宣子之聘也。

(傳9.3)穆姜薨於東宮。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謂艮之隨。隨,其出也。君必速出!”姜曰:“亡!是於《周易》曰:‘隨,元、亨、利、貞,無咎。’元,體之長也;亨,嘉之會也;利,義之和也;貞,豆干也。體仁足以長人,嘉德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干事。然,故不可誣也,是以雖隨無咎。今我婦人而與於亂。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謂元。不靖國家,不可謂亨。作而害身,不可謂利。棄位而姣,不可謂貞。有四德者,隨而無咎。我皆無之,豈隨也哉?我則取惡,能無咎乎?必死於此,弗得出矣。”

(傳9.4)秦景公使士雃乞師于楚,將以伐晉,楚子許之。子囊曰:“不可,當今吾不能與晉爭。晉君類能而使之,舉不失選,官不易方;其卿讓於善,其大夫不失守,其士競於教,其庶人力於農穡,商工皂隸不知遷業。韓厥老矣,知罃稟焉以爲政。范丐少於中行偃而上之,使佐中軍。韓起少於欒黡,而欒黡、士魴上之,使佐上軍。魏絳多功,以趙武爲賢,而爲之佐。君明臣忠,上讓下競。當是時也,晉不可敵,豆而後可。君其圖之!”王曰:“吾旣許之矣,雖不及晉,必將出師。”秋,楚子師于武城,以爲秦援。秦人侵晉。晉饑,弗能報也。

(傳9.5)冬十月,諸侯伐鄭。庚午,季武子、齊崔杼、宋皇鄖從荀罃、士丐門于匄門,衞北宮括、曹人、邾人從荀偃、韓起門于師之梁,滕人、薛人從欒黡、士魴門于北門,杞人、郳人從趙武、魏絳斬行栗。甲戌,師于泛。令於諸侯曰:“脩器備,盛餱糧,歸老幼,居疾于虎牢,肆眚,圍鄭。”鄭人恐,乃行成。中行獻子曰:“遂圍之,以待楚人之救也,而與之戰,不然,無成。”知武子曰:“許之盟而還師,以敝楚人。吾三分四軍,與諸侯之銳,以逆來者,於我未病,楚不能矣。猶愈於戰。暴骨以逞,不可以爭。大勞未艾。君子勞心,小人勞力,先王之制也。”諸侯皆不欲戰,乃許鄭成。十一月己亥,同盟于戲,鄭服也。

(傳9.5)將盟,鄭六卿公子騑、公子發、公子嘉、公孫輒、公孫蠆、公孫舍之及其大夫、門子,皆從鄭伯。晉士莊子爲載書曰:“自今日旣盟之後,鄭國而不唯晉命是聽,而或有異志者,有如此盟!”公子騑趨進曰:“天禍鄭國,使介居二大國之間,大國不加德音,而亂以要之,使其鬼神不獲歆其禋祀,其民人不獲享其土利,夫婦辛苦墊隘,無所厎告。自今日旣盟之後,鄭國而不唯有禮與強可以庇民者是從,而敢有異志者,亦如之!”荀偃曰:“改載書!”公孫舍之曰:“昭大神要言焉。若可改也,大國亦可叛也。”知武子謂獻子曰:“我實不德,而要人以盟,豈禮也哉?非禮,何以主盟?姑盟而退,脩德息師而來,終必獲鄭,何必今日?我之不德,民將棄我,豈唯鄭?若能休和,遠人將至,何恃於鄭?”乃盟而還。

(傳9.6)晉人不得志於鄭,以諸侯復伐之。十二月癸亥,門其三門。閏月戊寅,濟于陰阪,侵鄭。次於陰口而還。子孔曰:“晉師可擊也,師老而勞,且有歸志,必大克之。”子展曰:“不可。”

(傳9.7)公送晉侯,晉侯以公宴于河上,問公年。季武子對曰:“會于沙隨之歲,寡君以生。”晉侯曰:“十二年矣,是謂一終,一星終也。國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禮也。君可以冠矣。大夫盍爲冠具?”武子對曰:“君冠,必以祼享之禮行之,以金石之樂節之,以先君之祧處之。今寡君在行,未可具也,請及兄弟之國而假備焉。”晉侯曰:“諾。”公還,及衞,冠于成公之廟,假鍾磬焉,禮也。

(傳9.8)楚子伐鄭。子駟將及楚平,子孔、子蟜曰:“與大國盟,口血未乾而背之,可乎?”子駟、子展曰:“吾盟固云‘唯強是從’,今楚師至,晉不我救,則楚強矣。盟誓之言,豈敢背之?且要盟無質,神弗臨也。所臨唯信,信者,言之瑞也,善之主也,是故臨之。明神不蠲要盟,背之,可也。”乃及楚平。公子罷戎入盟,同盟于中分。楚莊夫人卒,王未能定鄭而歸。

(傳9.9)晉侯歸,謀所以息民。魏絳請施舍,輸積聚以貸。自公以下,茍有積者,盡出之。國無滯積,亦無困人;公無禁利,亦無貪民。祈以幣更,賓以特牲,器用不作,車服從給。行之期年,國乃有節。三駕而楚不能與爭。

 

【襄公十年】

(經10.1)十年,春,公會晉侯、宋公、衞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世子光會吳于柤。
(經10.2)夏,五月甲午,遂滅偪陽。
(經10.3)公至自會。
(經10.4)楚公子貞、鄭公孫輒帥師伐宋。
(經10.5)晉師伐秦。
(經10.6)秋,莒人伐我東鄙。
(經10.7)公會晉侯、宋公、衞侯、曹伯、莒子、邾子、齊世子光、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鄭。
(經10.8)冬,盜殺鄭公子騑、公子發、公孫輒。
(經10.9)戍鄭虎牢。
(經10.10)楚公子貞帥師救鄭。
(經10.11)公至自伐鄭。


(傳10.1)十年,春,會于柤,會吳子壽夢也。

(傳10.1)三月癸醜,齊高厚相大子光,以先會諸侯于鍾離,不敬。士莊子曰:“高子相大子以會諸侯,將社稷是衞,而皆不敬,棄社稷也,其將不免乎!”夏,四月戊午,會于柤。

(傳10.2)晉荀偃、士丐請伐偪陽,而封宋向戌焉。荀罃曰:“城小而固,勝之不武,弗勝爲笑。”固請。丙寅,圍之,弗克。孟氏之臣秦堇父輦重如役。偪陽人啟門,諸侯之士門焉。縣門發,郰人紇抉之。以出門者,狄虒彌建大車之輪,而蒙之以甲,以爲櫓。左執之,右拔戟,以成一隊。孟獻子曰:“《詩》所謂‘有力如虎’者也。”主人縣布,堇父登之,及堞而絕之。隊則又縣之。蘇而復上者三,主人辭焉,乃退。帶其斷以徇於軍三日。

(傳10.2)諸侯之師久於偪陽,荀偃、士丐請於荀罃曰:“水潦將降,懼不能歸,請班師。”知伯怒,投之以機,出於其間,曰:“女成二事,而後告餘。餘恐亂命,以不女違。女旣勤君而興諸侯,牽帥老夫以至于此,旣無武守,而又欲易餘罪,曰:‘是實班師。不然,克矣。’餘羸老也,可重任乎?七日不克,必爾乎取之!”五月庚寅,荀偃、士丐帥卒攻偪陽,親受矢石,甲午,滅之。書曰“遂滅偪陽”,言自會也。以與向戌。向戌辭曰:“君若猶辱鎮撫宋國,而以偪陽光啟寡君,羣臣安矣,其何貺如之!若專賜臣,是臣興諸侯以自封也,其何罪大焉!敢以死請。”乃予宋公。

(傳10.2)宋公享晉侯于楚丘,請以桑林。荀罃辭。荀偃、士丐曰:“諸侯宋、魯,於是觀禮。魯有禘樂,賓祭用之。宋以桑林享君,不亦可乎?”舞,師題以旌夏。晉侯懼而退入于房。去旌,卒享而還。及著雍,疾。卜,桑林見。荀偃、士丐欲奔請禱焉,荀罃不可,曰:“我辭禮矣,彼則以之。猶有鬼神,於彼加之。”晉侯有間,以偪陽子歸,獻于武宮,謂之夷俘。偪陽,伝姓也。使周內史選其族嗣納諸霍人,禮也。師歸,孟獻子以秦堇父爲右。生秦丕茲,卒尼。

(傳10.3)六月,楚子囊、鄭子耳伐宋,師于訾毋。庚午,圍宋,門于桐門。

(傳10.4)晉荀罃伐秦,報其侵也。

(傳10.5)衞侯救宋,師于襄牛。鄭子展曰:“必伐衞。不然,是不與楚也。得罪於晉,又得罪於楚,國將若之何?”子駟曰:“國病矣。”子展曰:“得罪於二大國,必亡。病,不猶愈於亡乎?”諸大夫皆以爲然。故鄭皇耳帥師侵衞,楚令也。孫文子卜追之,獻兆於定姜。姜氏問繇。曰:“兆如山陵,有夫出征,而喪其雄。”姜氏曰:“征者喪雄,禦寇之利也。大夫圖之!”衞人追之,孫蒯獲鄭皇耳于犬丘。

(傳10.6)秋,七月,楚子囊、鄭子耳侵我西鄂。還,圍蕭。八月丙寅,克之。九月,子耳侵宋北鄙。孟獻子曰:“鄭其有災乎!師競已甚。周猶不堪競,況鄭乎!有災,其執政之三士乎!”

(傳10.7)莒人間諸侯之有事也,故伐我東鄙。

(傳10.8)諸侯伐鄭,齊崔杼使大子光先至于師,故長於滕。己酉,師于牛首。

(傳10.9)初,子駟與尉止有爭,將禦諸侯之師,而黜其車。尉止獲,又與之爭。子駟抑尉止曰:“爾車非禮也。”遂弗使獻。初,子駟爲田洫,司氏、堵氏、侯氏、子師氏皆喪田焉。故五族聚羣不逞之人因公子之徒以作亂。於是子駟當國,子國爲司馬,子耳爲司空,子孔爲司徒。冬十月戊辰,尉止、司臣、侯晉、堵女父、子師僕帥賊以入,晨攻執政于西宮之朝,殺子駟、子國、子耳,劫鄭伯以如北宮。子孔知之,故不死。書曰“盜”,言無大夫焉。

(傳10.9)子西聞盜,不儆而出,尸而追盜。盜入於北宮,乃歸,授甲,臣妾多逃,器用多喪。子產聞盜,爲門者,庀羣司,閉府庫,愼閉藏,完守備,成列而後出,兵車十七乘。尸而攻盜於北宮,子蟜帥國人助之,殺尉止、子師僕,盜眾盡死。侯晉奔晉,堵女父、司臣、尉翩、司齊奔宋。

(傳10.9)子孔當國,爲載書,以位序、聽政辟。大夫、諸司、門子弗順,將誅之。子產止之,請爲之焚書。子孔不可,曰:“爲書以定國,眾怒而焚之,是眾爲政也,國不亦難乎?”子產曰:“眾怒難犯,專欲難成,合二難以安國,危之道也。不如焚書以安眾,子得所欲,眾亦得安,不亦可乎?專欲無成,犯眾興禍,子必從之!”乃焚書於倉門之外,眾而後定。

(傳10.10)諸侯之師城虎牢而戍之,晉師城梧及制,士魴、魏絳戍之。書曰“戍鄭虎牢”,非鄭地也,言將歸焉。鄭及晉平。

(傳10.11)楚子囊救鄭。十一月,諸侯之師還鄭而南,至於陽陵。楚師不退。知武子欲退,曰:“今我逃楚,楚必驕,驕則可與戰矣。”欒黡曰:“逃楚,晉之恥也。合諸侯以益恥,不如死。我將獨進。”師遂進。己亥,與楚師夾潁而軍。子蟜曰:“諸侯旣有成行,必不戰矣。從之將退,不從亦退。退,楚必圍我。猶將退也,不如從楚,亦以退之。”宵涉潁,與楚人盟。欒黡欲伐鄭師,荀罃不可,曰:“我實不能禦楚,又不能庇鄭,鄭何罪?不如致怨焉而還。今伐其師,楚必救之。戰而不克,爲諸侯笑。克不可命,不如還也。”丁未,諸侯之師還,侵鄭北鄙而歸。楚人亦還。

(傳10.12)王叔陳生與伯輿爭政,王右伯輿。王叔陳生怒而出奔。及河,王復之,殺史狡以說焉。不入,遂處之。晉侯使士丐平王室,王叔與伯輿訟焉。王叔之宰與伯輿之大夫瑕禽坐獄於王庭,士丐聽之。王叔之宰曰:“篳門閨竇之人而皆陵其上,其難爲上矣。”瑕禽曰:“昔平王東遷,吾七姓從王,牲用喋,王賴之,而賜之骍旄之盟,曰:‘世世無失職。’若篳門閨竇,其能來東厎乎?且王何賴焉?今自王叔之相也,政以賄成,而刑放於寵。官之師旅,不勝其富,吾能無篳門閨竇乎?唯大國圖之!下而無直,則何謂正矣?”范宣子曰:“天子所右,寡君亦右之;所左,亦左之。”使王叔氏與伯輿合要,王叔氏不能舉其契。王叔奔晉。不書,不告也。單靖公爲卿士以相王室。

 

【襄公十一年】

(經11.1)十有一年,春,王正月,作三軍。
(經11.2)夏,四月,四卜郊,不從,乃不郊。
(經11.3)鄭公孫舍之帥師侵宋。
(經11.4)公會晉侯、宋公、衞侯、曹伯、齊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鄭。
(經11.5)秋,七月己未,同盟于亳城北。
(經11.6)公至自伐鄭。
(經11.7)楚子、鄭伯伐宋。
(經11.8)公會晉侯、宋公、衞侯、曹伯、齊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鄭,會于蕭魚。
(經11.9)公至自會。
(經11.10)楚人執鄭行人良霄。
(經11.11)冬,秦人伐晉。


(傳11.1)十一年,春,季武子將作三軍,告叔孫穆子曰:“請爲三軍,各征其軍。”穆子曰:“政將及子,子必不能。”武子固請之。穆子曰:“然則盟諸?”乃盟諸僖閎,詛諸五父之衢。正月,作三軍,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三子各毀其乘。季氏使其乘之人,以其役邑入者無征,不入者倍征。孟氏使半爲臣,若子若弟。叔孫氏使盡爲臣,不然不舍。

(傳11.2)鄭人患晉、楚之故,諸大夫曰:“不從晉,國幾亡。楚弱於晉,晉不吾疾也。晉疾,楚將辟之。何爲而使晉師致死於我?楚弗敢敵,而後可固與也。”子展曰:“與宋爲惡,諸侯必至,吾從之盟。楚師至,吾又從之,則晉怒殃。晉能驟來,楚將不能,吾乃固與晉。”大夫說之,使疆埸之司惡於宋。宋向戌侵鄭,大獲。子展曰:“師而伐宋可矣。若我伐宋,諸侯之伐我必疾,吾乃聽命焉,且告於楚。楚師至,吾乃與之盟,而重賂晉師,乃免矣。”夏,鄭子展侵宋。

(傳11.3)四月,諸侯伐鄭。己亥,齊大子光、宋向戌先至于鄭,門于東門。其莫,晉荀罃至于西郊,東侵舊許。衞孫林公侵其北鄙。六月,諸侯會于北林,師于向。右還,次于瑣。圍鄭,觀兵于南門,西濟于濟隧。鄭人懼,乃行成。秋,七月,同盟于亳。范宣子曰:“不愼,必失諸侯。諸侯道敝而無成,能無貳乎?”乃盟。載書曰:“凡我同盟,毋蘊年,毋壅利,毋保姦,毋留慝,救災患,恤禍亂,同好惡,獎王室。或間茲命,司愼、司盟,名山、名川,羣神、羣祀,先王、先公,七姓十二國之祖,明神殛之,俾失其民,隊命亡氏,踣其國家。”

(傳11.4)楚子囊乞旅于秦。秦右大夫詹帥師從楚子,將以伐鄭。鄭伯逆之。丙子,伐宋。

(傳11.5)九月,諸侯悉師以復伐鄭,鄭人使良霄、大宰石如楚,告將服于晉,曰:“孤以社稷之故,不能懷君。君若能以玉帛綏晉,不然,則武震以攝威之,孤之願也。”楚人執之。書曰“行人”,言使人也。諸侯之師觀兵于鄭東門。鄭人使王子伯駢行成。甲戌,晉趙武入盟鄭伯。冬,十月丁亥,鄭子展出盟晉侯。十二月戊寅,會于蕭魚。庚辰,赦鄭囚,皆禮而歸之;納斥候;禁侵掠。晉侯使叔肸告于諸侯。公使臧孫紇對曰:“凡我同盟,小國有罪,大國致討,茍有以藉手,鮮不赦宥,寡君聞命矣。”

(傳11.5)鄭人賂晉侯以師悝、師觸、師蠲;廣車、軘車淳十五乘,甲兵備,凡兵車百乘;歌鐘二肆,及其镈、磬;女樂二八。晉侯以樂之半賜魏絳,曰:“子教寡人和諸戎狄以正諸華,八年之中,九合諸侯,如樂之和,無所不諧,請與子樂之。”辭曰:“夫和戎狄,國之福也;八年之中,九合諸侯,諸侯無慝,君之靈也,二三子之勞也,臣何力之有焉?抑臣願君安其樂而思其終也。《詩》曰:‘樂君子,殿天子之邦。樂君子,福祿攸同。便蕃左右,亦是帥從。’夫樂以安德,義以處之,禮以行之,信以守之,仁以厲之,而後可以殿邦國、同福祿、來遠人,所謂樂也。書曰:‘居安思危。’思則有備,有備無患。敢以此規。”公曰:“子之教,敢不承命?抑微子,寡人無以待戎,不能濟河。夫賞,國之典也,藏在盟府,不可廢也。子其受之!”魏絳於是乎始有金石之樂,禮也。

(傳11.6)秦庶長鮑、庶長武帥師伐晉以救鄭。鮑先入晉地,士魴禦之,少秦師而弗設備。壬午,武濟自輔氏,與鮑交伐晉師。己丑,秦、晉戰于櫟,晉師敗績,易秦故也。

 

【襄公十二年】

(經12.1)十有二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我東鄙,圍臺。
(經12.2)季孫宿帥師救臺,遂入鄆。
(經12.3)夏,晉侯使士魴來聘。
(經12.4)秋,九月,吳子乘卒。
(經12.5)冬,楚公子貞帥師侵宋。
(經12.6)公如晉。


(傳12.1)十二年,春,莒人伐我東鄙,圍臺。季武子救臺,遂入鄆,取其鐘以爲公盤。

(傳12.2)夏,晉士魴來聘,且拜師。

(傳12.3)秋,吳子壽夢卒,臨於周廟,禮也。凡諸侯之衷,異姓臨於外,同姓於宗廟,同宗於祖廟,同族於禰廟。是故魯爲諸姬,臨於周廟;爲邢、凡、蔣、茅、胙、祭,臨於周公之廟。

(傳12.4)冬,楚子囊、秦庶長無地伐宋,師于楊梁,以報晉之取鄭也。

(傳12.5)靈王求後于齊,齊侯問對於晏桓子。桓子對曰:“先王之禮辭有之。天子求後於諸侯,諸侯對曰:‘夫婦所生若而人,妾婦之子若而人。’無女而有姊妹及姑姊妹,則曰:‘先守某公之遺女若而人。’”齊侯許昬。王使陰里結之。

(傳12.6)公如晉朝,且拜士魴之辱,禮也。

(傳12.7)秦嬴歸于楚。楚司馬子庚聘于秦,爲夫人寧,禮也。

 

【襄公十三年】

(經13.1)十有三年,春,公至自晉。
(經13.2)夏,取邿。
(經13.3)秋,九月庚辰,楚子審卒。
(經13.4)冬,城防。


(傳13.1)十三年,春,公至自晉,孟獻子書勞于廟,禮也。

(傳13.2)夏,邿亂,分爲三。師救邿,遂取之。凡書取,言易也;用大師焉曰滅;弗地曰入。

(傳13.3)荀罃、士魴卒,晉侯搜于緜上以治兵。使士丐將中軍,辭曰:“伯游長。昔臣習於知伯,是以佐之,非能賢也。請從伯游。”荀偃將中軍,士丐佐之。使韓起將上軍,辭以趙武。又使欒黡,辭曰:“臣不如韓起,韓起願上趙武,君其聽之。”使趙武將上軍,韓起佐之;欒黡將下軍,魏絳佐之。新軍無帥,晉侯難其人,使其什吏率其卒乘官屬,以從於下軍,禮也。晉國之民是以大和,諸侯遂睦。

(傳13.3)君子曰:“讓,禮之主也。范宣子讓,其下皆讓,欒黡爲汏,弗敢違也。晉國以平,劇賴之,刑善也夫!一人刑善,百姓休和,可不務乎!《書》曰:‘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其寧惟永’,其是之謂乎!周之興也,其《詩》曰:‘儀刑文王,萬邦作孚’,言刑善也。及其衰也,其《詩》曰:‘大夫不均,我從事獨賢’,言不讓也。世之治也,君子尚能而讓其下,小人農力以其上,是以上下有禮,而讒慝黜遠,由不爭也,謂之懿德。及其亂也,君子稱其功以加小人,小人伐其技以馮君子,是以上下無禮,亂虐并生,由爭善也,謂之昬德。國家之敝,恒必由之。”

(傳13.4)楚子疾,告大夫曰:“不穀不德,少主社稷。生十年而喪先君,未及習師保之教訓而應受多福,是以不德,而亡師于鄢;以辱社稷,爲大夫憂,其弘多矣。若以大夫之靈,獲保首領以歿於地,唯是春秋窀穸之事、所以從先君於禰廟者,請爲‘靈’若‘厲’。大夫擇焉。”莫對。及五命,乃許。秋,楚共王卒。子囊謀謚。大夫曰:“君有命矣。”子囊曰:“君命以共,若之何毀之?赫赫楚國,而君臨之,撫有蠻夷,奄征南海,以屬諸夏,而知其過,可不謂共乎?請謚之‘共’。”大夫從之。

(傳13.5)吳侵楚,養由基奔命,子庚以師繼之。養叔曰:“吳乘我喪,謂我不能師也,必易我而不戒。子爲三覆以待我,我請誘之。”子庚從之。戰于庸浦,大敗吳師,獲公子黨。君子以吳爲不吊,《詩》曰:“不吊昊天,亂靡有定。”

(傳13.6)冬,城防。書事,時也。於是將早城,臧武仲請俟畢農事,禮也。

(傳13.7)鄭良霄、大宰石 猶在楚。石 言於子囊曰:“先王卜征五年,而歲習其祥,祥習則行。不習,則增脩德而改卜。今楚實不競,行人何罪?止鄭一卿,以除其偪,使睦而疾楚,以固於晉,焉用之?使歸而廢其使,怨其君以疾其大夫,而相牽引也,不猶愈乎?”楚人歸之。

 

【襄公十四年】

(經14.1)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季孫宿、叔老會晉士丐、齊人、宋人、衞人、鄭公孫蠆、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會吳于向。
(經14.2)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
(經14.3)夏,四月,叔孫豹會晉荀偃、齊人、宋人、衞北宮括、鄭公孫蠆、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伐秦。
(經14.4)己未,衞侯出奔齊。
(經14.5)莒人侵我東鄙。
(經14.6)秋,楚公子貞帥師伐吳。
(經14.7)冬,季孫宿會晉士丐、宋華閱、衞孫林父、鄭公孫蠆、莒人、邾人于戚。


(傳14.1)十四年,春,吳告敗于晉。會于向,爲吳謀楚故也。范宣子寮之不德也,以退吳人。執莒公子務婁,以其通楚使也。

(傳14.1)將執戎子駒支,范宣子親數諸朝,曰:“來!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離于瓜州,乃祖吾離被苫蓋、蒙荊寒來歸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與女剖分而食之。今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蓋言語漏洩,則職女之由。詰朝之事,爾無與焉。與,將執女。”對曰:“昔秦人負恃其眾,貪于土地,逐我諸戎。惠公蠲其大德,謂我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翦棄。賜我南鄙之田,狐貍所居,豺狼所嗥。我諸戎除翦其荊棘,驅其狐貍豺狼,以爲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貳。昔文公與秦伐鄭,秦人竊與鄭盟而舍戍焉,於是乎有殽之師。晉禦其上,戎亢其下,秦師不復,我諸戎實然。譬如捕鹿,晉人角之,諸戎掎之,與晉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來,晉之百役,與我諸戎相繼于時,以從執政,猶殽志也,豈敢離逖?今官之師旅無乃實有所闕,以攜諸侯而罪我諸戎!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贄幣不通,言語不達,何惡之能爲?不與於會,亦無瞢焉。”賦《青蠅》而退。宣子辭焉,使卽協會,成愷悌也。

(傳14.1)於是子叔齊子爲季武子介以會,自是晉人輕魯幣而益敬其使。吳子諸樊旣除喪,將立季札。季札辭曰:“曹宣公之卒也,諸侯與曹人不義曹君,將立子臧。子臧去之,遂弗爲也,以成曹君。君子曰‘能守節’。君,義嗣也,誰敢姦君,有國,非吾節也。札雖不才,願附於子臧,以無失節。”固立之,棄其室而耕,乃舍之。

(傳14.3)夏,諸侯之大夫從晉侯伐秦,以報櫟之役也。晉侯待于竟,使六卿帥諸侯之師以進。及涇,不濟。叔向見叔孫穆子,穆子賦《匏有苦葉》,叔向退而具舟。魯人、莒人先濟。鄭子蟜見衞北宮懿子曰:“與人而不固,取惡莫甚焉,若社稷何?”懿子說。二子見諸侯之師而勸之濟。濟涇而次。秦人毒涇上流,師人多死。鄭司馬子蟜帥鄭師以進,師皆從之,至于棫林,不獲成焉。荀偃令曰:“雞鳴而駕,塞井夷灶,唯餘馬首是瞻。”欒黡曰:“晉國之命,未是有也。餘馬首欲東。”乃歸。下軍從之。左史謂魏莊子曰:“不待中行伯乎?”莊子曰:“夫子命從帥,欒伯,吾帥也,吾將從之。從帥,所以待夫子也。”伯游曰:“吾令實過,悔之何及!多遺秦禽。”乃命大還。晉人謂之“遷延之役。”欒黡曰:“此役也,報櫟之敗也。役又無功,晉之恥也。吾有二位於戎路,敢不恥乎?”與士鞅馳秦師,死焉。士鞅反。欒黡謂士丐曰:“餘弟不欲往,而子召之。餘弟死,而子來,是而子殺餘之弟也。弗逐,餘亦將殺之。”士鞅奔秦。

(傳14.3)於是齊崔杼、宋華閱、仲江會伐秦。不書,惰也。向之會亦如之。衞北宮括不書於向,書於伐秦,攝也。秦伯問於士鞅曰:“晉大夫其誰先亡?”對曰:“其欒氏乎!”秦伯曰:“以其汰乎?”對曰:“然。欒黡汰虐已甚,猶可以免,其在盈乎!”秦伯曰:“何故?”對曰:“武子之德在民,如周人之思召公焉,愛其甘棠,況其子乎?欒黡死,盈之善未能及人,武子所施沒矣,而黡之怨實章,將於是乎在。”秦伯以爲知言,爲之請於晉而復之。

(傳14.4)衞獻公戒孫文子、甯惠子食,皆服而朝,日旰不召,而射鴻於囿。二子從之,不釋皮冠而與之言。二子怒。孫文子如戚,孫蒯入使。公飲之酒,使大師歌《巧言》之卒章。大師辭。師曹請爲之。初,公有嬖妾,使師曹誨之琴,師曹鞭之。公怒,鞭師曹三百。故師曹欲歌之,以怒孫子,以報公。公使歌之,遂誦之。蒯懼,告文子。文子曰:“君忌我矣,弗先,必死。”并帑於戚而入,見蘧伯玉,曰:“君之暴虐,子所知也。大懼社稷之傾覆,將若之何?”對曰:“君制其國,臣敢姦之?雖姦之,庸知愈乎?”遂行,從近關出。

(傳14.4)公使子蟜、子伯、子皮與孫子盟于丘宮,孫子皆殺之。四月己未,子展奔齊,公如鄄。使子行請於孫子,孫子又殺之。公出奔齊,孫氏追之,敗公徒于阿澤,鄄人執之。初,尹公佗學射於庾公差,庾公差學射於公孫丁。二子追公,公孫丁御公。子魚曰:“射爲背師,不射爲戮,射爲禮乎?”射兩軥而還。尹公佗曰:“子爲師,我則遠矣。”乃反之。公孫丁授公轡而射之,貫臂。

(傳14.4)子鮮從公。及竟,公使祝宗告亡,且告無罪。定姜曰:“無神,何告?若有,不可誣也。有罪,若何告無?舍大臣而與小臣謀,一罪也。先君有冢卿以爲師保,而蔑之,二罪也。餘以巾櫛味君,而暴妾使餘,三罪也。告亡而已,無告無罪!”公使厚成叔吊于衞,曰:“寡君使瘠,聞君不撫社稷,而越在他竟,若之何不吊?以同盟之故,使瘠敢私於執事,曰:‘有君不吊,有臣不敏;君不赦宥,臣亦不帥職,增淫發洩,其若之何?’衞人使大叔儀對,曰:“羣臣不佞,得罪於寡君。寡君不以卽刑,而悼棄之,以爲君憂。君不忘先君之好,辱吊羣臣,又重恤之。敢拜君命之辱,重拜大貺。”厚孫歸,復命,語臧武仲曰:“衞君其必歸乎!有大叔儀以守,有母弟鱄以出。或撫其內,或營其外,能無歸乎!”

(傳14.4)齊人以郲寄衞侯。及其復也,以郲糧歸。右宰穀從而逃歸,衞人將殺之。辭曰:“餘不說初矣。餘狐裘而羔袖。”乃赦之。

(傳14.4)衞人立公孫剽,孫林父、甯殖相之,以聽命於諸侯。衞侯在郲,臧紇如齊唁衞侯。衞侯與之言,虐。退而告其人曰:“衞侯其不得入矣。其言糞土也。亡而不變,何以復國?”子展、子鮮聞之,見臧紇,與之言,道。臧孫說,謂其人曰:“衞君必入。夫二子者,或挽之,或推之,欲無入,得乎?”

(傳14.5)師歸自伐秦。晉侯舍新軍,禮也。成國不過半天子之軍。周爲六軍,諸侯之大者,三軍可也。於是知朔生盈而死,盈生六年而武子卒,彘裘亦幼,皆未可立也。新軍無帥,故舍之。

(傳14.6)師曠侍於晉侯。晉侯曰:“衞人出其君,不亦故?”對曰:“或者其君實甚。良君將賞善而刑淫,養民如子,蓋之如天,容之如地;民奉其君,愛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其可出乎?夫君,神之主而民之望也。若困民之主,匱神乏祀,百姓絕望,社稷無主,將安用之?弗去何爲?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爲之貳,使師保之,勿使過度。是故天子有公,諸侯有卿,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皂隸、牧圉皆有親昵,以相輔佐也。善則賞之,過則匡之,患則救之,失則革之。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補察其政。史爲書,瞽爲詩,工誦箴諫,大夫規誨,士傳言,庶人謗,商旅于市,百工獻藝。故夏書曰:‘遒人以木鐸徇于路,官師相規,工執藝沈諫。’正月孟春,於是乎有之,諫失常也。天之愛民殃,豈其使一人肆於民上,以從其淫,而棄天地之性?必不然矣。”

(傳14.7)秋,楚子爲庸浦之役故,子囊師于棠,以伐吳。吳人不出而還。子囊殿,以吳爲不能而弗儆。吳人自皋舟之隘要而擊之。楚人不能相救,吳人敗之,獲楚公子宜穀。

(傳14.8)王使劉定公賜齊侯命,曰:“昔伯舅大公右我先王,股肱周室,師保萬民。世胙大師,以表東海。王室之不壞,繄伯舅是賴。今餘命女環,茲率舅氏之典,纂乃祖考,無忝乃舊。敬之哉!無廢朕命!”

(傳14.9)晉侯問衞故於中行獻子。對曰:“不如因而定之。衞有君矣,伐之,未可以得志,而勤諸侯。史佚有言曰:‘因重而撫之。’仲虺有言曰:‘亡者侮之,亂者取之。推亡、固存,國之道也。’君其定衞以待時乎!”冬,會于戚,謀定衞也。

(傳14.10)范宣子假羽毛於齊而弗歸,齊人始貳。

(傳14.11)楚子囊還自伐吳,卒。將死,遺言謂子庚:“必城郢!”君子謂子囊忠。君薨,不忘增其名;將死,不忘衞社稷,可不謂忠乎?忠,民之望也。《詩》曰:“行歸于周,萬民所望”,忠也。

 

【襄公十五年】

(經15.1)十有五年,春,宋公使向戌來聘。二月己亥,及向戌盟于劉。
(經15.2)劉夏逆王后于齊。
(經15.3)夏,齊侯伐我北鄙,圍成。公救成,至遇。
(經15.4)季孫宿、叔孫豹帥師城成郛。
(經15.5)秋,八月丁巳,日有食之。
(經15.6)邾人伐我南鄙。
(經15.7)冬,十有一月癸亥,晉侯周卒。


(傳15.1)十五年,春,宋向戌來聘,且尋盟。見孟獻子,尤其室,曰:“子有令聞而美其室,非所望也。”對曰:“我在晉,吾兄爲之。毀之重勞,且不敢間。”

(傳15.2)官師從單靖公逆王后于齊。卿不行,非禮也。

(傳15.3)楚公子午爲令尹,公子罷戎爲右尹,蔿子馮爲大司馬,公子橐師爲右司馬,公子成爲左司馬,屈到爲莫敖,公子追舒爲箴尹,屈蕩爲連尹,養由基爲宮廄尹,以靖國人。君子謂楚於是乎能官人。官人,國之急也。能官人,則民無覦心。《詩》云:“嗟我懷人,寘彼周行”,能官人也。王及公、侯、伯、子、男,甸、采、衞大夫,各居其列,所謂周行也。

(傳15.4)鄭尉氏、司氏之亂,其餘盜在宋。鄭人以子西、伯有、子產之故,納賂于宋,以馬四十乘,與師茷、師慧。三月,公孫黑爲質焉。司城子罕以堵女父、尉翩、司齊與之,良司臣而逸之,托諸季武子,武子寘諸卞。鄭人醢三人也。師慧過宋朝,將私焉。其相曰:“朝也。”慧曰:“無人焉。”相曰:“朝也,何故無人?”慧曰:“必無人焉。若猶有人,豈其以千乘之相易淫樂之矇?必無人焉故也。”子罕聞之,固請而歸之。夏,齊侯圍成,貳於晉故也。於是乎城成郛。

(傳15.6)秋,邾人伐我南鄙,使告于晉。晉將爲會以討邾、莒,晉侯有疾,乃止。冬,晉悼公卒,遂不克會。

(傳15.7)鄭公孫夏如晉奔喪,子蟜送葬。

(傳15.8)宋人或得玉,獻諸子罕。子罕弗受。獻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爲寶也,故敢獻之。”子罕曰:“我以不貪爲寶,爾以玉爲寶。若以與我,皆喪寶也,不若人有其寶。”稽首而告曰:“小人懷璧,不可以越鄉,納此以請死也。”子罕寘諸其里,使玉人爲之攻之,富而後使復其所。

(傳15.9)十二月,鄭人奪堵狗之妻,而歸諸范氏。

 

【襄公十六年】

(經16.1)十有六年,春,王正月,葬晉悼公。
(經16.2)三月,公會晉侯、宋公、衞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溴梁。戊寅,大夫盟。
(經16.3)晉人執莒子、邾子以歸。
(經16.4)齊侯伐我北鄙。
(經16.5)夏,公至自會。
(經16.6)五月甲子,地震。
(經16.7)叔老會鄭伯、晉荀偃、衞甯殖、宋人伐許。
(經16.8)秋,齊侯伐我北鄙,圍成。
(經16.9)大雩。
(經16.10)冬,叔孫豹如晉。


(傳16.1)十六年,春,葬晉悼公。平公卽位,羊舌肸爲傅,張君臣爲中軍司馬,祁奚、韓襄、欒盈、士鞅爲公族大夫,虞丘書爲乘馬御。改服、脩官,烝于曲沃。警守而下,會于溴梁。命歸侵田。以我故,執邾宣公、莒犁比公,且曰“通齊、楚之使”。晉侯與諸侯宴于溫,使諸大夫舞,曰:“歌詩必類。”齊高厚之詩不類。荀偃怒,且曰:“諸侯有異志矣。”使諸大夫盟高厚,高厚逃歸。於是叔孫豹、晉荀偃、宋向戌、衞甯殖、鄭公孫蠆、小邾之大夫盟,曰:“同討不庭。”

(傳16.2)許男請遷于晉。諸侯遂遷許,許大夫不可,晉人歸諸侯。

(傳16.2)鄭子蟜聞將伐許,遂相鄭伯以從諸侯之師。穆叔從公。齊子帥師會晉荀偃。書曰“會鄭伯”,爲夷故也。

(傳16.2)夏,六月,次于棫林。庚寅,伐許,次于函氏。

(傳16.3)晉荀偃、欒黡帥師伐楚,以報宋楊梁之役。楚公子格帥師,及晉師戰于湛阪。楚師敗績。晉師遂侵方城之外,復伐許而還。

(傳16.4)秋,齊侯圍成,孟孺子速徼之。齊侯曰:“是好勇,去之以爲之名。”速遂塞海陘而還。

(傳16.5)冬,穆叔如晉聘,且言齊故。晉人曰:“以寡君之未禘祀,與民之未息,不然,不敢忘。”穆叔曰:“以齊人之朝夕釋憾於敝邑之地,是以大請。敝邑之急,朝不及夕,引領西望曰:‘庶幾乎!’比執豆間,恐無及也。”見中行獻子,賦《圻父》。獻子曰:“偃知罪矣,敢不從執沈同恤社稷,而使魯及此?”見范宣子,賦《鴻雁》之卒章。宣子曰:“丐在此,敢使魯無鳩乎?”

 

【襄公十七年】

(經17.1)十有七年,春,王二月,庚午,邾子牼卒。
(經17.2)宋人伐陳。
(經17.3)夏,衞石買帥師伐曹。
(經17.4)秋,齊侯伐我北鄙,圍桃。高厚帥師伐我北鄙,圍防。
(經17.5)九月,大雩。
(經17.6)宋華臣出奔陳。
(經17.7)冬,邾人伐我南鄙。


(傳17.1)十七年,春,宋莊朝伐陳,獲司徒卬,卑宋也。

(傳17.2)衞孫蒯田于曹隧,飲馬于重丘,毀其瓶。重丘人閉門而詬之,曰:“親逐而君,爾父爲厲。是之不憂,而何以田爲?”夏,衞石買、孫蒯伐曹,取重丘。曹人愬于晉。

(傳17.3)齊人以其未得志于我故,秋,齊侯伐我北鄙,圍桃。高厚圍臧紇于防。師自陽關逆臧孫,至于旅松。郰叔紇、臧疇、臧賈帥甲三百,宵犯齊師,送之而復。齊師去之。

(傳17.3)齊人獲臧堅,齊侯使夙沙衞唁之,且曰“無死”。堅稽首曰:“拜命之辱。抑君賜不終,姑又使其刑臣禮於士。”以杙抉其傷而死。

(傳17.4)冬,邾人伐我南鄙,爲齊故也。

(傳17.5)宋華閱卒,華臣弱皋比之室,使賊殺其宰華吳,賊六人以鈹殺諸盧門合左師之後。左師懼,曰:“老夫無罪。”賊曰:“皋比私有討於吳。”遂幽其妻,曰:“畀餘而大璧。”宋公聞之,曰:“臣也不唯其宗室是暴,大亂宋國之政,必逐之。”左師曰:“臣也,亦卿也。大臣不順,國之恥也。不如蓋之。”乃舍之。左師爲己短策,茍過華臣之門,必騁。十一月甲午,國人逐瘈狗。瘈狗入於華臣氏,國人從之。華臣懼,遂奔陳。

(傳17.6)宋皇國父爲大宰,爲平公築臺,妨於農收。子罕請俟農功之畢,公弗許。築者謳曰:“澤門之晳,實興我役。邑中之黔,實慰我心。”子罕聞之,親執撲,以行築者,而抶其不勉者,曰:“吾儕小人皆有闔廬以辟燥濕寒暑。今君爲一臺,而不速成,何以爲役?”謳者乃止。或問其故。子罕曰:“宋國區區,而有詛有祝,禍之本也。”

(傳17.7)齊晏桓子卒,晏嬰粗缞斬,苴絰、帶、杖,菅屨,食鬻,居倚廬,寢苫、枕草。其老曰:“非大夫之禮也。”曰:“唯卿爲大夫。”

 

【襄公十八年】

(經18.1)十有八年,春,白狄來。
(經18.2)夏,晉人執衞行人石買。
(經18.3)秋,齊師伐我北鄙。
(經18.4)冬,十月,公會晉侯、宋公、衞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同圍齊。
(經18.5)曹伯負芻卒于師。
(經18.6)楚公子午帥師伐鄭。


(傳18.1)十八年,春,白狄始來。

(傳18.2)夏,晉人執衞行人石買于長子,執孫蒯于純留,爲曹故也。

(傳18.3)秋,齊侯伐我北鄙。中行獻子將伐齊,夢與厲公訟,弗勝。公以戈擊之,首隊於前,跪而戴之,奉之以走,見梗陽之巫皋。他日,見諸道,與之言,同。巫曰:“今茲主必死。若有事於東方,則可以逞。”獻子許諾。晉侯伐齊,將濟河,獻子以朱絲系玉二,而禱曰:“齊環怙恃其險,負其眾庶,棄好背盟,陵虐神主。曾臣彪將率諸侯以討焉,其官臣偃實先後之。茍捷有功,無作神羞,官臣偃無敢復濟。唯爾有神裁之。”沈玉而濟。

(傳18.3)冬,十月,會于魯濟,尋溴梁之言,同伐齊。齊侯禦諸平陰,塹防門而守之,廣里。夙沙衞曰:“不能戰,莫如守險。”弗聽。諸侯之士門焉,齊人多死。范宣子告析文子,曰:“吾知子,敢匿情乎?魯人、莒人皆請以車千乘自其鄉入,旣許之矣。若入,君必失國。子盍圖之!”子家以告公。公恐。晏嬰聞之,曰:“君固無勇,而又聞是,弗能久矣。”

(傳18.3)齊侯登巫山以望晉師。晉人使司馬斥山澤之險,雖所不至,必旆而疏陳之。使乘車者左實右偽,以旆先,輿曳柴而從之。齊侯見之,畏其眾也,乃脫歸。丙寅晦,齊師夜遁。師曠告晉侯曰;“鳥烏之聲樂,齊師其遁。”邢伯告中行伯曰:“有班馬之聲,齊師其遁。”叔向告晉侯曰:“城上有烏,齊師其遁。”十一月丁卯朔,入平陰,遂從齊師。夙沙衞連大車以塞隧而殿。殖綽、郭最曰:“子殿國師,齊之辱也。子姑先乎!”乃代之殿。衞殺馬於隘以塞道。晉州綽及之,射殖綽,中肩,兩矢夾脰,曰:“止,將爲三軍獲;不止,將取其衷。”顧曰:“爲私誓。”州綽曰:“有如日!”乃弛弓而自後縛之。其右具丙亦舍兵而縛郭最,皆衿甲而縛,坐于中軍之鼓下。

(傳18.3)晉人欲逐歸者,魯、衞請攻險。己卯,荀偃、士丐以中軍克京茲。乙酉,魏絳、欒盈以下軍克邿;趙武、韓起以上軍圍盧,弗克。十二月戊戌,及秦周,伐雍門之萩。范鞅門于雍門,其御追喜以戈殺犬于門中;孟莊子斬其橁以爲公琴。己亥,焚雍門及西郭、南郭。劉難、士弱率諸侯之師焚申池之竹木。壬寅,焚東郭、北郭,范鞅門于揚門。州綽門于東閶,左驂迫,還于東門中,以枚數闔。齊侯駕,將走郵棠。大子與郭榮扣馬,曰:“師速而疾,略也。將退矣,君何懼焉?且社稷之主不可以輕,輕則失眾。君必待之!”將犯之。大子抽劍斷鞅,乃止。甲辰,東侵及濰,南及沂。

(傳18.4)鄭子孔欲去諸大夫,將叛晉而起楚師以去之。使告子庚,子庚弗許。楚子聞之,使楊豚尹宜告子庚曰:“國人謂不穀主社稷而不出師,死不從禮。不穀卽位,於今五年,師徒不出,人其以不穀爲自逸而忘先君之業矣。大夫圖之,其若之何?”子庚嘆曰:“君王其謂午懷安乎!吾以利社稷也。”見使者,稽首而對曰:“諸侯方睦於晉,臣請嘗之。若可,君而繼之。不可,收師而退,可以無害,君亦無辱。”子庚帥師治兵於汾。於是子蟜、伯有、子張從鄭伯伐齊,子孔、子展、子西守。二子知子孔之謀,完守入保。子孔不敢會楚師。

(傳18.4)楚師伐鄭,次於魚陵。右師城上棘,遂涉潁。次于旃然。旃子馮、公子格率銳師侵費滑、胥靡、獻于、雍梁,右回梅山,侵鄭東北,至于蟲牢而反。子庚門于純門,信于城下而還,涉於魚齒之下。甚雨及之。楚師多凍,役徒幾盡。晉人聞有楚師,師曠曰:“不害。吾驟歌北風,又歌南風,南風不競,多死聲。楚必無功。”董叔曰:“天道多在西北。南師不時,必無功。”叔向曰:“在其君之德也。”

 

【襄公十九年】

(經19.1)十有九年,春,王正月,諸侯盟于祝柯。晉人執邾子。
(經19.2)公至自伐齊。
(經19.3)取邾田,自漷水。
(經19.4)季孫宿如晉。
(經19.5)葬曹成公。
(經19.6)夏,衞孫林父帥師伐齊。
(經19.7)秋,七月辛卯,齊侯環卒。
(經19.8)晉士丐帥師侵齊,至穀,聞齊侯卒,乃還。
(經19.9)八月丙辰,仲孫蔑卒。
(經19.10)齊殺其大夫高厚。
(經19.11)鄭殺其大夫公子嘉。
(經19.12)冬,葬齊靈公。
(經19.13)城西郛。
(經19.14)叔孫豹會晉士丐于柯。
(經19.15)城武城。


(傳19.1)十九年,春,諸侯還自沂上,盟于督揚,曰:“大毋侵小。”執邾悼公,以其伐我故。遂次于泗上,疆我田,取邾田,自漷水歸之于我。晉侯先歸。公享晉六卿于蒲圃,賜之三命之服;軍尉、司馬、司空、輿尉、候奄皆受一命之服;賄荀偃束錦、加璧、乘馬,先吳壽夢之鼎。

(傳19.1)荀偃癉疽,生瘍於頭。濟河,及著雍,病,目出。大夫先歸者皆反。士丐請見,弗內。請後,曰:“鄭甥可。”二月甲寅,卒,而視,不可含。宣子盥而撫之,曰:“事吳敢不如事主!”猶視。欒懷子曰:“其爲未卒事於齊故也乎?”乃復撫之曰:“主茍終,所不嗣灶齊者,有如河!”乃瞑,受含。宣子出,曰:“吾淺之爲丈夫也。”

(傳19.2)晉欒魴帥師從衞孫文子伐齊。

(傳19.3)季武子如晉拜師,晉侯享之。范宣子爲政,賦《黍苗》。季武子興,再拜稽首,曰:“小國之仰大國也,如百穀之仰膏雨焉。若常膏之,其天下輯睦,豈唯敝邑?”賦《六月》。

(傳19.4)季武子以所得於齊之兵作林鐘而銘魯功焉。臧武仲謂季孫曰:“非禮也。夫銘,天子令德,諸侯言時計功,大夫稱伐。今稱伐,則下等也;計功,則借人也;言時,則妨民多矣,何以爲銘?且夫大伐小,取其所得,以作彝器,銘其功烈,以示子孫,昭明德而懲無禮也。今將借人之力以救其死,若之何銘之?小國幸於大國,而昭所獲焉以怒之,亡之道也。”

(傳19.5)齊侯娶于魯,曰顏懿姬,無子。其姪鬷聲姬,生光,以爲大子。諸子仲子、戎子,戎子嬖。仲子生牙,屬諸戎子。戎子請以爲大子,許之。仲子曰:“不可。廢常,不祥;間諸侯,難。光之立也,列於諸侯矣。今無故而廢之,是專黜諸侯,而以難犯不祥也。君必悔之。”公曰:“在我而已。”遂東大子光。使高厚傅牙,以爲大子,夙沙衞爲少傅。齊侯疾,崔杼微逆光,疾病而立之。光殺戎子,尸諸朝,非禮也。婦人無刑。雖有刑,不在朝市。夏,五月壬辰晦,齊靈公卒。莊公卽位。執公子牙於句瀆之丘。以夙沙衞易己,衞奔高唐以叛。

(傳19.6)晉士丐侵齊,及穀,聞喪而還,禮也。

(傳19.7)於四月丁未,鄭公孫蠆卒,赴於晉大夫。范宣子言於晉侯,以其善於伐秦也。六月,晉侯請於王,王追賜之大路,使以行,禮也。

(傳19.8)秋,八月,齊崔杼殺高厚於灑藍,而兼其室。書曰“齊殺其大夫,”從君於昬也。

(傳19.9)鄭子孔之爲政也專,國人患之,乃討西宮之難與純門之師。子孔當罪,以其甲及子革、子良氏之甲守。甲辰,子展、子西率國人伐之,殺子孔而分其室。書曰“鄭殺其大夫”,專也。子然、子孔,宋子之子也;士子孔,圭嬀之子也。圭嬀之班亞宋子,而相親也;二子孔亦相親也。僖之四年,子然卒;簡之元年,士子孔卒。司徒孔實相子革、子良之室,三室如一,故及於難。子革、子良出奔楚。子革爲右尹。鄭人使子展當國,子西聽政,立子產爲卿。

(傳19.10)齊慶封圍高唐,弗克。冬,十一月,齊侯圍之。見衞在城上,號之,乃下。問守備焉,以無備告。揖之,乃登。聞師將傅,食高唐人。殖綽、工僂會夜縋納師,醢衞于軍。

(傳19.11)城西郛,懼齊也。

(傳19.12)齊及晉平,盟于大隧。故穆叔會范宣子于柯。穆叔見叔向,賦《載馳》之四章。叔向曰:“肸敢不承命!”穆叔歸,曰:“齊猶未也,不可以不懼。”乃城武城。

(傳19.13)衞石共子卒,悼子不哀。孔成子曰:“是謂蹶其本,必不有其宗。”

 

【襄公二十年】

(經20.1)二十年,春,王正月辛亥,仲孫速會莒人盟于向。
(經20.2)夏,六月庚申,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衞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盟于澶淵。
(經20.3)秋,公至自會。
(經20.4)仲孫速帥師伐邾。
(經20.5)蔡殺其大夫公子燮。蔡公子履出奔楚。
(經20.6)陳侯之弟黃出奔楚。
(經20.7)叔老如齊。
(經20.8)冬,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經20.9)季孫宿如宋。


(傳20.1)二十年,春,及莒平。孟莊子會莒人盟于向,督揚之盟故也。

(傳20.2)夏,盟于澶淵,齊成故也。

(傳20.3)邾人驟至,以諸侯之迂能報也。秋,孟莊子伐邾以報之。

(傳20.4)蔡公子燮欲以蔡之晉,蔡人殺之。公子履,其母弟也,故出奔楚。陳慶虎、慶寅畏公子黃之偪,愬諸楚曰:“與蔡司馬同謀。”楚人以爲討,公子黃出奔楚。初,蔡文侯欲事晉,曰:“先君與於踐土之盟,晉不可棄,且兄弟也。”畏楚,不能行而卒。楚人使蔡無常,公子燮求從先君以利蔡,不能而死。書曰“蔡殺其大夫公子燮”,言不與民同欲也;“陳侯之弟黃出奔楚”,言非其罪也。公子黃將出奔,呼於國曰:“慶氏無道,求專陳國,暴蔑其君,而去其親,五年不滅,是無天也。”

(傳20.5)齊子初聘于齊,禮也。

(傳20.6)冬,季武子如宋,報向戌之聘也。褚師段逆之以受享,賦《常棣》之七章以卒。宋人重賄之。歸,復命,公享之,賦《魚麗》之卒章。公賦《南山有臺》。武子去所,曰:“臣不堪也。”

(傳20.7)衞甯惠子疾,召悼子曰:“吾得罪於君,悔而無及也。名藏在諸侯之策,曰‘孫林父、甯殖出其君’。君入,則掩之。若能掩之,則吾子也。若不能,猶有鬼神,吾有餒而已,不來食矣。”悼子許諾,惠子遂卒。

 

【襄公二十一年】

(經21.1)二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公如晉。
(經21.2)邾庶其以漆、閭丘來奔。
(經21.3)夏,公至自晉。
(經21.4)秋,晉欒盈出奔楚。
(經21.5)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
(經21.6)冬,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經21.7)曹伯來朝。
(經21.8)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衞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于商任。


(傳21.1)二十一年,春,公如晉,拜師及取邾田也。

(傳21.2)邾庶其以漆、閭丘來奔,季武子以公姑姊妻之,皆有賜於其從者。於是魯多盜。季孫謂臧武仲曰:“子盍詰盜?”武仲曰:“不可詰也。紇又不能。”季孫曰:“我有四封,而詰其盜,何故不可?子爲司寇,將盜是務去,若之何不能?”武仲曰:“子召外盜而大禮焉,何以止吾盜?子爲正卿,而來外盜;使紇去之,將何以能?庶其竊邑於邾以來,子以姬氏妻之,而與之邑。其從者皆有賜焉。若大盜禮焉以君之姑姊與其大邑,其次皁牧輿馬,其小者衣裳劍帶,是賞盜也。賞而去之,其或難焉。紇也聞之:在上位者灑濯其心,壹以待人;軌度其信,可明徵也,而後可以治人。夫上之所爲,民之歸也。上所不爲,而民或爲之,是以加刑罰焉,而莫敢不懲。若上之所爲,而民亦爲之,乃其所也,又可禁乎?夏書曰:‘念茲在茲,釋茲在茲,名言茲在茲,允出茲在茲,惟帝念功’,將謂由己壹也。信由己臺,而後功可念也。”

(傳21.2)庶其非卿也,以地來,雖賤,必書,重地也。

(傳21.3)齊侯使慶佐爲大夫,復討公子牙之黨,執公子買于句瀆之丘。公子鉏來奔。叔孫還奔燕。

(傳21.4)夏,楚子庚卒。楚子使薳子馮爲令尹,訪於申叔豫。叔豫曰:“國多寵而王弱,國不可爲也。”遂以疾辭。方暑,闕地,下冰而床焉。重繭,衣裘,鮮食而寢。楚子使醫視之。復曰:“瘠則殃,而血氣未動。”乃使子南爲令尹。

(傳21.5)欒桓子娶於范宣子,生懷子。范鞅以其亡也,怨欒氏,故與欒盈爲公族大夫而不相能。桓子卒,欒祁與其老州賓通,幾亡室矣。懷子患之。祁懼其討也,愬諸宣子曰:“盈將爲亂,以范氏爲死桓主而專政矣,曰:‘吾父逐鞅也,不怒而以寵報之,又與吾同官而專之。吾父死而益富。死吾父而專於國,有死而已,吾蔑從之矣。’其謀如是,懼害於主,吾不敢不言。”范鞅爲之徵。懷子好施,士多歸之。宣子畏其多士也,信之。懷子爲下卿,宣子使城著而遂逐之。秋,欒盈出奔楚。宣子殺箕遺、黃淵、嘉父、司空靖、邴豫、董叔、邴師、申書、羊舌虎、叔羆,囚伯華、叔向、籍偃。

(傳21.5)人謂叔向曰:“子離於罪,其爲不知乎?”叔向曰:“與其死亡若何?《詩》曰:‘優哉游哉,聊以卒歲’,知也。”樂王鮒見叔向,曰:“吾爲子請。”叔向弗應。出,不拜。其人皆咎叔向。叔向曰:“必祁大夫。”室老聞之,曰:“樂王鮒言於君,無不行,求赦君子,吾子不許。祁大夫所不能也,而曰必由之,何也?”叔向曰:“樂王鮒,從君者也,何能行?祁大夫外舉不棄讎,內舉不失親,其獨遺我乎?《詩》曰:‘有覺德行,四國順之。’夫子覺者也。”

(傳21.5)晉侯問叔向之罪於樂王鮒。對曰:“不棄其親,其有焉。”於是祁奚老矣,聞之,乘馹而見宣子,曰:“《詩》曰:‘惠我無疆,子孫保之。’《書》曰:‘聖有謨勳,明徵定保。’夫謀而鮮過、惠訓不倦者,叔向有焉,社稷之固也,猶將十世宥之,以勸能者。今壹不免其身,以棄社稷,不亦惑乎?鯀殛而禹興;伊尹放大甲而相之,卒無怨色;管、蔡爲戮,周公右王。若之何其以虎也棄社稷?子爲善,誰敢不勉?多殺何爲?”宣子說,與之乘,以言諸公而免之。不見叔向而歸,叔向亦不告免焉而朝。

(傳21.5)初,叔向之母妒叔虎之母美而不使,其子皆諫其母。其母曰:“深山大澤,實生龍蛇。彼美,餘懼其生龍蛇以禍女。女敝族也。國多大寵,不仁人間之,不亦難乎?餘何愛焉?”使往視寢,生叔虎,美而有勇力,欒懷子嬖之,故羊舌氏之族及於難。

(傳21.5)欒盈過於周,周西鄙掠之。辭於行人曰:“天子陪臣盈得罪於王之守臣,將逃罪。罪重於郊甸,無所伏竄,敢布其死:昔陪臣書能輸力於王室,王施惠焉。其子黡不能保任其父之勞。大君若不棄書之力,亡臣猶有所逃。若棄書之力,而思黡之罪,臣戮餘也,將歸死於尉氏,不敢還矣。敢布四體,唯大君命焉。”王曰:“尤而效之,其又甚焉。”使司徒禁掠欒氏者,歸所取焉,使候出諸轘轅。

(傳21.6)冬,曹武公來朝,始見也。

(傳21.7)會於商任,錮欒氏也。齊侯、衞侯不敬。叔向曰:“二君者必不免。會朝,禮之經也;禮,政之輿也;政,身之守也。怠禮,失政;失政,不立,是以亂也。”

(傳21.8)知起、中行喜、州綽、邢蒯出奔齊,皆欒氏之黨也。樂王鮒謂范宣子曰:“盍反州綽、邢蒯?勇士也。”宣子曰:“彼欒氏之勇也,餘何獲焉?”王鮒曰:“子爲彼欒氏,乃亦子之勇也。”齊莊公朝,指殖綽、郭最曰:“是寡人之雄也。”州綽曰:“君以爲雄,誰敢不雄?然臣不敏,平陰之役,先二子鳴。”莊公爲勇爵,殖綽、郭最欲與焉。州綽曰:“東閭之役,臣左驂迫,還於門中,識其枚數,其可以與於此乎?”公曰:“子爲晉君也。”對曰:“臣爲隸新,然二子者,譬於禽獸,臣食其肉而寢處其皮矣。”

 

【襄公二十二年】

(經22.1)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公至自會。
(經22.2)夏,四月。
(經22.3)秋,七月辛酉,叔老卒。
(經22.4)冬,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衞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沙隨。
(經22.5)公至自會。
(經22.6)楚殺其大夫公子追舒。


(傳22.1)二十二年,春,臧武仲如晉。雨,過御叔。御叔在其邑,將飲酒,曰:“焉用聖人?我將飲酒而已。雨行,何以聖爲?”穆叔聞之,曰:“不可使也,而傲使人,國之蠹也。”令倍其賦。

(傳22.2)夏,晉人徵朝于鄭。鄭人使少正公孫僑對曰:“在晉先君悼公九年,我寡君於是卽位。卽位八月,而我先大夫子駟從寡君以朝于執事,執事不禮於寡君,寡君懼。因是行也,我二年六月朝于楚,晉是以有戲之役。楚人猶競,而申禮於敝邑。敝邑欲從執事而懼爲大尤,曰:‘晉其謂我不共有禮?’是以不敢攜貳於楚。我四年三月,先大夫子蟜又從寡君以觀釁於楚,晉於是乎有蕭魚之役。謂我敝邑,邇在晉國,譬諸草木,吾臭味也,而何敢差池?楚亦不競,寡君盡其土實,重之以宗器,以受齊盟。遂帥羣臣隨于執事,以會歲終。貳於楚者子侯、石盂,歸而討之。溴梁之明年,子蟜老矣,公孫夏從寡君以朝于君,見於嘗酎,與執燔焉。間二年,聞君將靖東夏,四月,又朝以聽事期。不朝之間,無歲不聘,無役不從。以大國政令之無常,國家罷病,不虞薦至,無日不惕,豈敢忘職?大國若安定之,其朝夕在庭,何辱命焉?若不恤其患而以爲口實,其無乃不堪任命而翦爲仇讎?敝邑是懼,其敢忘君命?委諸執事,執事實重圖之。”

(傳22.3)秋,欒盈自楚適齊。晏平仲言於齊侯曰:“商任之會,受命於晉。今納欒氏,將安用之?小所以事大,信也。失信,不立。君其圖之。”弗聽。退告陳文子曰:“君人執信,臣人執共。忠、信、篤、敬,上下同之,天之道也。君自棄也,弗能久矣。”

(傳22.4)九月,鄭公孫黑肱有疾,歸邑于公,召室老、宗人立段,而使黜官、薄祭。祭以特羊,殷以少牢,足以共祀,盡歸其餘邑,曰:“吾聞之:生於亂世,貴而能貧,民無求焉,可以後亡。敬共事君與二三子。生在敬戒,不在富也。”己巳,伯張卒。君子曰:“善戒。《詩》曰:‘愼爾侯度,用戒不虞’,鄭子張其有焉。”

(傳22.5)冬,會于沙隨,復錮欒氏也。欒盈猶在齊。晏子曰:“禍將作矣。齊將伐晉,不可以不懼。”

(傳22.6)楚觀起有寵於令尹子南,未益祿而有馬數十乘。楚人患之,王將討焉。子南之子棄疾爲王御士,王每見之,必泣。棄疾曰:“君三泣臣矣,敢問誰之罪也?”王曰:“令尹之不能,爾所知也。國將討焉,爾其居乎?”對曰:“父戮子居,君焉用之?洩命重刑,臣亦不爲。”王遂殺子南於朝,轘觀起於四竟。子南之臣謂棄疾:“請徙子尸於朝。”曰:“君臣有禮,唯二三子。”三日,棄疾請尸。王許之。旣葬,其徒曰:“行乎?”曰:“吾與殺吾父,行將焉入?”曰:“然則臣王乎?”曰:“棄父事讎,吾弗忍也。”遂縊而死。

(傳22.6)復使薳子馮爲令尹,公子齮爲司馬,屈建爲莫敖。有寵於薳子者八人,皆無祿而多馬。他日朝,與申叔豫言,弗應而退。從之,入於人中。又從之,遂歸。退朝,見之,曰:“子三困我於朝,吾懼,不敢不見。吾過,子姑告我,何疾我也?”對曰:“吾不免是懼,何敢告子?”曰:“何故?”對曰:“昔觀起有寵於子南,子南得罪,觀起車裂,何故不懼?”自御而歸,不能當道。至,謂八人者曰:“吾見申叔,夫子所謂生死而肉骨也。知我者如夫子則可;不然,請止。”辭八人者,而後王安之。

(傳22.7)十二月,鄭游眅將歸晉,未出竟,遭逆妻者,奪之,以館于邑。丁巳,其夫攻子明,殺之,以其妻行。子展廢良而立大叔,曰:“國卿,君之貳也,民之主也,不可以茍。請舍子明之類。求亡妻者,使復其所。使游氏勿怨。”曰:“無昭惡也。”

 

【襄公二十三年】

(經23.1)二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經23.2)三月己巳,杞伯丐卒。
(經23.3)夏,邾畀我來奔。
(經23.4)葬杞孝公。
(經23.5)陳殺其大夫慶虎及慶寅。
(經23.6)陳侯之弟黃自楚歸于陳。
(經23.7)晉欒盈復入于晉,入于曲沃。
(經23.8)秋,齊侯伐衞,遂伐晉。
(經23.9)八月,叔孫豹帥師救晉,次于雍榆。
(經23.10)己卯,仲孫速卒。
(經23.11)冬,十月乙亥,臧孫紇出奔邾。
(經23.12)晉人殺欒盈。
(經23.13)齊侯襲莒。


(傳23.1)二十三年,春,杞孝公卒,晉悼夫人喪之。平公不徹樂,非禮也。禮,爲鄰國闕。

(傳23.2)陳侯如楚,公子黃愬二慶於楚,楚人召之。使慶樂往,殺之。慶氏以陳叛。夏,屈建從陳侯圍陳。陳人城,板隊而殺人。役人相命,各殺其長,遂殺慶虎、慶寅。楚人納公子黃。君子謂慶氏不義,不可肆也。故《書》曰:“惟命不于常。”

(傳23.3)晉將嫁女于吳,齊侯使析歸父媵之,以藩載欒盈及其士,納諸曲沃。欒盈夜見胥午而告之。對曰:“不可。天之所廢,誰能興之?子必不免。吾非愛死也,知不集也。”盈曰:“雖然,因子而死,吾無悔矣。我實不天,子無咎焉。”許諾。伏之而觴曲沃人,樂作,午言曰:“今也得欒孺子何如?”對曰:“得主而爲之死,猶不死也。”皆嘆,有泣者。爵行,又言。皆曰:“得主,何貳之有!”盈出,徧拜之。

(傳23.3)四月,欒盈帥曲沃之甲,因魏獻子,以晝入絳。初,欒盈佐魏莊子於下軍,獻子私焉,故因之。趙氏以原、屏之難怨欒氏。韓、趙方睦。中行氏以伐秦之役怨欒氏,而固與范氏和親。知悼子少,而聽於中行氏。程鄭嬖於公。唯魏氏及七輿大夫與之。樂王鮒侍坐於范宣子。或告曰:“欒氏至矣。”宣子懼。桓子曰:“奉君以走固宮,必無害也。且欒氏多怨,子爲政,欒氏自外,子在位,其利多矣。旣有利權,又執民柄,將何懼焉?欒氏所得,其唯魏氏乎,而可強取也。夫克亂在權,子無懈矣!”

(傳23.3)公有姻喪,王鮒使宣子墨缞冒絰,二婦人輦以如公,奉公以如固宮。范鞅逆魏舒,則成列旣乘,將逆欒氏矣。趨進,曰:“欒氏帥賊以入,鞅之父與二三子在君所矣,使鞅逆吾子。鞅請驂乘。”持帶,遂超乘。右撫劍,左援帶,命驅之出。僕請,鞅曰:“之公。”宣子逆諸階,執其手,賂之以曲沃。初,斐豹,隸也,著於丹書。欒氏之力臣曰督戎,國人懼之。斐豹謂宣子曰:“茍焚丹書,我殺督戎。”宣子喜,曰:“而殺之,所不請於君焚丹書者,有如日!”乃出豹而閉之。督戎從之。逾隱而待之,督戎逾入,豹自後擊而殺之。 (傳23.3)范氏之徒在臺後,欒氏乘公門。宣子謂鞅曰:“矢及君屋,死之!”鞅用劍以帥卒,欒氏退,攝車從之。遇欒樂,曰:“樂免之。死,將訟女於天。”樂射之,不中;又注,則乘槐本而覆。或以戟鉤之,斷肘而死。欒魴傷。欒盈奔曲沃。晉人圍之。

(傳23.4)秋,齊侯伐衞。先驅,穀榮御王孫揮,召揚爲右;申驅,成秩御莒恒,申鮮虞之傅摯爲右。曹開御戎,晏父戎爲右。貳廣,上之登御邢公,盧蒲癸爲右;啟,牢成御襄罷師,狼蘧疏爲右;胠,商子車御侯朝,桓跳爲右;大殿,商子游御夏之御寇,崔如爲右;燭庸之越駟乘。自衞將遂伐晉。

(傳23.4)晏平仲曰:“君恃勇力,以伐盟主。若不濟,國之福也。不德而有功,憂必及君。”崔杼諫曰:“不可。臣聞之:小國間大國之敗而毀焉,必受其咎。君其圖之。”弗聽。陳文子見崔武子,曰:“將如君何?”武子曰:“吾言於君,君弗聽也。以爲盟主,而利其難。羣臣若急,君於何有?子姑止之。”文子退,告其人曰:“崔子將死乎!謂君甚而又過之,不得其死。過君以義,猶自抑也,況以惡乎?”齊侯遂伐晉,取朝歌。爲二隊,入孟門,登大行。張武軍於熒庭,戍郫邵,封少水,以報平陰之役,乃還。趙勝帥東陽之師以追之,獲晏氂。八月,叔孫豹帥師救晉,次于雍榆,禮也。

(傳23.5)季武子無適子,公彌長,而愛悼子,欲立之。訪於申豐曰:“彌與紇,吾皆愛之,欲擇才焉而立之。”申豐趨退,歸,盡室將行。他日,又訪焉。對曰:“其然,將具敝車而行。”乃止。訪於臧紇。臧紇曰:“飲我酒,吾爲子立之。”季氏飲大夫酒,臧紇爲客。旣獻,臧孫命北面重席,新樽絜之。召悼子,降逆之。大夫皆起及乃旅而召公鉏,使與之齒。季孫失色。

(傳23.5)季氏以公鉏爲馬正,慍而不出。閔子馬見之,曰:“子無然。禍福無門,唯人所召。爲人子者,患不孝不患無所。敬共父命,何常之有?若能孝敬,富倍季氏可也。姦回不軌,禍涪下民可也。”公鉏然之,敬共朝夕,恪居官次。季孫喜,使飲己酒,而以具往,盡舍旃。故公鉏氏富,又出爲公左宰。

(傳23.5)孟孫惡臧孫,季孫愛之。孟氏之御騶豐點好羯也,曰:“從餘言必爲孟孫。”再三云,羯從之。孟莊子疾,豐點謂公鉏:“茍立羯,請讎臧氏。”公鉏謂季孫曰:“孺子秩固其所也。若羯立,則季氏信有力於臧氏矣。”弗應。己卯,孟孫卒。公鉏奉羯立于戶側。季孫至,入哭而出,曰:“秩焉在?”公鉏曰:“羯在此矣。”季孫曰:“孺子長。”公鉏曰:“何長之有?唯其才也。且夫子之命也。”遂立羯。秩奔邾。

(傳23.5)臧孫入哭,甚哀,多涕。出,其御曰:“孟孫之惡子也,而哀如是。季孫若死,其若之何?”臧孫曰:“季孫之愛我,疾疢也;孟孫之惡我,藥石也。美疢不如惡石。夫石猶生我,疢之美,其毒滋多。孟孫死,吾亡無日矣。”孟氏閉門,告於季孫曰:“臧氏將爲亂,不使我葬。”季孫不信。臧孫聞之,戒。冬,十月,孟氏將辟,藉除於臧氏。臧孫使正夫助之,除於東門,甲從己而視之。孟氏又告季孫。季孫怒,命攻臧氏。乙亥,臧紇斬鹿門之關以出奔邾。

(傳23.5)初,臧宣叔娶于鑄,生賈及爲而死。繼室以其侄,穆姜之姨子也,生紇,長於公宮。姜氏愛之,故立之。臧賈、臧爲出在鑄。臧武仲自邾使告臧賈,且致大蔡焉,曰:“紇不佞,失守宗祧,敢告不吊。紇之罪不及不祀,子以大蔡納請,其可。”賈曰:“是家之禍也,非子之過也。賈聞命矣。”再拜受龜,使爲以納請,遂自爲也。臧孫如防,使來告曰:“紇非能害也,知不足也。非敢私請。茍守先祀,無廢二勳,敢不辟邑?”乃立臧爲。臧紇致防而奔齊。其人曰:“其盟我乎?”臧孫曰:“無辭。”將盟臧氏,季孫召外史掌惡臣而問盟首焉。對曰:“盟東門氏也,曰‘毋或如東門遂不聽公命,殺適立庶’。盟叔孫氏也,曰‘毋或如叔孫僑如欲廢國常,蕩覆公室’。”季孫曰:“臧孫之罪皆不及此。”孟椒曰:“盍以其犯門斬關?”季孫用之,乃盟臧氏,曰:“毋或如臧孫紇干國之紀,犯門斬關!”臧孫聞之,曰:“國有人焉,誰居?其孟椒乎!”

(傳23.6)晉人克欒盈于曲沃,盡殺欒氏之族黨。欒魴出奔宋。書曰“晉人殺欒盈”,不言大夫,言自外也。

(傳23.7)齊侯還自晉,不入,遂襲莒。門于且于,傷股而退。明日,將復戰,期于壽舒。杞殖、華還載甲夜入且于之隧,宿於莒郊。明日,先遇莒子於蒲侯氏。莒子重賂之,使無死,曰:“請有盟。”華周對曰:“貪貨棄命,亦君所惡也。昬而受命,日未中而棄之,何以事君?”莒子親鼓之,從而伐之,獲杞梁。莒人行成。齊侯歸,遇杞梁之妻於郊,使吊之。辭曰:“殖之有罪,何辱命焉?若免於罪,猶有先人之敝廬在,下妾不得與郊吊。”齊侯吊諸其室。

(傳23.8)齊侯將爲臧紇田。臧孫聞之,見齊侯。與之言伐晉,對曰:“多則多矣,抑君似鼠。夫鼠,晝伏夜動,不穴於寢廟,畏人故也。今君聞晉之亂而後作焉,寧將事之,非鼠如何?”乃弗與田。仲尼曰:“知之難也。有臧武仲之知,而不容於魯國,抑有由也,作不順而施不恕也。夏書曰:‘念茲在茲’,順事、恕施也。”

 

【襄公二十四年】

(經24.1)二十有四年 春,叔孫豹如晉。
(經24.2)仲孫羯帥師侵齊。
(經24.3)夏,楚子伐吳。
(經24.4)秋,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旣。
(經24.5)齊崔杼帥師伐莒。
(經24.6)大水。
(經24.7)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經24.8)公會晉侯、宋公、衞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夷儀。
(經24.9)冬,楚子、蔡侯、陳侯、許男伐鄭。
(經24.10)公至自會。
(經24.11)陳鍼宜咎出奔楚。
(經24.12)叔孫豹如京師。
(經24.13)大饑。


(傳24.1)二十四年,春,穆叔如晉,范宣子逆之,問焉,曰:“古人有言曰:‘死而不朽’,何謂也?”穆叔未對。宣子曰:“昔丐之祖,自虞以上爲陶唐氏,在夏爲御龍氏,在商爲豕韋氏,在周爲唐杜氏,晉主夏盟爲范氏,其是之謂乎!”穆叔曰:“以豹所聞,此之謂世祿,非不朽也。魯有先大夫曰臧文仲,旣沒,其言立,其是之謂乎!豹聞之:‘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不朽。若夫保姓受氏,以守宗祊,世不絕祀,無國無之。祿之大者,不可謂不朽。”

(傳24.2)范宣子爲政,諸侯之幣重,鄭人病之。二月,鄭伯如晉,子產寓書於子西,以告宣子,曰:“子爲晉國,四鄰諸侯不聞令德,而聞重幣,僑也惑之。僑聞君子長國家者,非無賄之患,而無令名之難。夫諸侯之賄聚於公室,則諸侯貳。若吾子賴之,則晉國貳。諸侯貳,則晉國壞;晉國貳,則子之家壞,何沒沒也?將焉用賄?夫令名,德之輿也;德,國家之基也。有基無壞,無亦是務乎!有德則樂,樂則能久。《詩》云:‘樂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臨女,無貳爾心’,有令名也夫!恕思以明德,則令名載而行之,是以遠至邇安。毋寧使人謂子‘子實生我’,而謂‘子浚我以生’乎?象有齒以焚其身,賄也。”

(傳24.2)宣子說,乃輕幣。是行也,鄭伯朝晉,爲重幣故,且請伐陳也。鄭伯稽首,宣子辭。子西相,曰:“以陳國之介恃大國,而陵虐於敝邑,寡君是以請請罪焉,敢不稽首?”

(傳24.3)孟孝伯侵齊,晉故也。

(傳24.4)夏,楚子爲舟師以伐吳,不爲軍政,無功而還。

(傳24.5)齊侯旣伐晉而懼,將欲見楚子。楚子使薳啟強如齊聘,且請期。齊社,搜軍實,使客觀之。陳文子曰:“齊將有寇。吾聞之:兵不戢,必取其族。”

(傳24.6)秋,齊侯聞將有晉師,使陳無宇從薳啟強如楚,辭,且乞師。崔杼帥師送之,遂伐莒,侵介根。

(傳24.7)會于夷儀,將以伐齊。水,不克。

(傳24.8)冬,楚子伐鄭以救齊,門于東門,次于棘澤。諸侯還救鄭。晉侯使張骼、輔躒致楚師,求御于鄭。鄭人卜宛射犬,吉。子大叔戒之曰:“大國之人不可與也。”對曰:“無有眾寡,其上一也。”大叔曰:“不然。部婁無松柏。”二子在幄,坐射犬于外;旣食,而後食之。使御廣車而行,己皆乘乘車。將及楚師,而後從之乘,皆踞轉而鼓琴。近,不告而馳之。皆取胄於櫜而胄,入壘,皆下,搏人以投,收禽挾囚。弗待而出。皆超乘,抽弓而射。旣免,復踞轉而鼓琴,曰:“公孫!同乘,兄弟也,胡再不謀?”對曰:“曩者志入而已,今則怯也。”皆笑,曰:“公孫之亟也!”楚子自棘澤還,使薳啟強帥師送陳無宇。

(傳24.9)吳人爲楚舟師之役故,召舒鳩人。舒鳩人叛楚。楚子師于荒浦,使沈尹壽與師祁犁讓之。舒鳩子敬逆二子,而告無之,且請受盟。二子復命。王欲伐之。薳子曰:“不可。彼告不叛,且請受盟,而又伐之,伐無罪也。姑歸息民,以待其卒。卒而不貳,吾又何求?若猶叛我,無辭,有庸。”乃還。

(傳24.10)陳人復討慶氏之黨,鍼宜咎出奔楚。

(傳24.11)齊人城郟。穆叔如周聘,且賀城。王嘉其有禮也,賜之大路。

(傳24.12)晉侯嬖程鄭,使佐下軍。鄭行人公孫揮如晉聘,程鄭問焉,曰:“敢問降階何由?”子羽不能對,歸以語然明。然明曰:“是將死矣。不然,將亡。貴而知懼,懼而思降,乃得其階。下人而已,又何問焉?且夫旣登而求降階者,知人也,不在程鄭。其有亡釁乎!不然,其有惑疾,將死而憂也。”

 

【襄公二十五年】

(經25.1)二十有五年,春,齊崔杼帥師伐我北鄙。
(經25.2)夏,五月乙亥,齊崔杼弒其君光。
(經25.3)公會晉侯、宋公、衞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夷儀。
(經25.4)六月壬子,鄭公孫舍之帥師入陳。
(經25.5)秋,八月己巳,諸侯同盟于重丘。
(經25.6)公至自會。
(經25.7)衞侯入于夷儀。
(經25.8)楚屈建帥師滅舒鳩。
(經25.9)冬,鄭公孫夏帥師伐陳。
(經25.10)十有二月,吳子遏伐楚,門于巢,卒。


(傳25.1)二十五年,春,齊崔杼帥師伐我北鄙,以報孝伯之師也。公患之,使告于晉。孟公綽曰:“崔子將有大志,不在病我,必速歸,何患焉?其來也不寇,使民不嚴,異於他日。”齊師徒歸。

(傳25.2)齊棠公之妻,東郭偃之姊也。東郭偃臣崔武子。棠公死,偃御武子以吊焉。見棠姜而美之,使偃取之。偃曰:“男女辨姓,今君出自丁,臣出自桓,不可。”武子筮之,遇困之大過。史皆曰“吉”。示陳文子,文子曰:“夫從風,風隕妻,不可娶也。且其繇曰:‘困于石,據于蒺梨,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困于石,往不濟也;據于蒺梨,所恃傷也;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無所歸也。”崔子曰:“嫠也,何害?先夫當之矣。”遂取之。莊公通焉,驟如崔氏,以崔子之冠賜人。侍者曰:“不可。”公曰:“不爲崔子,其無冠乎?”崔子因是,又以其間伐晉也,曰:“晉必將報。”欲弒公以說于晉,而不獲間。公鞭侍人賈舉,而又近之,乃爲崔子間公。

(傳25.2)夏,五月,莒爲且于之役故,莒子朝于齊。甲戌,饗諸北郭,崔子稱疾,不視事。乙亥,公問崔子,遂從姜氏。姜入于室,與崔子自側戶出。公拊楹而歌。侍人賈舉止眾從者而入,閉門。甲興,公登臺而請,弗許;請盟,弗許;請自刃於廟,弗許。皆曰:“君之臣杼疾病,不能聽命。近於公宮,陪臣干掫有淫者,不知二命。”公逾墻,又射之,中股,反隊,遂弒之。賈舉、州綽、邴師、公孫敖、封具、鐸父、襄伊、僂堙皆死。祝佗父祭於高唐,至復命,不說弁而死於崔氏。申蒯,侍漁者,退,謂其宰曰:“爾以帑免,我將死。”其宰曰:“免,是反子之義也。”與之皆死。崔氏殺鬷蔑于平陰。

(傳25.2)晏子立於崔氏之門外,其人曰:“死乎?”曰:“獨吾君也乎哉,吾死也?”曰:“行乎?”曰:“吾罪也乎哉,吾亡也?”曰:“歸乎?”曰:“君死,安歸?君民者,豈以陵民?社稷是主。臣君者,豈爲其口實,社稷是養。故君爲社稷死,則死之;爲社稷亡,則亡之。若爲己死,而爲己亡,非其私昵,誰敢任之?且人有君而弒之,吾焉得死之?而焉得亡之?將庸何歸?”門啟而入,枕尸股而哭,興,三踴而出。人謂崔子必殺之。崔子曰:“民之望也,舍之,得民。”

(傳25.2)盧蒲癸奔晉,王何奔莒。叔孫宣伯之在齊也,叔孫還納其女於靈公,嬖,生景公。丁丑,崔杼立而相之,慶封爲左相,盟國人於大宮,曰:“所不與崔、慶者。”晏子仰天嘆曰:“嬰所不唯忠於君、利社稷者是與,有如上帝!”乃歃。辛巳,公與大夫及莒子盟。大史書曰:“崔杼弒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嗣書,而死者二人。其弟又書,乃舍之。南史氏聞大史盡死,執簡以往。聞旣書矣,乃還。閭丘嬰以帷縛其妻而載之,與申鮮虞乘而出,鮮虞推而下之,曰:“君昬不能匡,危不能救,死不能死,而知匿其昵,其誰納之?”行及弇中,將舍。嬰曰:“崔、慶其追我。”鮮虞曰:“一與一,誰能懼我?”遂舍,枕轡而寢,食馬而食,駕而行。出弇中,謂嬰曰:“速驅之!崔、慶之眾,不可當也。”遂來奔。崔氏側莊公于北郭。丁亥,葬諸士孫之里。四翣,不蹕,下車七乘,不以兵甲。

(傳25.3)晉侯濟自泮,會于夷儀,伐齊,以報朝歌之役。齊人以莊公說,使隰鉏請成,慶封如師。男女以班。賂晉侯以宗器、樂器。自六正、五吏、三十帥、三軍之大夫、百官之正長師旅及處守者皆有賂。晉侯許之。使叔向告於諸侯。公使子服惠伯對曰:“君舍有罪,以靖小國,君之惠也。寡君聞命矣。”

(傳25.4)晉侯使魏舒、宛沒逆衞侯,將使衞與之夷儀。崔子止其帑,以求五鹿。

(傳25.5)初,陳侯會楚子伐鄭,當陳隧者,井堙木刊,鄭人怨之。六月,鄭子展、子產帥車七百乘伐陳,宵突陳城,遂入之。陳侯扶其大子偃師奔墓,遇司馬桓子,曰:“載餘!”曰:“將巡城。”遇賈獲,載其母妻,下之,而授公車。公曰:“舍而母。”辭曰:“不祥。”與其妻扶其母以奔墓,亦免。子展命師無入公宮,與子產親御諸門。陳侯使司馬桓子賂以宗器。陳侯免,擁社,使其眾男女別而纍,以待於朝。子展執縶而見,再拜稽首承飲而進獻。子美入,數俘而出。祝祓社,司徒致民,司馬致節,司空致地,乃還。

(傳25.6)秋,七月己巳,同盟于重丘,齊成故也。

(傳25.7)趙文子爲政,令薄諸侯之幣,而重其禮。穆叔見之,謂穆叔曰:“自今以往,兵其少弭矣。齊崔、慶新得政,將求善於諸侯。武也知楚令尹。若敬行其禮,道之以文辭,以靖諸侯,兵可以弭。”

(傳25.8)楚薳子馮卒,屈建爲令尹,屈蕩爲莫敖。舒鳩人卒叛,楚令尹子木伐之,及離城,吳人救之。子木遽以右師先,子強、息桓、子捷、子駢、子盂帥左師以退。吳人居其間七日。子強曰:“久將墊隘,隘乃禽也,不如速戰。請以其私卒誘之,簡師,陳以待我。我克則進,奔則亦視之,乃可以免。不然,必爲吳禽。”從之。五人以其私卒先擊吳師,吳師奔;登山以望,見楚師不繼,復逐之,傅諸其軍,簡師會之。吳師大敗。遂圍舒鳩,舒鳩潰。八月,楚滅舒鳩。

(傳25.9)衞獻公入于夷儀。

(傳25.10)鄭子產獻捷于晉,戎服將事。晉人問陳之罪。對曰:“昔虞閼父爲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我先王賴其利器用也,與其神明之後也,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而封諸陳,以備三恪。則我周之自出,至于今是賴。桓公之亂,蔡人欲立其出,我先君莊公奉五父而立之,蔡人殺之,我又與蔡人奉戴厲公。至於莊、宣皆我之自立。夏氏之亂,成公播蕩,又我之自入,君所知也。今陳忘周之大德,蔑我大惠,棄我姻親,介恃楚眾,以憑陵我敝邑,不可億逞,我是以有往年之告。未獲成命,則有我東門之役。當陳隧者,井堙木刊。敝邑大懼不競而恥大姬,天誘其衷,啟敝邑心。陳知其罪,授手于我。用敢獻功。”晉人曰:“何故侵小?”對曰;“先王之命,唯罪所在,各致其辟。且昔天子之地一圻,列國一同,自是以衰。今大國多數圻矣,若無侵小,何以至焉?”晉人曰:“何故戎服?”對曰:“我先君武、莊爲平、桓卿士。城濮之役,文公布命曰:‘各復舊職。’命我文公戎服輔王,以授楚捷--不敢廢王命故也。”士莊伯不能詰,復於趙文子。文子曰:“其辭順。犯順,不祥。”乃受之。

(傳25.10)冬,十月,子展相鄭伯如晉,拜陳之功。子西復伐陳,陳及鄭平。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誰知其志?言之無文,行而不遠。晉爲伯,鄭入陳,非文辭不爲功。愼辭哉!”

(傳25.11)楚蔿掩爲司馬,子木使庀賦,數甲兵。甲午,蔿掩書土田,度山林,鳩藪澤,辨京陵,表淳鹵,數疆潦,規偃豬,町原防,牧隰皋,井衍沃,量入脩賦,賦車籍馬,賦車兵、徒兵、甲楯之數。旣成,以授子木,禮也。

(傳25.12)十二月,吳子諸樊伐楚,以報舟師之役。門于巢。巢牛臣曰:“吳王勇而輕,若啟之,將親門。我獲射之,必殪。是君也死,疆其少安。”從之。吳子門焉,牛臣隱於短墻以射之,卒。

(傳25.13)楚子以滅舒鳩賞子木。辭曰:“先大夫蔿子之功也。”以與蔿掩。

(傳25.14)晉程鄭卒,子產始知然明,問爲政焉。對曰:“視民如子。見不仁者,誅之如鷹鹯之逐鳥雀也。”子產喜,以語子大叔,且曰:“他日,吾見蔑之面而已,今吾見其心矣。”子大叔問政於子產。子產曰:“政如農功,日夜思之,思其始而成其終,朝夕而行之。行無越思,如農之有畔,其過鮮矣。”

(傳25.15)衞獻公自夷儀使與甯喜言,甯喜許之。大叔文子聞之,曰:“烏呼!《詩》所謂‘我躬不說,皇恤我後’者,甯子可謂不恤其後矣。將可乎哉?殆必不可。君子久行,思其終也,思其復也。書曰:‘愼始而敬終,終以不困。’《詩》曰:‘夙夜匪解,以事一人。’今甯子視君不如弈棋,其何以免乎?弈者舉棋不定,不勝其耦;而況置君而弗定乎?必不免矣。九世之卿族,一舉而滅之,可哀也哉!”

(傳25.16)會于夷儀之歲,齊人城郟。其五月,秦、晉爲成,晉韓起如秦涖盟,秦伯車如晉涖盟。成而不結。

 

【襄公二十六年】

(經26.1)二十有六年,春,王二月辛卯,衞甯喜弒其君剽。
(經26.2)衞孫林父入于戚以叛。
(經26.3)甲午,衞侯衎復歸于衞。
(經26.4)夏,晉侯使荀吳來聘。
(經26.5)公會晉人、鄭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淵。
(經26.6)秋,宋公殺其世子痤。
(經26.7)晉人執衞甯喜。
(經26.8)八月壬午,許男甯卒于楚。
(經26.9)冬,楚子、蔡侯、陳侯伐鄭。
(經26.10)葬許靈公。


(傳26.1)二十六年,春,秦伯之弟鍼如晉脩成,叔向命召行人子員。行人子朱曰:“朱也當御。”三云,叔向不應。子朱怒,曰:“班爵同,何以黜朱於朝?”撫劍從之。叔向曰:“秦、晉不和久矣。今日之事,幸而集,晉國賴之。不集,三軍暴骨。子員道二國之言無私,子常易之。姦以事君者,吾所能御也。”拂衣從之。人救之。平公曰:“晉其庶乎!吾臣之所爭者大。”師曠曰:“公室懼卑。臣不心競而力爭,不務德而爭善,私欲已侈,能無卑乎?”

(傳26.2)衞獻公使子鮮爲復,辭。敬姒強命之。對曰:“君無信,臣懼不免。”敬姒曰:“雖然,以吾故也。”許諾。初,獻公使與甯喜言,甯喜曰:“必子鮮在。不然,必敗。”故公使子鮮。子鮮不獲命於敬姒,以公命與甯喜言,曰:“茍反,政由甯氏,祭則寡人。”甯喜告蘧伯玉。伯玉曰:“瑗不得聞君之出,敢聞其入?”遂行,從近關出。告右宰穀。右宰穀曰:“不可。獲罪於兩君,天下誰畜之?”悼子曰:“吾受命於先人,不可以貳。”穀曰:“我請使焉而觀之。”遂見公於夷儀。反,曰:“君淹恤在外十二年矣,而無憂色,亦無寬言,猶夫人也。若不已,死無日矣。”悼子曰:“子鮮在。”右宰穀曰:“子鮮在,何益?多而能亡,於我何爲?”悼子曰:“雖然,不可以已。”

(傳26.2)孫文子在戚,孫嘉聘於齊,孫襄居守。二月庚寅,甯喜、右宰穀伐孫氏,不克,伯國傷。甯子出舍於郊。伯國死,孫氏夜哭。國人召甯子,甯子復攻孫氏,克之。辛卯,殺子叔及大子角。書曰“甯喜弒其君剽”,言罪之在甯氏也。孫林父以戚如晉。書曰“入于戚以叛”,罪孫氏也。臣之祿,君實有之。義則進,否則奉身而退。專祿以周旋,戮也。

(傳26.2)甲午,衞侯入。書曰“復歸”,國納之也。大夫逆於竟者,執其手而與之言;道逆者,自車揖之;逆於門者,頷之而已。公至,使讓大叔文子曰:“寡人淹恤在外,二三子皆使寡人朝夕聞衞國之言,吾子獨不在寡人。古人有言曰:‘非所怨,勿怨。’寡人怨矣。”對曰:“臣知罪矣。臣不佞,不能負羈絏以從捍牧圉,臣之罪一也。有出者,有居者,臣不能貳,通外內之言以事君,臣之罪二也。有二罪,敢忘其死?”乃行,從近關出。公使止之。

(傳26.3)衞人侵戚東鄙,孫氏愬于晉,晉戍茅氏。殖綽伐茅氏,殺晉戍三百人。孫蒯追之,弗敢擊。文子曰:“厲之不如。”遂從衞師,敗之圉。雍鉏獲殖綽。復愬于晉。

(傳26.4)鄭伯賞入陳之功,三月甲寅朔,享子展,賜之先路三命之服,先八邑;賜子產次路再命之服,先六邑。子產辭邑,曰:“自上以下,降殺以兩,禮也。臣之位在四,且子展之功也,臣不敢及賞禮,請辭邑。”公固予之,乃受三邑。公孫揮曰:“子產其將知政矣。讓不失禮。”

(傳26.5)晉人爲孫氏故,召諸侯,將以討衞也。夏,中行穆子來聘,召公也。

(傳26.6)楚子、秦人侵吳,及雩婁,聞吳有備而還。遂侵鄭。五月,至于城麇。鄭皇頡戍之,出,與楚師戰,敗。穿封戌囚皇頡,公子圍與之爭之,正於伯州犁。伯州犁曰:“請問於囚。”乃立囚。伯州犁曰:“所爭,君子也,其何不知?”上其手,曰:“夫子爲王子圍,寡君之貴介弟也。”下其手,曰:“此子爲穿封戌,方城外之縣尹也。誰獲子?”囚曰:“頡遇王子,弱焉。”戌怒,抽戈逐王子圍,弗及。楚人以皇頡歸。

(傳26.6)印堇父與皇頡戍城麇,楚人囚之,以獻於秦。鄭人取貨於印氏以請之,子大叔爲令正,以爲請。子產曰:“不獲。受楚之功,而取貨於鄭,不可謂國,秦不其然。若曰‘拜君之勤鄭國。微君之惠,楚師其猶在敝邑之城下’,其可。”弗從,遂行。秦人不予。更幣,從子產,而後獲之。

(傳26.7)六月,公會晉趙武、宋向戌、鄭良霄、曹人于澶淵,以討衞,疆戚田。取衞西鄙懿氏六十以與孫氏。趙武不書,尊公也。向戌不書,後也。鄭先宋,不失所也。於是衞侯會之。晉人執甯喜、北宮遺,使女齊以先歸。衞侯如晉,晉人執而囚之於士弱氏。

(傳26.7)秋,七月,齊侯、鄭伯爲衞侯故如晉,晉侯兼享之。晉侯賦《嘉樂》。國景子相齊侯,賦《蓼蕭》。子展相鄭伯,賦《緇衣》。叔向命晉侯拜二君,曰:“寡君敢拜齊君之安我先君之宗祧也,敢拜鄭君之不貳也。”國子使晏平仲私於叔向,曰:“晉君宣其明德於諸侯,恤其患而補其闕,正其違而治其煩,所以爲盟主也。今爲臣執君,若之何?”叔向告趙文子,文子以告晉侯。晉侯言衞侯之罪,使叔向告二君。國子賦《轡之柔矣》,子展賦《將仲子兮》,晉侯乃許歸衞侯。叔向曰:“鄭七穆,罕氏其後亡者也,子展儉而壹。”

(傳26.8)初,宋芮司徒生女子,赤而毛,棄諸堤下,共姬之妾取以入,名之曰棄。長而美。平公入夕,共姬與之食。公見棄也而視之尤。姬納諸御,嬖,生佐,惡而婉。大子痤美而很,合左師畏而惡之。寺人惠墻伊戾爲大子內師而無寵。秋,楚客聘於晉,過宋。大子知之,請野享之,公使往。伊戾請從之。公曰:“夫不惡女乎?”對曰:“小人之事君子也,惡之不敢遠,好之不敢近,敬以待命,敢有貳心乎?縱有共其外,莫共其內,臣請往也。”遣之。至則坎用牲,加書徵之,而騁告公曰:“大子將爲亂,旣與楚客盟矣。”公曰:“爲我子,又何求?”對曰:“欲速。”公使視之,則信有焉。問諸夫人與左師,則皆曰:“固聞之。”公囚大子。大子曰:“唯佐也能免我。”召而使請,曰:“日中不來,吾知死矣。”左師聞之,聒而與之語。過期,乃縊而死。佐爲大子。公徐聞其無罪也,乃亨伊戾。左師見夫人之步馬者,問之。對曰:“君夫人氏也。”左師曰:“誰爲君夫人?餘胡弗知?”圉人歸,以告夫人。夫人使饋之錦與馬,先之以玉,曰:“君之妾棄使某獻”。左師改命曰“君夫人”,而後再拜稽首受之。

(傳26.9)鄭伯歸自晉,使子西如晉聘,辭曰:“寡君來煩執事,懼不免於戾,使夏謝不敏。”君子曰:“善事大國。”

(傳26.10)初,楚伍參與蔡太師子朝友,其子伍舉與聲子相善也。伍舉娶於王子牟。王子牟爲申公而亡,楚人曰:“伍舉實送之。”伍舉奔鄭,將遂奔晉。聲子將如晉,遇之於鄭郊,班荊相與食,而言復故。聲子曰:“子行也,吾必復子。”及宋向戌將平晉、楚,聲子通使於晉,還如楚。令尹子木與之語,問晉故焉,且曰:“晉大夫與楚孰賢?”對曰:“晉卿不如楚,其大夫則賢,皆卿材也。如杞梓、皮革,自楚往也。雖楚有材,晉實用之。”子木曰:“夫獨無族姻乎?”對曰:“雖有,而用楚材實多。歸生聞之:善爲國者,賞不僭而刑不濫。賞僭,則懼及淫人;刑濫,則懼及善人。若不幸而過,寧僭,無濫。與其失善,寧其利淫。無善人,則國從之。《詩》曰:‘人之云亡,邦國殄瘁’,無善人之謂也。故夏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懼失善也。商頌有之曰:‘不僭不濫,不敢怠皇。命于下國,封建厥福’,此湯所以獲天福也。

(傳26.10)“古之治民者,勸賞而畏刑,恤民不倦。賞以春夏,刑以秋冬。是以將賞,爲之加膳,加膳則飫賜,此以知其勸賞也。將刑,爲之不舉,不舉則徹樂,此以知其畏刑也。夙興夜寐,朝夕臨政,此以知其恤民也。三者,禮之大節也。有禮無敗。今楚多淫刑,其大夫逃死於四方,而爲之謀主,以害楚國,不可救療,所謂不能也。子儀之亂,析公奔晉,晉人寘諸戎車之殿,以爲謀主。繞角之役,晉將遁矣,析公曰:‘楚師輕窕,易震蕩也。若多鼓鈞聲,以夜軍之,楚師必遁。’晉人從之,楚師宵潰。晉遂侵蔡,襲沈,獲其君,敗申、息之師於桑隧,獲申麗而還。鄭於是不敢南面。楚失華夏,則析公之爲也。雍子之父兄譖雍子,君與大夫不善是也,雍子奔晉,晉人與之鄐,以爲謀主。彭城之役,晉、楚遇於靡角之穀。晉將遁矣,雍子發命於軍曰:‘歸老幼,反孤疾,二人役,歸一人。簡兵搜乘,秣馬蓐食,師陳焚次,明日將戰。’行歸者,而逸楚囚。楚師宵潰,晉降彭城而歸諸宋,以魚石歸。楚失東夷,子辛死之,則雍子之爲也。

(傳26.10)“子反與子靈爭夏姬,而雍害其事,子靈奔晉,晉人與之邢,以爲謀主,捍禦北狄,通吳於晉,教吳叛楚,教之乘車、射御、驅侵,使其子狐庸爲吳行人焉。吳於是伐巢、取駕、克棘、入州來,楚罷於奔命,至今爲患,則子靈之爲也。若敖之亂,伯賁之子賁皇奔晉,晉人與之苗,以爲謀主。鄢陵之役,楚晨壓晉軍而陳。晉將遁矣,苗賁皇曰:‘楚師之良在其中軍王族而已,若塞井夷灶,成陳以當之,欒、范易行以誘之,中行、二郤必克二穆,吾乃四萃於其王族,必大敗之。’晉人從之,楚師大敗,王夷師熸,子反死之。鄭叛、吳興,楚失諸侯,則苗賁皇之爲也。”子木曰:“是皆然矣。”聲子曰:“今又有甚於此。椒舉娶於申公子牟,子牟得戾而亡,君大夫謂椒舉:‘女實遣之。’懼而奔鄭,引領南望,曰:‘庶幾赦餘。’亦弗圖也。今在晉矣。晉人將與之縣,以比叔向。彼若謀害楚國,豈不爲患?”子木懼,言諸王,益其祿爵而復之。聲子使椒鳴逆之。

(傳26.11)許靈公如楚,請伐鄭,曰:“師不興,孤不歸矣。”八月,卒于楚。楚子曰:“不伐鄭,何以求諸侯?”冬,十月,楚子伐鄭,鄭人將禦之。子產曰:“晉、楚將平,諸侯將和,楚王是故昧於一來。不如使逞而歸,乃易成也。夫小人之性釁於勇、嗇於禍、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非國家之利也,若何從之?”子展說,不禦寇。十二月乙酉,入南里,墮其城。涉於樂氏,門于師之梁。縣門發,獲九人焉。涉于泛而歸。而後葬許靈公。

(傳26.12)衞人歸衞姬于晉,乃釋衞侯。君子是以知平公之失政也。

(傳26.13)晉韓宣子聘于周,王使請事。對曰:“晉士起將歸時事於宰旅,無他事矣。”王聞之,曰:“韓氏其昌阜於晉乎!辭不失舊。”

(傳26.14)齊人城郟之歲,其夏,齊烏餘以廩丘奔晉,襲衞羊角,取之;遂襲我高魚。有大雨,自其竇入,介于其庫,以登其城,克而取之。又取邑于宋。於是范宣子卒,諸侯弗能治也。及趙文子爲政,乃卒治之。文子言於晉侯曰:“晉爲盟主,諸侯或相侵也,則討而使歸其地。今烏餘之邑,皆討類也,而貪之,是無以爲盟主也。請歸之。”公曰:“諾。孰可使也?”對曰:“胥梁帶能無用師。”晉侯使往。

 

【襄公二十七】

(經27.1)二十有七年,春,齊侯使慶封來聘。
(經27.2)夏,叔孫豹會晉趙武、楚屈建、蔡公孫歸生、衞石惡、陳孔奐、鄭良霄、許人、曹人于宋。
(經27.3)衞殺其大夫甯喜。
(經27.4)衞侯之弟鱄出奔晉。
(經27.5)秋,七月辛巳,豹及諸侯之大夫盟于宋。
(經27.6)冬,十有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傳27.1)二十七年,春,胥梁帶使諸喪邑者具車徒以受地,必周。使烏餘具車徒以受封。烏餘以其眾出,使諸侯偽效烏餘之封者,而遂執之,盡獲之。皆取其邑,而歸諸侯。諸侯是以睦於晉。

(傳27.2)齊慶封來聘,其車美。孟孫謂叔孫曰;“慶季之車,不亦美乎!”叔孫曰:“豹聞之:‘服美不稱,必以惡終。’美車何爲?”叔孫與慶封食,不敬。爲賦《相鼠》,亦不知也。

(傳27.3)衞甯喜專,公患之,公孫免餘請殺之。公曰:“微甯子,不及此。吾與之言矣。事未可知,只成惡名,止也。”對曰:“臣殺之,君勿與知。”乃與公孫無地、公孫臣謀,使攻甯氏,弗克,皆死。公曰:“臣也無罪,父子死餘矣!”夏,免餘復攻甯氏,殺甯喜及右宰穀,尸諸朝。石惡將會宋之盟,受命而出,衣其尸,枕之股而哭之。欲斂以亡,懼不免,且曰:“受命矣。”乃行。

(傳27.3)子鮮曰:“逐我者出,納我者死。賞罰無章,何以沮勸?君失其信,而國無刑,不亦難乎!且鱄實使之。”遂出奔晉。公使止之,不可。及河,又使止之,止使者而盟於河。托於木門,不鄉衞國而坐。木門大夫勸之仕,不可,曰:“仕而廢其事,罪也;從之,昭吾所以出也。將誰愬乎?吾不可以立於人之朝矣。”終身不仕。公喪之如稅服終身。公與免餘邑六十,辭曰:“唯卿備百邑,臣六十矣。下有上祿,亂也。臣弗敢聞。且甯子唯多邑,故死,臣懼死之速及也。”公固與之,受其半。以爲少師。公使爲卿,辭曰:“大叔儀不貳,能贊大事,君其命之。”乃使文子爲卿。

(傳27.4)宋向戌善於趙文子,又善於令尹子木,欲弭諸侯之兵以爲名。如晉,告趙孟。趙孟謀於諸大夫。韓宣子曰:“兵,民之殘也,財用之蠹,小國之大災也。將或弭之,雖曰不可,必將許之。弗許,楚將許之,以召諸侯,則我失爲盟主矣。”晉人許之。如楚,楚亦許之。如齊,齊人難之。陳文子曰:“晉、楚許之,我焉得已?且人曰‘弭兵’,而我弗許,則固攜吾民矣,將焉用之?”齊人許之。告於秦,秦亦許之。皆告於小國,爲會於宋。

(傳27.4)五月甲辰,晉趙武至於宋。丙午,鄭良霄至。六月丁未朔,宋人享趙文子,叔向爲介。司馬置折俎,禮也。仲尼使舉是禮也,以爲多文辭。戊申,叔孫豹、齊慶封、陳須無、衞石惡至。甲寅,晉荀盈從趙武至。丙辰,邾悼公至。壬戌,楚公子黑肱先至,成言於晉。丁卯,宋向戌如陳,從子木成言於楚。戊辰,滕成公至。子木謂向戌,請晉、楚之從交相見也。庚午,向戌復於趙孟。趙孟曰:“晉、楚、齊、秦,匹也,晉之不能於齊,猶楚之不能於秦也。楚君若能使秦君辱於敝邑,寡君敢不固請於齊?”壬申,左師復言於子木,子木使馹謁諸王。王曰:“釋齊、秦,他國請相見也。”秋七月戊寅,左師至。是夜也,趙孟及子晳盟,以齊言。庚辰,子木至自陳。陳孔奐、蔡公孫歸生至。曹、許之大夫皆至。以藩爲軍。

(傳27.4)晉、楚各處其偏。伯夙謂趙孟曰:“楚氛其惡,懼難。”趙孟曰:“吾左還,入於宋,若我何?”辛巳,將盟於宋西門之外。楚人衷甲。伯州犁曰:“合諸侯之師,以爲不信,無乃不可乎?夫諸侯望信於楚,是以來服。若不信,是棄其所以服諸侯也。”固請釋甲。子木曰:“晉、楚無信久矣,事利而已。茍得志焉,焉用有信?”大宰退,告人曰:“令尹將死矣,不及三年。求逞志而棄信,志將逞乎?志以發言,言以出信,信以立志。參以定之。信亡,何以及三?”趙孟患楚衷甲,以告叔向。叔向曰:“何害也?匹夫一爲不信,猶不可,單斃其死。若合諸侯之卿,以爲不信,必不捷矣。食言者不病,非子之患也。夫以信召人,而以僭濟之,必莫之與也,安能害我?且吾因宋以守病,則夫能致死。與宋致死,雖倍楚可也,子何懼焉?又不及是。曰弭兵以召諸侯,而稱兵以害我,吾庸多矣;非所患也。”

(傳27.4)季武子使謂叔孫公命曰:“視邾、滕。”旣而齊人請邾,宋人請滕,皆不與盟。叔孫曰:“邾、滕,人之私也;我,列國也,何故視之?宋、衞,吾匹也。”乃盟。故不書其族,言違命也。晉、楚爭先。晉人曰:“晉固爲諸侯盟主,未有先晉者也。”楚人曰:“子言晉、楚匹也,若晉常先,是楚弱也。且晉、楚狎主諸侯之盟也久矣,豈專在晉?”叔向謂趙孟曰:“諸侯歸晉之德,非歸其尸盟也。子務德,無爭先。且諸侯盟,小國固必有尸盟者,楚爲晉細,不亦可乎?”乃先楚人。書先晉,晉有信也。

(傳27.4)壬午,宋公兼享晉、楚之大夫,趙孟爲客,子木與之言,弗能對;使叔向侍言焉,子木亦不能對也。乙酉,宋公及諸侯之大夫盟于蒙門之外。子木問於趙孟曰:“范武子之德何如?”對曰:“夫子之家事治,言於晉國無隱情,其祝史陳信於鬼神無愧辭。”子木歸以語王。王曰:“尚矣哉!能歆神、人,宜其光輔五君以爲盟主也。”子木又語王曰:“宜晉之伯也,有叔向以佐其卿,楚無以當之,不可與爭。”晉荀盈遂如楚涖盟。

(傳27.5)鄭伯享趙孟于垂隴,子展、伯有、子西、子產、子大叔、二子石從。趙孟曰:“七子從君,以寵武也。請皆賦,以卒君貺,武亦以觀七子之志。”子展賦《草蟲》,趙孟曰:“善哉,民之主也!抑武也,不足以當之。”伯有賦《鶉之賁賁》,趙孟曰:“床笫之言不逾閾,況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聞也。”子西賦《黍苗》之四章,趙孟曰:“寡君在,武何能焉!”子產賦《隰桑》,趙孟曰:“武請受其卒章。”子大叔賦《野有蔓草》,趙孟曰:“吾子之惠也。”印段賦《蟋蟀》,趙孟曰:“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公孫段賦《桑扈》,趙孟曰:“‘匪交匪敖’,福將焉往?若保是言也,欲辭福祿,得乎?”

(傳27.5)卒享,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將爲戮矣。詩以言志,志誣其上而公怨之,以爲賓榮,其能久乎?幸而後亡。”叔向曰:“然,已侈,所謂不及五稔者,夫子之謂矣。”文子曰:“其餘皆數世之主也。子展其後亡者也,在上不忘降。印氏其次也,樂而不荒。樂以安民,不淫以使之,後亡,不亦可乎!” (傳27.6)宋左師請賞,曰:“請免死之邑。”公與之邑六十,以示子罕。子罕曰:“凡諸侯小國,晉、楚所以兵威之,畏而後上下慈和,慈和而後能安靖其國家,以事大國,所以存也。無威則驕,驕則亂生,亂生必滅,所以亡也。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廢一不可,誰能去兵?兵之設久矣,所以威不軌而昭文德也。聖人以興,亂人以廢。廢興、存亡、昬明之術,皆兵之由也,而子求去之,不亦誣乎!以誣道蔽諸侯,罪莫大焉。縱無大討,而又求賞,無厭之甚也。”削而投之。左師辭邑。

(傳27.6)向氏欲攻司城。左師曰:“我將亡,夫子存我,德莫大焉。又可攻乎?”君子曰:“‘彼己之子,邦之司直’,樂喜之謂乎!‘何以恤我,我其收之’,向戌之謂乎!”

(傳27.7)齊崔杼生成及強而寡,娶東郭姜,生明。東郭姜以孤入,曰棠無咎,與東郭偃相崔氏。崔成有疾而廢之,而立明。成請老于崔,崔子許之,偃與無咎弗予,曰:“崔,宗邑也,必在宗主。”成與強怒,將殺之,告慶封曰:“夫子之身,亦子所知也,唯無咎與偃是從,父兄莫得進矣。大恐害夫子,敢以告。”慶封曰:“子姑退。吾圖之。”告盧蒲嫳。盧蒲嫳曰:“彼,君之讎也。天或者將棄彼矣。彼實家亂,子何病焉?崔之薄,慶之厚也。”他日又告。慶封曰:“茍利夫子,必去之。難,吾助女。”

(傳27.7)九月庚辰,崔成、崔強殺東郭偃、棠無咎於崔氏之朝。崔子怒而出,其眾皆逃,求人使駕,不得。使圉人駕,寺人御而出,且曰:“崔氏有福,止餘猶可。”遂見慶封。慶封曰:“崔、慶一也。是何敢然?請爲子討之。”使盧蒲嫳帥甲以攻崔氏。崔氏堞其宮而守之。弗克,使國人助之,遂滅崔氏,殺成與強,而盡俘其家,其妻縊。嫳復命於崔子,且御而歸之。至,則無歸矣。乃縊。崔明夜辟諸大墓。辛巳,崔明來奔。慶封當國。

(傳27.8)楚薳罷如晉涖盟,晉侯享之。將出賦《旣醉》。叔向曰:“薳氏之有後於楚國也,宜哉!承君命,不忘敏。子蕩將知政矣。敏以事君,必能養民,政其焉往?”

(傳27.9)崔氏之亂,申鮮虞來奔,僕賃於野,以喪莊公。冬,楚人召之,遂如楚,爲右尹。

(傳27.10)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辰在申,司歷過也,再失閏矣。

 

【襄公二十八年】

(經28.1)二十有八年,春,無冰。
(經28.2)夏,衞石惡出奔晉。
(經28.3)邾子來朝。
(經28.4)秋,八月,大雩。
(經28.5)仲孫羯如晉。
(經28.6)冬,齊慶封來奔。
(經28.7)十有一月,公如楚。
(經28.8)十有二月甲寅,天王崩。
(經28.9)乙未,楚子昭卒。


(傳28.1)二十八年,春,無冰。梓愼曰:“今茲宋、鄭其饑乎!歲在星紀,而淫於玄枵。以有時災,陰不堪陽。蛇乘龍。龍,宋、鄭之星也。宋、鄭必饑。玄枵,虛中也。枵,秏名也。土虛而民秏,不饑何爲?”

(傳28.2)夏,齊侯、陳侯、蔡侯、北燕伯、杞伯、胡子、沈子、白狄朝于晉,宋之盟故也。齊侯將行,慶封曰:“我不與盟,何爲於晉?”陳文子曰:“先事後賄,禮也。小事大,未獲事焉,從之如志,禮也。雖不與盟,敢叛晉乎?重丘之盟,未可忘也。子其勸行!”

(傳28.3)衞人討甯氏之黨,故石惡出奔晉。衞人立其從子圃,以守石氏之祀,禮也。

(傳28.4)邾悼公來朝,時事也。

(傳28.5)秋,八月,大雩,旱也。

(傳28.6)蔡侯歸自晉,入于鄭。鄭伯享之,不敬。子產曰:“蔡侯其不免乎!日其過此也,君使子展迋勞於東門之外,而傲。吾曰猶將更之。今還受享而惰,乃其心也。君小國,事大國,而惰傲以爲己心,將得死乎?若不免,必由其子。其爲君也,淫而不父。僑聞之:如是者,恒有子禍。” (傳28.7)孟孝伯如晉,告將爲宋之盟故如楚也。

(傳28.8)蔡侯之如晉也,鄭伯使游吉如楚。及漢,楚人還之,曰:“宋之盟,君實親辱。今吾子來,寡君謂吾子姑還,吾將使馹奔問諸晉而以告。”子大叔曰:“宋之盟,君命將利小國,而亦使安定其社稷,鎮撫其民人,以禮承天之休,此君之憲令,而小國之望也。寡君是故使吉奉其皮幣,以歲之不易,聘於下執事。今執事有命曰:女何與政令之有?必使而君棄而封守,跋涉山川,蒙犯霜露,以逞君心。小國將君是望,敢不唯命是聽?無乃非盟載之言,以闕君德,而執事有不利焉,小國是懼。不然,其何勞之敢憚?”

(傳28.8)子大叔歸,復命。告子展曰:“楚子將死矣。不脩其政德,而貪昧於諸侯,以逞其願,欲久,得乎?《周易》有之:在復之頤,曰‘迷復,凶’,其楚子之謂乎!欲復其願,而棄其本,復歸無所,是謂迷復,能無凶乎?君其往也,送葬而歸,以快楚心。楚不幾十年,未能恤諸侯也,吾乃休吾民矣。”裨灶曰:“今茲周王及楚子皆將死。歲棄其次,而旅於明年之次,以害鳥帑,周、楚惡之。”

(傳28.8)九月,鄭游吉如晉,告將朝于楚以從宋之盟。子產相鄭伯以如楚。舍不爲壇。外僕言曰:“昔先大夫相先君適四國,未嘗不爲壇。自是至今亦皆循之。今子草舍,無乃不可乎?”子產曰:“大適小,則爲壇;小適大,茍舍而已,焉用壇?僑聞之,大適小有五美:宥其罪戾,赦其過失,救其災患,賞其德刑,教其不及。小國不困,懷服如歸,是故作壇以昭其功,宣告後人,無怠於德。小適大有五惡:說其罪戾,請其不足,行其政事,共其職貢,從其時命。不然,則重其幣帛,以賀其福而吊其凶,皆小國之禍也,焉用作壇以昭其禍?所以告子孫,無昭禍焉可也。”

(傳28.9)齊慶封好田而耆酒,與慶舍政,則以其內實遷于盧蒲嫳氏,易內而飲酒數日,國遷朝焉。使諸亡人得賊者,以告而反之,故反盧蒲癸。癸臣子之,有寵,妻之。慶舍之士謂盧蒲癸曰:“男女辨姓,子不辟宗,何也?”曰:“宗不餘辟,餘獨焉辟之?賦詩斷章,餘取所求焉,惡識宗?”癸言王何而反之,二人皆嬖,使執寢戈而先後之。

(傳28.9)公膳日雙雞,饔人竊更之以鶩。御者知之,則去其肉,而以其洎饋。子雅、子尾怒。慶封告盧蒲嫳。盧蒲嫳曰:“譬之如禽獸,吾寢處之矣。”使析歸父告晏平仲。平仲曰:“嬰之眾不足用也,知無能謀也。言弗敢出,有盟可也。”子家曰:“子之言云,又焉用盟?”告北郭子車。子車曰:“人各有以事君,非佐之所能也。”陳文子謂桓子曰:“禍將作矣,吾其何得?”對曰:“得慶氏之木百車於莊。”文子曰:“可愼守也已。”

(傳28.9)盧蒲癸、王何卜攻慶氏,示子之兆,曰:“或卜攻讎,敢獻其兆。”子之曰:“克,見血。”冬,十月,慶封田于萊,陳無宇從。丙辰,文子使召之,請曰:“無宇之母疾病,請歸。”慶季卜之,示之兆,曰:“死。”奉龜而泣,乃使歸。慶嗣聞之,曰:“禍將作矣。”謂子家:“速歸,禍作必於嘗,歸猶可及也。”子家弗聽,亦無悛志。子息曰:“亡矣!幸而獲在吳、越。”陳無宇濟水,而戕舟發梁。

(傳28.9)盧蒲姜謂癸曰:“有事而不告我,必不捷矣。”癸告之。姜曰:“夫子愎,莫之止,將不出。我請止之。”癸曰:“諾。”十一月乙亥,嘗于大公之廟,慶舍涖事。盧蒲姜告之,且止之,弗聽,曰:“誰敢者?”遂如公。麻嬰爲尸,慶奊爲上獻。盧蒲癸、王何執寢戈,慶氏以其甲環公宮。陳氏、鮑氏之圉人爲優。慶氏之馬善驚,士皆釋甲束馬,而飲酒,且觀優,至於魚里。欒、高、陳、鮑之徒介慶氏之甲。子尾抽桷,擊扉三,盧蒲癸自後刺子之,王何以戈擊之,解其左肩。猶援廟桷,動於甍。以俎、壺投,殺人而後死。遂殺慶繩、麻嬰。公懼,鮑國曰:“羣臣爲君故也。”陳須無以公歸,稅服而如內宮。

(傳28.9)慶封歸,遇告亂者。丁亥,伐西門,弗克。還伐北門,克之。入,伐內宮,弗克。反,陳于岳,請戰,弗許,遂來奔。獻車於季武子,美澤可以監。展莊叔見之,曰:“車甚澤,人必瘁,宜其亡也。”叔孫穆子食慶封,慶封泛祭。穆子不說,使工爲之誦《茅鴟》,亦不知。旣而齊人來讓,奔吳。吳句餘予之朱方,聚其族焉而居之,富於其舊。子服惠伯謂叔孫曰:“天殆富淫人,慶封又富矣。”穆子曰:“善人富謂之賞,淫人富謂之殃。天其殃之也,其將聚而殲旃。”

(傳28.10)癸巳,天王崩。未來赴,亦未書,禮也。

(傳28.11)崔氏之亂,喪羣公子,故鉏在魯,叔孫還在燕,賈在句瀆之丘。及慶氏亡,皆召之,具其器用,而反其邑焉。與晏子邶殿其鄙六十,弗受。子尾曰:“富,人之所欲也。何獨弗欲?”對曰:“慶氏之邑足欲,故亡。吾邑不足欲也,益之以邶殿,乃足欲。足欲,亡無日矣。在外,不得宰吾一邑。不受邶殿,非惡富也,恐失富也。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爲之制度,使無遷也。夫民,生厚而用利,於是乎正德以幅之,使無黜嫚,謂之幅利。利過則爲敗。吾不敢貪多,所謂幅也。”與北郭佐邑六十,受之。與子雅邑,辭多受少。與子尾邑,受而稍致之。公以爲忠,故有寵。釋盧蒲嫳于北竟。

(傳28.11)求崔杼之尸,將戮之,不得。叔孫穆子曰:“必得之。武王有亂臣十人,崔杼其有乎?不十人,不足以葬。”旣,崔杼之臣曰:“與我其拱璧,吾獻其柩。”於是得之。十二月乙亥朔,齊人遷莊公,殯于大寢,以其棺尸崔杼於市。國人猶知之,皆曰:“崔子也。”

(傳28.12)爲宋之盟故,公及宋公、陳侯、鄭伯、許男如楚。公過鄭,鄭伯不在,伯有迋勞於黃崖,不敬。穆叔曰:“伯有無戾於鄭,鄭必有大咎。敬,民之主也,而棄之,何以承守?鄭人不討,必受其辜。濟澤之阿,行潦之蘋藻,寘諸宗室,季蘭尸之,敬也。敬可棄乎?”

(傳28.12)及漢,楚康王卒。公欲反。叔仲昭伯曰:“我楚國之爲,豈爲一人?行也!”子服惠伯曰:“君子有遠慮,小人從邇。饑寒之不恤,誰遑其後?不如姑歸也。”叔孫穆子曰:“叔仲子專之矣;子服子,始學者也。”榮成伯曰:“遠圖者,忠也。”公遂行。宋向戌曰:“我一人之爲,非爲楚也。饑寒之不恤,誰能恤楚?姑歸而息民,待其立君而爲之備。”宋公遂反。

(傳28.13)楚屈建卒,趙文子喪之如同盟,禮也。

(傳28.14)王人來告喪,問崩日,以甲寅告,故書之,以徵過也。

 

【襄公二十九年】

(經29.1)二十有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
(經29.2)夏,五月,公至自楚。
(經29.3)庚午,衞侯衎卒。
(經29.4)閽弒吳子餘祭。
(經29.5)仲孫羯會晉荀盈、齊高止、宋華定、衞世叔儀、鄭公孫段、曹人、莒人、滕人、薛人、小邾人城杞。
(經29.6)晉侯使士鞅來聘。
(經29.7)杞子來盟。
(經29.8)吳子使札來聘。
(經29.9)秋,九月,葬衞獻公。
(經29.10)齊高止出奔北燕。
(經29.11)冬,仲孫羯如晉。


(傳29.1)二十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釋不朝正于廟也。楚人使公親禭,公患之。穆叔曰:“祓殯而禭,則布幣也。”乃使巫以桃、茢先祓殯。楚人弗禁,旣而悔之。

(傳29.2)二月癸卯,齊人葬莊公於北郭。

(傳29.3)夏,四月,葬楚康王,公及陳侯、鄭伯、許男送葬,至於西門之外,諸侯之大夫皆至于墓。楚郟敖卽位,王子圍爲令尹。鄭行人子羽曰:“是謂不宜,必代之昌。松柏之下,其草不殖。”

(傳29.4)公還,及方城。季武子取卞,使公冶問,璽書追而與之,曰:“聞守卞者將叛,臣帥徒以討之,旣得之矣。敢告。”公冶致使而退,及舍,而後聞取卞。公曰:“欲之而言叛,只見疏也。”公謂公冶曰:“吾可以入乎?”對曰:“君實有國,誰敢違君?”公與公冶冕服。固辭,強之而後受。公欲無入。榮成伯賦《式微》,乃歸。五月,公至自楚。

(傳29.4)公冶致其邑於季氏,而終不入焉。曰:“欺其君,何必使餘?”季孫見之,則言季氏如他日;不見則終不言季氏。及疾,聚其臣,曰:“我死,必無以冕服斂,非德賞也。且無使季氏葬我。”

(傳29.5)葬靈王,鄭上卿有事。子展使印段往。伯有曰:“弱,不可。”子展曰:“與其莫往,弱,不猶愈乎?《詩》云:‘王事靡盬,不遑啟處。’東西南北,誰敢寧處?堅事晉、楚,以蕃王室也。王事無曠,何常之有?”遂使印段如周。

(傳29.6)吳人伐越,獲俘焉,以爲閽,使守舟。吳子餘祭觀舟,閽以刀弒之。

(傳29.7)鄭子展卒,子皮卽位。於是鄭饑,而未及麥,民病。子皮以子展之命餼國人粟,戶一鍾,是以得鄭國之民,故罕氏常掌國政,以爲上卿。宋司城子罕聞之,曰:“鄰於善,民之望也。”宋亦饑,請於平公,出公粟以貸;使大夫皆貸。司城氏貸而不書,爲大夫之無者貸。宋無饑人。叔向聞之,曰:“鄭之罕,宋之樂,其後亡者也,二者其皆得國乎!民之歸也。施而不德,樂氏加焉,其以宋升降乎!”

(傳29.8)晉平公,杞出也,故治杞。六月,知悼子合諸侯之大夫以城杞,孟孝伯會之,鄭子大叔與伯石往。子大叔見大叔文子,與之語。文子曰:“甚乎其城杞也!”子大叔曰:“若之何哉!晉國不恤周宗之闕,而夏肄是屏,其棄諸姬,亦可知也已。諸姬是棄,其誰歸之?吉也聞之:棄同卽異,是謂離德。《詩》曰:‘協比其鄰,昬姻孔云。’晉不鄰矣,其誰云之?”

(傳29.9)齊高子容與宋司徒見知伯,女齊相禮。賓出,司馬侯言於知伯曰:“二子皆將不免。子容專,司徒侈,皆亡家之主也。”知伯曰:“何如?”對曰:“專則速及,侈將以其力斃,專則人實斃之,將及矣。”

(傳29.10)范獻子來聘,拜城杞也。公享之,展莊叔執幣。射者三耦。公臣不足,取於家臣。家臣展瑕、展王父爲一耦;公臣公巫召伯、仲顏莊叔爲一耦,鄫鼓父、黨叔爲一耦。

(傳29.11)晉侯使司馬女叔侯來治杞田,弗盡歸也。晉悼夫人慍曰:“齊也取貨,先君若有知也,不尚取之。”公告叔侯。叔侯曰:“虞、虢、焦、滑、霍、揚、韓、魏,皆姬姓也,晉是以大。若非侵小,將何所取?武、獻以下,兼國多矣,誰得治之?杞,夏餘也,而卽東夷。魯,周公之後也,而睦於晉。以杞封魯猶可,而何有焉?魯之於晉也,職貢不乏,玩好時至,公卿大夫相繼於朝,史不絕書,府無虛月。如是可矣,何必瘠魯以肥杞?且先君而有知也,毋寧夫人,而焉用老臣?”

(傳29.12)杞文公來盟,書曰“子”,賤之也。

(傳29.13)吳公子札來聘,見叔孫穆子,說之。謂穆子曰:“子其不得死乎!好善而不能擇人。吾聞君子務在擇人。吾子爲魯宗卿,而任其大政,不愼舉,何以堪之?禍必及子!”

(傳29.13)請觀於周樂。使工爲之歌周南、召南,曰:“美哉!始基之矣,猶未也,然勤而不怨矣。”爲之歌邶、鄘、衞,曰:“美哉淵乎!憂而不困者也。吾聞衞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衞風乎!”爲之歌王,曰:“美哉!思而不懼,其周之東乎!”爲之歌鄭,曰:“美哉!其細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爲之歌齊,曰:“美哉,泱泱乎!大風也哉!表東海者,其大公乎!國未可量也。”爲之歌豳,曰:“美哉,蕩乎!樂而不淫,其周公之東乎!”爲之歌秦,曰:“此之謂夏聲。夫能夏則大,大之至也,其周之舊乎!”爲之歌魏,曰:“美哉,渢渢乎!大而婉,險而易行,以德輔此,則明主也。”爲之歌唐,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遺民乎!不然,何其憂之遠也?非令德之後,誰能若是?”爲之歌陳,曰:“國無主,其能久乎!”

(傳29.13)自鄶以下無譏焉。爲之歌小雅,曰:“美哉!思而不貳,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猶有先王之遺民焉。”爲之歌大雅,曰:“廣哉,熙熙乎!曲而有直體,其文王之德乎!”爲之歌頌,曰:“至矣哉!直而不倨,曲而不屈,邇而不偪,遠而不攜,遷而不淫,復而不厭,哀而不愁,樂而不荒,用而不匱,廣而不宣,施而不費,取而不貪,處而不底,行而不流。五聲和,八風平。節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

(傳29.13)見舞《象箾》、《南籥》者,曰:“美哉!猶有憾。”見舞《大武》者,曰:“美哉!周之盛也,其若此乎!”見舞《韶濩》者,曰:“聖人之弘也,而猶有慚德,聖人之難也。”見舞《大夏》者,曰:“美哉!勤而不德,非禹,其誰能脩之?”見舞《韶箾》者,曰:“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無不幬也,如地之無不載也。雖甚盛德,其蔑以加於此矣,觀止矣。若有他樂,吾不敢請已。”

(傳29.13)其出聘也,通嗣君也。故遂聘于齊,說晏平仲,謂之曰:“子速納邑與政。無邑無政,乃免於難。齊國之政將有所歸,未獲所歸,難未歇也。”故晏子因陳桓子以納政與邑,是以免於欒、高之難。

(傳29.13)聘於鄭,見子產,如舊相識。與之縞帶,子產獻紵衣焉。謂子產曰:“鄭之執政侈,難將至矣,政必及子。子爲政,愼之以禮。不然,鄭國將敗。”適衞,說蘧瑗、史狗、史鰍、公子荊、公叔發、公子朝,曰:“衞多君子,未有患也。”

(傳29.13)自衞如晉,將宿於戚,聞鐘聲焉,曰:“異哉!吾聞之也:辯而不德,必加於戮。夫子獲罪於君以在此,懼猶不足,而又何樂?夫子之在此也,猶燕之巢於幕上。君又在殯,而可以樂乎?”遂去之。文子聞之,終身不聽琴瑟。適晉,說趙文子、韓宣子、魏獻子,曰:“晉國其萃於三族乎!”說叔向。將行,謂叔向曰:“吾子勉之!君侈而多良,大夫皆富,政將在家。吾子好直,必思自免於難。”

(傳29.14)秋,九月,齊公孫蠆、公孫灶放其大夫高止於北燕。乙未,出。書曰“出奔”,罪高止也。高止好以事自爲功且專,故難及之。

(傳29.15)冬,孟孝伯如晉,報范叔也。

(傳29.16)爲高氏之難故,高豎以盧叛。十月庚寅,閭丘嬰帥師圍盧。高豎曰:“茍使高氏有後,請致邑。”齊人立敬仲之曾孫酀,良敬仲也。十一月乙卯,高豎致盧而出奔晉,晉人城緜而寘旃。

(傳29.17)鄭伯有使公孫黑如楚,辭曰:“楚、鄭方惡,而使餘往,是殺餘也。”伯有曰:“世行也。”子晳曰:“可則往,難則已,何世之有?”伯有將強使之。子晳怒,將伐伯有氏,大夫和之。十二月己巳,鄭大夫盟於伯有氏。裨諶曰:“是盟也,其與幾何?《詩》曰:‘君子屢盟,亂是用長。’今是長亂之道也,禍未歇也,必三年而後能紓。”然明曰:“政將焉往?”裨諶曰:“善之代不善,天命也,其焉辟子產?舉不逾等,則位班也。擇善而舉,則世隆也。天又除之,奪伯有魄,子西卽世,將焉辟之?天禍鄭久矣,其必使子產息之,乃猶可以戾。不然,將亡矣。”

 

【襄公三十】

(經30.1)三十年,春,王正月,楚子使薳罷來聘。
(經30.2)夏,四月,蔡世子般弒其君固。
(經30.3)五月甲午,宋災,宋伯姬卒。
(經30.4)天王殺其弟佞夫。
(經30.5)王子瑕奔晉。
(經30.6)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宋共姬。
(經30.7)鄭良霄出奔許,自許入于鄭,鄭人殺良霄。
(經30.8)冬,十月,葬蔡景公。
(經30.9)晉人、齊人、宋人、衞人、鄭人、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會于澶淵,宋災故。


(傳30.1)三十年,春,王正月,楚子使薳罷來聘,通嗣君也。穆叔問王子圍之爲政何如。對曰:“吾儕小人食而聽事,猶懼不給命,而不免於戾,焉與知政?”固問焉,不告。穆叔告大夫曰:“楚令尹將有大事,子蕩將與焉,助之匿其情矣。”

(傳30.2)子產相鄭伯以如晉,叔向問鄭國之政焉。對曰:“吾得見與否,在此歲也。駟、良方爭,未知所成。若有所成,吾得見,乃可知也。”叔向曰:“不旣和矣乎?”對曰:“伯有侈而愎,子晳好在人上,莫能相下也。雖其和也,猶相積惡也,惡至無日矣。”

(傳30.3)二月癸未,晉悼夫人食輿人之城杞者,絳縣人或年長矣,無子而往與於食,有與疑年,使之年。曰:“臣,小人也,不知紀年。臣生之歲,正月甲子朔,四百有四十五甲子矣,其季於今三之一也。”吏走問諸朝。師曠曰:“魯叔仲惠伯會郤成子于承匡之歲也。是歲也,狄伐魯,叔孫莊叔於是乎敗狄于鹹,獲長狄僑如及虺也、豹也,而皆以名其子。七十三年矣。”史趙曰:“亥有二首六身,下二如身,是其日數也。”士文伯曰:“然則二萬六千六百有六旬也。”趙孟問其縣大夫,則其屬也。召之而謝過焉,曰:“武不才,任君之大事,以晉國之多虞,不能由吾子,使吾子辱在泥涂久矣,武之罪也。敢謝不才。”遂仕之,使助爲政。辭以老。與之田,使爲君復陶,以爲絳縣師,而廢其輿尉。

(傳30.3)於是魯使者在晉,歸以語諸大夫。季武子曰:“晉未可媮也。有趙孟以爲大夫,有伯瑕以爲佐,有史趙、師曠而咨度焉,有叔向、女齊以師保其君。其朝多君子,其庸可媮乎?勉事之而後可。”

(傳30.4)夏,四月己亥,鄭伯及其大夫盟。君子是以知鄭難之不已也。

(傳30.5)蔡景侯爲大子般娶于楚,通焉。大子弒景侯。

(傳30.6)初,王詹季卒,其子括將見王,而嘆。單公子愆期爲靈王御士,過諸廷,聞其嘆,而言曰:“烏乎!必有此夫!”入以告王,且曰:“必殺之!不戚而願大,視躁而足高,心在他矣。不殺,必害。”王曰:“童子何知!”及靈王崩,儋括欲立王子佞夫。佞夫弗知。戊子,儋括圍蔿,逐成愆。成愆奔平畤。五月癸巳,尹言多、劉毅、單蔑、甘過、鞏成殺佞夫。括、瑕、廖奔晉。書曰“天王殺其弟佞夫”,罪在王也。

(傳30.7)或叫于宋太廟曰:“譆譆,出出。”鳥鳴于亳社,如曰“譆譆”。甲午,宋大災。宋伯姬卒,待姆也。君子謂宋共姬女而不婦。女待人,婦義事也。

(傳30.8)六月,鄭子產如陳涖盟,歸,復命。告大夫曰:“陳,亡國也,不可與也。聚禾粟,繕城郭,恃此二者,而不撫其民。其君弱植,公子侈,大子卑,大夫敖,政多門,以介於大國,能無亡乎?不過十年矣。”

(傳30.9)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共姬也。

(傳30.10)鄭伯有耆酒爲窟室,而夜飲酒擊鐘焉。朝至,未已。朝者曰:“公焉在?”其人曰:“吾公在壑穀。”皆自朝布路而罷。旣而朝,則又將使子晳如楚,歸而飲酒。庚子,子晳以駟氏之甲伐而焚之。伯有奔雍梁,醒而後知之。遂奔許。大夫聚謀。子皮曰:“仲虺之志云:‘亂者取之,亡者侮之。’推亡固存,國之利也。罕、駟、豐同生,伯有汰侈,故不免。”人謂子產就直助強。子產曰:“豈爲我徒?國之禍難,誰知所敝?或主強直,難乃不生。姑成吾所。”辛丑,子產斂伯有氏之死者而殯之,不及謀而遂行。印段從之。子皮止之。眾曰:“人不我順,何止焉?”子皮曰:“夫子禮於死者,況生者乎?”遂自止之。壬寅,子產入。癸卯,子石入。皆受盟于子晳氏。乙巳,鄭伯及其大夫盟于大宮,盟國人于師之梁之外。

(傳30.10)伯有聞鄭人之盟己也怒,聞子皮之甲不與攻己也喜,曰:“子皮與我矣。”癸醜晨,自墓門之瀆入,因馬師頡介于襄庫,以伐舊北門。駟帶率國人以伐之。皆召子產。子產曰:“兄弟而及此,吾從天所與。”伯有死於羊肆。子產禭之,枕之股而哭之,斂而殯諸伯有之臣在市側者,旣而葬諸斗城。子駟氏欲攻子產。子皮怒之,曰:“禮,國之干也。殺有禮,禍莫大焉。”乃止。於是游吉如晉還,聞難,不入。復命于介。八月甲子,奔晉。駟帶追之,及酸棗。與子上盟,用兩珪質于河。使公孫肸入盟大夫。己巳,復歸。書曰“鄭人殺良霄”,不稱大夫,言自外入也。

(傳30.10)於子蟜之卒也,將葬,公孫揮與裨灶晨會事焉。過伯有氏,其門上生莠。子羽曰:“其莠猶在乎?”於是歲在降婁,降婁中而旦。裨灶指之曰:“猶可以終歲,歲不及此次也已。”及其亡也,歲在娵訾之口,其明年乃及降婁。僕展從伯有,與之皆死。羽頡出奔晉,爲任大夫。雞澤之會,鄭樂成奔楚,遂適晉。羽頡因之,與之比而事趙文子,言伐鄭之說焉。以宋之盟故,不可。子皮以公孫鉏爲馬師。

(傳30.11)楚公子圍殺大司馬蔿掩而取其室。申無宇曰:“王子必不免。善人,國之主也。王子相楚國,將善是封殖,而虐之,是禍國也。且司馬,令尹之偏,而王之四體也。絕民之主,去身之偏,艾王之體,以禍其國,無不祥大焉,何以得免?”

(傳30.12)爲宋災故,諸侯之大夫會,以謀歸宋財。冬,十月,叔孫豹會晉趙武、齊公孫蠆、宋向戌、衞北宮佗、鄭罕虎及小邾之大夫會于澶淵。旣而無歸於宋,故不書其人。君子曰:“信其不可不愼乎!澶淵之會,卿不書,不信也夫。諸侯之上卿,會而不信,寵名皆棄,不信之不可也如是。《詩》曰:‘文王陟降,在帝左右’,信之謂也。又曰:‘淑愼爾止,無載爾偽’,不信之謂也。”書曰“某人某人會于澶淵,宋災故”,尤之也。不書魯大夫,諱之也。

(傳30.13)鄭子皮授子產政。辭曰:“國小而偪,族大寵多,不可爲也。”子皮曰:“虎帥以聽,誰敢犯子?子善相之。國無小,小能事大,國乃寬。”子產爲政,有事伯石,賂與之邑。子大叔曰:“國皆其國也,奚獨賂焉?”子產曰:“無欲實難。皆得其欲,以從其事,而要其成。非我有成,其在人乎?何愛於邑,邑將焉往?”子大叔曰:“若四國何?”子產曰:“非相違也,而相從也,四國何尤焉?鄭書有之曰:‘安定國家,必大焉先。’姑先安大,以待其所歸。”旣伯石懼而歸邑,卒與之。伯有旣死,使大史命伯石爲卿,辭。大史退,則請命焉。復命之,又辭。如是三,乃受策入拜。子產是以惡其爲人也,使次己位。

(傳30.13)子產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廬井有伍。大人之忠儉者,從而與之;泰侈者因而斃之。豐卷將祭,請田焉。弗許,曰:“唯君用鮮,眾給而已。”子張怒,退而徵役。子產奔晉,子皮止之,而逐豐卷。豐卷奔晉。子產請其田里,三年而復之,反其田里及其入焉。從政一年,輿人誦之曰:“取我衣冠而褚之,取我田疇而伍之。孰殺子產,吾其與之!”及三年,又誦之曰:“我有子弟,子產誨之;我有田疇,子產殖之。子產而死,誰其嗣之?”

 

【襄公三十一年】

(經31.1)三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經31.2)夏,六月辛巳,公薨于楚宮。
(經31.3)秋,九月癸巳,子野卒。
(經31.4)己亥,仲孫羯卒。
(經31.5)冬,十月,滕子來會葬。
(經31.6)癸酉,葬我君襄公。
(經31.7)十有一月,莒人弒其君密州。


(傳31.1)三十一年,春,王正月,穆叔至自會。見孟孝伯,語之曰:“趙孟將死矣。其語偷,不似民主。且年未盈五十而諄諄焉如八、九十者,弗能久矣。若趙孟死,爲政者其韓子乎!吾子盍與季孫言之,可以樹善,君子也。晉君將失政矣,若不樹焉,使早備魯,旣而政在大夫,韓子懦弱,大夫多貪,求欲無厭,齊、楚未足與也,魯其懼哉!”孝伯曰:“人生幾何,誰能無偷?朝不及夕,將安用樹?”穆叔出,而告人曰:“孟孫將死矣。吾語諸趙孟之偷也,而又甚焉。”又與季孫語晉故,季孫不從。及趙文子卒,晉公室卑,政在侈家。韓宣子爲政,不能圖諸侯。魯不堪晉求,讒慝弘多,是以有平丘之會。

(傳31.2)齊子尾害閭丘嬰,欲殺之,使帥師以伐陽州。我問師故。夏,五月,子尾殺閭丘嬰,以說于我師。工儇灑、渻灶、孔虺、賈寅出奔莒。出羣公子。

(傳31.3)公作楚宮。穆叔曰:“《大誓》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君欲楚也夫,故作其宮。若不復適楚,必死是宮也。”六月辛巳,公薨于楚宮。叔仲帶竊其拱璧,以與御人,納諸其懷,而從取之,由是得罪。立胡女敬歸之子子野,次于季氏。秋九月癸巳,卒,毀也。

(傳31.4)己亥,孟孝伯卒。立敬歸之娣齊歸之子公子禂。穆叔不欲,曰:“大子死,有母弟則立之,無則立長。年鈞擇賢,義鈞則卜,古之道也。非適嗣,何必娣之子?且是人也,居喪而不哀,在戚而有嘉容,是謂不度。不度之人,鮮不爲患。若果立之,必爲季氏憂。”武子不聽,卒立之。比及葬,三易衰,衰衽如故衰。於是昭公十九年矣,猶有童心,君子是以知其不能終也。

(傳31.5)冬,十月,滕成公來會葬,惰而多涕。子服惠伯曰:“滕君將死矣。怠於其位,而哀已甚,兆於死所矣,能無從乎?”

(傳31.6)癸酉,葬襄公。公薨之月,子產相鄭伯以如晉,晉侯以我喪故,未之見也。子產使盡壞其館之垣而納車馬焉。士文伯讓之曰:“敝邑以政刑之不脩,寇盜充斥,無若諸侯之屬辱在寡君者何,是以令吏人完客所館,高其闬閎,厚其墻垣,以無憂客使。今吾子壞之,雖從者能戒,其若異客何?以敝邑之爲盟主,繕完葺墻,以待賓客。若皆毀之,其何以共命?寡君使丐請命。”對曰:“以敝邑褊小,介於大國,誅求無時,是以不敢寧居,悉索敝賦,以來會時事。逢執事之不間,而未得見;又不獲聞命,未知見時。不敢輸幣,亦不敢暴露。則輸之,則君之府實也,非薦陳之,不敢輸也。其暴露之,則恐燥濕之不時而朽蠹,以重敝邑之罪。僑聞文公之爲盟主也,宮室卑庳,無觀臺榭,以崇大諸侯之館,館如公寢;庫廄繕脩,司空以時平易道路,圬人以時塓館宮室;諸侯賓至,甸設庭燎,僕人巡宮;車馬有所,賓從有代,巾車脂轄,隸人、牧、圉各瞻其事;百官之屬各展其物;公不留賓,而亦無廢事;憂樂同之,事則巡之;教其不知,而恤其不足。賓至如歸,無寧災患;不畏寇盜,而亦不患燥濕。今銅鞮之宮數里,而諸侯舍於隸人,門不容車,而不可逾越;盜賊公行,而天癘不戒。賓見無時,命不可知。若又勿壞,是無所藏幣以重罪也。敢請執事:將何所命之?雖君之有魯喪,亦敝邑之憂也。若獲薦幣,脩垣而行,君之惠也,敢憚勤勞!”文伯復命。趙文子曰:“信。我實不德,而以隸人之垣以贏諸侯,是吾罪也。”使士文伯謝不敏焉。

(傳31.6)晉侯見鄭伯,有加禮,厚其宴好而歸之。乃築諸侯之館。叔向曰:“辭之不可以已也如是夫!子產有辭,諸侯賴之,若之何其釋辭也?《詩》曰:‘辭之輯矣,民之協矣;辭之繹矣,民之莫矣’,其知之矣。”

(傳31.7)鄭子皮使印段如楚,以適晉告,禮也。

(傳31.8)莒犁比公生去疾及展輿。旣立展輿,又廢之。犁比公虐,國人患之。十一月,展輿因國人以攻莒子,弒之,乃立。去疾奔齊,齊出也。展輿,吳出也。書曰“莒人弒其君買朱鉏”,言罪之在也。

(傳31.9)吳子使屈狐庸聘于晉,通路也。趙文子問焉,曰:“延州來季子其果立乎?巢隕諸樊,閽戕戴吳,天似啟之,何如?”對曰:“不立。是二王之命也,非啟季子也。若天所啟,其在今嗣君乎!甚德而度。德不失民,度不失事。民親而事有序,其天所啟也。有吳國者,必此君之子孫實終之。季子,守節者也,雖有國,不立。”

(傳31.10)十二月,北宮文子相衞襄公以如楚,宋之盟故也。過鄭,印段迋勞于棐林,如聘禮而以勞辭。文子入聘。子羽爲行人,馮簡子與子大叔逆客。事畢而出,言於衞侯曰:“鄭有禮,其數世之福也,其無大國之討乎!《詩》云:‘誰能執熱,逝不以濯?’禮之於政,如熱之有濯也。濯以救熱,何患之有?”

(傳31.10)子產之從政也,擇能而使之:馮簡子能斷大事,子大叔美秀而文,公孫揮能知四國之爲,而辨於其大夫之族姓、班位、貴踐、能否,而又善爲辭令。裨諶能謀,謀於野則獲,謀於邑則否。鄭國將有諸侯之事,子產乃問四國之爲於子羽,且使多爲辭令;與裨諶乘以適野,使謀可否;而告馮簡子使斷之。事成,乃授子大叔使行之,以應對賓客,是以鮮有敗事。北宮文子所謂有禮也。

(傳31.11)鄭人游于鄉校,以論執政。然明謂子產曰:“毀鄉校何如?”子產曰:“何爲?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議執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則行之;其所惡者,吾則改之,是吾師也。若之何毀之?我聞忠善以損怨,不聞作威以防怨。豈不遽止?然猶防川。大決所犯,傷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決使道,不如吾聞而藥之也。”然明曰:“蔑也今而後知吾子之信可事也。小人實不才,若果行此,其鄭國實賴之,豈唯二三臣?”仲尼聞是語也,曰:“以是觀之,人謂子產不仁,吾不信也。”

(傳31.12)子皮欲使尹何爲邑。子產曰:“少,未知可否。”子皮曰:“願,吾愛之,不吾叛也。使夫往而學焉,夫亦愈知治矣。”子產曰:“不可。人之愛,人求利之也。今吾子愛人則以政,猶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其傷實多。子之愛人,傷之而已,其誰敢求愛於子?子於鄭國,棟也。棟折榱崩,僑將厭焉,敢不盡言?子有美錦,不使人學制焉。大官、大邑,身之所庇也,而使學者制焉,其爲美錦不亦多乎?僑聞學而後入攻,未聞以政學者也。若果行此,必有所害。譬如田獵,射御貫則能獲禽,若未嘗登車射御,則敗績厭覆是懼,何暇思獲?”子皮曰:“善哉!虎不敏。吾聞君子務知大者、遠者,小人務知小者、近者。我,小人也。衣服附在吾身,我知而愼之;大官、大邑所以庇身也,我遠而慢之。微子之言,吾不知也。他日我曰:子爲鄭國,我爲吾家,以庇焉,其可也。今而後知不足。自今請,雖吾家,聽子而行。”子產曰:“人心之不同如其面焉,吾豈敢謂子面如吾面乎?抑心所謂危,亦以告也。”子皮以爲忠,故委政焉,子產是以能爲鄭國。

(傳31.13)衞侯在楚,北宮文子見令尹圍之威儀,言於衞侯曰:“令尹似君矣,將有他志。雖獲其志,不能終也。《詩》云:‘靡不有初,鮮克有終。’終之實難,令尹其將不免。”公曰:“子何以知之?”對曰:“《詩》云:‘敬愼威儀,惟民之則。’令尹無威儀,民無則焉。民所不則,以在民上,不可以終。”

(傳31.13)公曰:“善哉!何謂威儀?”對曰:“有威而可畏謂之威,有儀而可象謂之儀。君有君之威儀,其臣畏而愛之,則而象之,故能有其國家,令聞長世。臣有臣之威儀,其下畏而愛之,故能守其官職,保族宜家。順是以下皆如是,是以上下能相固也。衞詩曰:‘威儀棣棣,不可選也’,言君臣、上下、父子、兄弟、內外、大小皆有威儀也。周詩曰:‘朋友攸攝,攝以威儀’,言朋友之道必相教訓以威儀也。周書數文王之德曰:‘大國畏其力,小國懷其德’,言畏而愛之也。《詩》云:‘不識不知,順帝之則’,言則而象之也。紂囚文王七年,諸侯皆從之囚,紂於是乎懼而歸之,可謂愛之。文王伐崇,再駕而降爲臣,蠻夷帥服,可謂畏之。文王之功,天下誦而歌舞之,可謂則之。文王之行,至今爲法,可謂象之。有威儀也。故君子在位可畏,施舍可愛,進退可度,周旋可則,容止可觀,作事可法,德行可象,聲氣可樂;動作有文,言語有章,以臨其下,謂之有威儀也。”

 

 

(10)昭公

(凡32年)

【昭公元年】

(經1.1)元年,春,王正月,公卽位。
(經1.2)叔孫豹會晉趙武、楚公子圍、齊國弱、宋向戌、衞齊惡、陳公子招、蔡公孫歸生、鄭罕虎、許人、曹人于虢。
(經1.3)三月,取鄆。
(經1.4)夏,秦伯之弟鍼出奔晉。
(經1.5)六月,丁巳,邾子華卒。
(經1.6)晉荀吳帥師敗狄于大鹵。
(經1.7)秋,莒去疾自齊入于莒。莒展輿出奔吳。
(經1.8)叔弓帥師疆鄆田。
(經1.9)葬邾悼公。
(經1.10)冬,十有一月,己酉,楚子麇卒。
(經1.11)楚公子比出奔晉。


(傳1.1)元年,春,楚公子圍聘于鄭,且娶於公孫段氏。伍舉爲介。將入館,鄭人惡之,使行人子羽與之言,乃館於外。旣聘,將以眾逆。子產患之,使子羽辭曰:“以敝邑褊小,不足以容從者,請墠聽命。”令尹命大宰伯州犁對曰:“君辱貺寡大夫圍,謂圍將使豐氏撫有而室。圍布筵,告於莊、共之廟而來。若野賜之,是委君貺於草莽也,是寡大夫不得列於諸卿也。不寧唯是,又使圍蒙其先君,將不得爲寡君老,其蔑以復矣。唯大夫圖之!”子羽曰:“小國無罪,恃實其罪。將恃大國之安靖己,而無乃包藏禍心以圖之。小國失恃,而懲諸侯,使莫不憾者,距違君命,而有所壅塞不行是懼。不然,敝邑,館人之屬也,其敢愛豐氏之祧?”伍舉知其有備也,請垂櫜而入。許之。

(傳1.1)正月,乙未,入,逆而出。遂會於虢,尋宋之盟也。祁午謂趙文子曰:“宋之盟,楚人得志於晉。今令尹之不信,諸侯之所聞也。子弗戒,懼又如宋。子木之信稱於諸侯,猶詐晉而駕焉,況不信之尤者乎?楚重得志於晉,晉之恥也。子相晉國,以爲盟主,於今七年矣。再合諸侯,三合大夫,服齊、狄,寧東夏,平秦亂,城淳于,師徒不頓,國家不罷,民無謗讟,諸侯無怨,天無大災,子之力也。有令名矣,而終之以恥,午也是懼,吾子其不可以不戒。”文子曰:“武受賜矣。然宋之盟,子木有禍人之心,武有仁人之心,是楚所以駕於晉也。今武猶是心也,楚又行僭,非所害也。武將信以爲本,循而行之。譬如農夫,是穮是蓘;雖有饑饉,必有豐年。且吾聞之:能信不爲人下,吾未能也。《詩》曰:‘不僭不賊,鮮不爲則’,信也。能爲人則者,不爲人下矣。吾不能是難,楚不爲患。”楚令尹圍請用牲讀舊書加于牲上而已,晉人許之。

(傳1.1)三月甲辰,盟。楚公子圍設服離衞。叔孫穆子曰:“楚公子美矣,君哉!”鄭子皮曰:“二執戈者前矣。”蔡子家曰:“蒲宮有前,不亦可乎?”楚伯州犁曰:“此行也,辭而假之寡君。”鄭行人揮曰:“假不反矣。”伯州犁曰:“子姑憂子晳之欲背誕也。”子羽曰:“當璧猶在,假而不反,子其無憂乎?”齊國子曰:“吾代二子愍矣。”陳公子招曰:“不憂何成?二子樂矣。”衞齊子曰:“茍或知之,雖憂何害?”宋合左師曰:“大國令,小國共,吾知共而已。”晉樂王鮒曰:“《小旻》之卒章善矣,吾從之。”

(傳1.1)退會,子羽謂子皮曰:“叔孫絞而婉,宋左師簡而禮,樂王鮒字而敬,子與子家持之,皆保世之主也。齊、衞、陳大夫其不免乎!國子代人憂,子招樂憂,齊子雖憂弗害,夫弗及而憂,與可憂而樂,與憂而弗害,皆取憂之道也,憂必及之。《大誓》曰:‘民之所欲,天必從之。’三大夫兆憂,憂能無至乎?言以知物,其是之謂矣。”

(傳1.2)季武子伐莒,取鄆。莒人告於會。楚告於晉曰:“尋盟未退,而魯伐莒,瀆齊盟,請戮其使。”樂桓子相趙文子,欲求貨於叔孫,而爲之請。使請帶焉,弗與。梁其曰:“貨以藩身,子何愛焉?”叔孫曰:“諸侯之會,衞社稷也。我以貨免,魯必受師,是禍之也,何衞之爲?人之有墻,以蔽惡也;墻之隙壞,誰之咎也?衞而惡之,吾又甚焉。雖怨季孫,魯國何罪?叔出季處,有自來矣,吾又誰怨?然鮒也賄,弗與,不已。”召使者,裂裳帛而與之,曰:“帶其褊矣。”

(傳1.2)趙孟聞之,曰:“臨患不忘國,忠也;思難不越官,信也;圖國忘死,貞也;謀主三者,義也。有是四者,又可戮乎?”乃請諸楚曰:“魯雖有罪,其執事不辟難,畏威而敬命矣。子若免之,以勸左右,可也。若子之羣吏,處不辟污,出不逃難,其何患之有?患之所生,污而不治,難而不守,所由來也。能是二者,又何患焉?不靖其能,其誰從之?魯叔孫豹可謂能矣,請免之,以靖能者。子會而赦有罪,又賞其賢,諸侯其誰不欣焉望楚而歸之,視遠如邇?,疆埸之邑,一彼一此,何常之有?王、伯之令也,引其封疆,而樹之官,舉之表旗,而著之制令,過則有刑,猶不可壹。於是乎虞有三苗,夏有觀、扈,商有姺、邳,周有徐、奄。

(傳1.2)自無令王,諸侯逐進,狎主齊盟,其又可壹乎?恤大舍小,足以爲盟主,又焉用之?封疆之削,何國蔑有?主齊盟者,誰能辯焉?吳、濮有釁,楚之執事豈其顧盟?莒之疆事,楚勿與知,諸侯無煩,不亦可乎?莒、魯爭鄆,爲日久矣。茍無大害於其社稷,可無亢也。去煩宥善,莫不競勸。子其圖之。”固請諸楚,楚人許之,乃免叔孫。

(傳1.3)令尹享趙孟,賦《大明》之首章。趙孟賦《小宛》之二章。事畢,趙孟謂叔向曰:“令尹自以爲王矣,何如?”對曰:“王弱,令尹強,其可哉!雖可,不終。”趙孟曰:“何故?”對曰:“強以克弱而安之,強不義也。不義而強,其斃必速。《詩》曰:‘赫赫宗周,褒姒滅之’,強不義也。令尹爲王,必求諸侯。晉少懦矣,諸侯將往。若獲諸侯,其虐滋甚,民弗堪也,將何以終?夫以強取,不義而克,必以爲道。道以淫虐,弗可久已矣。”

(傳1.4)夏,四月,趙孟、叔孫豹、曹大夫入于鄭,鄭伯兼享之。子皮戒趙孟,禮終,趙孟賦《瓠葉》。子皮遂戒穆叔,且告之。穆叔曰:“趙孟欲一獻,子其從之。”子皮曰:“敢乎?”穆叔曰:“夫人之所欲也,又何不敢?”及享,具五獻之籩豆於幕下。趙孟辭,私於子產曰:“武請於冢宰矣。”乃用一獻。趙孟爲客。禮終乃宴。穆叔賦《鵲巢》,趙孟曰:“武不堪也。”又賦《采蘩》,曰:“小國爲蘩,大國省穡而用之,其何實非命?”子皮賦《野有死麇》之卒章,趙孟賦《常棣》,且曰:“吾兄弟比以安,尨也可使無吠。”穆叔、子皮及曹大夫興,拜,舉兕爵,曰:“小國賴子,知免於戾矣。”飲酒樂,趙孟出曰:“吾不復此矣。”

(傳1.5)天王使劉定公勞趙孟於潁,館於雒汭。劉子曰:“美哉禹功!明德遠矣。微禹,吾其魚乎!吾與子弁冕端委,以治民、臨諸侯,禹之力也。子盍亦遠績禹功而大庇民乎?”對曰:“老夫罪戾是懼,焉能恤遠?吾儕偷食,朝不謀夕,何其長也?”劉子歸,以語王曰:“諺所謂老將知而耄及之者,其趙孟之謂乎!爲晉正卿,以主諸侯,而儕於隸人,朝不謀夕,棄神、人矣。神怒、民叛,何以能久?趙孟不復年矣。神怒,不歆其祀;民叛,不卽其事。祀、事不從,又何以年?”

(傳1.6)叔孫歸,曾夭御季孫以勞之。旦及日中不出。曾夭謂曾阜,曰:“旦及日中,吾知罪矣。魯以相忍爲國也。忍其外,不忍其內,焉用之?”阜曰:“數月於外,一旦於是,庸何傷?賈而欲贏,而惡囂乎?”阜謂叔孫曰:“可以出矣。”叔孫指楹,曰:“雖惡是,其可去乎?”乃出見之。

(傳1.7)鄭徐吾犯之妹美,公孫楚聘之矣,公孫黑又使強委禽焉。犯懼,告子產。子產曰:“是國無政,非子之患也。唯所欲與。”犯請於二子,請使女擇焉。皆許之。子晳盛飾入,布幣而出。子南戎服入,左右射,超乘而出。女自房觀之,曰:“子晳信美矣,抑子南,夫也。夫夫婦婦,所謂順也。”適子南氏。子晳怒,旣而櫜甲以見子南,欲殺之而取其妻。子南知之,執戈逐之,及沖,擊之以戈。子晳傷而歸,告大夫曰:“我好見之,不知其有異志也,故傷。”

(傳1.7)大夫皆謀之。子產曰:“直鈞,幼賤有罪,罪在楚也。”乃執子南,而數之,曰:“國之大節有五,女皆姦之。畏君之威,聽其政,尊其貴,事其長,養其親,五者所以爲國也。今君在國,女用兵焉,不畏威也;姦國之紀,不聽政也;子晳,上大夫;女,嬖大夫,而弗下之,不尊貴也;幼而不忌,不事長也;兵其從兄,不養親也。君曰:‘餘不女忍殺,宥女以遠。’勉,速行乎,無重而罪!”五月庚辰,鄭放游楚於吳。將行子南,子產咨於大叔。大叔曰:“吉不能亢身,焉能亢宗?彼,國政也,非私難也。子圖鄭國,利則行之,又何疑焉?周公殺管叔而蔡蔡叔,夫豈不愛?王室故也。吉若獲戾,子將行之,何有於諸游?”

(傳1.8)秦後子有寵於桓,如二君於景。其母曰:“弗去,懼選。”癸卯,鍼適晉,其車千乘。書曰“秦伯之弟鍼出奔晉”,罪秦伯也。後子享晉侯,造舟于河,十里舍車,自雍及絳。歸取酬幣,終事八反。司馬侯問焉,曰:“子之車盡於此而已乎?”對曰:“此之謂多矣。若能少此,吾何以得見?”女叔齊以告公,且曰:“秦公子必歸。臣聞君子能知其過,必有令圖。令圖,天所贊也。”

(傳1.8)後子見趙孟。趙孟曰:“吾子其曷歸?”對曰:“鍼懼選於寡君,是以在此,將待嗣君。”趙孟曰:“秦君何如?”對曰:“無道。”趙孟曰:“亡乎?”對曰:“何爲?一世無道,國未艾也。國於天地,有與立焉。不數世淫,弗能斃也。”趙孟曰:“夭乎?”對曰:“有焉。”趙孟曰:“其幾何?”對曰:“鍼聞之:國無道而年穀和熟,天贊之也。鮮不五稔。”趙孟視蔭,曰:“朝夕不相及,誰能待五?”後子出,而告人曰:“趙孟將死矣。主民,翫歲而愒日,其與幾何?”

(傳1.9)鄭爲游楚亂故,六月丁巳,鄭伯及其大夫盟于公孫段氏。罕虎、公孫僑、公孫段、印段、游吉、駟帶私盟于閨門之外,實薰隧。公孫黑強與於盟,使大史書其名,且曰“七子”。子產弗討。

(傳1.10)晉中行穆子敗無終及羣狄于大原,崇卒也。將戰,魏舒曰:“彼徒我車,所遇又厄,以什共車,必克。困諸厄,又克。請皆卒,自我始。”乃毀車以爲行,五乘爲三伍。荀吳之嬖人不肯卽卒,斬以徇。爲五陳以相離,兩於前,伍於後,專爲右角,參爲左角,偏爲前拒,以誘之。翟人笑之。未陳而薄之,大敗之。

(傳1.11)莒展輿立,而奪羣公子秩。公子召去疾于齊。秋,齊公子鉏納去疾,展輿奔吳。叔弓帥師疆鄆田,因莒亂也。於是莒務婁、瞀胡及公子滅明以大厖與常儀靡奔齊。君子曰:“莒展之不立,棄人也夫!人可棄乎?《詩》曰:‘無競維人’,善矣。”

(傳1.12)晉侯有疾,鄭伯使公孫僑如晉聘,且問疾。叔向問焉,曰:“寡君之疾病,卜人曰‘實沈、臺駘爲祟’,史莫之知。敢問此何神也?”子產曰:“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閼伯,季曰實沈,居于曠林,不相能也,日尋干戈,以相征討。後帝不臧,遷閼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爲商星。遷實沈于大夏,主參,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其季世曰唐叔虞。當武王邑姜方震大叔,夢帝謂己:‘餘命而子曰虞,將與之唐,屬諸參,而蕃育其子孫。’及生,有文在其手曰虞,遂以命之。及成王滅唐,而封大叔焉,故參爲晉星。由是觀之,則實沈,參神也。

(傳1.12)“昔金天氏有裔子曰昧,爲玄冥師,生允格、臺駘。臺駘能業其官,宣汾、洮,障大澤,以處大原。帝用嘉之,封諸汾川,沈、姒、蓐、黃實守其祀。今晉主汾而滅之矣。由是觀之,則臺駘,汾神也。抑此二者,不及君身。山川之神,則水旱癘疫之災於是乎萗之;日月星辰之神,則雪霜風雨之不時,於是乎萗之。

(傳1.12)“若君身,則亦出入、飲食、哀樂之事也,山川、星辰之神又何爲焉?僑聞之,君子有四時:朝以聽政,晝以訪問,夕以脩令,夜以安身。於是乎節宣其氣,勿使有所壅閉湫底以露其體,茲心不爽,而昬亂百度。今無乃壹之,則生疾矣。僑又聞之:內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盡矣,則相生疾,君子是以惡之。故志曰:‘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違此二者,古之所愼也。男女辨姓,禮之大司也。今君內實有四姬焉,其無乃是也乎?若由是二者,弗可爲也已。四姬有省猶可,無則必生疾矣。”叔向曰:“善哉!肸未之聞也,此皆然矣。”

(傳1.12)叔向出,行人揮送之。叔向問鄭故焉,且問子晳。對曰:“其與幾何!無禮而好陵人,怙富而卑其上,弗能久矣。”晉侯聞子產之言,曰:“博物君子也。”重賄之。

(傳1.12)晉侯求醫於秦,秦伯使醫和視之,曰:“疾不可爲也,是謂近女室,疾如蠱。非鬼非食,惑以喪志。良臣將死,天命不佑。”公曰:“女不可近乎?”對曰:“節之。先王之樂,所以節百事也,故有五節;遲速本末以相及,中聲以降。五降之後,不容彈矣。於是有煩手淫聲,慆堙心耳,乃忘平和,君子弗聽也。物亦如之。至于煩,乃舍也已,無以生疾。君子之近琴瑟,以儀節也,非以慆心也。天有六氣,降生五味,發爲五色,徵爲五聲。淫生六疾。六氣曰陰、陽、風、雨、晦、明也,分爲四時,序爲五節,過則爲菑:陰淫寒疾,陽淫熱疾,風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惑疾,明淫心疾。女,陽物而晦時,淫則生內熱惑蠱之疾。今君不節、不時,能無及此乎?”

(傳1.12)出,告趙孟。趙孟曰:“誰當良臣?”對曰:“主是謂矣。主相晉國,於今八年,晉國無亂,諸侯無闕,可謂良矣。和聞之:國之大臣,榮其寵祿、任其大節。有菑禍興,而無改焉,必受其咎。今君至於淫以生疾,將不能圖恤社稷,禍孰大焉?主不能禦,吾是以云也。”趙孟曰:“何謂蠱?”對曰:“淫溺惑亂之所生也。於文:皿蟲爲蠱。穀之飛亦爲蠱。在《周易》:女惑男、風落山謂之蠱。皆同物也。”趙孟曰:“良醫也。”厚其禮而歸之。

(傳1.13)楚公子圍使公子黑肱、伯州犁城犨、櫟、郟。鄭人懼。子產曰:“不害。令尹將行大事,而先除二子也。禍不及鄭,何患焉?”冬,楚公子圍將聘于鄭,伍舉爲介。未出竟,聞王有疾而還。伍舉遂聘。十一月己酉,公子圍至,入問王疾,縊而弒之,遂殺其二子幕及平夏。右尹子干出奔晉,宮廄尹子晳出奔鄭。殺大宰伯州犁于郟。葬王於郟,謂之“郟敖”。使赴于鄭,伍舉問應爲後之辭焉,對曰:“寡大夫圍。”伍舉更之曰:“共王之子圍爲長。”

(傳1.13)子干奔晉,從車五乘,叔向使與秦公子同食,皆百人之餼。趙文子曰:“秦公子富。”叔向曰:“厎祿以德,德鈞以年,年同以尊。公子以國,不聞以富。且夫以千乘去其國,強禦已甚。《詩》曰:‘不侮鰥寡,不畏強禦。’秦、楚,匹也。”使後子與子干齒,辭曰:“鍼懼選,楚公子不獲,是以皆來,亦唯命。且臣與羈齒,無乃不可乎?史佚有言曰:‘非羈,何忌?’”

(傳1.14)楚靈王卽位,薳罷爲令尹,薳啟強爲大宰。鄭游吉如楚葬郟敖,且聘立君。歸,謂子產曰:“具行器矣。楚王汰侈,而自說其事,必合諸侯,吾往無日矣。”子產曰:“不數年未能也。”

(傳1.15)十二月,晉旣烝,趙孟適南陽,將會孟子餘。甲辰朔,烝于溫,庚戌,卒。鄭伯如晉吊,及雍乃復。

 

【昭公二年】

(經2.1)二年,春,晉侯使韓起來聘。
(經1.2)夏,叔弓如晉。
(經1.3)秋,鄭殺其大夫公孫黑。
(經1.4)冬,公如晉,至河乃復。
(經1.5)季孫宿如晉。


(傳2.1)二年,春,晉侯使韓宣子來聘,且告爲政,而來見,禮也。觀書於大史氏,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也。”公享之,季武子賦《緜》之卒章。韓子賦《角弓》。季武子拜,曰:“敢拜子之彌縫敝邑,寡君有望矣。”武子賦《節》之卒章。旣享,宴于季氏。有嘉樹焉,宣子譽之。武子曰:“宿敢不封殖此樹,以無忘《角弓》。”遂賦《甘棠》。宣子曰:“起不堪也,無以及召公。”

(傳2.1)宣子遂如齊納幣。見子雅。子雅召子旗,使見宣子。宣子曰:“非保家之主也,不臣。”見子尾。子尾見強,宣子謂之如子旗。大夫多笑之,唯晏子信之,曰:“夫子,君子也。君子有信,其有以知之矣。”自齊聘於衞,衞侯享之。北宮文子賦《淇澳》,宣子賦《木瓜》。

(傳2.2)夏,四月,韓須如齊逆女。齊陳無宇送女,致少姜。少姜有寵於晉侯,晉侯謂之少齊。謂陳無宇非卿,執諸中都。少姜爲之請,曰:“送從逆班。畏大國也,猶有所易,是以亂作。”

(傳2.3)叔弓聘于晉,報宣子也。晉侯使郊勞,辭曰:“寡君使弓來繼舊好,固曰‘女無敢爲賓’,徹命於執事,敝邑弘矣,敢辱郊使?請辭。”致館,辭曰:“寡君命下臣來繼舊好,好合使成,臣之祿也。敢辱大館!”叔向曰:“子叔子知禮哉!吾聞之曰:‘忠信,禮之器也;卑讓,禮之宗也。’辭不忘國,忠信也;先國後己,卑讓也。《詩》曰:‘敬愼威儀,以近有德。’夫子近德矣。”

(傳2.4)秋,鄭公孫黑將作亂,欲去游氏而代其位,傷疾作而不果。駟氏與諸大夫欲殺之。子產在鄙,聞之,懼弗及,乘遽而至。使吏數之,曰:“伯有之亂,以大國之事,而未爾討也。爾有亂心無厭,國不女堪。專伐伯有,而罪一也;昆弟爭室,而罪二也;薰隧之盟,汝矯君位,而罪三也。有死罪三,何以堪之?不速死,大刑將至。”再拜稽首,辭曰:“死在朝夕,無助天爲虐。”子產曰:“人誰不死?凶人不終,命也。作凶事,爲凶人。不助天,其助凶人乎!”請以印爲褚師。子產曰:“印也若才,君將任之;不才,將朝夕從女。女罪之不恤,而又何請焉?不速死,司寇將至。”七月壬寅,縊。尸諸周氏之衢,加木焉。

(傳2.5)晉少姜卒,公如晉,及河,晉侯使士文伯來辭,曰:“非伉儷也,請君無辱。”公還。季孫宿遂致服焉。叔向言陳無宇於晉侯曰:“彼何罪?君使公族逆之,齊使上大夫送之,猶曰不共,君求以貪。國則不共,而執其使。君刑已頗,何以爲盟主?且少姜有辭。”冬,十月,陳無宇歸。十一月,鄭印段如晉吊。

 

【昭公三年】

(經3.1)三年,春,王正月丁未,滕子原卒。
(經3.2)夏,叔弓如滕。
(經3.3)五月,葬滕成公。
(經3.4)秋,小邾子來朝。
(經3.5)八月,大雩。
(經3.6)冬,大雨雹。
(經3.7)北燕伯款出奔齊。


(傳3.1)三年,春,王正月,鄭游吉如晉,送少姜之葬。梁丙與張趯見之。梁丙曰:“甚矣哉,子之爲此來也!”子大叔曰:“將得已乎!昔文、襄之霸也,其務不煩諸侯,令諸侯三歲而聘,五歲而朝,有事而會,不協而盟。君薨,大夫吊,卿共葬事;夫人,士吊,大夫送葬。足以昭禮、命事、謀闕而已,無加命矣。今嬖寵之喪,不敢擇位,而數於守適,唯懼獲戾,豈敢憚煩?少姜有寵而死,齊必繼室。今茲吾又將來賀,不唯此行也。”張趯曰:“善哉,吾得聞此數也!然自今子其無事矣。譬如火焉,火中,寒暑乃退。此其極也,能無退乎?晉將失諸侯,諸侯求煩不獲。”二大夫退。子大叔告人曰:“張趯有知,其猶在君子之後乎!”

(傳3.2)丁未,滕子原卒。同盟,故書名。

(傳3.3)齊侯使晏嬰請繼室於晉,曰:“寡君使嬰曰:‘寡人願事君朝夕不倦,將奉質幣以無失時,則國家多難,是以不獲。不腆先君之適以備內官,焜燿寡人之望,則又無祿,早世隕命,寡人失望。君若不忘先君之好,惠顧齊國,辱收寡人,徼福於大公、丁公,照臨敝邑,鎮撫其社稷,則猶有先君之適及遺姑姊妹若而人。君若不棄敝邑,而辱使董振擇之,以備嬪嬙,寡人之望也。’”韓宣子使叔向對曰:“寡君之願也。寡君不能獨任其社稷之事,未有伉儷,在缞絰之中,是以未敢請。君有辱命,惠莫大焉。若惠顧敝邑,撫有晉國,賜之內主,豈唯寡君,舉羣臣實受其貺,其自唐叔以下實寵嘉之。”

(傳3.3)旣成昬,晏子受禮,叔向從之宴,相與語。叔向曰:“齊其何如?”晏子曰:“此季世也,吾弗知齊其爲陳氏矣。公棄其民,而歸於陳氏。齊舊四量,豆、區、釜、鍾。四升爲豆,各自其四,以登於釜。釜十則鍾。陳氏三量皆登一焉,鍾乃大矣。以家量貸,而以公量收之。山木如市,弗加於山;魚、鹽、蜃、蛤,弗加於海。民參其力,二入於公,而衣食其一。公聚朽蠹,而三老凍餒,國之諸市,屨賤踴貴。民人痛疾,而或燠休之。其愛之如父母,而歸之如流水。欲無獲民,將焉辟之?箕伯、直柄、虞遂、伯戲,其相胡公、大姬已在齊矣。”

(傳3.3)叔向曰:“然,雖吾公室,今亦季世也。戎馬不駕,卿無軍行,公乘無人,卒列無長。庶民罷敝,而宮室滋侈。道殣相望,而女富溢尤。民聞公命,如逃寇讎。欒、郤、胥、原、狐、續、慶、伯降在皂隸,政在家門,民無所依。君日不悛,以樂慆憂。公室之卑,其何日之有?讒鼎之銘曰:‘昧旦丕顯,後世猶怠。’況日不悛,其能久乎?”晏子曰:“子將若何?”叔向曰:“晉之公族盡矣。肸聞之:公室將卑,其宗族枝葉先落,則公室從之。肸之宗十一族,唯羊舌氏在而已。肸又無子,公室無度,幸而得死豈其獲祀?”

(傳3.3)初,景公欲更晏子之宅,曰:“子之宅近市,湫隘囂塵,不可以居,請更諸爽塏者。”辭曰:“君之先臣容焉,臣不足以嗣之,於臣侈矣。且小人近市,朝夕得所求,小人之利也,敢煩里旅?”公笑曰:“子近市,識貴賤乎?”對曰:“旣利之,敢不識乎?”公曰:“何貴?何賤?”於是景公繁於刑,有鬻踴者,故對曰:“踴貴,屨賤。”旣已告於君,故與叔向語而稱之。景公爲是省於刑。君子曰:“仁人之言,其利博哉!晏子一言,而齊侯省刑。《詩》曰:‘君子如祉,亂庶遄已’,其是之謂乎!”

(傳3.3)及晏子如晉,公更其宅。反,則成矣。旣拜,乃毀之,而爲里室,皆如其舊,則使宅人反之,曰:“諺曰:‘非宅是卜,唯鄰是卜。’二三子先卜鄰矣。違卜不祥。君子不犯非禮,小人不犯不祥,古之制也。吾敢違諸乎?”卒復其舊宅,公弗許;因陳桓子以請,乃許之。

(傳3.4)夏,四月,鄭伯如晉,公孫段相,甚敬而卑,禮無違者。晉侯嘉焉,授之以策,曰:“子豐有勞於晉國,餘聞而弗忘。賜女州田,以胙乃舊勳。”伯石再拜稽首,受策以出。君子曰:“禮,其人之急也乎!伯石之汰也,一爲禮於晉,猶荷其祿,況以禮終始乎!《詩》曰:‘人而無禮,胡不遄死’,其是之謂乎!”

(傳3.4)初,州縣,欒豹之邑也。及欒氏亡,范宣子、趙文子、韓宣子皆欲之。文子曰:“溫,吾縣也。”二宣子曰:“自郤稱以別,三傳矣。晉之別縣不唯州,誰獲治之?”文子病之,乃舍之。二宣子曰:“吾不可以正議而自與也。”皆舍之。及文子爲政,趙獲曰:“可以取州矣。”文子曰:“退!二子之言,義也。違義,禍也。餘不能治餘縣,又焉用州,其以徼禍也?君子曰:‘弗知實難。’知而弗從,禍莫大焉。有言州必死!”豐氏故主韓氏,伯石之獲州也,韓宣子爲之請之,爲其復取之之故。

(傳3.5)五月,叔弓如滕,葬滕成公,子服椒爲介。及郊,遇懿伯之忌,敬子不入。惠伯曰:“公事有公利,無私忌。椒請先入。”乃先受館。敬子從之。

(傳3.6)晉韓起如齊逆女。公孫蠆爲少姜之有寵也,以其子更公女,而嫁公子。人謂宣子:“子尾欺晉,晉胡受之?”宣子曰:“我欲得齊,而遠其寵,寵將來乎?”

(傳3.7)秋,七月,鄭罕虎如晉,賀夫人,且告曰:“楚人日徵敝邑以不朝立王之故。敝邑之往,則畏執事其謂寡君而固有外心;其不往,則宋之盟云。進退罪也。寡君使虎布之。”宣子使叔向對曰:“君若辱有寡君,在楚何害?脩宋盟也。君茍思盟,寡君乃知免於戾矣。君若不有寡君,雖朝夕辱於敝邑,寡君猜焉。君實有心,何辱命焉?君其往也!茍有寡君,在楚猶在晉也。”張趯使謂大叔曰:“自子之歸也,小人糞除先人之敝廬,曰:‘子其將來。’今子皮實來,小人失望。”大叔曰:“吉賤,不獲來,畏大國、尊夫人也。且孟曰而將無事,吉庶幾焉。”

(傳3.8)小邾穆公來朝,季武子欲卑之。穆叔曰:“不可。曹、滕二邾實不忘我好,敬以逆之,猶懼其貳,又卑一睦,焉逆羣好也?其如舊而加敬焉。志曰:‘能敬無災。’又曰:‘敬逆來者,天所福也。’”季孫從之。

(傳3.9)八月,大雩,旱也。

(傳3.10)齊侯田於莒,盧蒲嫳見,泣,且請曰:“餘發如此種種,餘奚能爲?”公曰:“諾。吾告二子。”歸而告之。子尾欲復之,子雅不可,曰:“彼其發短而心甚長,其或寢處我矣。”九月,子雅放盧蒲嫳于北燕。

(傳3.11)燕簡公多嬖寵,欲去諸大夫而立其寵人。冬,燕大夫比以殺公之外嬖。公懼,奔齊。書曰“北燕伯款出奔齊”,罪之也。

(傳3.12)十月,鄭伯如楚,子產相。楚子享之,賦《吉日》。旣享,子產乃具田備,王以田江南之夢。

(傳3.13)齊公孫灶卒。司馬灶見晏子,曰:“又喪子雅矣。”晏子曰:“惜也!子旗不免,殆哉!姜族弱矣,而嬀將始昌。二惠競爽猶可,又弱一個焉,姜其危哉!”

 

【昭公四年】

(經4.1)四年,春,王正月,大雨雹。
(經4.2)夏,楚子、蔡侯、陳侯、鄭伯、許男、徐子、滕子、頓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會于申。
(經4.3)楚人執徐子。
(經4.4)秋,七月,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吳,執齊慶封,殺之。遂滅賴。
(經4.5)九月,取鄫。
(經4.6)冬,十有二月,乙卯,叔孫豹卒。


(傳4.1)四年,春,王正月,許男如楚,楚子止之;遂止鄭伯,復田江南,許男與焉。使椒舉如晉求諸侯,二君待之。椒舉致命曰:“寡君使舉曰:日君有惠,賜盟于宋,曰:‘晉、楚之從交相見也。’以歲之不易,寡人願結歡於二三君,使舉請間。君若茍無四方之虞,則願假寵以請於諸侯。”晉侯欲勿許。司馬侯曰:“不可。楚王方侈,天或者欲逞其心,以厚其毒,而降之罰,未可知也。其使能終,亦未可知也。晉、楚唯天所相,不可與爭。君其許之,而脩德以待其歸。若歸於德,吾猶將事之,況諸侯乎?若適淫虐,楚將棄之,吾又誰與爭?”公曰:“晉有三不殆,其何敵之有?國險而多馬,齊、楚多難;有是三者,何鄉而不濟?”對曰:“恃險與馬而虞鄰國之難,是三殆也。四岳、三涂、陽城、大室、荊山、中南,九州之險也,是不一姓。

(傳4.1)“冀之北土,馬之所生,無興國焉。恃險與馬,不可以爲固也,從古以然。是以先王務脩德音以亨神人,不聞其務險與馬也。鄰國之難,不可虞也。或多難以固其國,啟其疆土;或無難以喪其國,失其守宇,若何虞難?齊有仲孫之難,而獲桓公,至今賴之。晉有里、丕之難而獲文公,是以爲盟主。衞、邢無難,敵亦喪之。故人之難,不可虞也。恃此三者而不脩政德,亡於不暇,又何能濟?君其許之!紂作淫虐,文王惠和,殷是以隕,周是以興,夫豈爭諸侯?”乃許楚使。使叔向對曰:“寡君有社稷之事,是以不獲春秋時見。諸侯,君實有之,何辱命焉?”椒舉遂請昬,晉侯許之。

(傳4.1)楚子問於子產曰:“晉其許我諸侯乎?”對曰:“許君。晉君少安,不在諸侯。其大夫多求,莫匡其君。在宋之盟又曰如一。若不許君,將焉用之?”王曰:“諸侯其來乎?”對曰:“必來。從宋之盟,承君之歡,不畏大國,何故不來?不來者,其魯、衞、曹、邾乎!曹畏宋,邾畏魯,魯、衞偪於齊而親於晉,唯是不來。其餘,君之所及也,誰敢不至?”王曰:“然則吾所求者無不可乎?”對曰:“求逞於人,不可;與人同欲,盡濟。”

(傳4.2)大雨雹。季武子問於申豐曰:“雹可禦乎?”對曰:“聖人在上,無雹。雖有,不爲災。古者日在北陸而藏冰,西陸朝覿而出之。其藏冰也,深山窮穀,固陰冱寒,於是乎取之。其出之也,朝之祿位,賓、食、喪、祭,於是乎用之。其藏之也,黑牡、秬黍以享司寒。其出之也,桃弧棘矢,以除其災。其出入也時。食肉之祿,冰皆與焉。大夫命婦喪浴用冰。祭寒而藏之,獻羔而啟之,公始用之,火出而畢賦,自命夫命婦至於老疾,無不受冰。山人取之,縣人傳之,輿人納之,隸人藏之。夫冰以風壯,而以風出。其藏之也周,其用之也徧,則冬無愆陽,夏無伏陰,春無凄風,秋無苦雨,雷出不震,無菑霜雹,癘疾不降,民不夭札。今藏川池之冰棄而不用,風不越而殺,雷不發而震。雹之爲菑,誰能禦之?《七月》之卒章,藏冰之道也。”

(傳4.3)夏,諸侯如楚,魯、衞、曹、邾不會。曹、邾辭以難,公辭以時祭,衞侯辭以疾。鄭伯先待于申。六月,丙午,楚子合諸侯于申。椒舉言於楚子曰:“臣聞諸侯無歸,禮以爲歸。今君始得諸侯,其愼禮矣。霸之濟否,在此會也。夏啟有鈞臺之享,商湯有景亳之命,周武有孟津之誓,成有岐陽之搜,康有酆宮之朝,穆有涂山之會,齊桓有召陵之師,晉文有踐土之盟。君其何用?宋向戌、鄭公孫僑在,諸侯之良也,君其選焉。”王曰:“吾用齊桓。”王使問禮於左師與子產。左師曰:“小國習之,大國用之,敢不薦聞?”獻公合諸侯之禮六。子產曰:“小國共職,敢不薦守?”獻伯子男會公之禮六。君子謂合左師善守先代,子產善相小國。

(傳4.3)王使椒舉侍於後以規過,卒事不規。王問其故,對曰:“禮,吾所未見者有六焉,又何以規?”宋大子佐後至,王田於武城,久而弗見。椒舉請辭焉。王使往,曰:“屬有宗祧之事於武城,寡君將墮幣焉,敢謝後見。”徐子,吳出也,以爲貳焉,故執諸申。

(傳4.3)楚子示諸侯侈。椒舉曰:“夫六王、二公之事,皆所以示諸侯禮也,諸侯所由用命也。夏桀爲仍之會,有緡叛之。商紂爲黎之搜,東夷叛之;周幽爲大室之盟,戎狄叛之,皆所以示諸侯汰也,諸侯所由棄命也。今君以汰,無乃不濟乎?”王弗聽。子產見左師曰:“吾不患楚矣。汰而愎諫,不過十年。”左師曰:“然。不十年侈,其惡不遠。遠惡而後棄。善亦如之,德遠而後興。”

(傳4.4)秋,七月,楚子以諸侯伐吳,宋大子、鄭伯先歸,宋華費遂、鄭大夫從。使屈申圍朱方,八月甲申,克之,執齊慶封而盡滅其族。將戮慶封,椒舉曰:“臣聞無瑕者可以戮人。慶封惟逆命,是以在此,其肯從於戮乎?播於諸侯,焉用之?”王弗聽,負之斧鉞,以徇於諸侯,使言曰:“無或如齊慶封弒其君,弱其孤,以盟其大夫!”慶封曰:“無或如楚共王之庶子圍弒其君──兄之子麇--而代之,以盟諸侯!”王使速殺之。遂以諸侯滅賴。賴子面縛銜璧,士袒,輿櫬從之,造於中軍。王問諸椒舉,對曰:“成王克許,許僖公如是。王親釋其縛,受其璧,焚其櫬。”王從之。遷賴於鄢。

(傳4.4)楚子欲遷許於賴,使斗韋龜與公子棄疾城之而還。申無宇曰:“楚禍之首將在此矣。召諸侯而來,伐國而克,城竟莫校,王心不違,民其居乎?民之不處,其誰堪之?不堪王命,乃禍亂也。”

(傳4.5)九月,取鄫,言易也。莒亂,著丘公立而不撫鄫,鄫叛而來,故曰取。凡克邑,不用師徒曰取。

(傳4.6)鄭子產作丘賦,國人謗之,曰:“其父死於路,己爲蠆尾,以令於國,國將若之何?”子寬以告。子產曰:“何害?茍利社稷,死生以之。且吾聞爲善者不改其度,故能有濟也。民不可逞,度不可改。詩曰:‘禮義不愆,何恤於人言?’吾不遷矣。”渾罕曰:“國氏其先亡乎!君子作法於涼,其敝猶貪。作法於貪,敝將若之何?姬在列者,蔡及曹、滕其先亡乎!偪而無禮。鄭先衞亡,偪而無法。政不率法,而制於心。民各有心,何上之有?”

(傳4.7)冬,吳伐楚,入棘、櫟、麻,以報朱方之役。楚沈尹射奔命於夏汭,葴尹宜咎城鍾離,薳啟疆城巢,然丹城州來。東國水,不可以城。彭生罷賴之師。

(傳4.8)初,穆子去叔孫氏,及庚宗,遇婦人,使私爲食而宿焉。問其行,告之故,哭而送之。適齊,娶於國氏,生孟丙、仲壬。夢天壓己,弗勝,顧而見人,黑而上僂,深目而豭喙,號之曰:“牛!助餘!”乃勝之。旦而皆召其徒,無之。且曰:“志之!”及宣伯奔齊,饋之。宣伯曰:“魯以先子之故,將存吾宗,必召女。召女,何如?”對曰:“願之久矣。”

(傳4.8)魯人召之,不告而歸。旣立,所宿庚宗之婦人獻以雉。問其姓,對曰:“餘子長矣,能奉雉而從我矣。”召而見之,則所夢也。未問其名,號之曰“牛”,曰:“唯。”皆召其徒使視之,遂使爲豎。有寵,長使爲政。公孫明知叔孫於齊,歸,未逆國姜,子明取之,故怒,其子長而後使逆之。

(傳4.8)田於丘蕕,遂遇疾焉。豎牛欲亂其室而有之,強與孟盟,不可。叔孫爲孟鐘,曰:“爾未際,饗大夫以落之。”旣具,使豎牛請日。入,弗謁;出,命之日。及賓至,聞鐘聲。牛曰:“孟有北婦人之客。”怒,將往,牛止之。賓出,使拘而殺諸外。牛又強與仲盟,不可。仲與公御萊書觀於公,公與之環,使牛入示之。入,不示;出,命佩之。牛謂叔孫:“見仲而何?”叔孫曰:“何爲?”曰:“不見,旣自見矣,公與之環而佩之矣。”遂逐之,奔齊。疾急,命召仲,牛許而不召。杜洩見,告之饑渴,授之戈。對曰:“求之而至,又何去焉?”豎牛曰:“夫子疾病,不欲見人。”使寘饋于个而退。牛弗進,則置虛命徹。十二月癸醜,叔孫不食;乙卯,卒。牛立昭子而相之。

(傳4.8)公使杜洩葬叔孫,豎牛賂叔仲昭子與南遺,使惡杜洩於季孫而去之。杜洩將以路葬,且盡卿禮。南遺謂季孫曰:“叔孫未乘路,葬焉用之?且冢卿無路,介卿以葬,不亦左乎?”季孫曰:“然。”使杜洩舍路。不可,曰:“夫子受命於朝而聘于王,王思舊勳而賜之路,復命而致之君。君不敢逆王命而復賜之,使三官書之。吾子爲司徒,實書名;夫子爲司馬,與工正書服;孟孫爲司空以書勳。今死而弗以,是棄君命也。書在公府而弗以,是廢三官也。若命服,生弗敢服,死又不以,將焉用之?”乃使以葬。季孫謀去中軍,豎牛曰:“夫子固欲去之。”

 

【昭公五年】

(經5.1)五年,春,王正月,舍中軍。
(經5.2)楚殺其大夫屈申。
(經5.3)公如晉。
(經5.4)夏,莒牟夷以牟婁及防、茲來奔。
(經5.5)秋,七月,公至自晉。
(經5.6)戊辰,叔弓帥師敗莒師于蚡泉。
(經5.7)秦伯卒。
(經5.8)冬,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沈子、徐人、越人伐吳。


(傳5.1)五年,春,王正月,舍中軍,卑公室也。毀中軍于施氏,成諸臧氏。初作中軍,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季氏盡征之,叔孫氏臣其子弟,孟氏取其半焉。及其舍之也,四分公室,季氏擇二,二子各一,皆盡征之,而貢于公。以書使杜洩告於殯,曰:“子固欲毀中軍,旣毀之矣,故告。”杜洩曰:“夫子唯不欲毀也,故盟諸僖閎,詛諸五父之衢。”受其書而投之,帥士而哭之。叔仲子謂季孫曰:“帶受命於子叔孫曰:‘葬鮮者自西門。’”季孫命杜洩。杜洩曰:“卿喪自朝,魯禮也。吾子爲國政,未改禮而又遷之。羣臣懼死,不敢自也。”旣葬而行。

(傳5.1)仲至自齊,季孫欲立之。南遺曰:“叔孫氏厚,則季氏薄。彼實家亂,子勿與知,不亦可乎?”南遺使國人助豎牛以攻諸大庫之庭,司宮射之,中目而死。豎牛取東鄙三十邑以與南遺。昭子卽位,朝其家眾,曰:“豎牛禍叔孫氏,使亂大從,殺適立庶;又披其邑,將以赦罪,罪莫大焉。必速殺之!”豎牛懼,奔齊。孟、仲之子殺諸塞關之外。投其首於寧風之棘上。仲尼曰:“叔孫昭子之不勞,不可能也。周任有言曰:‘爲政者不賞私勞,不罰私怨。’《詩》云:‘有覺德行,四國順之。’”

(傳5.1)初,穆子之生也,莊叔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謙,以示卜楚丘。楚丘曰:“是將行,而歸爲子祀。以讒人入,其名曰牛,卒以餒死。明夷,日也。日之數十,故有十時,亦當十位。自王已下,其二爲公、其三爲卿。日上其中,食日爲二,旦日爲三。明夷之謙,明而未融,其當旦乎,故曰‘爲子祀’。日之謙,當鳥,故曰‘明夷于飛’。明而未融,故曰‘垂其翼’。象日之動,故曰‘君子于行’。當三在旦,故曰‘三日不食’。離,火也;艮,山也。離爲火,火焚山,山敗。於人爲言。敗言爲讒,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言必讒也。純離爲牛,世亂讒勝,勝將適離,故曰‘其名曰牛。’謙不足,飛不翔;垂不峻,翼不廣。故曰‘其爲子後乎’。吾子,亞卿也;抑少不終。”

(傳5.2)楚子以屈申爲貳於吳,乃殺之。以屈生爲莫敖,使與令尹子蕩如晉逆女。過鄭,鄭伯勞子蕩于泛,勞屈生于菟氏。晉侯送女于邢丘。子產相鄭伯會晉侯于邢丘。

(傳5.3)公如晉,自郊勞至于贈賄,無失禮。晉侯謂女叔齊曰:“魯侯不亦善於禮乎?”對曰:“魯侯焉知禮!”公曰:“何爲?自郊勞至于贈賄,禮無違者,何故不知?”對曰:“是儀也,不可謂禮。禮,所以守其國、行其政令、無失其民者也。今政令在家,不能取也;有子家羈,弗能用也;姦大國之盟,陵虐小國;利人之難,不知其私。公室四分,民食於他。思莫在公,不圖其終。爲國君,難將及身,不恤其所。禮之本末將於此乎在,而屑屑焉習儀以亟。言善於禮,不亦遠乎?”君子謂叔侯於是乎知禮。

(傳5.4)晉韓宣子如楚送女,叔向爲介。鄭子皮、子大叔勞諸索氏。大叔謂叔向曰:“楚王汰侈已甚,子其戒之!”叔向曰:“汰侈已甚,身之災也,焉能及人?若奉吾幣帛,愼吾威儀;守之以信,行之以禮;敬始而思終,終無不復。從而不失儀,敬而不失威;道之以訓辭,奉之以舊法,考之以先王,度之以二國,雖汰侈,若我何?”

(傳5.4)及楚。楚子朝其大夫,曰:“晉,吾仇敵也。茍得志焉,無恤其他。今其來者,上卿、上大夫也。若吾以韓起爲閽,以羊舌肸爲司宮,足以辱晉,吾亦得志矣。可乎?”大夫莫對。薳啟強曰:“可。茍有其備,何故不可?恥匹夫不可以無備,況恥國乎?是以聖王務行禮,不求恥人。朝聘有珪,享覜有璋,小有述職,大有巡功。設機而不倚,爵盈而不飲;宴有好貨,飧有陪鼎,入有郊勞,出有贈賄,禮之至也。國家之敗,失之道也,則禍亂興。

(傳5.4)城濮之役,晉無楚備,以敗於邲。邲之役,楚無晉備,以敗於鄢。自鄢以來,晉不失備,而加之以禮,重之以睦,是以楚弗能報,而求親焉。旣獲姻親,又欲恥之,以召寇讎,備之若何,誰其重此?若有其人,恥之可也。若其未有,君亦圖之。晉之事君,臣曰可矣:求諸侯而麇至;求昬而薦女,君親送之,上卿及上大夫致之。猶欲恥之,君其亦有備矣。不然,奈何?韓起之下,趙成、中行吳、魏舒、范鞅、知盈;羊舌肸之下,祁午、張趯、籍談、女齊、梁丙、張骼、輔躒、苗賁皇,皆諸侯之選也。韓襄爲公族大夫,韓須受命而使矣;箕襄、邢帶、叔禽、叔椒、子羽,皆大家也。韓賦七邑,皆成縣也。羊舌四族,皆強家也。晉人若喪韓起、楊肸,五卿、八大夫輔韓須、楊石,因其十家九縣,長轂九百,其餘四十縣,遺守四千,奮其武怒,以報其大恥。伯華謀之,中行伯、魏舒帥之,其蔑不濟矣。君將以親易怨,實無禮以速寇,而未有其備,使羣臣往遺之禽,以逞君心,何不可之有?”王曰:“不穀之過也,大夫無辱。”厚爲韓子禮。王欲敖叔向以其所不知,而不能,亦厚其禮。韓起反,鄭伯勞諸圉。辭不敢見,禮也。

(傳5.5)鄭罕虎如齊,娶於子尾氏。晏子驟見之。陳桓子問其故。對曰:“能用善人,民之主也。”

(傳5.6)夏,莒牟夷以牟婁及防、茲來奔。牟夷非卿而書,尊地也。莒人愬于晉,晉侯欲止公。范獻子曰:“不可。人朝而執之,誘也;討不以師,而誘以成之,惰也。爲盟主而犯此二者,無乃不可乎!請歸之,間而以師討焉。”乃歸公。秋,七月,公至自晉。

(傳5.7)莒人來討,不設備。戊辰,叔弓敗諸蚡泉,莒未陳也。

(傳5.8)冬,十月,楚子以諸侯及東夷伐吳,以報棘、櫟、麻之役。薳射以繁揚之師會於夏汭。越大夫常壽過帥師會楚子于瑣。聞吳師出,薳啟強帥師從之,遽不設備,吳人敗諸鵲岸。楚子以馹至於羅汭。

(傳5.8)吳子使其弟蹶由犒師,楚人執之,將以釁鼓。王使問焉,曰:“女卜來吉乎?”對曰:“吉。寡君聞君將治兵於敝邑,卜之以守龜,曰:‘餘亟使人犒師,請行以觀王怒之疾徐,而爲之備,尚克知之!’龜兆告吉,曰:‘克可知也。’君若驩焉好逆使臣,滋敝邑休怠,而忘其死,亡無日矣。今君奮焉震電馮怒,虐執使臣,將以釁鼓,則吳知所備矣。敝邑雖羸,若早脩完,其可以息師。難易有備,可謂吉矣。且吳社稷是卜,豈爲一人?使臣獲釁軍鼓,而敝邑知備,以禦不虞,其爲吉,孰大焉?國之守龜,其何事不卜?一臧一否,其誰能常之?城濮之兆,其報在邲。今此行也,其庸有報志?”乃弗殺。

(傳5.8)楚師濟於羅汭,沈尹赤會楚子,次於萊山,薳射帥繁揚之師先入南懷,楚師從之,及汝清。吳不可入。楚子遂觀兵於坁箕之山。是行也,吳早設備,楚無功而還,以蹶由歸。楚子懼吳,使沈尹射待命于巢,薳啟強待命于雩婁,禮也。

(傳5.9)秦後子復歸於秦,景公卒故也。

 

【昭公六年】

(經6.1)六年,春,王正月,杞伯益姑卒。
(經6.2)葬秦景公。
(經6.3)夏,季孫宿如晉。
(經6.4)葬杞文公。
(經6.5)宋華合比出奔衞。
(經6.6)秋,九月,大雩。
(經6.7)楚薳罷帥師伐吳。
(經6.8)冬,叔弓如楚。
(經6.9)齊侯伐北燕。


(傳6.1)六年,春,王正月,杞文公卒。吊如同盟,禮也。

(傳6.2)大夫如秦,葬景公,禮也。

(傳6.3)三月,鄭人鑄刑書。叔向使詒子產書,曰:“始吾有虞於子,今則已矣。昔先王議事以制,不爲刑辟,懼民之有爭心也。猶不可禁禦,是故閑之以義,糾之以政,行之以禮,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爲祿位,以勸其從;嚴斷刑罰,以威其淫。懼其未也,故誨之以忠,聳之以行,教之以務,使之以和,臨之以敬,涖之以強,斷之以剛;猶求聖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長、慈惠之師,民於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禍亂。民知有辟,則不忌於上。并有爭心,以徵於書,而徼幸以成之,弗可爲矣。

(傳6.3)“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三辟之興,皆叔世也。今吾子相鄭國,作封洫,立謗政,制參辟,鑄刑書,將以靖民,不亦難乎?《詩》曰:‘儀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儀刑文王,萬邦作孚。’如是,何辟之有?民知爭端矣,將棄禮而徵於書,錐刀之末,將盡爭之。亂獄滋豐,賄賂并行。終子之世,鄭其敗乎?肸聞之:‘國將亡,必多制’,其此之謂乎!”復書曰:“若吾子之言--僑不才,不能及子孫,吾以救世也。旣不承命,敢忘大惠!”士文伯曰:“火見,鄭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鑄刑器,藏爭辟焉。火如象之,不火何爲?”

(傳6.4)夏,季孫宿如晉,拜莒田也。晉侯享之,有加籩。武子退,使行人告曰:“小國之事大國也,茍免於討,不敢求貺。得貺不過三獻。今豆有加,下臣弗堪,無乃戾也?”韓宣子曰:“寡君以爲歡也。”對曰:“寡君猶未敢,況下臣--君之隸也,敢聞加貺?”固請徹加,而後卒事。晉人以爲知禮,重其好貨。

(傳6.5)宋寺人柳有寵,大子佐惡之。華合比曰:“我殺之。”柳聞之,乃坎、用牲、埋書,而告公曰:“合比將納亡人之族,旣盟于北郭矣。”公使視之,有焉,遂逐華合比。合比奔衞。於是華亥欲代右師,乃與寺人柳比,從爲之徵,曰:“聞之久矣。”公使代之。見於左師,左師曰:“女夫也必亡。女喪而宗室,於人何有?人亦於女何有?《詩》曰:‘宗子維城,毋俾城壞,毋獨斯畏。’女其畏哉!”

(傳6.6)六月丙戌,鄭災。

(傳6.7)楚公子棄疾如晉,報韓子也。過鄭,鄭罕虎、公孫僑、游吉從鄭伯以勞諸柤,辭不敢見。固請,見之。見如見王。以其乘馬八匹私面。見子皮如上卿,以馬六匹;見子產以馬四匹;見子大叔以馬二匹。禁芻牧采樵,不入田,不樵樹,不采蓺,不抽屋,不強丐。誓曰:“有犯命者,君子廢,小人降!”舍不爲暴,主不慁賓。往來如是,鄭三卿皆知其將爲王也。

(傳6.7)韓宣子之適楚也,楚人弗逆。公子棄疾及晉竟,晉侯將亦弗逆。叔向曰:“楚辟,我衷,若何效辟?《詩》曰:‘爾之教矣,民胥效矣。’從我而已,焉用效人之辟?書曰:‘聖作則。’無寧以善人爲則,而則人之辟乎?匹夫爲善,民猶則之,況國君乎?”晉侯說,乃逆之。

(傳6.8)秋,九月,大雩,旱也。

(傳6.9)徐儀楚聘于楚,楚子執之,逃歸。懼其叛也,使薳洩伐徐。吳人救之。令尹子蕩帥師伐吳,師于豫章,而次于乾溪。吳人敗其師於房鍾,獲宮廄尹棄疾。子蕩歸罪於薳洩而殺之。

(傳6.10)冬,叔弓如楚,聘,且吊敗也。

(傳6.11)十一月,齊侯如晉,請伐北燕也。士丐相士鞅逆諸河,禮也。晉侯許之。十二月,齊侯遂伐北燕,將納簡公。晏子曰:“不入。燕有君矣,民不貳。吾君賄,左右諂諛,作大事不以信,未嘗可也。”

 

【昭公七年】

(經7.1)七年,春,王正月,暨齊平。
(經7.2)三月,公如楚。
(經7.3)叔孫婼如齊涖盟。
(經7.4)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
(經7.5)秋,八月,戊辰,衞侯惡卒。
(經7.6)九月,公至自楚。
(經7.7)冬,十有一月,癸未,季孫宿卒。
(經7.8)十有二月,癸亥,葬衞襄公。


(傳7.1)七年,春,王正月,暨齊平,齊求之也。癸巳,齊侯次于虢。燕人行成,曰:“敝邑知罪,敢不聽命?先君之敝器請以謝罪。”公孫晳曰:“受服而退,俟釁而動,可也。”二月戊午,盟于濡上。燕人歸燕姬,賂以瑤甕、玉櫝、斝耳。不克而還。

(傳7.2)楚子之爲令尹也,爲王旌以田。芋尹無宇斷之,曰:“一國兩君,其誰堪之?”及卽位,爲章華之宮,納亡人以實之。無宇之閽入焉。無宇執之,有司弗與,曰:“執人於王宮,其罪大矣。”執而謁諸王。王將飲酒,無宇辭曰:“天子經略,諸侯正封,古之制也。封略之內,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誰非君臣?故《詩》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皁,皁臣輿,輿臣隸,隸臣僚,僚臣僕,僕臣臺。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今有司曰:‘女胡執人於王宮?’將焉執之?周文王之法曰:‘有亡,荒閱’,所以得天下也。吾先君文王作僕區之法,曰:‘盜所隱器,與盜同罪’,所以封汝也。若從有司,是無所執逃臣也。逃而舍之,是無陪臺也。王事無乃闕乎?昔武王數紂之罪以告諸侯曰:‘紂爲天下逋逃主,萃淵藪。’故夫致死焉。君王始求諸侯而則紂,無乃不可乎?若以二文之法取之,盜有所在矣。”王曰:“取而臣以往。盜有寵,未可得也。”遂赦之。

(傳7.3)楚子成章華之臺,願與諸侯落之。大宰薳啟強曰:“臣能得魯侯。”薳啟強來召公,辭曰:“昔先君成公命我先大夫嬰齊曰:‘吾不忘先君之好,將使衡父照臨楚國,鎮撫其社稷,以輯寧爾民。’嬰齊受命于蜀。奉承以來,弗敢失隕,而致諸宗祧。曰我先君共王引領北望,日月以冀,傳序相授,於今四王矣。嘉惠未至,唯襄公之辱臨我喪。孤與其二三臣悼心失圖,社稷之不皇,況能懷思君德?今君若步玉趾,辱見寡君,寵靈楚國,以信蜀之役,致君之嘉惠,是寡君旣受貺矣,何蜀之敢望?其先君鬼神實嘉賴之,豈唯寡君?君若不來,使臣請問行期,寡君將承質幣而見于蜀,以請先君之貺。”

(傳7.3)公將往,夢襄公祖。梓愼曰:“君不果行。襄公之適楚也,夢周公祖而行。今襄公實祖,君其不行!”子服惠伯曰:“行!先君未嘗適楚,故周公祖以道之;襄公適楚矣,而祖以道君。不行,何之?”三月,公如楚。鄭伯勞于師之梁。孟僖子爲介,不能相儀。及楚,不能荅郊勞。

(傳7.4)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晉侯問於士文伯曰:“誰將當日食?”對曰:“魯、衞惡之。衞大,魯小。”公曰:“何故?”對曰:“去衞地如魯地,於是有災,魯實受之。其大咎其衞君乎!魯將上卿。”公曰:“《詩》所謂‘彼日而食,于何不臧’者,何也?”對曰:“不善政之謂也。國無政,不用善,則自取謫于日月之災,故政不可不愼也。務三而已:一曰擇人,二曰因民,三曰從時。”

(傳7.5)晉人來治杞田,季孫將以成與之。謝息爲孟孫守,不可,曰:“人有言曰:‘雖有挈瓶之知,守不假器,禮也。’夫子從君,而守臣喪邑,雖吾子亦有猜焉。”季孫曰:“君之在楚,於晉罪也。又不聽晉,魯罪重矣。晉師必至,吾無以待之,不如與之。間晉而取諸杞。吾與子桃,成反,誰敢有之?是得二成也。魯無憂,而孟孫益邑,子何病焉?”辭以無山,與之萊、柞。乃遷于桃。晉人爲杞取成。

(傳7.6)楚子享公于新臺,使長鬣者相。好以大屈。旣而悔之。薳啟強聞之,見公。公語之,拜賀。公曰:“何賀?”對曰:“齊與晉、越欲此久矣。寡君無適與也,而傳諸君。君其備禦三鄰,愼守寶矣,敢不賀乎?”公懼,乃反之。

(傳7.7)鄭子產聘于晉。晉侯有疾,韓宣子逆客,私焉,曰:“寡君寢疾,於今三月矣,并走羣望,有加而無瘳。今夢黃熊入于寢門,其何厲鬼也?”對曰:“以君之明,子爲大政,其何厲之有?昔堯殛鯀于羽山,其神化爲黃熊,以入于羽淵,實爲夏郊,三代祀之。晉爲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也乎!”韓子祀夏郊。晉侯有間,賜子產莒之二方鼎。

(傳7.8)子產爲豐施歸州田於韓宣子,曰:“日君以夫公孫段爲能任其事,而賜之州田。今無祿早世,不獲久享君德。其子弗敢有,不敢以聞於君,私致諸子。”宣子辭。子產曰:“古人有言曰:‘其父析薪,其子弗克負荷。’施將懼不能任其先人之祿,其況能任大國之賜?縱吾子爲政而可,後之人若屬有疆埸之言,敝邑獲戾,而豐氏受其大討。吾子取州,是免敝邑於戾,而建置豐氏也。敢以爲請。”宣子受之,以告晉侯。晉侯以與宣子。宣子爲初言,病有之,以易原縣於樂大心。

(傳7.9)鄭人相驚以伯有,曰:“伯有至矣!”則皆走,不知所往。鑄刑書之歲二月,或夢伯有介而行,曰:“壬子,餘將殺帶也。明年壬寅,餘又將殺段也。”及壬子,駟帶卒,國人益懼。齊、燕平之月,壬寅,公孫段卒,國人愈懼。其明月,子產立公孫洩及良止以撫之,乃止。子大叔問其故。子產曰:“鬼有所歸,乃不爲厲,吾爲之歸也。”大叔曰:“公孫洩何爲?”子產曰:“說也。爲身無義而圖說,從政有所反之,以取媚也。不媚,不信。不信,民不從也。”

(傳7.9)及子產適晉,趙景子問焉,曰:“伯有猶能爲鬼乎?”子產曰:“能。人生始化曰魄,旣生魄,陽曰魂。用物精多,則魂魄強,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匹夫匹婦強死,其魂魄猶能馮依於人,以爲淫厲,況良霄--我先君穆公之胄、子良之孫、子耳之子、敝邑之卿、從政三世矣。鄭雖無腆,抑諺曰‘蕞爾國’,而三世執其政柄,其用物也弘矣,其取精也多矣,其族又大,所馮厚矣,而強死,能爲鬼,不亦宜乎!”

(傳7.10)子皮之族飲酒無度,故馬師氏與子皮氏有惡。齊師還自燕之月,罕朔殺罕欣魋。罕朔奔晉。韓宣子問其位於子產。子產曰:“君之羈臣,茍得容以逃死,何位之敢擇?卿違,從大夫之位;罪人以其罪降,古之制也。朔於敝邑,亞大夫也;其官,馬師也,獲戾而逃,唯執政所寘之。得免其死,爲惠大矣,又敢求位?”宣子爲子產之敏也,使從嬖大夫。

(傳7.11)秋,八月,衞襄公卒。晉大夫言於范獻子曰:“衞事晉爲睦,晉不禮焉,庇其賊人而取其地,故諸侯貳。《詩》曰:‘鵖鸰在原,兄弟急難。’又曰:‘死喪之威,兄弟孔懷。’兄弟之不睦,於是乎不吊;況遠人,誰敢歸之?今又不禮於衞之嗣,衞必叛我,是絕諸侯也。”獻子以告韓宣子。宣子說,使獻子如衞吊,且反戚田。衞齊惡告喪于周,且請命。王使郕簡公如衞吊,且追命襄公曰:“叔父陟恪,在我先王之左右,以佐事上帝,餘敢忘高圉、亞圉?”

(傳7.12)九月,公至自楚。孟僖子病不能相禮,乃講學之,茍能禮者從之。及其將死也,召其大夫,曰:“禮,人之干也。無禮,無以立。吾聞將有達者曰孔丘,聖人之後也,而滅於宋。其祖弗父何以有宋而授厲公;及正考父佐戴、武、宣,三命茲益共,故其鼎銘云:‘一命而僂,再命而傴,三命而俯,循墻而走,亦莫餘敢侮。饘於是,鬻於是,以餬餘口。’其共也如是。臧孫紇有言曰:‘聖人有明德者,若不當世,其後必有達人。’今其將在孔丘乎!我若獲沒,必屬說與何忌於夫子,使事之,而學禮焉,以定其位。”故孟懿子與南宮敬叔師事仲尼。仲尼曰:“能補過者,君子也。《詩》曰:‘君子是則是效’,孟僖子可則效已矣。”

(傳7.13)單獻公棄親用羈。冬,十月辛酉,襄、頃之族殺獻公而立成公。

(傳7.14)十一月,季武子卒。晉侯謂伯瑕曰:“吾所問日食,從矣。可常乎?”對曰:“不可。六物不同,民心不壹,事序不類,官職不則,同始異終,胡可常也?《詩》曰:‘或燕燕居息,或憔悴事國’,其異終也如是。”公曰:“何謂六物?”對曰:“歲、時、日、月、星、辰,是謂也。公曰:“多語寡人辰而莫同,何謂辰?”對曰:“日月之會是謂辰,故以配日。”

(傳7.15)衞襄公夫人姜氏無子,嬖人婤姶生孟縶。孔成子夢康叔謂己:“立元,餘使羈之孫圉與史茍相之。”史朝亦夢康叔謂己:“餘將命而子茍與孔烝鉏之曾孫圉相元。”史朝見成子,告之夢,夢協。晉韓宣子爲政聘于諸侯之歲,婤姶生子,名之曰元。孟縶之足不良能行。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元尚享衞國,主其社稷。”遇屯。又曰:“餘尚立縶,尚克嘉之。”遇屯之比。以示史朝。史朝曰:“‘元亨’,又何疑焉?”成子曰:“非長之謂乎?”對曰:“康叔名之,可謂長矣。孟非人也,將不列於宗,不可謂長。且其繇曰:‘利建侯。’嗣吉,何建?建非嗣也。二卦皆云,子其建之!康叔命之,二卦告之,筮襲於夢,武王所用也,弗從何爲?弱足者居。侯主社稷,臨祭祀,奉民人,事鬼神,從會朝,又焉得居?各以所利,不亦可乎?”故孔成子立靈公。十二月癸亥,葬衞襄公。

 

【昭公八年】

(經8.1)八年,春,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
(經8.2)夏,四月,辛丑,陳侯溺卒。
(經8.3)叔弓如晉。
(經8.4)楚人執陳行人干徵師殺之。
(經8.5)陳公子留出奔鄭。
(經8.6)秋,搜于紅。
(經8.7)陳人殺其大夫公子過。
(經8.8)大雩。
(經8.9)冬,十月壬午,楚師滅陳。執陳公子招,放之于越。殺陳孔奐。
(經8.10)葬陳哀公。


(傳8.1)八年,春,石言于晉魏榆。晉侯問於師曠曰:“石何故言?”對曰:“石不能言,或馮焉。不然,民聽濫也。抑臣又聞之曰:‘作事不時,怨讟動于民,則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宮室崇侈,民力雕盡,怨讟并作,莫保其性,石言,不亦宜乎?”於是晉侯方築虒祁之宮,叔向曰:“子野之言君子哉!君子之言,信而有徵,故怨遠於其身;小人之言,僭而無徵,故怨咎及之。《詩》曰:‘哀哉不能言,匪舌是出,唯躬是瘁。哿矣能言,巧言如流,俾躬處休。’其是之謂乎!是宮也成,諸侯必叛,君必有咎,夫子知之矣。”

(傳8.2)陳哀公元妃鄭姬生悼大子偃師,二妃生公子留,下妃生公子勝。二妃嬖,留有寵,屬諸司徒招與公子過。哀公有廢疾,三月甲申,公子招、公子過殺悼大子偃師而立公子留。夏,四月,辛亥,哀公縊。干徵師赴于楚,且告有立君。公子勝愬之于楚。楚人執而殺之。公子留奔鄭。書曰“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罪在招也;“楚人執陳行人干徵師殺之,”罪不在行人也。

(傳8.3)叔弓如晉,賀虒祁也。游吉相鄭伯以如晉,亦賀虒祁也。史趙見子大叔,曰:“甚哉其相蒙也!可吊也,而又賀之。”子大叔曰:“若何吊也?其非唯我賀,將天下實賀。”

(傳8.4)秋,大搜于紅,自根牟至于商、衞,革車千乘。

(傳8.5)七月甲戌,齊子尾卒。子旗欲治其室。丁丑,殺梁嬰。八月庚戌,逐子成、子工、子車,皆來奔,而立子良氏之宰。其臣曰:“孺子長矣,而相吾室,欲兼我也。”授甲,將攻之。陳桓子善於子尾,亦授甲,將助之。或告子旗,子旗不信,則數人告。將往,又數人告於道,遂如陳氏。桓子將出矣,聞之而還,游服而逆之,請命。對曰:“聞強氏授甲將攻子,子聞諸?”曰:“弗聞。”“子盍亦授甲,無宇請從。”子旗曰:“子胡然?彼,孺子也。吾誨之,猶懼其不濟,吾又寵秩之--其若先人何?子盍謂之。周書曰:‘惠不惠,茂不茂’,康叔所以服弘大也。”桓子稽顙曰:“頃、靈福子,吾猶有望。”遂和之如初。

(傳8.6)陳公子招歸罪於公子過而殺之。九月,楚公子棄疾帥師奉孫吳圍陳,宋戴惡會之。冬,十一月壬午,滅陳。輿嬖袁克殺馬毀玉以葬。楚人將殺之,請寘之,旣又請私。私於幄,加絰於顙而逃。使穿封戌爲陳公,曰:“城麇之役不諂。”侍飲酒於王,王曰:“城麇之役,汝知寡人之及此,汝其辟寡人乎!”對曰:“若知君之及此,臣必致死禮以息楚國。”

(傳8.6)晉侯問於史趙曰:“陳其遂亡乎?”對曰:“未也。”公曰:“何故?”對曰:“陳,顓頊之族也,歲在鶉火,是以卒滅。陳將如之。今在析木之津,猶將復由。且陳氏得政于齊而後陳卒亡。自幕至于瞽瞍無違命,舜重之以明德,寘德於遂。遂世守之。及胡公不淫,故周賜之姓,使祀虞帝。臣聞盛德必百世祀。虞之世數未也,繼守將在齊,其兆旣存矣。”

 

【昭公九年】

(經9.1)九年,春,叔弓會楚子于陳。
(經9.2)許遷于夷。
(經9.3)夏,四月,陳災。
(經9.4)秋,仲孫貜如齊。
(經9.5)冬,築郎囿。


(傳9.1)九年,春,叔弓、宋華亥、鄭游吉、衞趙黡會楚子于陳。

(傳9.2)二月庚申,楚公子棄疾遷許于夷,實城父。取州來、淮北之田以益之,伍舉授許男田。然丹遷城父人於陳,以夷濮西田益之。遷方城外人於許。

(傳9.3)周甘人與晉閻嘉爭閻田。晉梁丙、張趯率陰戎伐潁。王使詹桓伯辭於晉曰:“我自夏以后稷,魏、駘、芮、岐、畢,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東土也;巴、濮、楚、鄧,吾南土也;肅愼、燕、亳,吾北土也。吾何邇封之有?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亦其廢隊是爲,豈如弁髦,而因以敝之。

(傳9.3)“先王居梼杌于四裔,以禦螭魅,故允姓之姦居于瓜州。伯父惠公歸自秦,而誘以來,使偪我諸姬,入我郊甸,則戎焉取之。戎有中國,誰之咎也?后稷封殖天下,今戎制之,不亦難乎?伯父圖之!我在伯父,猶衣服之有冠冕,木水之有本原,民人之有謀主也。伯父若裂冠毀冕,拔本塞原,專棄謀主,雖戎狄,其何有餘一人?”叔向謂宣子曰:“文之伯也,豈能改物?翼戴天子,而加之以共。自文以來,世有衰德,而暴滅宗周,以宣示其侈;諸侯之貳,不亦宜乎?且王辭直,子其圖之。”宣子說。王有姻喪,使趙成如周吊,且致閻田與禭,反潁俘。王亦使賓滑執甘大夫襄以說於晉,晉人禮而歸之。

(傳9.4)夏,四月,陳災。鄭裨灶曰:“五年陳將復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子產問其故。對曰:“陳,水屬也;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今火出而火陳,逐楚而建陳也。妃以五成,故曰五年。歲五及鶉火,而後陳卒亡,楚克有之,天之道也,故曰五十二年。”

(傳9.5)晉荀盈如齊逆女,還,六月,卒于戲陽。殯于絳,未葬。晉侯飲酒,樂。膳宰屠蒯趨入,請佐公使尊,許之。而遂酌以飲工,曰:“女爲君耳,將司聦也。辰在子卯,謂之疾日,君徹宴樂,學人舍業,爲疾故也。君之卿佐,是謂股肱。股肱或虧,何痛如之?女弗聞而樂,是不聦也。”又飲外嬖嬖叔,曰:“女爲君目,將司明也。服以旌禮,禮以行事,事有其物,物有其容。今君之容,非其物也;而女不見,是不明也。”亦自飲也,曰:“味以行氣,氣以實志,志以定言,言以出令。臣實司味,二御失官,而君弗命,臣之罪也。”公說,徹酒。初,公欲廢知氏而立其外嬖,爲是悛而止。秋,八月,使荀躒佐下軍以說焉。

(傳9.6)孟僖子如齊殷聘,禮也。

(傳9.7)冬,築郎囿。書時也。季平子欲其速成也,叔孫昭子曰:“《詩》曰:‘經始勿亟,庶民子來。’焉用速成,其以剿民也?無囿猶可;無民,其可乎?”

 

【昭公十年】

(經10.1)十年,春,王正月。
(經10.2)夏,齊欒施來奔。
(經10.3)秋,七月,季孫意如、叔弓、仲孫貜帥師伐莒。
(經10.4)戊子,晉侯彪卒。
(經10.5)九月,叔孫貜如晉,葬晉平公。
(經10.6)十有二月甲子,宋公成卒。

(傳10.1)十年,春,王正月,有星出于婺女。鄭裨言於子產曰:“七月戊子,晉君將死。今茲歲在顓頊之虛,姜氏、任氏實守其地,居其維首,而有妖星焉,告邑姜也。邑姜,晉之妣也。天以七紀,戊子逢公以登,星斯於是乎出,吾是以譏之。”

(傳10.2)齊惠欒、高氏皆耆酒,信內多怨,強於陳、鮑氏而惡之。夏,有告陳桓子曰:“子旗、子良將攻陳、鮑。”亦告鮑氏。桓子授甲而如鮑氏。遭子良醉而騁,遂見文子,則亦授甲矣。使視二子,則皆將飲酒。桓子曰:“彼雖不信,聞我授甲,則必逐我。及其飲酒也,先伐諸。”陳、鮑方睦,遂伐欒、高氏。子良曰:“先得公,陳、鮑焉往?”遂伐虎門。

(傳10.2)晏平仲端委立于虎門之外,四族召之,無所往。其徒曰:“助陳、鮑乎?”曰:“何善焉?”“助欒、高乎?”曰:“庸愈乎?”“然則歸乎?”曰:“君伐,焉歸?”公召之而後入。公卜使王黑以靈姑銔率,吉,請斷三尺焉而用之。五月庚辰,戰于稷,欒、高敗,又敗諸莊。國人追之,又敗諸鹿門。欒施、高強來奔。陳、鮑分其室。

(傳10.2)晏子謂桓子:“必致諸公!讓,德之主也。讓之謂懿德。凡有血氣,皆有爭心,故利不可強,思義爲愈。義,利之本也。蘊利生孽。姑使無蘊乎!可以滋長。”桓子盡致諸公,而請老于莒。桓子召子山,私具幄幕、器用、從者之衣屨,而反棘焉。子商亦如之,而反其邑。子周亦如之,而與之夫子。反子城、子公、公孫捷,而皆益其祿。凡公子、公孫之無祿者,私分之邑。國之貧約孤寡者,私與之粟。曰:“《詩》云:‘陳錫載周’,能施也。桓公是以霸。”公與桓子莒之旁邑,辭。穆孟姬爲之請高唐,陳氏始大。

(傳10.3)秋,七月,平子伐莒,取郠。獻俘,始用人於亳社。臧武仲在齊聞之,曰:“周公其不饗魯祭乎!周公饗義,魯無義。《詩》曰:‘德音孔昭,視民不佻。’佻之謂甚矣,而壹用之,將誰福哉?”

(傳10.4)戊子,晉平公卒。鄭伯如晉,及河,晉人辭之。游吉遂如晉。九月,叔孫貜、齊國弱、宋華定、衞北宮喜、鄭罕虎、許人、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如晉,葬平公也。

(傳10.4)鄭子皮將以幣行,子產曰:“喪焉用幣?用幣必百兩,百兩必千人。千人至,將不行。不行,必盡用之。幾千人而國不亡?”子皮固請以行。旣葬,諸侯之大夫欲因見新君。叔孫昭子曰:“非禮也。”弗聽。叔向辭之曰:“大夫之事畢矣,而又命孤。孤斬焉在衰絰之中,其以嘉服見,則喪禮未畢;其以喪服見,是重受吊也,大夫將若之何?”皆無辭以見。子皮盡用其幣。歸,謂子羽曰:“非知之實難,將在行之。夫子知之矣,我則不足。《書》曰:‘欲敗度,縱敗禮’,我之謂矣。夫子知度與禮矣,我實縱欲,而不能自克也。”

(傳10.4)昭子至自晉,大夫皆見,高強見而退。昭子語諸大夫曰:“爲人子不可不愼也哉!昔慶封亡,子尾多受邑,而稍致諸君,君以爲忠,而甚寵之。將死,疾于公宮,輦而歸,君親推之。其子不能任,是以在此。忠爲令德,其子弗能任,罪猶及之,難不愼也。喪夫人之力,棄德、曠宗,以及其身,不亦害乎?《詩》曰:‘不自我先,不自我後’,其是之謂乎!”

(傳10.5)冬,十二月,宋平公卒。初,元公惡寺人柳,欲殺之。及喪,柳熾炭于位,將至,則去之。比葬,又有寵。

 

【昭公十一年】

(經11.1)十有一年,春,王二月,叔弓如宋。
(經11.2)葬宋平公。
(經11.3)夏,四月丁巳,楚子虔誘蔡侯般殺之于申。
(經11.4)楚公子棄疾帥師圍蔡。
(經11.5)五月甲申,夫人歸氏薨。
(經11.6)大搜于比蒲。
(經11.7)仲孫貜會邾子,盟于祲祥。
(經11.8)秋,季孫意如會晉韓起、齊國弱、宋華亥、衞北宮佗、鄭罕虎、曹人、杞人于厥憖。
(經11.9)九月己亥,葬我小君齊歸。
(經11.10)冬,十有一月丁酉,楚師滅蔡,執蔡世子有以歸,用之。


(傳11.1)十一年,春,王二月,叔弓如宋,葬平公也。

(傳11.2)景王問於萇弘曰:“今茲諸侯何實吉?何實凶?”對曰:“蔡凶。此蔡侯般弒其君之歲也,歲在豕韋,弗過此矣。楚將有之,然壅也。歲及大梁,蔡復,楚凶,天之道也。”

(傳11.2)楚子在申,召蔡靈侯。靈侯將往,蔡大夫曰:“王貪而無信,唯蔡於感。今幣重而言甘,誘我也,不如無往。”蔡侯不可。三月丙申,楚子伏甲而饗蔡侯於申,醉而執之。夏,四月丁巳,殺之。刑其士七十人。公子棄疾帥師圍蔡。

(傳11.2)韓宣子問於叔向曰:“楚其克乎?”對曰:“克哉!蔡侯獲罪於其君,而不能其民,天將假手於楚以斃之,何故不克?然肸聞之:不信以幸,不可再也。楚王奉孫吳以討於陳,曰:‘將定而國。’陳人聽命,而遂縣之。今又誘蔡而殺其君,以圍其國,雖幸而克,必受其咎,弗能久矣。桀克有緡,以喪其國;紂克東夷,而隕其身。楚小位下,而亟暴於二王,能無咎乎?天之假助不善,非祚之也,厚其凶惡而降之罰也。且譬之如天其有五材而將用之,力盡而敝之,是以無拯,不可沒振。”

(傳11.3)五月,齊歸薨。大搜于比蒲,非禮也。

(傳11.4)孟僖子會邾莊公,盟于祲祥,脩好禮也。泉丘人有女,夢以其帷幕孟氏之廟,遂奔僖子,其僚從之。盟于清丘之社,曰:“有子,無相棄也!”僖子使助薳氏之簉。反自祲祥,宿于薳氏,生懿子及南宮敬叔於泉丘人。其僚無子,使字敬叔。

(傳11.5)楚師在蔡,晉荀吳謂韓宣子曰:“不能救陳,又不能救蔡,物以無親。晉之不能亦可知也已。爲盟主而不恤亡國,將焉用之?”秋,會于厥憖,謀救蔡也。鄭子皮將行。子產曰:“行不遠,不能救蔡也。蔡小而不順,楚大而不德,天將棄蔡以壅楚,盈而罰之,蔡必亡矣。且喪君而能守者鮮矣。三年,王其有咎乎!美惡周必復,王惡周矣。”晉人使狐父請蔡于楚,弗許。

(傳11.6)單子會韓宣子于戚,視下言徐。叔向曰:“單子其將死乎!朝有著定,會有表;衣有襘,帶有結。會朝之言必聞于表著之位,所以昭事序也;視不過結襘之中,所以道容貌也。言以命之,容貌以明之,失則有闕。今單子爲王官伯,而命事於會,視不登帶,言不過步,貌不道容,而言不昭矣。不道,不共;不昭,不從。無守氣矣。”

(傳11.7)九月,葬齊歸,公不戚。晉士之送葬者,歸以語史趙。史趙曰:“必爲魯郊。”侍者曰:“何故?”曰:“歸姓也,不思親,祖不歸也。”叔向曰:“魯公室其卑乎!君有大喪,國不廢搜;有三年之喪,而無一日之戚。國不恤喪,不忌君也;君無戚容,不顧親也。國不忌君,君不顧親,能無卑乎?殆其失國。”

(傳11.8)冬,十一月,楚子滅蔡,用隱大子于岡山。申無宇曰:“不祥。五牲不相爲用,況用諸侯乎!王必悔之!”

(傳11.9)十二月,單成公卒。

(傳11.10)楚子城陳、蔡不羹。使棄疾爲蔡公。王問於申無宇曰:“棄疾在蔡何如?”對曰:“擇子莫如父,擇臣莫如君。”鄭莊公城櫟而寘子元焉,使昭公不立。齊桓公城穀而寘管仲焉,至于今賴之。臣聞五大不在邊,五細不在庭。親不在外,羈不在內。今棄疾在外,鄭丹在內,君其少戒!”王曰:“國有大城,何如?”對曰:“鄭京、櫟實殺曼伯,宋蕭、亳實殺子游,齊渠丘實殺無知,衞蒲、戚實出獻公。若由是觀之,則害於國。末大必折,尾大不掉,君所知也。”

 

【昭公十二年】

(經12.1)十有二年,春,齊高偃帥師納北燕伯于陽。
(經12.2)三月壬申,鄭伯嘉卒。
(經12.3)夏,宋公使華定來聘。
(經12.4)公如晉,至河乃復。
(經12.5)五月,葬鄭簡公。
(經12.6)楚殺其大夫成熊。
(經12.7)秋,七月。
(經12.8)冬,十月,公子憖出奔齊。
(經12.9)楚子伐徐。
(經12.10)晉伐鮮虞。


(傳12.1)十二年,春,齊高偃納北燕伯款于唐,因其眾也。

(傳12.2)三月,鄭簡公卒。將爲葬除,及游氏之廟,將毀焉。子大叔使其除徒執用以立,而無庸毀,曰:“子產過女,而問何故不毀,乃曰:‘不忍廟也。諾,將毀矣。’”旣如是,子產乃使辟之。司墓之室有當道者,毀之,則朝而堋;弗毀,則日中而堋。子大叔請毀之,曰:“無若諸侯之賓何?”子產曰:“諸侯之賓能來會吾喪,豈憚日中?無損於賓,而民不害,何故不爲?”遂弗毀,日中而葬。君子謂子產於是乎知禮。禮,無毀人以自成也。

(傳12.3)夏,宋華定來聘,通嗣君也。享之,爲賦《蓼蕭》,弗知,又不荅賦。昭子曰:“必亡。宴語之不懷,寵光之不宣,令德之不知,同福之不受,將何以在?”

(傳12.4)齊侯、衞侯、鄭伯如晉,朝嗣君也。公如晉,至河,乃復。取郠之役,莒人愬于晉,晉有平公之喪,未之治也,故辭公。公子憖遂如晉。晉侯享諸侯,子產相鄭伯,辭於享,請免喪而後聽命。晉人許之,禮也。

(傳12.4)晉侯以齊侯宴,中行穆子相。投壺,晉侯先,穆子曰:“有酒如淮,有肉如坻。寡君中此,爲諸侯師。”中之。齊侯舉矢,曰:“有酒如澠,有肉如陵。寡人中此,與君代興。”亦中之。伯瑕謂穆子曰:“子失辭。吾固師諸侯矣,壺何爲焉,以其中俊也?齊君弱吾君,歸弗來矣。”穆子曰:“吾軍帥強禦,卒乘競勸,今猶古也,齊將何事?”公孫叟趨進,曰:“日旰君勤,可以出矣!”以齊侯出。

(傳12.5)楚子謂成虎,若敖之餘也,遂殺之。或譖成虎於楚子,成虎知之,而不能行。書曰“楚殺其大夫成虎”,懷寵也。

(傳12.6)六月,葬鄭簡公。

(傳12.7)晉荀吳偽會齊師者,假道於鮮虞,遂入昔陽。秋八月壬午,滅肥,以肥子緜皋歸。

(傳12.8)周原伯絞虐,其輿臣使曹逃。冬,十月壬申朔,原輿人逐絞,而立公子跪尋。絞奔郊。

(傳12.9)甘簡公無子,立其弟過。過將去成、景之族。成、景之族賂劉獻公,丙申,殺甘悼公,而立成公之孫鰍。丁酉,殺獻大子之傳庾皮之子過,殺瑕辛于市,及宮嬖綽、王孫沒、劉州鳩、陰忌、老陽子。

(傳12.10)季平子立,而不禮於南蒯。南蒯謂子仲:“吾出季氏,而歸其室於公,子更其位,我以費爲公臣。”子仲許之。南蒯語叔仲穆子,且告之故。季悼子之卒也,叔孫昭子以再命爲卿。及平子伐莒克之,更受三命。叔仲子欲構二家,謂平子曰:“三命逾父兄,非禮也。”平子曰:“然。”故使昭子。昭子曰:“叔孫氏有家禍,殺適立庶,故婼也及此。若因禍以斃之,則聞命矣。若不廢君命,則固有著矣。”昭子朝而命吏曰:“婼將與季氏訟,書辭無頗。”季孫懼而歸罪於叔仲子。故叔仲小、南蒯、公子憖謀季氏。憖告公,而遂從公如晉。南蒯懼不克,以費叛如齊。子仲還,及衞,聞亂,逃介而先。及郊,聞費叛,遂奔齊。

(傳12.10)南蒯之將叛也,其鄉人或知之,過之而嘆,且言曰:“恤恤乎,湫乎攸乎!深思而淺謀,邇身而遠志,家臣而君圖,有人矣哉!”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黃裳元吉”,以爲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卽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嘗學此矣,忠信之事則可,不然,必敗。外強內溫,忠也;和以率貞,信也,故曰‘黃裳元吉’。黃,中之色也;裳,下之飾也;元,善之長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飾;事不善,不得其極。外內倡和爲忠,率事以信爲共,供養三德爲善,非此三者弗當。且夫《易》不可以占險,將何事也?且可飾乎?中美能黃,上美爲元,下美則裳,參成可筮。猶有闕也,筮雖吉,未也。”

(傳12.10)將適費,飲鄉人酒。鄉人或歌之曰:“我有圃,生之杞乎!從我者子乎,去我者鄙乎,倍其鄰者恥乎!已乎已乎!非吾黨之士乎!”平子欲使昭子逐叔仲小。小聞之,不敢朝。昭子命吏謂小待政於朝,曰:“吾不爲怨府。”

(傳12.11)楚子狩于州來,次于潁尾,使蕩侯、潘子、司馬督、囂尹午、陵尹喜帥師圍徐以懼吳。楚子次于乾溪,以爲之援。雨雪,王皮冠,秦復陶,翠被豹舄,執鞭以出。僕析父從。右尹子革夕,王見之,去冠、被,舍鞭,與之語曰:“昔我先王熊繹與呂汲、王孫牟、燮父、禽父并事康王,四國皆有分,我獨無有。今吾使人於周,求鼎以爲分,王其與我乎?”對曰:“與君王哉!昔我先王熊繹辟在荊山,篳路藍縷以處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禦王事。齊,王舅也;晉及魯、衞,王母弟也。楚是以無分,而彼皆有。今周與四國服事君王,將唯命是從,豈其愛鼎?”

(傳12.11)王曰:“昔我皇祖伯父昆吾,舊許是宅。今鄭人貪賴其田,而不我與。我若求之,其與我乎?”對曰:“與君王哉!周不愛鼎,鄭敢愛田?”王曰:“昔諸侯遠我而畏晉,今我大城陳、蔡不羹,賦皆千乘,子與有勞焉,諸侯其畏我乎?”對曰:“畏君王哉!是四國者,專足畏也。又加之以楚,敢不畏君王哉?”工尹路請曰:“君王命剝圭以爲鏚柲,敢請命。”王入視之。

(傳12.11)析父謂子革:“吾子,楚國之望也。今與王言如響,國其若之何?”子革曰:“摩厲以須,王出,吾刃將斬矣。”王出,復語。左史倚相趨過,王曰:“是良史也,子善視之!是能讀《三墳》、《五典》、《八索》、《九丘》。”對曰:“臣嘗問焉: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將皆必有車轍馬跡焉。祭公謀父作《祈招》之詩以止王心,王是以獲沒於祗宮。臣問其詩而不知也。若問遠焉,其焉能知之?”王曰:“子能乎?”對曰:“能。其詩曰:‘祈招之愔愔,式昭德音。思我王度,式如玉,式如金。形民之力,而無醉飽之心。’”王揖而入,饋不食,寢不寐,數日,不能自克,以及於難。仲尼曰:“古也有志:‘克己復禮,仁也。’信善哉!楚靈王若能如是,豈其辱於乾溪?”

(傳12.12)晉伐鮮虞,因肥之役也。

 

【昭公十三年】

(經13.1)十有三年,春,叔弓帥師圍費。
(經13.2)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晉歸于楚,弒其君虔于乾溪。
(經13.3)楚公子棄疾殺公子比。
(經13.4)秋,公會劉子、晉侯、齊侯、宋公、衞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平丘。
(經13.5)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公不與盟。
(經13.6)晉人執季孫意如以歸。
(經13.7)公至自會。
(經13.8)蔡侯廬歸于蔡。陳侯吳歸于陳。
(經13.9)冬,十月,葬蔡靈公。
(經13.10)公如晉,至河乃復。
(經13.11)吳滅州來。


(傳13.1)十三年,春,叔弓圍費,弗克,敗焉。平子怒,令見費人執之,以爲囚俘。冶區夫曰:“非也,若見費人,寒者衣之,饑者食之,爲之令主,而共其乏困,費來如歸,南氏亡矣。民將叛之,誰與居邑?若憚之以威,懼之以怒,民疾而叛,爲之聚也。若諸侯皆然,費人無歸,不親南氏,將焉入矣?”平子從之,費人叛南氏。

(傳13.2)楚子之爲令尹也,殺大司馬薳掩而取其室。及卽位,奪薳居田;遷許而質許圍。蔡洧有寵於王,王之滅蔡也,其父死焉,王使與於守而行。申之會,越大夫戮焉。王奪斗韋龜中犨,又奪成然邑,而使爲郊尹。蔓成然故事蔡公。故薳氏之族及薳居、許圍、蔡洧、蔓成然,皆王所不禮也,因羣喪職之族,啟越大夫常壽過作亂,圍固城,克息舟,城而居之。

(傳13.2)觀起之死也,其子從在蔡,事朝吳,曰:“今不封蔡,蔡不封矣。我請試之。”以蔡公之命召子干、子晳,及郊,而告之情,強與之盟,入襲蔡。蔡公將食,見之而逃。觀從使子干食,坎,用牲,加書,而速行。己徇於蔡,曰:“蔡公召二子,將納之,與之盟而遣之矣,將師而從之。”蔡人聚,將執之。辭曰:“失賊成軍,而殺餘何益?”乃釋之。朝吳曰:“二三子若能死亡,則如違之,以待所濟。若求安定,則如與之,以濟所欲。且違上,何適而可?”眾曰:“與之!”乃奉蔡公,召二子而盟于鄧,依陳、蔡人以國。楚公子比、公子黑肱、公子棄疾、蔓成然、蔡朝吳帥陳、蔡不羹、許、葉之師,因四族之徒,以入楚。及郊,陳、蔡欲爲名,故請爲武軍。蔡公知之,曰:“欲速,且役病矣,請藩而已。”乃藩爲軍。蔡公使須務牟與史猈先入,因正僕人殺大子祿及公子罷敵。公子比爲王,公子黑肱爲令尹,次于魚陂。公子棄疾爲司馬,先除王宮,使觀從從師于乾溪,而遂告之,且曰:“先歸復所,後者劓。”師及訾梁而潰。

昭公(傳13.2)王聞羣公子之死也,自投于車下,曰:“人之愛其子也,亦如餘乎?”侍者曰:“甚焉,小人老而無子,知擠于溝壑矣。”王曰:“餘殺人子多矣,能無及此乎?”右尹子革曰:“請待于郊,以聽國人。”王曰:“眾怒不可犯也。”曰:“若入於大都,而乞師於諸侯。”王曰:“皆叛矣。”曰:“若亡於諸侯,以聽大國之圖君也。”王曰:“大福不再,只取辱焉。”然丹乃歸于楚。

(傳13.2)王沿夏,將欲入鄢。芋尹無宇之子申亥曰:“吾父再姦王命,王弗誅,惠孰大焉?君不可忍,惠不可棄,吾其從王。”乃求王,遇諸棘闈以歸。夏,五月癸亥,王縊于芋尹申亥氏。申亥以其二女殉而葬之。

(傳13.2)觀從謂子干曰:“不殺棄疾,雖得國,猶受禍也。”子干曰:“餘不忍也。”子玉曰:“人將忍子,吾不忍俟也。”乃行。國每夜駭曰:“王入矣!”乙卯夜,棄疾使周走而呼曰:“王至矣!”國人大驚。使蔓成然走告子干、子晳曰:“王至矣,國人殺君司馬,將來矣。君若早自圖也,可以無辱。眾怒如水火焉,不可爲謀。”又有呼而走至者,曰:“眾至矣!”二子皆自殺。丙辰,棄疾卽位,名曰熊居。葬子干于訾,實訾敖。殺囚,衣之王服,而流諸漢,乃取而葬之,以靖國人。使子旗爲令尹。

(傳13.2)楚師還自徐,吳人敗諸豫章,獲其五帥。平王封陳、蔡,復遷邑,致羣賂,施舍寬民,宥罪舉職。召觀從,王曰:“唯爾所欲。”對曰:“臣之先佐開卜。”乃使爲卜尹。使枝如子躬聘于鄭,且致犨、櫟之田。事畢弗致。鄭人請曰:“聞諸道路,將命寡君以犨、櫟,敢請命。”對曰:“臣未聞命。”旣復,王問犨、櫟,降服而對曰:“臣過失命,未之致也。”王執其手,曰:“子毋勤!姑歸,不穀有事,其告子也。”

(傳13.2)他年,芋尹申亥以王柩告,乃改葬之。初,靈王卜曰:“餘尚得天下!”不吉。投龜,詬天而呼曰:“是區區者而不餘畀,餘必自取之。”民患王之無厭也,故從亂如歸。

(傳13.2)初,共王無冢適,有寵子五人,無適立焉。乃大有事于羣望,而祈曰:“請神擇於五人者,使主社稷。”乃徧以璧見於羣望,曰:“當璧而拜者,神所立也,誰敢違之?”旣,乃與巴姬密埋璧於大室之庭,使五人齊,而長入拜。康王跨之,靈王肘加焉,子干、子晳皆遠之。平王弱,抱而入,再拜,皆厭紐。斗韋龜屬成然焉,且曰:“棄禮違命,楚其危哉!”

(傳13.2)子干歸,韓宣子問於叔向曰:“子干其濟乎!”對曰:“難。”宣子曰:“同惡相求,如市賈焉,何難?”對曰:“無與同好,誰與同惡?取國有五難:有寵而無人,一也;有人而無主,二也;有主而無謀,三也;有謀而無民,四也;有民而無德,五也。子干在晉,十三年矣。晉、楚之從,不聞達者,可謂無人。族盡親叛,可謂無主。無釁而動,可謂無謀。爲羈終世,可謂無民。亡無愛徵,可謂無德。王虐而不忌,楚君子干,涉五難以弒舊君,誰能濟之?有楚國者,其棄疾乎!君陳、蔡,城外屬焉。苛慝不作,盜賊伏隱,私欲不違,民無怨心。先神命之,國民信之。羋姓有亂,必季實立,楚之常也。獲神,一也;有民,二也;令德,三也;寵貴,四也;居常,五也。有五利以去五難,誰能害之?

(傳13.2)子干之官,則右尹也;數其貴寵,則庶子也;以神所命,則又遠之。其貴亡矣,其寵棄矣。民無懷焉,國無與焉,將何以立?”宣子曰:“齊桓、晉文不亦是乎?”對曰:“齊桓,衞姬之子也,有寵於僖;有鮑叔牙、賓須無、隰朋以爲輔佐;有莒、衞以爲外主;有國、高以爲內主;從善如流,下善齊肅;不藏賄,不從欲,施舍不倦,求善不厭。是以有國,不亦宜乎?我先君文公,狐季姬之子也,有寵於獻;好學而不貳,生十七年,有士五人。有先大夫子餘、子犯以爲腹心,有魏犨、賈佗以爲股肱,有齊、宋、秦、楚以爲外主,有欒、郤、狐、先以爲內主,亡十九年,守志彌篤。惠、懷棄民,民從而與之。獻無異親,民無異望。天方相晉,將何以代文?此二君者,異於子干。共有寵子,國有奧主;無施於民,無援於外;去晉而不送,歸楚而不逆,何以冀國?”

(傳13.3)晉成虒祁,諸侯朝而歸者皆有貳心。爲取郠故,晉將以諸侯來討。叔向曰:“諸侯不可以不示威。”乃并徵會,告于吳。秋,晉侯會吳子于良,水道不可,吳子辭,乃還。

(傳13.3)七月丙寅,治兵于邾南。甲車四千乘。羊舌鮒攝司馬,遂合諸諸侯于平丘。子產、子大叔相鄭伯以會,子產以幄、幕九張行,子大叔以四十,旣而悔之,每舍,損焉。及會,亦如之。次于衞地,叔鮒求貨於衞,淫芻蕘者。衞人使屠伯饋叔向羹與一篋錦,曰:“諸侯事晉,未敢攜貳;況衞在君之宇下,而敢有異志?芻蕘者異於他日,敢請之。”叔向受羹反錦,曰:“晉有羊舌鮒者,瀆貨無厭,亦將及矣。爲此役也,子若以君命賜之,其已。”客從之,未退而禁之。

(傳13.3)晉人將尋盟,齊人不可。晉侯使叔向告劉獻公曰:“抑齊人不盟,若之何?”對曰:“盟以厎信,君茍有信,諸侯不貳,何患焉?告之以文辭,董之以武師,雖齊不許,君庸多矣。天子之老請帥王賦,‘元戎十乘,以先啟行’,遲速唯君。”叔向告于齊曰:“諸侯求盟,已在此矣。今君弗利,寡君以爲請。”對曰:“諸侯討貳,則有尋盟。若皆用命,何盟之尋?”叔向曰:“國家之敗,有事而無業,事則不經;有業而無禮,經則不序;有禮而無威,序則不共;有威而不昭,共則不明。不明棄共,百事不終,所由傾覆也。

(傳13.3)“是故明王之制,使諸侯歲聘以志業,間朝以講禮,再朝而會以示威,再會而盟以顯昭明。志業於好,講禮於等,示威於眾,昭明於神。自古以來,未之或失也。存亡之道,恒由是興。晉禮主盟,懼有不治;奉承齊犧,而布諸君,求終事也。君曰‘餘必廢之’,何齊之有?唯君圖之。寡君聞命矣。”齊人懼,對曰:“小國言之,大國制之,敢不聽從?旣聞命矣,敬共以往,遲速唯君。”叔向曰:“諸侯有間矣,不可以不示眾。”八月辛未,治兵,建而不旆。壬申,復旆之。諸侯畏之。

(傳13.3)邾人、莒人愬于晉曰:“魯朝夕伐我,幾亡矣。我之不共,魯故之以。”晉侯不見公。使叔向來辭曰:“諸侯將以甲戌盟,寡君知不得事君矣,請君無勤。”子服惠伯對曰:“君信蠻夷之訴,以絕兄弟之國,棄周公之後,亦唯君。寡君聞命矣。”叔向曰:“寡君有甲車四千乘在,雖以無道行之,必可畏也。況其率道,其何敵之有?牛雖瘠,僨於豚上,其畏不死?南蒯、子仲之憂,其庸可棄乎?若奉晉之眾,用諸侯之師,因邾、莒、杞、鄫之怒,以討魯罪,間其二憂,何求而弗克?”魯人懼,聽命。

(傳13.3)甲戌,同盟于平丘,齊服也。令諸侯日中造于除。癸酉,退朝。子產命外僕速張於除,子大叔止之,使待明日。及夕,子產聞其未張也,使速往,乃無所張矣。及盟,子產爭承,曰:“昔天子班貢,輕重以列。列尊貢重,周之制也。卑而貢重者,甸服也。鄭伯,男也,而使從公侯之貢,懼弗給也,敢以爲請。諸侯靖兵,好以爲事。行理之命,無月不至,貢之無藝,小國有闕,所以得罪也。諸侯脩盟,存小國也。貢獻無極,亡可待也。存亡之制,將在今矣。”自日中以爭,至于昬,晉人許之。旣盟,子大叔咎之曰:“諸侯若討,其可瀆乎?”子產曰:“晉政多門,貳偷之不暇,何暇討?國不競亦陵,何國之爲?”

(傳13.3)公不與盟。晉人執季孫意如,以幕蒙之,使狄人守之。司鐸射懷錦,奉壺飲冰,以蒲伏焉。守者御之,乃與之錦而入。晉人以平子歸,子服湫從。子產歸,未至,聞子皮卒,哭,且曰:“吾已!無爲爲善矣。唯夫子知我。”仲尼謂子產於是行也,足以爲國基矣。《詩》曰:“樂君子,邦家之基。子產,君子之求樂者也。且曰:“合諸侯,藝貢事,禮也。”

(傳13.4)鮮虞人聞晉師之悉起也,而不警邊,且不脩備。晉荀吳自著雍以上軍侵鮮虞,及中人,驅沖競,大獲而歸。

(傳13.5)楚之滅蔡也,靈王遷許、胡、沈、道、房、申於荊焉。平王卽位,旣封陳、蔡,而皆復之,禮也。隱大子之子廬歸于蔡,禮也。悼大子之子吳歸于陳,禮也。

(傳13.6)冬,十月,葬蔡靈公,禮也。

(傳13.7)公如晉。荀吳謂韓宣子曰:“諸侯相朝,講舊好也。執其卿而朝其君,有不好焉,不如辭之。”乃使士景伯辭公于河。

(傳13.8)吳滅州來,令尹子旗請伐吳。王弗許,曰:“吾未撫民人,未事鬼神,未脩守備,未定國家,而用民力,敗不可悔。州來在吳,猶在楚也。子姑待之。”

(傳13.9)季孫猶在晉,子服惠伯私於中行穆子曰:“魯事晉,何以不如夷之小國?魯,兄弟也,土地猶大,所命能具。若爲夷棄之,使事齊、楚,其何瘳於晉?親親與大,賞共罰否,所以爲盟主也。子其圖之!諺曰:‘臣一主二。’吾豈無大國?”穆子告韓宣子,且曰:“楚滅陳、蔡,不能救,而爲夷執親,將焉用之?”乃歸季孫。惠伯曰:“寡君未知其罪,合諸侯而執其老。若猶有罪,死命可也。若曰無罪而惠免之,諸侯不聞,是逃命也,何免之爲?請從君惠於會。”宣子患之,謂叔向曰:“子能歸季孫乎?”對曰:“不能。鮒也能。”乃使叔魚。叔魚見季孫,曰:“昔鮒也得罪於晉君,自歸於魯君,微武子之賜,不至於今。雖獲歸骨於晉,猶子則肉之,敢不盡情?歸子而不歸,鮒也聞諸吏,將爲子除館於西河,其若之何?”且泣。平子懼,先歸。惠伯待禮。

 

【昭公十四年】

(經14.1)十有四年,春,意如至自晉。
(經14.2)三月,曹伯滕卒。
(經14.3)夏,四月。
(經14.4)秋,葬曹武公。
(經14.5)八月,莒子去疾卒。
(經14.6)冬,莒殺其公子意恢。


(傳14.1)十四年,春,意如至自晉,尊晉罪己也。尊晉罪己,禮也。

(傳14.2)南蒯之將叛也,盟費人。司徒老祁、慮癸偽廢疾,使請於南蒯曰:“臣願受盟而疾興。若以君靈不死,請待間而盟。”許之。二子因民之欲叛也,請朝眾而盟。遂劫南蒯曰:“羣臣不忘其君,畏子以及今,三年聽命矣。子若弗圖,費人不忍其君,將不能畏子矣。子何所不逞欲?請送子。”請期五日。遂奔齊。侍飲酒於景公。公曰:“叛夫!”對曰:“臣欲張公室也。”子韓晳曰:“家臣而欲張公室,罪莫大焉。”司徒老祁、慮癸來歸費,齊侯使鮑文子致之。

(傳14.3)夏,楚子使然丹簡上國之兵於宗丘,且撫其民。分貧,振窮;長孤幼,養老疾;收介特,救災患;宥孤寡,赦罪戾;詰姦慝,舉淹滯;禮新,敘舊;祿勳,合親;任良,物官。使屈罷簡東國之兵於召陵亦如之。好於邊疆。息民五年,而後用師,禮也。

(傳14.4)秋,八月,莒著丘公卒,郊公不戚,國人弗順,欲立著丘公之弟庚輿。蒲餘侯惡公子意恢,而善於庚輿;郊公惡公子鐸,而善於意恢。公子鐸因蒲餘侯而與之謀曰:“爾殺意恢,我出君而納庚輿。”許之。

(傳14.5)楚令尹子旗有德於王,不知度,與養氏比,而求無厭。王患之。九月甲午,楚子殺斗成然,而滅養氏之族。使斗辛居鄖,以無忘舊勳。

(傳14.6)冬,十二月,蒲餘侯茲夫殺莒公子意恢。郊公奔齊。公子鐸逆庚輿於齊,齊隰黨、公子鉏送之,有賂田。

(傳14.7)晉邢侯與雍子爭鄐田,久而無成。士景伯如楚,叔魚攝理。韓宣子命斷舊獄,罪在雍子。雍子納其女於叔魚,叔魚蔽罪邢侯。邢侯怒,殺叔魚與雍子於朝。宣子問其罪於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賂以買直;鮒也鬻獄,邢侯專殺,其罪一也。己惡而掠美爲昬,貪以敗官爲墨,殺人不忌爲賊。夏書曰:‘昬、墨、賊,殺’,皋陶之刑也,請從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與叔魚於市。

(傳14.7)仲尼曰:“叔向,古之遺直也。治國制刑,不隱於親。三數叔魚之惡,不爲末減。曰義也夫,可謂直矣!平丘之會,數其賄也,以寬衞國,晉不爲暴。歸魯季孫,稱其詐也,以寬魯國,晉不爲虐。邢侯之獄,言其貪也,以正刑書,晉不爲頗。三言而除三惡,加三利。殺親益榮,猶義也夫!”

 

【昭公十五年】

(經15.1)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吳子夷末卒。
(經15.2)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宮。龠入,叔弓卒。去樂,卒事。
(經15.3)夏,蔡朝吳出奔鄭。
(經15.4)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經15.5)秋,晉荀吳帥師伐鮮虞。
(經15.6)冬,公如晉。


(傳15.1)十五年,春,將禘于武公,戒百官。梓愼曰:“禘之日其有咎乎!吾見赤黑之祲,非祭祥也,喪氛也。其在涖事乎!”二月癸酉,禘。叔弓涖事,龠入而卒。去樂,卒事,禮也。

(傳15.2)楚費無極害朝吳之在蔡也,欲去之,乃謂之曰:“王唯信子,故處子於蔡,子亦長矣,而在下位,辱必求之,吾助子請。”又謂其上之人曰:“王唯信吳,故處諸蔡,二三子莫之如也,而在其上,不亦難乎?弗圖,必及於難。”夏,蔡人逐朝吳,朝吳出奔鄭。王怒,曰:“餘唯信吳,故寘諸蔡。且微吳,吾不及此。女何故去之?”無極對曰:“臣豈不欲吳?然而前知其爲人之異也。吳在蔡,蔡必速飛。去吳,所以翦其翼也。”

(傳15.3)六月乙丑,王大子壽卒。

(傳15.4)秋,八月戊寅,王穆後崩。

(傳15.5)晉荀吳帥師伐鮮虞,圍鼓。鼓人或請以城叛,穆子弗許。左右曰:“師徒不勤,而可以獲城,何故不爲?”穆子曰:“吾聞諸叔向曰:‘好惡不愆,民知所適,事無不濟。’或以吾城叛,吾所甚惡也;人以城來,吾獨何好焉?賞所甚惡,若所好何?若其弗賞,是失信也,何以庇民?力能則進,否則退,量力而行。吾不可以欲城而邇姦,所喪滋多。”使鼓人殺叛人而繕守備。圍鼓三月,鼓人或請降。使其民見,曰:“猶有食色,姑脩而城。”軍吏曰:“獲城而弗取,勤民而頓兵,何以事君?”穆子曰:“吾以事君也。獲一邑而教民怠,將焉用邑?邑以賈怠,不如完舊。賈怠無卒,棄舊不祥。鼓人能事其君,我亦能事吾君。率義不爽,好惡不愆,城可獲而民知義所,有死命而無二心,不亦可乎?”鼓人告食竭力盡,而後取之。克鼓而反,不戮一人,以鼓子鳶鞮歸。

(傳15.6)冬,公如晉,平丘之會故也。

(傳15.7)十二月,晉荀躒如周,葬穆後,籍談爲介。旣葬,除喪,以文伯宴,樽以魯壺。王曰:“伯氏,諸侯皆有以鎮撫王室,晉獨無有,何也?”文伯揖籍談。對曰:“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於王室,以鎮撫其社稷,故能薦彝器於王。晉居深山,戎狄之與鄰,而遠於王室,王靈不及,拜戎不暇,其何以獻器?”

(傳15.7)王曰:“叔氏,而忘諸乎!叔父唐叔,成王之母弟也,其反無分乎?密須之鼓與其大路,文所以大搜也;闕鞏之甲,武所以克商也,唐叔受之,以處參虛,匡有戎狄。其後襄之二路,鏚鉞、秬鬯,彤弓、虎賁,文公受之,以有南陽之田,撫征東夏,非分而何?夫有勳而不廢,有績而載,奉之以土田,撫之以彝器,旌之以車服,明之以文章,子孫不忘,所謂福也。福祚之不登,叔父焉在?且昔而高祖孫伯黡司晉之典籍,以爲大政,故曰籍氏。及辛有之二子董之晉,於是乎有董史。女,司典之後也,何故忘之?”籍談不能對。賓出,王曰:“籍父其無後乎!數典而忘其祖。”

(傳15.7)籍談歸,以告叔向。叔向曰:“王其不終乎!吾聞之:所樂必卒焉。今王樂憂,若卒以憂,不可謂終。王一歲而有三年之喪二焉,於是乎以喪賓宴,又求彝器,樂憂甚矣,且非禮也。彝器之來,嘉功之由,非由喪也。三年之喪,雖貴遂服,禮也。王雖弗遂,宴樂以早,亦非禮也。禮,王之大經也。一動而失二禮,無大經矣。言以考典,典以志經。忘經而多言,舉典,將焉用之?”

 

【昭公十六年】

(經16.1)十有六年,春,齊侯伐徐。
(經16.2)楚子誘戎蠻子殺之。
(經16.3)夏,公至自晉。
(經16.4)秋,八月己亥,晉侯夷卒。
(經16.5)九月,大雩。
(經16.6)季孫意如如晉。
(經16.7)冬,十月,葬晉昭公。


(傳16.1)十六年,春,王正月,公在晉,晉人止公。不書,諱之也。

(傳16.2)齊侯伐徐。

(傳16.2)楚子聞蠻氏之亂也與蠻子之無質也,使然丹誘戎蠻子嘉殺之,遂取蠻氏。旣而復立其子焉,禮也。

(傳16.2)二月丙申,齊師至于蒲隧,徐人行成。徐子及郯人、莒人會齊侯,盟于蒲隧,賂以甲父之鼎。叔孫昭子曰:“諸侯之無伯,害哉!齊君之無道也,興師而伐遠方,會之,有成而還,莫之亢也。無伯也夫!《詩》曰:‘宗周旣滅,靡所止戾。正大夫離居,莫知我肄’,其是之謂乎!”

(傳16.3)三月,晉韓起聘于鄭,鄭伯享之。子產戒曰:“茍有位於朝,無有不共恪!”孔張后至,立於客間,執政禦之;適客後,又禦之;適縣間。客從而笑之。事畢,富子諫曰:“夫大國之人,不可不愼也,幾爲之笑,而不陵我?我皆有禮,夫猶鄙我。國而無禮,何以求榮?孔張失位,吾子之恥也。”子產怒曰:“發命之不衷,出令之不信,刑之頗類,獄之放紛,會朝之不敬,使命之不聽,取陵於大國,罷民而無功,罪及而弗知,僑之恥也。孔張,君之昆孫子孔之後也,執政之嗣也,爲嗣大夫;承命以使,周於諸侯;國人所尊,諸侯所知。立於朝而祀於家,有祿於國,有賦於軍,喪、祭有職,受脤、歸脤。其祭在廟,已有著位。在位數世,世守其業,而忘其所,僑焉得恥之?辟邪之人而皆及執政,是先王無刑罰也。子寧以他規我。”

(傳16.3)宣子有環,其一在鄭商。宣子謁諸鄭伯,子產弗與,曰:“非官府之守器也,寡君不知。”子大叔、子羽謂子產曰:“韓子亦無幾求,晉國亦未可以貳。晉國、韓子不可偷也。若屬有讒人交斗其間,鬼神而助之以興其凶怒,悔之何及?吾子何愛於一環,其以取憎於大國也?盍求而與之?”子產曰:“吾非偷晉而有二心,將終事之,是以弗與,忠信故也。僑聞君子非無賄之難,立而無令名之患。僑聞爲國非不能事大字小之難,無禮以定其位之患。夫大國之人令於小國,而皆獲其求,將何以給之?一共一否,爲罪滋大。大國之求,無禮以斥之,何饜之有?吾且爲鄙邑,則失位矣。若韓子奉命以使而求玉焉,貪淫甚矣,獨非罪乎?出一玉以起二罪,吾又失位,韓子成貪,將焉用之?且吾以玉賈罪,不亦銳乎?”

(傳16.3)韓子買諸賈人,旣成賈矣。商人曰:“必告君大夫!”韓子請諸子產曰:“日起請夫環,執政弗義,弗敢復也。今買諸商人,商人曰‘必以聞’,敢以爲請。”子產對曰:“昔我先君桓公與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殺此地,斬之蓬、蒿、藜、藋,而共處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爾無我叛,我無強賈,毋或蓋奪。爾有利市寶賄,我勿與知。’恃此質誓,故能相保以至于今。今吾子以好來辱,而謂敝邑強奪商人,是教敝邑背盟誓也,毋乃不可乎!吾子得玉,而失諸侯,必不爲也。若大國令,而共無藝,鄭鄙邑也,亦弗爲也。僑若獻玉,不知所成。敢私布之。”韓子辭玉,曰:“起不敏,敢求玉以徼二罪?敢辭之。”

(傳16.3)夏,四月,鄭六卿餞宣子於郊。宣子曰:“二三君子請皆賦,起亦以知鄭志。”子齹賦《野有蔓草》。宣子曰:“孺子善哉!吾有望矣。”子產賦鄭之《羔裘》。宣子曰:“起不堪也。”子大叔賦《褰裳》。宣子曰:“起在此,敢勤子至於他人乎?”子大叔拜。宣子曰:“善哉,子之言是!不有是事,其能終乎?”子游賦《風雨》。子旗賦《有女同車》。子柳賦《萚兮》。宣子喜,曰:“鄭其庶乎!二三君子以君命貺起,賦不出鄭志,皆昵燕好也。二三君子,數世之主也,可以無懼矣。”宣子皆獻馬焉,而賦《我將》。子產拜,使五卿皆拜,曰:“吾子靖亂,敢不拜德!”宣子私覲於子產以玉與馬,曰:“子命起舍夫玉,是賜我玉而免吾死也,敢不藉手以拜!”

(傳16.4)公至自晉,子服昭伯語季平子曰:“晉之公室其將遂卑矣。君幼弱,六卿強而奢傲,將因是以習,習實爲常,能無卑乎!”平子曰:“爾幼,惡識國?”

(傳16.5)秋,八月,晉昭公卒。

(傳16.6)九月,大雩,旱也。

(傳16.6)鄭大旱,使屠擊、祝款、豎柎有事於桑山。斬其木,不雨。子產曰:“有事於山,蓺山林也;而斬其木,其罪大矣。”奪之官邑。

(傳16.7)冬,十月,季平子如晉葬昭公。平子曰:“子服回之言猶信。子服氏有子哉!”

 

【昭公十七年】

(經17.1)十有七年,春,小邾子來朝。
(經17.2)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經17.3)秋,郯子來朝。
(經17.4)八月,晉荀吳帥師滅陸渾之戎。
(經17.5)冬,有星孛于大辰。
(經17.6)楚人及吳戰于長岸。


(傳17.1)十七年春,小邾穆公來朝,公與之燕。季平子賦《採叔》,穆公賦《菁菁者莪》。昭子曰:“不有以國,其能久乎?”

(傳17.2)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祝史請所用幣。昭子曰:“日有食之,天子不舉,伐鼓於社;諸侯用幣於社,伐鼓於朝,禮也。”平子禦之,曰:“止也。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於是乎有伐鼓用幣,禮也。其餘則否。”大史曰:“在此月也。日過分而未至,三辰有災,於是乎百官降物;君不舉,辟移時;樂奏鼓,祝用幣,史用辭。故夏書曰:‘辰不集于房,瞽奏鼓,嗇夫馳,庶人走’,此月朔之謂也。當夏四月,是謂孟夏。”平子弗從。昭子退,曰:“夫子將有異志,不君君矣。”

(傳17.3)秋,郯子來朝,公與之宴。昭子問焉,曰:“少皞氏鳥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黃帝氏以云紀,故爲云師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紀,故爲火師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大皞氏以龍紀,故爲龍師而龍名。“我高祖少皞摯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於鳥,爲鳥師而鳥名:鳳鳥氏,歷正也;玄鳥氏,司分者也;伯趙氏,司至者也;青鳥氏,司啟者也;丹鳥氏,司閉者也。祝鳩氏,司徒也;雎鳩氏,司馬也;鴡鳩氏,司空也。爽鳩氏,司寇也;鶻鳩氏,司事也。五鳩,鳩民者也。五雉爲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九扈爲九農正,扈民無淫者也。自顓頊以來,不能紀遠,乃紀於近。爲民師而命以民事,則不能故也。”仲尼聞之,見於郯子而學之。旣而告人曰:“吾聞之:‘天子失官,官學在四夷’,猶信。”

(傳17.4)晉侯使屠蒯如周,請有事於雒與三涂。萇弘謂劉子曰:“客容猛,非祭也,其伐戎乎!陸渾氏甚睦於楚,必是故也。君其備之!”乃警戒備。九月丁卯,晉荀吳帥師涉自棘津,使祭史先用牲于雒。陸渾人弗知,師從之。庚午,遂滅陸渾,數之以其貳於楚也。陸渾子奔楚,其眾奔甘鹿。周大獲。宣子夢文公攜荀吳而授之陸渾,故使穆子帥師,獻俘于文宮。

(傳17.5)冬,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漢。申須曰:“彗所以除舊布新也。天事恒象,今除於火,火出必布焉,諸侯其有火災乎!”梓愼曰:“往年吾見之,是其徵也。火出而見,今茲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與不然乎?火出,於夏爲三月,於商爲四月,於周爲五月。夏數得天,若火作,其四國當之,在宋、衞、陳、鄭乎!宋,大辰之虛也;陳,大皞之虛也;鄭,祝融之虛也,皆火房也。星孛及漢,漢,水祥也。衞,顓頊之虛也,故爲帝丘,其星爲大水,水,火之牡也。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過其見之月。”鄭裨灶言於子產曰:“宋、衞、陳、鄭將同日火。若我用瓘斝玉瓚,鄭必不火。”子產弗與。

(傳17.6)吳伐楚,陽丐爲令尹,卜戰,不吉。司馬子魚曰:“我得上流,何故不吉?且楚故,司馬令龜,我請改卜。”令曰:“魴也以其屬死之,楚師繼之,尚大克之!”吉。戰于長岸,子魚先死,楚師繼之,大敗吳師,獲其乘舟餘皇。使隨人與後至者守之,環而塹之,及泉,盈其隧炭,陳以待命。吳公子光請於其眾,曰:“喪先王之乘舟,豈唯光之罪?眾亦有焉。請藉取之以救死。”眾許之。使長鬣者三人潛伏於舟側,曰:“我呼餘皇,則對。師夜從之。”三呼,皆迭對。楚人從而殺之。楚師亂,吳人大敗之,取餘皇以歸。

 

【昭公十八年】

(經18.1)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曹伯須卒。
(經18.2)夏,五月壬午,宋、衞、陳、鄭災。
(經18.3)六月,邾人入鄅。
(經18.4)秋,葬曹平公。
(經18.5)冬,許遷于白羽。


(傳18.1)十八年,春,王二月乙卯,周毛得殺毛伯過而代之。萇弘曰:“毛得必亡。是昆吾稔之日也,侈故之以。而毛得以濟侈於王都,不亡,何待?”

(傳18.2)三月,曹平公卒。

(傳18.3)夏,五月,火始昬見。丙子,風。梓愼曰:“是謂融風,火之始也;七日,其火作乎!”戊寅,風甚。壬午,大甚。宋、衞、陳、鄭皆火。梓愼登大庭氏之庫以望之,曰:“宋、衞、陳、鄭也。”數日皆來告火。裨灶曰:“不用吾言,鄭又將火。”鄭人請用之,子產不可。子大叔曰:“寶以保民也,若有火,國幾亡。可以救亡,子何愛焉?”子產曰:“天道遠,人道邇,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灶焉知天道?是亦多言矣,豈不或信?”遂不與。亦不復火。

(傳18.3)鄭之未災也,里析告子產曰:“將有大祥,民震動,國幾亡。吾身泯焉,弗良及也。國遷,其可乎?”子產曰:“雖可,吾不足以定遷矣。”及火,里析死矣,未葬,子產使輿三十人遷其柩。火作,子產辭晉公子、公孫于東門,使司寇出新客,禁舊客勿出於宮。使子寬、子上巡羣屏攝,至于大宮。使公孫登徙大龜,使祝史徙主祏於周廟,告於先君。使府人、庫人各儆其事。商成公儆司宮,出舊宮人,寘諸火所不及。司馬、司寇列居火道,行火所焮。城下之人伍列登城。明日,使野司寇各保其徵,郊人助祝史除於國北,禳火于玄冥、回祿,祈于四鄘。書焚室而寬其征,與之材。三日哭,國不市。使行人告於諸侯。宋、衞皆如是。陳不救火,許不吊災,君子是以知陳、許之先亡也。

(傳18.4)六月,鄅人藉稻,邾人襲鄅。鄅人將閉門,邾人羊羅攝其首焉,遂入之,盡俘以歸。鄅子曰:“餘無歸矣。”從帑於邾,邾莊公反鄅夫人,而舍其女。

(傳18.5)秋,葬曹平公。往者見周原伯魯焉,與之語,不說學。歸以語閔子馬。閔子馬曰:“周其亂乎!夫必多有是說,而後及其大人。大人患失而惑,又曰:‘可以無學,無學不害。’不害而不學,則茍而可,於是乎下陵上替,能無亂乎?夫學,殖也。不學將落,原氏其亡乎!”

(傳18.6)七月,鄭子產爲火故,大爲社,祓禳於四方,振除火災,禮也。乃簡兵大搜,將爲搜除。子大叔之廟在道南,其寢在道北,其庭小,過期三日,使除徒陳於道南廟北,曰:“子產過女,而命速除,乃毀於而鄉。”子產朝,過而怒之。除者南毀。子產及沖,使從者止之曰:“毀於北方。”

(傳18.6)火之作也,子產授兵登陴。子大叔曰:“晉無乃討乎?”子產曰:“吾聞之:小國忘守則危,況有災乎?國之不可小,有備故也。”旣,晉之邊吏讓鄭曰:“鄭國有災,晉君、大夫不敢寧居,卜筮走望,不愛牲玉。鄭之有災,寡君之憂也。今執事墹然授兵登陴,將以誰罪?邊人恐懼,不敢不告。”子產對曰:“若吾子之言,敝邑之災,君之憂也。敝邑失政,天降之災,又懼讒慝之間謀之,以啟貪人,薦爲敝邑不利,以重君之憂。幸而不亡,猶可說也;不幸而亡,君雖憂之,亦無及也。鄭有他竟,望走在晉。旣事晉矣,其敢有二心?”

(傳18.7)楚左尹王子勝言於楚子曰:“許於鄭,仇敵也,而居楚地,以不禮於鄭。晉、鄭方睦,鄭若伐許,而晉助之,楚喪地矣。君盍遷許。許不專於楚,鄭方有令政,許曰:‘餘舊國也。’鄭曰:‘餘俘邑也。’葉在楚國,方城外之蔽也。土不可易,國不可小,許不可俘,讎不可啟,君其圖之!”楚子說。冬,楚子使王子勝遷許於析,實白羽。

 

【昭公十九年】

(經19.1)十有九年,春,宋公伐邾。
(經19.2)夏,五月戊辰,許世子止弒其君買。
(經19.3)己卯,地震。
(經19.4)秋,齊高發帥師伐莒。
(經19.5)冬,葬許悼公。


(傳19.1)十九年,春,楚工尹赤遷陰于下陰,令尹子瑕城郟。叔孫昭子曰:“楚不在諸侯矣,其僅自完也,以持其世而已。”

(傳19.2)楚子之在蔡也,郹陽封人之女奔之,生大子建。及卽位,使伍奢爲之師,費無極爲少師,無寵焉,欲譖諸王,曰:“建可室矣。”王爲之聘於秦,無極與逆,勸王取之。正月,楚夫人嬴氏至自秦。

(傳19.3)鄅夫人,宋向戌之女也,故向寧請師。二月,宋公伐邾,圍蟲。三月,取之,乃盡歸鄅俘。

(傳19.4)夏,許悼公瘧。五月戊辰,飲大子止之藥卒。大子奔晉。書曰“弒其君”,君子曰:“盡心力以事君,舍藥物可也。”

(傳19.5)邾人、郳人、徐人會宋公。乙亥,同盟于蟲。

(傳19.6)楚子爲舟師以伐濮。費無極言於楚子曰:“晉之伯也,邇於諸夏;而楚辟陋,故弗能與爭。若大城城父,而寘大子焉,以通北方,王收南方,是得天下也。”王說,從之。故大子建居于城父。令尹子瑕聘于秦,拜夫人也。

(傳19.7)秋,齊高發帥師伐莒,莒子奔紀鄣。使孫書伐之。初,莒有婦人,莒子殺其夫,已爲嫠婦。及老,托於紀鄣,紡焉以度而去之。及師至,則投諸外。或獻諸子占,子占使師夜縋而登。登者六十人,縋絕。師鼓噪,城上之人亦噪。莒共公懼,啟西門而出。七月丙子,齊師入紀。

(傳19.8)是歲也,鄭駟偃卒。子游娶於晉大夫,生絲,弱,其父兄立子瑕。子產憎其爲人也,且以爲不順,弗許,亦弗止。駟氏聳。他日,絲以告其舅。冬,晉人使以幣如鄭,問駟乞之立故。駟氏懼,駟乞欲逃,子產弗遣;請龜以卜,亦弗予。大夫謀對,子產不待而對客曰:“鄭國不天,寡君之二三臣札瘥夭昬,今又喪我先大夫偃。其子幼弱,其一二父兄懼隊宗主,私族於謀,而立長親。寡君與其二三老曰:‘抑天實剝亂是,吾何知焉?’諺曰:‘無過亂門’,民有亂兵,猶憚過之,而況敢知天之所亂?今大夫將問其故,抑寡君實不敢知,其誰實知之?平丘之會,君尋舊盟曰:‘無或失職!’若寡君之二三臣,其卽世者,晉大夫而專制其位,是晉之縣鄙也,何國之爲?”辭客幣而報其使,晉人舍之。

(傳19.9)楚人城州來,沈尹戌曰:“楚人必敗。昔吳滅州來,子旗請伐之。王曰:‘吾未撫吾民。’今亦如之,而城州來以挑吳,能無敗乎?”侍者曰:“王施舍不倦,息民五年,可謂撫之矣。”戌曰:“吾聞撫民者,節用於內,而樹德於外,民樂其性,而無寇讎。今宮室無量,民人日駭,勞罷死轉,忘寢與食,非撫之也。”

(傳19.10)鄭大水,龍鬭于時門之外洧淵,國人請爲萗焉。子產弗許,曰:“我鬭,龍不我覿也;龍鬭,我獨何覿焉?禳之,則彼其室也。吾無求於龍,龍亦無求於我。”乃止也。

(傳19.11)令尹子瑕言蹶由於楚子,曰:“彼何罪?諺所謂‘室於怒市於色’者,楚之謂矣。舍前之忿可也。”乃歸蹶由。

 

【昭公二十年】

(經20.1)二十年,春,王正月。
(經20.2)夏,曹公孫會自鄸出奔宋。
(經20.3)秋,盜殺衞侯之兄縶。
(經20.4)冬,十月,宋華亥、向寧、華定出奔陳。
(經20.5)十有一月辛卯,蔡侯廬卒。


(傳20.1)二十年,春,王二月己丑,日南至。梓愼望氛,曰:“今茲宋有亂,國幾亡,三年而後弭。蔡有大喪。”叔孫昭子曰:“然則戴、桓也。汰侈,無禮已甚,亂所在也。”

(傳20.2)費無極言於楚子曰:“建與伍奢將以方城之外叛,自以爲猶宋、鄭也,齊、晉又交輔之,將以害楚,其事集矣。”王信之,問伍奢。伍奢對曰:“君一過多矣,何信於讒?”王執伍奢,使城父司馬奮揚殺大子。未至,而使遣之。三月,大子建奔宋。王召奮揚,奮揚使城父人執己以至。王曰:“言出於余口,入於爾耳,誰告建也?”對曰:“臣告之。君王命臣曰:‘事建如事餘。’臣不佞,不能茍貳。奉初以還,不忍後命,故遣之。旣而悔之,亦無及已。”王曰:“而敢來,何也?”對曰:“使而失命,召而不來,是再姦也。逃無所入。”王曰:“歸,從政如他日。”

(傳20.2)無極曰:“奢之子材,若在吳,必憂楚國,盍以免其父召之。彼仁,必來。不然,將爲患。”王使召之曰:“來,吾免而父。”棠君尚謂其弟員曰:“爾適吳,我將歸死。吾知不逮,我能死,爾能報。聞免父之命,不可以莫之奔也;親戚爲戮,不可以莫之報也。奔死免父,孝也;度功而行,仁也;擇任而往,知也;知死不辟,勇也。父不可棄,名不可廢,爾其勉之!相從爲愈。”伍尚歸。奢聞員不來,曰:“楚君、大夫其旰食乎!”楚人皆殺之。員如吳,言伐楚之利於州于。公子光曰:“是宗爲戮,而欲反其讎,不可從也。”員曰:“彼將有他志,餘姑爲之求士,而鄙以待之。”乃見鱄設諸焉,而耕於鄙。

(傳20.3)宋元公無信多私,而惡華、向。華定、華亥與向寧謀曰:“亡愈於死,先諸?”華亥偽有疾,以誘羣公子。公子問之,則執之。夏,六月丙申,殺公子寅、公子御戎、公子朱、公子固、公孫援、公孫丁,拘向勝、向行於其廩。公如華氏請焉,弗許,遂劫之。癸卯,取大子欒與母弟辰、公子地以爲質。公亦取華亥之子無戚、向寧之子羅、華定之子啟,與華氏盟,以爲質。

(傳20.4)衞公孟縶狎齊豹,奪之司寇與鄄。有役則反之,無則取之。公孟惡北宮喜、褚師圃,欲去之。公子朝通于襄夫人宣姜,懼而欲以作亂。故齊豹、北宮喜、褚師圃、公子朝作亂。初,齊豹見宗魯於公孟,爲驂乘焉。將作亂,而謂之曰:“公孟之不善,子所知也,勿與乘,吾將殺之。”對曰:“吾由子事公孟,子假吾名焉,故不吾遠也。雖其不善,吾亦知之;抑以利故,不能去,是吾過也。今聞難而逃,是僭子也。子行事乎,吾將死之,以周事子;而歸死於公孟,其可也。”

(傳20.4)丙辰,衞侯在平壽。公孟有事於蓋獲之門外,齊子氏帷於門外,而伏甲焉。使祝灶寘戈於車薪以當門,使一乘從公孟以出;使華齊御公孟,宗魯驂乘。及閎中,齊氏用戈擊公孟,宗魯以背蔽之,斷肱,以中公孟之肩。皆殺之。公聞亂,乘驅自閱門入。慶比御公,公南楚驂乘。使華寅乘貳車。及公宮,鴻騮魋駟乘于公。公載寶以出。褚師子申遇公于馬路之衢,遂從。過齊氏,使華寅肉袒,執蓋以當其闕,齊氏射公,中南楚之背,公遂出。寅閉郭門,逾而從公。公如死鳥。析朱鉏宵從竇出,徒行從公。

(傳20.4)齊侯使公孫青聘于衞。旣出,聞衞亂,使請所聘。公曰:“猶在竟內,則衞君也。”乃將事焉,遂從諸死鳥。請將事。辭曰:“亡人不佞,失守社稷,越在草莽,吾子無所辱君命。”賓曰:“寡君命下臣於朝曰:‘阿下執事。’臣不敢貳。”主人曰:“君若惠顧先君之好,照臨敝邑,鎮撫其社稷,則有宗祧在。”乃止。衞侯固請見之。不獲命,以其良馬見,爲未致使故也。衞侯以爲乘馬。賓將掫,主人辭曰:“亡人之憂,不可以及吾子;草莽之中,不足以辱從者。敢辭。”賓曰:“寡君之下臣,君之牧圉也。若不獲捍外役,是不有寡君也。臣懼不免於戾,請以除死。”親執鐸,終夕與於燎。

(傳20.4)齊氏之宰渠子召北宮子。北宮氏之宰不與聞,謀殺渠子,遂伐齊氏,滅之。丁巳晦,公入,與北宮喜盟于彭水之上。秋,七月戊午朔,遂盟國人。八月辛亥,公子朝、褚師圃、子玉霄、子高魴出奔晉。閏月戊辰,殺宣姜。衞侯賜北宮喜謚曰“貞子”,賜析朱鉏謚曰“成子”,而以齊氏之墓予之。衞侯告寧于齊,且言子石。齊侯將飲酒,徧賜大夫曰:“二三子之教也。”苑何忌辭,曰:“與於青之賞,必及于其罰。在《康誥》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況在羣臣?臣敢貪君賜以干先王?”琴張聞宗魯死,將往吊之。仲尼曰:“齊豹之盜,而孟縶之賊,女何吊焉?君子不食姦,不受亂,不爲利疚於回,不以回待人,不蓋不義,不犯非禮。”

(傳20.5)宋華、向之亂,公子城、公孫忌、樂舍、司馬強、向宜、向鄭、楚建、郳甲出奔鄭。其徒與華氏戰于鬼閻,敗子城。子城適晉。華亥與其妻,必盥而食所質公子者而後食。公與夫人每日必適華氏,食公子而後歸。華亥患之,欲歸公子。向寧曰:“唯不信,故質其子。若又歸之,死無日矣。”公請於華費遂,將攻華氏。對曰:“臣不敢愛死,無乃求去憂而滋長乎!臣是以懼,敢不聽命?”公曰:“子死亡有命,餘不忍其。”冬,十月,公殺華、向之質而攻之。戊辰,華、向奔陳,華登奔吳。向寧欲殺大子。華亥曰:“干君而出,又殺其子,其誰納我?且歸之有庸。”使少司寇牼以歸,曰:“子之齒長矣,不能事人。以三公子爲質,必免。”公子旣入,華牼將自門行。公遽見之,執其手,曰:“餘知而無罪也,入,復而所。”

(傳20.6)齊侯疥,遂痁,期而不瘳。諸侯之賓問疾者多在。梁丘據與裔款言於公曰:“吾事鬼神豐,於先君有加矣。今君疾病,爲諸侯憂,是祝、史之罪也。諸侯不知,其謂我不敬,君盍誅於祝固、史嚚以辭賓?”公說,告晏子。晏子曰:“日宋之盟,屈建問范會之德於趙武。趙武曰:‘夫子之家事治;言於晉國,竭情無私。其祝、史祭祀,陳信不愧;其家事無猜,其祝、史不祈。’建以語康王。康王曰:‘神、人無怨,宜夫子之光輔五君以爲諸侯主也。’”

(傳20.6)公曰:“據與款謂寡人能事鬼神,故欲誅于祝、史,子稱是語,何故?”對曰:“若有德之君,外內不廢,上下無怨,動無違事,其祝、史薦信,無愧心矣。是以鬼神用饗,國受其福,祝、史與焉。其所以蕃祉老壽者,爲信君使也,其言忠信於鬼神。其適遇淫君,外內頗邪,上下怨疾,動作辟違,從欲厭私,高臺深池,撞鐘舞女。斬刈民力,輸掠其聚,以成其違,不恤後人。暴虐淫從,肆行非度,無所還忌,不思謗讟,不憚鬼神。神怒民痛,無悛於心。其祝、史薦信,是言罪也;其蓋失數美,是矯誣也。進退無辭,則虛以求媚。是以鬼神不饗其國以禍之,祝、史與焉。所以夭昬孤疾者,爲暴君使也,其言僭嫚於鬼神。”

(傳20.6)公曰:“然則若之何?”對曰:“不可爲也。山林之木,衡鹿守之;澤之萑蒲,舟鮫守之;藪之薪蒸,虞候守之;海之鹽、蜃,祈望守之。縣鄙之人,入從其政;偪介之關,暴征其私;承嗣大夫,強易其賄。布常無藝,徵斂無度;宮室日更,淫樂不違。內寵之妾,肆奪於市;外寵之臣,僭令於鄙。私欲養求,不給則應。民人苦病,夫婦皆詛。祝有益也,詛亦有損。聊、攝以東,姑、尤以西,其爲人也多矣。雖其善祝,豈能勝億兆人之詛?君若欲誅於祝、史,脩德而後可。”公說,使有司寬政,毀關,去禁,薄斂,已責。

(傳20.7)十二月,齊侯田于沛,招虞人以弓,不進。公使執之。辭曰:“昔我先君之田也,旃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見皮冠,故不敢進。”乃舍之。仲尼曰:“守道不如守官。”君子韙之。

(傳20.8)齊侯至自田,晏子侍于遄臺,子猶馳而造焉。公曰:“唯據與我和夫!”晏子對曰:“據亦同也,焉得爲和?”公曰:“和與同異乎?”對曰:“異。和如羹焉,水、火、醯、醢、鹽、梅,以烹魚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齊之以味,濟其不及,以洩其過。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謂可而有否焉,臣獻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謂否而有可焉,臣獻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無爭心。故《詩》曰:‘亦有和羹,旣戒旣平。鬷嘏無言,時靡有爭。’先王之濟五味、和五聲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聲亦如味,一氣,二體,三類,四物,五聲,六律,七音,八風,九歌,以相成也;清濁、小大,短長、疾徐,哀樂、剛柔,遲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濟也。君子聽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詩》曰:‘德音不瑕’。今據不然。君所謂可,據亦曰可;君所謂否,據亦曰否。若以水濟水,誰能食之?若琴瑟之專壹,誰能聽之?同之不可也如是。”

(傳20.8)飲酒樂。公曰:“古而無死,其樂若何!”晏子對曰:“古而無死,則古之樂也,君何得焉?昔爽鳩氏始居此地,季荝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後大公因之。古若無死,爽鳩氏之樂,非君所願也。”

(傳20.9)鄭子產有疾,謂子大叔曰:“我死,子必爲政。唯有德者能以寬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鮮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則多死焉,故寬難。”疾數月而卒。大叔爲政,不忍猛而寬。鄭國多盜,取人於萑苻之澤。大叔悔之,曰:“吾早從夫子,不及此。”興徒兵以攻萑苻之盜,盡殺之,盜少止。仲尼曰:“善哉!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詩》曰:‘民亦勞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國,以綏四方’,施之以寬也。‘毋從詭隨,以謹無良;式遏寇虐,慘不畏明’,糾之以猛也。‘柔遠能邇,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又曰:‘不競不絿,不剛不柔,布政優優,百祿是遒’,和之至也。”及子產卒,仲尼聞之,出涕曰:“古之遺愛也。”

 

【昭公二十一年】

(經21.1)二十有一年, 春,王三月,葬蔡平公。
(經21.2)夏,晉侯使士鞅來聘。
(經21.3)宋華亥、向寧、華定自陳入于宋南里以叛。
(經21.4)秋,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經21.5)八月乙亥,叔輒卒。
(經21.6)冬,蔡侯朱出奔楚。
(經21.7)公如晉,至河乃復。


(傳21.1)二十一年,春,天王將鑄無射,泠州鳩曰:“王其以心疾死乎!夫樂,天子之職也。夫音,樂之輿也;而鐘,音之器也。天子省風以作樂,器以鐘之,輿以行之。小者不窕,大者不摦,則和於物。物和則嘉成。故和聲入於耳而藏於心,心億則樂。窕則不咸,摦則不容,心是以感,感實生疾。今鐘摦矣,王心弗堪,其能久乎!”

(傳21.2)三月,葬蔡平公。蔡大子朱失位,位在卑。大夫送葬者,歸見昭子。昭子問蔡故,以告。昭子嘆曰:“蔡其亡乎!若不亡,是君也必不終。《詩》曰:‘不解于位,民之攸墍。’今蔡侯始卽位,而適卑,身將從之。”

(傳21.3)夏,晉士鞅來聘,叔孫爲政。季孫欲惡諸晉,使有司以齊鮑國歸費之禮爲士鞅。士鞅怒,曰:“鮑國之位下,其國小,而使鞅從其牢禮,是卑敝邑也,將復諸寡君。”魯人恐,加四牢焉,爲十一牢。

(傳21.4)宋華費遂生華貙、華多僚、華登。貙爲少司馬,多僚爲御士,與貙相惡,乃譖諸公曰:“貙將納亡人。”亟言之。公曰:“司馬以吾故,亡其良子。死亡有命,吾不可以再亡之。”對曰:“君若愛司馬,則如亡。死如可逃,何遠之有?”公懼,使侍人召馬之侍人宜僚,飲之酒,而使告司馬。司馬嘆曰:“必多僚也。吾有讒子,而弗能殺,吾又不死。抑君有命,可若何?”乃與公謀逐華貙,將使田孟諸而遣之。公飲之酒,厚酬之,賜及從者。司馬亦如之。張丐尤之,曰:“必有故。”使子皮承宜僚以劍而訊之。宜僚盡以告。張丐欲殺多僚。子皮曰:“司馬老矣,登之謂甚,吾又重之,不如亡也。”五月丙申,子皮將見司馬而行,則遇多僚御司馬而朝。張丐不勝其怒,遂與子皮、臼任、鄭翩殺多僚,劫司馬以叛,而召亡人。壬寅,華、向入。樂大心、豐愆、華牼禦諸橫。華氏居盧門,以南里叛。六月庚午,宋城舊鄘及桑林之門而守之。

(傳21.5)秋,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公問於梓愼曰:“是何物也?禍福何爲?”對曰:“二至二分,日有食之,不爲災。日月之行也,分,同道也;至,相過也。其他月則爲災,陽不克也,故常爲水。”於是叔輒哭日食。昭子曰:“子叔將死,非所哭也。”八月,叔輒卒。

(傳21.6)冬,十月,華登以吳師救華氏。齊烏枝鳴戍宋。廚人濮曰:“軍志有之:‘先人有奪人之心,後人有待其衰。’盍及其勞且未定也伐諸!若入而固,則華氏眾矣,悔無及也。”從之。丙寅,齊師、宋師敗吳師于鴻口,獲其二帥公子苦雂、偃州員。華登帥其餘以敗宋師。公欲出,廚人濮曰:“吾小人,可藉死,而不能送亡,君請待之。”乃徇曰:“揚徽者,公徒也。”眾從之。公自揚門見之,下而巡之,曰:“國亡君死,二三子之恥也,豈專孤之罪也?”齊烏枝鳴曰:“用少莫如齊致死,齊致死莫如去備。彼多兵矣,請皆用劍。”從之。華氏北,復卽之。廚人濮以裳裹首,而荷以走,曰:“得華登矣!”遂敗華氏于新里。翟僂新居于新里,旣戰,說甲于公而歸。華妵居于公里,亦如之。

(傳21.6)十一月癸未,公子城以晉師至。曹翰胡會晉荀吳、齊苑何忌、衞公子朝救宋。丙戌,與華氏戰于赭丘。鄭翩願爲鸛,其御願爲鵝。子祿御公子城,莊堇爲右。干犨御呂封人華豹,張丐爲右。相遇,城還。華豹曰:“城也!”城怒而反之。將注,豹則關矣。曰:“平公之靈,尚輔相餘!”豹射,出其間。將注,則又關矣。曰:“不狎,鄙。”抽矢,城射之,殪。張丐抽殳而下,射之,折股。扶伏而擊之,折軫。又射之,死。干犨請一矢,城曰:“餘言汝於君。”對曰:“不死伍乘,軍之大刑也。”干刑而從子,君焉用之?子速諸!”乃射之,殪。大敗華氏,圍諸南里。華亥搏膺而呼,見華貙,曰:“吾爲欒氏矣!”貙曰:“子無我迋,不幸而後亡。”使華登如楚乞師,華貙以車十五乘、徒七十人犯師而出,食於睢上,哭而送之,乃復入。楚薳越帥師將逆華氏,大宰犯諫曰:“諸侯唯宋事其君。今又爭國,釋君而臣是助,無乃不可乎!”王曰:“而告我也後,旣許之矣。”

(傳21.7)蔡侯朱出奔楚。費無極取貨於東國,而謂蔡人曰:“朱不用命於楚,君王將立東國。若不先從王欲,楚必圍蔡。”蔡人懼,出朱而立東國。朱愬于楚,楚子將討蔡。無極曰:“平侯與楚有盟,故封。其子有二心,故廢之。靈王殺隱大子,其子與君同惡,德君必甚。又使立之,不亦可乎?且廢置在君,蔡無他矣。”

(傳21.8)公如晉,及河。鼓叛晉,晉將伐鮮虞,故辭公。

 

【昭公二十二年】

(經22.1)二十有二年,春,齊侯伐莒。
(經22.2)宋華亥、向寧、華定自宋南里出奔楚。
(經22.3)大搜于昌間。
(經22.4)夏,四月乙丑,天王崩。
(經22.5)六月,叔鞅如京師,葬景王。
(經22.6)王室亂。
(經22.7)劉子、單子以王猛居于皇。
(經22.8)秋,劉子、單子以王猛入于王城。
(經22.9)冬,十月,王子猛卒。
(經22.10)十有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傳22.1)二十二年,春,王二月甲子,齊北郭啟帥師伐莒。莒子將戰,苑羊牧之諫曰:“齊帥賤,其求不多,不如下之,大國不可怒也。”弗聽,敗齊師于壽餘。齊侯伐莒,莒子行成。司馬灶如莒涖盟;莒子如齊涖盟,盟于稷門之外。莒於是乎大惡其君。

(傳22.2)楚薳越使告于宋曰:“寡君聞君有不令之臣爲君憂,無寧以爲宗羞,寡君請受而戮之。”對曰:“孤不佞,不能媚於父兄,以爲君憂,拜命之辱。抑君臣日戰,君曰‘餘必臣是助’,亦唯命。人有言曰:‘唯亂門之無過。’君若惠保敝邑,無亢不衷,以獎亂人,孤之望也。唯君圖之!”楚人患之。諸侯之戍謀曰:“若華氏知困而致死,楚恥無功而疾戰,非吾利也。不如出之,以爲楚功,其亦無能爲也已。救宋而除其害,又何求?”乃固請出之,宋人從之。己巳,宋華亥、向寧、華定、華貙、華登、皇奄傷、省臧、士平出奔楚。宋公使公孫忌爲大司馬,邊卬爲大司徒,樂祁爲司城,仲幾爲左師,樂大心爲右師,樂挽爲大司寇,以靖國人。

(傳22.3)王子朝、賓起有寵於景王,王與賓孟說之,欲立之。劉獻公之庶子伯蚠事單穆公,惡賓孟之爲人也,願殺之;又惡王子朝之言,以爲亂,願去之。賓孟適郊,見雄雞自斷其尾,問之。侍者曰:“自憚其犧也。”遽歸告王,且曰:“雞其憚爲人用乎!人異於是。犧者實用人,人犧實難,己犧何害?”王弗應。夏,四月,王田北山,使公卿皆從,將殺單子、劉子。王有心疾,乙丑,崩于榮錡氏。戊辰,劉子摯卒,無子,單子立劉蚠。五月庚辰,見王,遂攻賓起,殺之,盟羣王子于單氏。

(傳22.4)晉之取鼓也,旣獻而反鼓子焉。又叛於鮮虞。六月,荀吳略東陽,使師偽糴者負甲以息於昔陽之門外,遂襲鼓,滅之,以鼓子鳶鞮歸,使涉佗守之。

(傳22.5)丁巳,葬景王。王子朝因舊官、百工之喪職秩者與靈、景之族以作亂。帥郊、要、餞之甲,以逐劉子。壬戌,劉子奔揚。單子逆悼王于莊宮以歸。王子還夜取王以如莊宮。癸亥,單子出。王子還與召莊公謀曰:“不殺單旗,不捷。與之重盟,必來。背盟而克者多矣。”從之。樊頃子曰:“非言也,必不克。”遂奉王以追單子,及領,大盟而復。殺摯荒以說。劉子如劉,單子亡。乙丑,奔于平畤。羣王子追之,單子殺還、姑、發、弱、鬷、延、定、稠,子朝奔京。丙寅,伐之。京人奔山。劉子入于王城。辛未,鞏簡公敗績于京。乙亥,甘平公亦敗焉。

(傳22.5)叔鞅至自京師,言王室之亂也。閔馬父曰:“子朝必不克。其所與者,天所廢也。”單子欲告急於晉。秋,七月戊寅,以王如平畤,遂如圃車,次于皇。劉子如劉。單子使王子處守于王城。盟百工于平宮。辛卯,鄩肸伐皇。大敗,獲鄩肸。壬辰,焚諸王城之市。八月辛酉,司徒醜以王師敗績于前城。百工叛。己巳,伐單氏之宮,敗焉。庚午,反伐之。辛未,伐東圉。冬,十月丁巳,晉籍談、荀躒帥九州之戎及焦、瑕、溫、原之師,以納王于王城。庚申,單子、劉蚠以王師敗績于郊,前城人敗陸渾于社。十一月乙酉,王子猛卒。不成喪也。己丑,敬王卽位。館于子旅氏。十二月庚戌,晉籍談、荀躒、賈辛、司馬督帥師軍于陰,于侯氏,于溪泉,次于社。王師軍于泛,于解,次于任人。閏月,晉箕遺、樂徵、右行詭濟師取前城,軍其東南。王師軍于京楚。辛丑,伐京,毀其西南。

 

【昭公二十三年】

(經23.1)二十有三年,春,王正月,叔孫婼如晉。
(經23.2)癸醜,叔鞅卒。
(經23.3)晉人執我行人叔孫婼。
(經23.4)晉人圍郊。
(經23.5)夏,六月,蔡侯東國卒于楚。
(經23.6)秋,七月,莒子庚輿來奔。
(經23.7)戊辰,吳敗頓、胡、沈、蔡、陳、許之師于雞父。胡子髡、沈子逞滅,獲陳夏嚙。
(經23.8)天王居于狄泉。尹氏立王子朝。
(經23.9)八月乙未,地震。
(經23.10)冬,公如晉,至河,有疾,乃復。


(傳23.1)二十三年,春,王正月壬寅朔,二師圍郊。癸卯,郊、鄩潰。丁未,晉師在平陰,王師在澤邑。王使告間,庚戌,還。

(傳23.2)邾人城翼,還,將自離姑。公孫婼曰:“魯將御我。”欲自武城還,循山而南。徐鉏、丘弱、茅地曰:“道下,遇雨,將不出,是不歸也。”遂自離姑。武城人塞其前,斷其後之木而弗殊,邾師過之,乃推而蹙之,遂取邾師,獲鉏、弱、地。邾人愬于晉,晉人來討。叔孫婼如晉,晉人執之。書曰“晉人執我行人叔孫婼”,言使人也。晉人使與邾大夫坐,叔孫曰:“列國之卿當小國之君,固周制也。邾又夷也。”寡君之命介子服回在,請使當之,不敢廢周制故也。”乃不果坐。

(傳23.2)韓宣子使邾人聚其眾,將以叔孫與之。叔孫聞之,去眾與兵而朝。士彌牟謂韓宣子曰:“子弗良圖,而以叔孫與其讎,叔孫必死之。魯亡叔孫,必亡邾。邾君亡國,將焉歸?子雖悔之,何及?所謂盟主,討違命也。若皆相執,焉用盟主?”乃弗與。使各居一館。士伯聽其辭,而愬諸宣子,乃皆執之。士伯御叔孫,從者四人,過邾館以如吏。先歸邾子。士伯曰:“以芻蕘之難,從者之病,將館子於都。”叔孫旦而立,期焉。乃館諸箕。舍子服昭伯於他邑。

(傳23.2)范獻子求貨於叔孫,使請冠焉。取其冠法而與之兩冠,曰:“盡矣。”爲叔孫故,申豐以貨如晉。叔孫曰:“見我,吾告女所行貨。”見而不出。吏人之與叔孫居於箕者,請其吠狗,弗與。及將歸,殺而與之食之。叔孫所館者,雖一日,必葺其墻屋,去之如始至。

(傳23.3)夏,四月乙酉,單子取訾,劉子取墻人、直人。六月壬午,王子朝入于尹。癸未,尹圉誘劉佗殺之。丙戌,單子從阪道,劉子從尹道伐尹。單子先至而敗,劉子還。己丑,召伯奐、南宮極以成周人戍尹。庚寅,單子、劉子、樊齊以王如劉。甲午,王子朝入于王城,次于左巷。秋,七月戊申,鄩羅納諸莊宮。尹辛敗劉師于唐。丙辰,又敗諸鄩。甲子,尹辛取西闈。丙寅,攻蒯,蒯潰。

(傳23.4)莒子庚輿虐而好劍。茍鑄劍,必試諸人。國人患之。又將叛齊。烏存帥國人以逐之。庚輿將出,聞烏存執殳而立於道左,懼,將止死。苑羊牧之曰:“君過之!烏存以力聞可矣,何必以弒君成名?”遂來奔。齊人納郊公。

(傳23.5)吳人伐州來,楚薳越帥師,及諸侯之師,奔命救州來。吳人禦諸鍾離,子瑕卒,楚師熸。吳公子光曰:“諸侯從於楚者眾,而皆小國也,畏楚而不獲已,是以來。吾聞之曰:‘作事威克其愛,雖小必濟。’胡、沈之君幼而狂,陳大夫嚙壯而頑,頓與許、蔡疾楚政。楚令尹死,其師熸。帥賤、多寵,政令不壹。七國同役而不同心,帥賤而不能整,無大威命,楚可敗也。若分師先以犯胡、沈與陳,必先奔。三國敗,諸侯之師乃搖心矣。諸侯乖亂,楚必大奔。請先者去備薄威,後者敦陳整旅。”吳子從之。戊辰晦,戰于雞父。吳子以罪人三千先犯胡、沈與陳,三國爭之。吳爲三軍以系於後,中軍從王,光帥右,掩餘帥左。吳之罪人或奔或止,三國亂,吳師擊之,三國敗,獲胡、沈之君及陳大夫。舍胡、沈之囚使奔許與蔡、頓,曰:“吾君死矣!”師噪而從之,三國奔,楚師大奔。書曰“胡子髡、沈子逞滅,獲陳夏嚙”,君臣之辭也。不言戰,楚未陳也。

(傳23.6)八月丁酉,南宮極震。萇弘謂劉文公曰:“君其勉之!先君之力可濟也。周之亡也,其三川震。今西王之大臣亦震,天棄之矣。東王必大克。”

(傳23.7)楚大子建之母在郹,召吳人而啟之。冬十月甲申,吳大子諸樊入郹,取楚夫人與其寶器以歸。楚司馬薳越追之,不及;將死,眾曰:“請遂伐吳以徼之。”薳越曰:“再敗君師,死且有罪。亡君夫人,不可以莫之死也。”乃縊於薳澨。

(傳23.8)公爲叔孫故如晉,及河,有疾,而復。

(傳23.9)楚囊瓦爲令尹,城郢。沈尹戌曰:“子常必亡郢。茍不能衞,城無益也。古者,天子守在四夷;天子卑,守在諸侯。諸侯守在四鄰;諸侯卑,守在四竟。愼其四竟,結其四援,民狎其野,三務成功。民無內憂,而又無外懼,國焉用城?今吳是懼,而城於郢,守已小矣。卑之不獲,能無亡乎?昔梁伯溝其公宮而民潰,民棄其上,不亡,何待?夫正其疆埸,脩其土田,險其走集,親其民人,明其伍候,信其鄰國,愼其官守,守其交禮,不僭不貪,不懦不耆,完其守備,以待不虞,又何畏矣?《詩》曰:‘無念爾祖,聿脩厥德。’無亦監乎若敖、蚠冒至于武、文,土不過同,愼其四竟,猶不城郢。今土數圻,而郢是城,不亦難乎?”

 

【昭公二十四】

(經24.1)二十有四年,春,王二月丙戌,仲孫貜卒。
(經24.2)婼至自晉。
(經24.3)夏,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
(經24.4)秋,八月,大雩。
(經24.5)丁酉,杞伯郁厘卒。
(經24.6)冬,吳滅巢。
(經24.7)葬杞平公。


(傳24.1)二十四年,春,王正月辛丑,召簡公、南宮嚚以甘桓公見王子朝。劉子謂萇弘曰:“甘氏又往矣。”對曰:“何害?同德度義。《大誓》曰:‘紂有億兆夷人,亦有離德;餘有亂臣十人,同心同德’,此周所以興也。君其務德,無患無人。”戊午,王子朝入于鄔。

(傳24.2)晉士彌牟逆叔孫于箕。叔孫使梁其踁待于門內,曰:“餘左顧而欬,乃殺之。右顧而笑,乃止。”叔孫見士伯。士伯曰:“寡君以爲盟主之故,是以久子。不腆敝邑之禮,將致諸從者,使彌牟逆吾子。”叔孫受禮而歸。二月,“婼至自晉”,尊晉也。

(傳24.3)三月庚戌,晉侯使士景伯涖問周故。士伯立于乾祭,而問於介眾。晉人乃辭王子朝,不納其使。

(傳24.4)夏,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梓愼曰:“將水。”昭子曰:“旱也。日過分而陽猶不克,克必甚,能無旱乎?陽不克莫,將積聚也。”

(傳24.5)六月壬申,王子朝之師攻瑕及杏,皆潰。

(傳24.6)鄭伯如晉,子大叔相,見范獻子。獻子曰:“若王室何?”對曰:“老夫其國家不能恤,敢及王室?抑人亦有言曰:‘嫠不恤其緯,而憂宗周之隕,爲將及焉。’今王室實蠢蠢焉,吾小國懼矣;然大國之憂也,吾儕何知焉?吾子其早圖之!《詩》曰:‘缾之罄矣,惟罍之恥。’王室之不寧,晉之恥也。”獻子懼,而與宣子圖之。乃徵會於諸侯,期以明年。

(傳24.7)秋八月,大雩,旱也。

(傳24.8)冬,十月癸酉,王子朝用成周之寶珪沈于河。甲戌,津人得諸河上。陰不佞以溫人南侵,拘得玉者,取其玉。將賣之,則爲石。王定而獻之,與之東訾。

(傳24.9)楚子爲舟師以略吳疆。沈尹戌曰:“此行也,楚必亡邑。不撫民而勞之,吳不動而速之,吳踵楚,而疆埸無備,邑能無亡乎?”越大夫胥犴勞王於豫章之汭,越公子倉歸王乘舟。倉及壽夢帥師從王,王及圉陽而還。吳人踵楚,而邊人不備,遂滅巢及鍾離而還。沈尹戌曰:“亡郢之始於此在矣。王一動而亡二姓之帥,幾如是而不及郢?《詩》曰:‘誰生厲階?至今爲梗’,其王之謂乎!”

 

【昭公二十五年】

(經25.1)二十有五年,春,叔孫婼如宋。
(經25.2)夏,叔詣會晉趙鞅、宋樂大心、衞北宮喜、鄭游吉、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于黃父。
(經25.3)有鴝鵒來巢。
(經25.4)秋,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
(經25.5)九月己亥,公孫于齊,次于陽州。齊侯唁公于野井。
(經25.6)冬,十月戊辰,叔孫婼卒。
(經25.7)十有一月己亥,宋公佐卒于曲棘。
(經25.8)十有二月,齊侯取鄆。


(傳25.1)二十五年,春,叔孫婼聘于宋,桐門右師見之。語,卑宋大夫而賤司城氏。昭子告其人曰:“右師其亡乎!君子貴其身,而後能及人,是以有禮。今夫子卑其大夫而賤其宗,是賤其身也,能有禮乎?無禮,必亡。”宋公享昭子,賦《新宮》。昭子賦《車轄》。明日宴,飲酒樂,宋公使昭子右坐語相泣也。樂祁佐,退而告人曰:“今茲君與叔孫其皆死乎!吾聞之:‘哀樂而樂哀,皆喪心也。’心之精爽,是謂魂魄。魂魄去之,何以能久?”

(傳25.2)季公若之姊爲小邾夫人,生宋元夫人,生子,以妻季平子。昭子如宋聘,且逆之。公若從,謂曹氏勿與,魯將逐之。曹氏告公。公告樂祁。樂祁曰:“與之。如是,魯君必出。政在季氏三世矣,魯君喪政四公矣。無民而能逞其志者,未之有也,國君是以鎮撫其民。《詩》曰:‘人之云亡,心之憂矣。’魯君失民矣,焉得逞其志?靖以待命猶可,動必憂。”

(傳25.3)夏,會于黃父,謀王室也。趙簡子令諸侯之大夫輸王粟、具戍人,曰:“明年將納王。”子大叔見趙簡子,簡子問揖讓、周旋之禮焉。對曰:“是儀也,非禮也。”簡子曰:“敢問,何謂禮?”對曰:“吉也聞諸先大夫子產曰:夫禮,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實則之。則天之明,因地之性,生其六氣,用其五行。氣爲五味,發爲五色,章爲五聲。

(傳25.3)“淫則昬亂,民失其性。是故爲禮以奉之:爲六畜、五牲、三犧,以奉五味;爲九文、六采、五章,以奉五色;爲九歌、八風、七音、六律,以奉五聲。爲君臣上下,以則地義;爲夫婦外內,以經二物;爲父子、兄弟、姑姊甥舅、昬媾姻亞,以象天明,爲政事、庸力、行務,以從四時;爲刑罰威獄,使民畏忌,以類其震曜殺戮;爲溫慈惠和,以效天之生殖長育。民有好惡、喜怒、哀樂,生于六氣,是故審則宜類,以制六志。哀有哭泣,樂有歌舞,喜有施舍,怒有戰鬭;喜生於好,怒生於惡。是故審行信令,禍福賞罰,以制死生。生,好物也;死,惡物也。好物,樂也;惡物,哀也。哀樂不失,乃能協于天地之性,是以長久。”簡子曰:“甚哉,禮之大也!”對曰:“禮,上下之紀、天地之經緯也,民之所以生也,是以先王尚之。故人之能自曲直以赴禮者,謂之成人。大,不亦宜乎!”簡子曰:“鞅也請終身守此言也。”

(傳25.3)宋樂大心曰:“我不輸粟。我於周爲客,若之何使客?”晉士伯曰:“自踐土以來,宋何役之不會,而何盟之不同?曰‘同恤王室’,子焉得辟之?子奉君命,以會大事,而宋背盟,無乃不可乎?”右師不敢對,受牒而退。士伯告簡子曰:“宋右師必亡。奉君命以使,而欲背盟以干盟主,無不祥大焉。”

(傳25.4)“有鴝鵒來巢”,書所無也。師己曰:“異哉!吾聞文、成之世,童謠有之曰:‘鴝之鵒之,公出辱之。鴝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鴝鵒跦跦,公在乾侯,徵褰與襦。鴝鵒之巢,遠哉遙遙,稠父喪勞,宋父以驕。鴝鵒鴝鵒,往歌來哭。’童謠肴是。今鴝鵒來巢,其將及乎!”

(傳25.5)秋,書再雩,旱甚也。

(傳25.6)初,季公鳥娶妻於齊鮑文子,生甲。公鳥死,季公亥與公思展與公鳥之臣申夜姑相其室。及季姒與饔人檀通,而懼,乃使其妾抶己,以示秦遄之妻,曰:“公若欲使餘,餘不可而抶餘。”又訴於公甫曰:“展與夜姑將要餘。”秦姬以告公之。公之與公甫告平子,平子拘展於卞,而執夜姑,將殺之。公若泣而哀之,曰:“殺是,是殺餘也。”將爲之請,平子使豎勿內,日中不得;請。有司逆命,公之使速殺之。故公若怨平子。

(傳25.6)季、郈雞鬭。季氏介其雞,郈氏爲之金距。平子怒,益宮於郈氏,且讓之。故郈昭伯亦怨平子。臧昭伯之從弟會爲讒於臧氏,而逃於季氏。臧氏執旃。平子怒,拘臧氏老。將禘於襄公,萬者二人,其眾萬於季氏。臧孫曰:“此之謂不能庸先君之廟。”大夫遂怨平子。

(傳25.6)公若獻弓於公爲,且與之出射於外,而謀去季氏。公爲告公果、公賁。公果、公賁使侍人僚柤告公。公寢,將以戈擊之,乃走。公曰:“執之!”亦無命也。懼而不出,數月不見。公不怒。又使言,公執戈以懼之,乃走。又使言,公曰:“非小人之所及也。”公果自言,公以告臧孫。臧孫以難,告臧孫。臧孫以可,勸。告子家懿伯。懿伯曰:“讒人以君徼幸,事若不克,君受其名,不可爲也。舍民數世,以求克事,不可必也。且政在焉,其難圖也。”公退之。辭曰:“臣與聞命矣,言若洩,臣不獲死。”乃館於公宮。

(傳25.6)叔孫昭子如闞,公居於長府。九月戊戌,伐季氏,殺公之于門,遂入之。平子登臺而請曰:“君不察臣之罪,使有司討臣以干戈,臣請待於沂上以察罪。”弗許。請囚于費,弗許。請以五乘亡,弗許。子家子曰:“君其許之!政自之出久矣,隱民多取食焉,爲之徒者眾矣。日入慝作,弗可知也。眾怒不可蓄也,蓄而弗治,將蕰。蕰蓄,民將生心。生心,同求將合。君必悔之!”弗聽。郈孫曰:“必殺之。”

(傳25.6)公使郈孫逆孟懿子。叔孫氏之司馬鬷戾言於其眾曰:“若之何?”莫對。又曰:“我,家臣也,不敢知國。凡有季氏與無,於我孰利?”皆曰:“無季氏,是無叔孫氏也。”鬷戾曰:“然則救諸!”帥徒以往,陷西北隅以入。公徒釋甲執冰而踞,遂逐之。孟氏使登西北隅,以望季氏。見叔孫氏之旌,以告。孟氏執郈昭伯,殺之于南門之西,遂伐公徒。子家子曰:“諸臣偽劫君者,而負罪以出,君止。意如之事君也,不敢不改。”公曰:“餘不忍也。”與臧孫如墓謀,遂行。

(傳25.6)己亥,公孫于齊,次于陽州。齊侯將唁公于平陰,公先至于野井。齊侯曰:“寡人之罪也。使有司待于平陰,爲近故也。”書曰“公孫于齊,次于陽州。齊侯唁公于野井”,禮也。將求於人,則先下之,禮之善物也。齊侯曰:“自莒疆以西,請致千社,以待君命。寡人將帥敝賦以從執事,唯命是聽。君之憂,寡人之憂也。”公喜。子家子曰:“天祿不再。天若胙君,不過周公。以魯足矣。失魯而以千社爲臣,誰與之立?且齊君無信,不如早之晉。”弗從。

(傳25.6)臧昭伯率從者將盟,載書曰:“戮力壹心,好惡同之。信罪之有無,繾綣從公,無通外內!”以公命示子家子。子家子曰:“如此,吾不可以盟。羈也不佞,不能與二三子同心,而以爲皆有罪。或欲通外內,且欲去君。二三子好亡而惡定,焉可同也?陷君於難,罪孰大焉?通外內而去君,君將速入,弗通何爲?而何守焉?”乃不與盟。

(傳25.6)昭子自闞歸,見平子。平子稽顙,曰:“子若我何?”昭子曰:“人誰不死?子以逐君成名,子孫不忘,不亦傷乎?將若子何?”平子曰:“茍使意如得改事君,所謂生死而肉骨也。”昭子從公于齊,與公言。子家子命適公館者執之。公與昭子言於幄內,曰:“將安眾而納公。”公徒將殺昭子,伏諸道。左師展告公。公使昭子自鑄歸。平子有異志。冬,十月辛酉,昭子齊於其寢,使祝宗祈死。戊辰,卒。左師展將以公乘馬而歸,公徒執之。

(傳25.7)壬申,尹文公涉于鞏,焚東訾,弗克。

(傳25.8)十一月,宋元公將爲公故如晉,夢大子欒卽位於廟,己與平公服而相之。旦,召六卿。公曰:“寡人不佞,不能事父兄,以爲二三子憂,寡人之罪也。若以羣子之靈,獲保首領以歿,唯是楄柎所以藉干者,請無及先君。”仲幾對曰:“君若以社稷之故,私降昵宴,羣臣弗敢知。若夫宋國之法,死生之度,先君有命矣,羣臣以死守之,弗敢失隊。臣之失職,常刑不赦。臣不忍其死,君命只辱。”宋公遂行。己亥,卒于曲棘。

(傳25.9)十二月庚辰,齊侯圍鄆。

(傳25.10)初,臧昭伯如晉,臧會竊其寶龜僂句,以卜爲信與僭,僭吉。臧氏老將如晉問,會請往。昭伯問家故,盡對。及內子與母弟叔孫,則不對。再三問,不對。歸,及郊,會逆。問,又如初。至,次於外而察之,皆無之。執而戮之,逸,奔郈。郈魴假使爲賈正焉。計於季氏,臧氏使五人以戈楯伏諸桐汝之閭,會出,逐之,反奔,執諸季氏中門之外。平子怒,曰:“何故以兵入吾門?”拘臧氏老。季、臧有惡。及昭伯從公,平子立臧會。會曰:“僂句不餘欺也。”

昭公(傳25.11)楚子使薳射城州屈,復茄人焉;城丘皇,遷訾人焉。使熊相禖郭巢,季然郭卷。子大叔聞之,曰:“楚王將死矣。使民不安其土,民必憂,憂將及王,弗能久矣。”

 

【昭公二十六年】

(經26.1)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葬宋元公。
(經26.2)三月,公至自齊,居于鄆。
(經26.3)夏,公圍成。
(經26.4)秋,公會齊侯、莒子、邾子、杞伯,盟于鄟陵。
(經26.5)公至自會,居于鄆。
(經26.6)九月庚申,楚子居卒。
(經26.7)冬,十月,天王入于成周。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


(傳26.1)二十六年,春,王正月庚申,齊侯取鄆。

(傳26.2)葬宋元公,如先君,禮也。

(傳26.3)三月,公至自齊,處于鄆,言魯地也。

(傳26.4)夏,齊侯將納公,命無受魯貨。申豐從女賈,以幣錦二兩,縛一如瑱,適齊師,謂子猶之人高齮:“能貨子猶,爲高氏後,粟五千庾。”高齮以錦示子猶,子猶欲之。齮曰:“魯人買之,百兩一布。以道之不通,先入幣財。”子猶受之,言於齊侯曰:“羣臣不盡力于魯君者,非不能事君也。然據有異焉。宋元公爲魯君如晉,卒於曲棘;叔孫昭子求納其君,無疾而死。不知天之棄魯邪,抑魯君有罪於鬼神故及此也?君若待于曲棘,使羣臣從魯君以卜焉。若可,師有濟也,君而繼之,茲無敵矣。若其無成,君無辱焉。”齊侯從之,使公子鉏帥師從公。

(傳26.4)成大夫公孫朝謂平子曰:“有都,以衞國也,請我受師。”許之。請納質,弗許,曰:“信女,足矣。”告於齊師曰:“孟氏,魯之敝室也。用成已甚,弗能忍也,請息肩于齊。”齊師圍成。成人伐齊師之飲馬于淄者,曰:“將以厭眾。”魯成備而後告曰:“不勝眾。”

(傳26.4)師及齊師戰于炊鼻。齊子淵捷從洩聲子,射之,中楯瓦,繇朐汰輈,匕入者三寸。聲子射其馬,斬鞅,殪。改駕,人以爲鬷戾也,而助之。子車曰:“齊人也。”將擊子車,子車射之,殪。其御曰:“又之。”子車曰:“眾可懼也,而不可怒也。”子囊帶從野洩,叱之。洩曰:“軍無私怒,報乃私也,將亢子。”又叱之,亦叱之。冉豎射陳武子,中手,失弓而罵。以告平子曰:“有君子白晳鬒須眉,甚口。”平子曰:“必子強也,無乃亢諸?”對曰:“謂之君子,何敢亢之?”林雍羞爲顏鳴右,下。苑何忌取其耳。顏鳴去之。苑子之御曰:“視下!”顧。苑子刜林雍,斷其足,鑋而乘於他車以歸。顏鳴三入齊師,呼曰:“林雍乘!”

(傳26.5)四月,單子如晉告急。五月戊午,劉人敗王城之師于尸氏。戊辰,王城人、劉人戰于施穀,劉師敗績。

(傳26.6)秋,盟于鄟陵,謀納公也。

(傳26.7)七月己巳,劉子以王出。庚午,次于渠。王城人焚劉。丙子,王宿于褚氏。丁丑,王次于萑穀。庚辰,王入于胥靡。辛巳,王次于滑。晉知躒、趙鞅帥師納王,使汝寬守闕塞。

(傳26.8)九月,楚平王卒。令尹子常欲立子西,曰:“大子壬弱,其母非適也,王子建實聘之。子西長而好善。立長則順,建善則治。王順、國治,可不務乎?”子西怒曰:“是亂國而惡君王也。國有外援,不可瀆也;王有適嗣,不可亂也。敗親、速讎、亂嗣,不祥。我受其名。賂吾以天下,吾滋不從也,楚國何爲?必殺令尹!”令尹懼,乃立昭王。

(傳26.9)冬,十月丙申,王起師于滑。辛丑,在郊,遂次于尸。十一月辛酉,晉師克鞏。召伯盈逐王子朝,王子朝及召氏之族、毛伯得、尹氏固、南宮嚚奉周之典籍以奔楚。陰忌奔莒以叛。召伯逆王于尸,及劉子、單子盟。遂軍圉澤,次于堤上。癸酉,王入于成周。甲戌,盟于襄宮。晉師使成公般戍周而還。十二月癸未,王入于莊宮。

昭公(傳26.9)王子朝使告于諸侯曰:“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蕃屏周,亦曰:‘吾無專享文、武之功,且爲後人之迷敗傾覆而溺入于難,則振救之。’至于夷王,王愆于厥身,諸侯莫不并走其望,以祈王身。至于厲王,王心戾虐,萬民弗忍,居王于彘。諸侯釋位,以間王政。宣王有志,而後效官。至于幽王,天不吊周,王昬不若,用愆厥位。攜王姦命,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遷郟鄏--則是兄弟之能用力於王室也。至于惠王,天不靖周,生頹禍心,施于叔帶。惠、襄辟難,越去王都。則有晉、鄭咸黜不端,以綏定王家。則是兄弟之能率先王之命也。在定王六年,秦人降妖,曰:‘周其有髭王,亦克能脩其職,諸侯服享,二世共職。王室其有間王位,諸侯不圖,而受其亂災。’至于靈王,生而有髭。王甚神聖,無惡於諸侯。靈王、景王克終其世。

(傳26.9)“今王室亂,單旗、劉狄剝亂天下,壹行不若,謂‘先王何常之有,唯餘心所命,其誰敢討之’,帥羣不吊之人,以行亂于王室。侵欲無厭,規求無度,貫瀆鬼神,慢棄刑法,倍姦齊盟,傲很威儀,矯誣先王。晉爲不道,是攝是贊,思肆其罔極。茲不穀震蕩播越,竄在荊蠻,未有攸厎。若我一二兄弟甥舅獎順天法,無助狡猾,以從先王之命,毋速天罰,赦圖不穀,則所願也。敢盡布其腹心及先王之經,而諸侯實深圖之。昔先王之命曰:‘王后無適,則擇立長。年鈞以德,德鈞以卜。’王不立愛,公卿無私,古之制也。穆後及大子壽早夭卽世,單、劉贊私立少,以間先王。亦唯伯仲叔季圖之!”閔馬父聞子朝之辭,曰:“文辭以行禮也。子朝干景之命,遠晉之大,以專其志,無禮甚矣,文辭何爲?”

(傳26.10)齊有彗星,齊侯使禳之。晏子曰:“無益也,只取誣焉。天道不慆,不貳其命,若之何禳之?且天之有彗也,以除穢也。君無穢德,又何禳焉?若德之穢,禳之何損?《詩》曰:‘惟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懷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國。’君無違德,方國將至,何患於彗?詩曰:‘我無所監,夏後及商。用亂之故,民卒流亡。’若德回亂,民將流亡,祝、史之爲,無能補也。”公說,乃止。

(傳26.11)齊侯與晏子坐于路寢。公嘆曰:“美哉室!其誰有此乎!”晏子曰:“敢問何謂也?”公曰:“吾以爲在德。”對曰:“如君之言,其陳氏乎!陳氏雖無大德,而有施於民。豆、區、釜、鍾之數,其取之公也薄,其施之民也厚。公厚斂焉,陳氏厚施焉,民歸之矣。《詩》曰:‘雖無德與女,式歌且舞。’陳氏之施,民歌舞之矣。後世若少惰,陳氏而不亡,則國其國也已。”公曰:“善哉!是可若何?”對曰:“唯禮可以已之。在禮,家施不及國,民不遷,農不移,工賈不變,士不濫,官不滔,大夫不收公利。”公曰:“善哉!我不能矣。吾今而後知禮之可以爲國也。”對曰:“禮之可以爲國也久矣,與天地并。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婦聽,禮也。君令而不違,臣共而不貳;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愛而友,弟敬而順;夫和而義,妻柔而正;姑慈而從,婦聽而婉:禮之善物也。”公曰:“善哉,寡人今而後聞此禮之上也!”對曰:“先王所稟於天地以爲其民也,是以先王上之。”

 

【昭公二十七年】

(經27.1)二十有七年,春,公如齊。
(經27.2)公至自齊,居于鄆。
(經27.3)夏,四月,吳弒其君僚。
(經27.4)楚殺其大夫郤宛。
(經27.5)秋,晉士鞅、宋樂祁犁、衞北宮喜、曹人、邾人、滕人會于扈。
(經27.6)冬,十月,曹伯午卒。
(經27.7)邾快來奔。
(經27.8)公如齊。
(經27.9)公至自齊,居于鄆。


(傳27.1)二十七年,春,公如齊。公至自齊,處于鄆,言在外也。

(傳27.2)吳子欲因楚喪而伐之,使公子掩餘、公子燭庸帥師圍潛,使延州來季子聘于上國,遂聘于晉,以觀諸侯。楚莠尹然、王尹麇帥師救潛,左司馬沈尹戌帥都君子與王馬之屬以濟師,與吳師遇于窮,令尹子常以舟師及沙汭而還。左尹郤宛、工尹壽帥師至于潛,吳師不能退。吳公子光曰:“此時也,弗可失也。”告鱄設諸曰:“上國有言曰:‘不索,何獲?’我,王嗣也,吾欲求之。事若克,季子雖至,不吾廢也。”鱄設諸曰:“王可弒也。母老子弱,是無若我何?”光曰:“我,爾身也。”

(傳27.2)夏,四月,光伏甲於堀室而享王。王使甲坐於道及其門。門、階、戶、席,皆王親也,夾之以鈹。羞者獻體改服於門外。執羞者坐行而入,執鈹者夾承之,及體,以相授也。光偽足疾,入于堀室。鱄設諸寘劍於魚中以進,抽劍刺王,鈹交於胸,遂弒王。闔廬以其子爲卿。季子至,曰:“茍先君無廢祀,民人無廢主,社稷有奉,國家無傾,乃吾君也,吾誰敢怨?哀死事生,以待天命。非我生亂,立者從之,先人之道也。”復命哭墓,復位而待。吳公子掩餘奔徐,公子燭庸奔鍾吾。楚師聞吳亂而還。

(傳27.3)郤宛直而和,國人說之。鄢將師爲右領,與費無極比而惡之。令尹子常賄而信讒,無極譖郤宛焉,謂子常曰:“子惡欲飲子酒。”又謂子惡:“令尹欲飲酒於子氏。”子惡曰:“我,賤人也,不足以辱令尹。令尹將必來辱,爲惠已甚,吾無以酬之,若何?”無極曰:“令尹好甲兵,子出之,吾擇焉。”取五甲五兵,曰:“寘諸門。令尹至,必觀之,而從以酬之。”及饗日,帷諸門左。無極謂令尹曰:“吾幾禍子。子惡將爲子不利,甲在門矣。子必無往!且此役也,吳可以得志。子惡取賂焉而還;又誤羣帥,使退其師,曰:‘乘亂不祥’。吳乘我喪,我乘其亂,不亦可乎?”令尹使視郤氏,則有甲焉。不往,召鄢將師而告之。將師退,遂令攻郤氏,且爇之。子惡聞之,遂自殺也。國人弗爇,令曰:“不爇郤氏,與之同罪。”或取一編菅焉,或取一秉焉,國人投之,遂弗爇也。令尹炮之,盡滅郤氏之族黨,殺陽令終與其弟完及佗,與晉陳及其子弟。晉陳之族呼於國曰:“鄢氏、費氏自以爲王,專禍楚國,弱寡王室,蒙王與令尹以自利也,令尹盡信之矣,國將如何?”令尹病之。

(傳27.4)秋,會于扈,令戍周,且謀納公也。宋、衞皆利納公,固請之。范獻子取貨于季孫,謂司城子梁與北宮貞子曰:“季孫未知其罪,而君伐之。請囚、請亡,於是乎不獲,君又弗克,而自出也。夫豈無備而能出君乎?季氏之復,天救之也。休公徒之怒,而啟叔孫氏之心。不然,豈其伐人而說甲執冰以游?叔孫氏懼禍之濫,而自同於季氏,天之道也。魯君守齊,三年而無成。季氏甚得其民,淮夷與之,有十年之備,有齊、楚之援,有天之贊,有民之助,有堅守之心,有列國之權,而弗敢宣也,事君如在國。故鞅以爲難。二子皆圖國者也,而欲納魯君,鞅之願也,請從二子以圍魯。無成,死之。”二子懼,皆辭。乃辭小國,而以難復。

(傳27.5)孟懿子、陽虎伐鄆,鄆人將戰。子家子曰:“天命不慆久矣,使君亡者,必此眾也。天旣禍之,而自福也,不亦難乎!猶有鬼神,此必敗也。嗚呼!爲無望也夫!其死於此乎!”公使子家子如晉。公徒敗于且知。

(傳27.6)楚郤宛之難,國言未已,進胙者莫不謗令尹。沈尹戌言於子常曰:“夫左尹與中廄尹,莫知其罪,而子殺之,以興謗讟,至于今不已。戌也惑之:仁者殺人以掩謗,猶弗爲也。今吾子殺人以興謗,而弗圖,不亦異乎!夫無極,楚之讒人也,民莫不知。去朝吳,出蔡侯朱,喪大子建,殺連尹奢,屏王之耳目,使不聦明。不然,平王之溫惠共儉,有過成、莊,無不及焉。所以不獲諸侯,邇無極也。今又殺三不辜,以興大謗,幾及子矣。子而不圖,將焉用之?夫鄢將師矯子之命,以滅三族--國之良也,而不愆位。吳新有君,疆埸日駭。楚國若有大事,子其危哉!知者除讒以自安也,今子愛讒以自危也,甚矣,其惑也!”子常曰:“是瓦之罪,敢不良圖!”九月己未,子常殺費無極與鄢將師,盡滅其族,以說于國。謗言乃止。

(傳27.7)冬,公如齊,齊侯請饗之。子家子曰:“朝夕立於其朝,又何饗焉,其飲酒也。”乃飲酒,使宰獻,而請安。子仲之子曰重,爲齊侯夫人,曰:“請使重見。”子家子乃以君出。

(傳27.8)十二月,晉籍秦致諸侯之戍于周,魯人辭以難。

 

【昭公二十八年】

(經28.1)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葬曹悼公。
(經28.2)公如晉,次于乾侯。
(經28.3)夏,四月丙戌,鄭伯寧卒。
(經28.4)六月,葬鄭定公。
(經28.5)秋,七月癸巳,滕子寧卒。
(經28.6)冬,葬滕悼公。


(傳28.1)二十八年,春,公如晉,將如乾侯。子家子曰:“有求於人,而卽其安,人孰矜之?其造於竟。”弗聽,使請逆於晉。晉人曰:“天禍魯國,君淹恤在外,君亦不使一個辱在寡人,而卽安於甥舅,其亦使逆君?”使公復于竟,而後逆之。

(傳28.2)晉祁勝與鄔臧通室。祁盈將執之,訪於司馬叔游。叔游曰:“鄭書有之:‘惡直醜正,實蕃有徒。’無道立矣,子懼不免。《詩》曰:‘民之多辟,無自立辟。’姑已,若何?”盈曰:“祁氏私有討,國何有焉?”遂執之。祁勝賂荀躒,荀躒爲之言於晉侯。晉侯執祁盈。祁盈之臣曰:“鈞將皆死,憖使吾君聞勝與臧之死也以爲快。”乃殺之。夏,六月,晉殺祁盈及楊食我。食我,祁盈之黨也,而助亂,故殺之,遂滅祁氏、羊舌氏。

(傳28.2)初,叔向欲娶於申公巫臣氏,其母欲娶其黨。叔向曰:“吾母多而庶鮮,吾懲舅氏矣。”其母曰:“子靈之妻殺三夫,一君、一子,而亡一國、兩卿矣,可無懲乎?吾聞之:‘甚美必有甚惡。’是鄭穆少妃姚子之子,子貉之妹。子貉早死無後,而天鍾美於是,將必以是大有敗也。昔有仍氏生女,黰黑而甚美,光可以監,名曰玄妻。樂正後夔取之,生伯封,實有豕心,貪惏無饜,忿颣無期,謂之封豕。有窮后羿滅之,夔是以不祀。且三代之亡、共子之廢,皆是物也,女何以爲哉?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茍非德義,則必有禍。”叔向懼,不敢取。平公強使取之,生伯石。伯石始生,子容之母走謁諸姑曰:“長叔姒生男。”姑視之。及堂,聞其聲而還,曰:“是豺狼之聲也。狼子野心。非是,莫喪羊舌氏矣。”遂弗視。

(傳28.3)秋,晉韓宣子卒,魏獻子爲政,分祁氏之田以爲七縣,分羊舌氏之田以爲三縣。司馬彌牟爲鄔大夫,賈辛爲祁大夫,司馬烏爲平陵大夫,魏戊爲梗陽大夫,知徐吾爲涂水大夫,韓固爲馬首大夫,孟丙爲孟大夫,樂霄爲銅鞮大夫,趙朝爲平陽大夫,僚安爲楊氏大夫。謂賈辛、司馬烏爲有力於王室,故舉之;謂知徐吾、趙朝、韓固、魏戊,餘子之不失職、能守業者也;其四人者,皆受縣而後見於魏子,以賢舉也。

(傳28.3)魏子謂成鱄:“吾與戊也縣,人其以我爲黨乎?”對曰:“何也!戊之爲人也,遠不忘君,近不偪同;居利思義,在約思純,有守心而無淫行,雖與之縣,不亦可乎!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其兄弟之國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國者四十人,皆舉親也。夫舉無他,唯善所在,親疏一也。《詩》曰:‘惟此文王,帝度其心。莫其德音,其德克明。克明克類,克長克君。王此大國,克順克比。比于文王,其德靡悔。旣受帝祉,施于孫子。’心能制義曰度,德正應和曰莫,照臨四方曰明,勤施無私曰類,教誨不倦曰長,賞慶刑威曰君,慈和徧服曰順,擇善而從之曰比,經緯天地曰文。九德不愆,作事無悔,故襲天祿,子孫賴之。主之舉也,近文德矣,所及其遠哉!”

(傳28.3)賈辛將適其縣,見於魏子。魏子曰:“辛來!昔叔向適鄭,鬷蔑惡,欲觀叔向,從使之收器者,而往立於堂下,一言而善。叔向將飲酒,聞之,曰:‘必鬷明也!’下,執其手以上,曰:‘昔賈大夫惡,娶妻而美,三年不言不笑。御以如皋,射雉,獲之,其妻始笑而言。賈大夫曰:“才之不可以已。我不能射,女遂不言不笑夫!”今子少不揚,子若無言,吾幾失子矣。言之不可以已也如是!’遂如故知。今女有力於王室,吾是以舉女。行乎!敬之哉!毋墮乃力!”仲尼聞魏子之舉也,以爲義,曰:“近不失親,遠不失舉,可謂義矣。”又聞其命賈辛也,以爲忠,“《詩》曰:‘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忠也。魏子之舉也義,其命也忠,其長有後於晉國乎!”

(傳28.4)冬,梗陽人有獄,魏戊不能斷,以獄上。其大宗賂以女樂,魏子將受之。魏戊謂閻沒、女寬曰:“主以不賄聞於諸侯,若受梗陽人,賄莫甚焉。吾子必諫!”皆許諾。退朝,待於庭。饋入,召之。比置,三嘆。旣食,使坐。魏子曰:“吾聞諸伯叔,諺曰:‘唯食忘憂。’吾子置食之間三嘆,何也?”同辭而對曰:“或賜二小人酒,不夕食。饋之始至,恐其不足,是以嘆。中置,自咎曰:‘豈將軍食之而有不足?’是以再嘆。及饋之畢,願以小人之腹爲君子之心,屬厭而已。”獻子辭梗陽人。

 

【昭公二十九年】

(經29.1)二十有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居于鄆。齊侯使高張來唁公。
(經29.2)公如晉,次于乾侯。
(經29.3)夏,四月庚子,叔詣卒。
(經29.4)秋,七月。
(經29.5)冬,十月,鄆潰。


(傳29.1)二十九年,春,公至自乾侯,處于鄆。齊侯使高張來唁公,稱主君。子家子曰:“齊卑君矣,君只辱焉。”公如乾侯。

(傳29.2)三月己卯,京師殺召伯盈、尹氏固及原伯魯之子。尹固之復也,有婦人遇之周郊,尤之,曰:“處則勸人爲禍,行則數日而反,是夫也,其過三歲乎?”夏,五月庚寅,王子趙車入于鄻以叛,陰不佞敗之。

(傳29.3)平子每歲賈馬,具從者之衣屨,而歸之于乾侯。公執歸馬者,賣之,乃不歸馬。衞侯來獻其乘馬,曰啟服,塹而死。公將爲之櫝。子家子曰:“從者病矣,請以食之。”乃以帷裹之。公賜公衍羔裘,使獻龍輔於齊侯,遂入羔裘。齊侯喜,與之陽穀。公衍、公爲之生也,其母偕出。公衍先生。公爲之母曰:“相與偕出,請相與偕告。”三日,公爲生,其母先以告,公爲爲兄。公私喜於陽穀,而思於魯,曰:“務人爲此禍也。且後生而爲兄,其誣也久矣。”乃黜之,而以公衍爲大子。

(傳29.4)秋,龍見于絳郊。魏獻子問於蔡墨曰:“吾聞之:蟲莫知於龍,以其不生得也,謂之知,信乎?”對曰:“人實不知,非龍實知。古者畜龍,故國有豢龍氏,有御龍氏。”獻子曰:“是二氏者,吾亦聞之,而不知其故,是何謂也?”對曰:“昔有飂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實甚好龍,能求其耆欲以飲食之,龍多歸之,乃擾畜龍,以服事帝舜,帝賜之姓曰董,氏曰豢龍,封諸鬷川,鬷夷氏其後也。故帝舜氏世有畜龍。及有夏孔甲,擾于有帝,帝賜之乘龍,河、漢各二,各有雌雄。孔甲不能食,而未獲豢龍氏。有陶唐氏旣衰,其後有劉累,學擾龍于豢龍氏,以事孔甲,能飲食之。夏後嘉之,賜氏曰御龍,以更豕韋之後。龍一雌死,潛醢以食夏後。夏後饗之,旣而使求之。懼而遷于魯縣,范氏其後也。”

(傳29.4)獻子曰:“今何故無之?”對曰:“夫物,物有其官,官脩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職,則死及之。失官不食。官宿其業,其物乃至。若泯棄之,物乃坻伏,郁湮不育。故有五行之官,是謂五官,實列受氏姓,封爲上公,祀爲貴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後土。龍,水物也,水官棄矣,故龍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潛龍勿用’;其同人曰‘見龍在田’;其大有曰‘飛龍在天’;其夬曰‘亢龍有悔’,其坤曰‘見羣龍無首,吉’;坤之剝曰‘龍戰于野’。若不朝夕見,誰能物之?”獻子曰:“社稷五祀,誰氏之五官也?”對曰:“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該、曰脩、曰熙,實能金、木及水。使重爲句芒,該爲蓐收,脩及熙爲玄冥,世不失職,遂濟窮桑,此其三祀也。顓頊氏有子曰犁,爲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爲後土,此其二祀也。後土爲社;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爲稷,自夏以上祀之。周棄亦爲稷,自商以來祀之。”

(傳29.5)冬,晉趙鞅、荀寅帥師城汝濱,遂賦晉國一鼓鐵,以鑄刑鼎,著范宣子所爲刑書焉。仲尼曰:“晉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晉國將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經緯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貴,貴是以能守其業。貴賤不愆,所謂度也。文公是以作執秩之官,爲被廬之法,以爲盟主。今棄是度也,而爲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貴?貴何業之守?貴賤無序,何以爲國?且夫宣子之刑,夷之搜也,晉國之亂制也,若之何以爲法?”蔡史墨曰:“范氏、中行氏其亡乎!中行寅爲下卿,而干上令,擅作刑器,以爲國法,是法姦也。又加范氏焉,易之,亡也。其及趙氏,趙孟與焉。然不得已,若德,可以免。”

 

【昭公三十年】

(經30.1)三十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
(經30.2)夏,六月庚辰,晉侯去疾卒。
(經30.3)秋,八月,葬晉頃公。
(經30.4)冬,十有二月,吳滅徐,徐子章羽奔楚。


(傳30.1)三十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不先書鄆與乾侯,非公,且徵過也。

(傳30.2)夏,六月,晉頃公卒。秋,八月,葬。鄭游吉吊,且送葬。魏獻子使士景伯詰之曰:“悼公之喪,子西吊,子蟜送葬。今吾子無貳,何故?”對曰:“諸侯所以歸晉君,禮也。禮也者,小事大、大字小之謂。事大在共其時命,字小在恤其所無。以敝邑居大國之間,共其職貢,與其備御不虞之患,豈忘共命?先王之制:諸侯之喪,士吊,大夫送葬;唯嘉好、聘享、三軍之事於是乎使卿。晉之喪事,敝邑之間,先君有所助執紼矣。若其不間,雖士、大夫有所不獲數矣。大國之惠亦慶其加,而不討其乏,明厎其情,取備而已,以爲禮也。靈王之喪,我先君簡公在楚,我先大夫印段實往--敝邑之少卿也。王吏不討,恤所無也。今大夫曰:‘女盍從舊?’舊有豐有省,不知所從。從其豐,則寡君幼弱,是以不共;從其省,則吉在此矣。唯大夫圖之!”晉人不能詰。

(傳30.3)吳子使徐人執掩餘,使鍾吾人執燭庸,二公子奔楚。楚子大封,而定其徙,使監馬尹大心逆吳公子,使居養,莠尹然、左司馬沈尹戌城之;取於城父與胡田以與之,將以害吳也。子西諫曰:“吳光新得國,而親其民,視民如子,辛苦同之,將用之也。若好吳邊疆,使柔服焉,猶懼其至。吾又強其讎,以重怒之,無乃不可乎?吳,周之胄裔也,而棄在海濱,不與姬通,今而始大,比于諸華。光又甚文,將自同於先王。不知天將以爲虐乎?使翦喪吳國而封大異姓乎?其抑亦將卒以祚吳乎?其終不遠矣。我盍姑億吾鬼神,而寧吾族姓,以待其歸,將焉用自播揚焉?”王弗聽。

(傳30.3)吳子怒。冬,十二月,吳子執鍾吾子。遂伐徐,防山以水之。己卯,滅徐。徐子章禹斷其發,攜其夫人以逆吳子。吳子唁而送之,使其邇臣從之,遂奔楚。楚沈尹戌帥師救徐,弗及。遂城夷,使徐子處之。

(傳30.4)吳子問於伍員曰:“初而言伐楚,餘知其可也,而恐其使餘往也,又惡人之有餘之功也。今餘將自有之矣。伐楚何如?”對曰:“楚執政眾而乖,莫適任患。若爲三師以肄焉,一師至,彼必皆出。彼出則歸,彼歸則出,楚必道敝。亟肄以罷之,多方以誤之。旣罷而後以三軍繼之,必大克之。”闔廬從之,楚於是乎始病。

 

【昭公三十一年】

(經31.1)三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
(經31.2)季孫意如會晉荀躒于適歷。
(經31.3)夏,四月丁巳,薛伯穀卒。
(經31.4)晉侯使荀躒唁公于乾侯。
(經31.5)秋,葬薛獻公。
(經31.6)冬,黑肱以濫來奔。
(經31.7)十有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傳31.1)三十一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言不能外內也。

(傳31.2)晉侯將以師納公。范獻子曰:“若召季孫而不來,則信不臣矣,然後伐之,若何?”晉人召季孫。獻子使私焉,曰:“子必來,我受其無咎。”季孫意如會晉荀躒于適歷。荀躒曰:“寡君使躒謂吾子:‘何故出君?有君不事,周有常刑。子其圖之!’”季孫練冠麻衣,跣行,伏而對曰:“事君,臣之所不得也,敢逃刑命?君若以臣爲有罪,請囚于費,以待君之察也,亦唯君。若以先臣之故,不絕季氏,而賜之死。若弗殺弗亡,君之惠也,死且不朽。若得從君而歸,則固臣之願也,敢有異心?”

(傳31.2)夏,四月,季孫從知伯如乾侯。子家子曰:“君與之歸。一慚之不忍,而終身慚乎?”公曰:“諾。”眾曰:“在一言矣,君必逐之!”荀躒以晉侯之命唁公,且曰:“寡君使躒以君命討於意如,意如不敢逃死,君其入也!”公曰:“君惠顧先君之好,施及亡人,將使歸糞除宗祧以事君,則不能見夫人。己所能見夫人者,有如河!”荀躒掩耳而走,曰:“寡君其罪之恐,敢與知魯國之難?臣請復於寡君。”退而謂季孫:“君怒未怠,子姑歸祭。”子家子曰:“君以一乘入于魯師,季孫必與君歸。”公欲從之。眾從者脅公,不得歸。

(傳31.3)薛伯穀卒,同盟,故書。

(傳31.4)秋,吳人侵楚,伐夷,侵潛、六。楚沈尹戌帥師救潛,吳師還。楚師遷潛於南岡而還。吳師圍弦,左司馬戌、右司馬稽帥師救弦,及豫章,吳師還--始用子胥之謀也。

(傳31.5)冬,邾黑肱以濫來奔。賤而書名,重地故也。君子曰:“名之不可不愼也如是:夫有所有名而不如其已。以地叛,雖賤,必書地,以名其人,終爲不義,弗可滅已。是故君子動則思禮,行則思義;不爲利回,不爲義疚。或求名而不得,或欲蓋而名章,懲不義也。齊豹爲衞司寇,守嗣大夫,作而不義,其書爲‘盜’。邾庶其、莒牟夷、邾黑肱以土地出,求食而已,不求其名。賤而必書。此二物者,所懲肆而去貪也。若艱難其身,以險危大人,而有名章徹,攻難之士將奔走之。若竊邑叛君似徼大利而無名,貪冒之民將寘力焉。是以《春秋》書齊豹曰‘盜’,三叛人名,以懲不義,數惡無禮,其善志也。故曰:《春秋》之稱微而顯,婉而辨。上之人能使昭明,善人勸焉,淫人懼焉,是以君子貴之。”

(傳31.6)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是夜也,趙簡子夢童子裸而轉以歌,旦占諸史墨,曰:“吾夢如是,今而日食,何也?”對曰:“六年及此月也,吳其入郢乎!終亦弗克。入郢必以庚辰,日月在辰尾。庚午之日,日始有謫。火勝金,故弗克。”

 

【昭公三十二年】

(經32.1)三十有二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
(經32.2)取闞。
(經32.3)夏,吳伐越。
(經32.4)秋,七月。
(經32.5)冬,仲孫何忌會晉韓不信、齊高張、宋仲幾、衞世叔申、鄭國參、曹人、莒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城成周。
(經32.6)十有二月己未,公薨于乾侯。


(傳32.1)三十二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言不能外內,又不能用其人也。

(傳32.2)夏,吳伐越,始用師於越也。史墨曰:“不及四十年,越其有吳乎!越得歲而吳伐之,必受其凶。”

(傳32.3)秋,八月,王使富辛與石張如晉,請城成周。天子曰:“天降禍于周,俾我兄弟并有亂心,以爲伯父憂。我一二親昵甥舅不遑啟處,於今十年。勤戍五年。餘一人無日忘之,閔閔焉如農夫之望歲,懼以待時。伯父若肆大惠,復二文之業,弛周室之憂,徼文、武之福,以固盟主,宣昭令名,則餘一人有大願矣。昔成王合諸侯城成周,以爲東都,崇文德焉。今我欲徼福假靈于成王,脩成周之城,俾戍人無勤,諸侯用寧,蝥賊遠屏,晉之力也。其委諸伯父,使伯父實重圖之,俾我一人無徵怨于百姓,而伯父有榮施,先王庸之。”

(傳32.3)范獻子謂魏獻子曰:“與其戍周,不如城之。天子實云,雖有後事,晉勿與知可也。從王命以紓緒侯,晉國無憂;是之不務,而又焉從事?”魏獻子曰:“善。”使伯音對曰:“天子有命,敢不奉承以奔告於諸侯?遲速衰序,於是焉在。”

(傳32.3)冬,十一月,晉魏舒、韓不信如京師,合諸侯之大夫于狄泉,尋盟,且令城成周。魏子南面。衞彪傒曰:“魏子必有大咎。干位以令大事,非其任也。《詩》曰:‘敬天之怒,不敢戲豫;敬天之渝,不敢馳驅’,況敢干位以作大事乎?”己丑,士彌牟營成周,計丈數,揣高卑,度厚薄,仞溝洫,物土方,議遠邇,量事期,計徒庸,慮材用,書餱糧,以令役於諸侯。屬役賦丈,書以授帥,而效諸劉子。韓簡子臨之,以爲成命。

(傳32.4)十二月,公疾,徧賜大夫,大夫不受。賜子家子雙琥,一環、一璧、輕服,受之。大夫皆受其賜。己未,公薨。子家子反賜於府人,曰:“吾不敢逆君命也。”大夫皆反其賜。書曰“公薨于乾侯”,言失其所也。

(傳32.4)趙簡子問於史墨曰:“季氏出其君,而民服焉,諸侯與之;君死於外而莫之或罪,何也?”對曰:“物生有兩、有三、有五、有陪貳。故天有三辰,地有五行,體有左右,各有妃耦,王有公,諸侯有卿,皆有貳也。天生季氏,以貳魯侯,爲日久矣。民之服焉,不亦宜乎!魯君世從其失,季氏世脩其勤,民忘君矣。雖死於外,其誰矜之?社稷無常奉,君臣無常位,自古以然。故《詩》曰:‘高岸爲穀,深穀爲陵。’三後之姓於今爲庶,主所知也。在《易》卦,雷乘乾曰大壯,天之道也。昔成季友,桓之季也,文姜之愛子也。始震而卜,卜人謁之曰:‘生有嘉聞,其名曰友,爲公室輔。’及生,如卜人之言,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名之。旣而有大功於魯,受費以爲上卿。至於文子、武子,世增其業,不廢舊績。魯文公薨,而東門遂殺適立庶,魯君於是乎失國,政在季氏,於此君也四公矣。民不知君,何以得國?是以爲君愼器與名,不可以假人。”

 

 

(11)定公

(凡15年)

 

【定公元年】

(經1.1)元年,春王。
(經1.2)三月,晉人執宋仲幾于京師。
(經1.3)夏,六月癸亥,公之喪至自乾侯。
(經1.4)戊辰,公卽位。
(經1.5)秋,七月癸巳,葬我君昭公。
(經1.6)九月,大雩。
(經1.7)立煬宮。
(經1.8)冬,十月,隕霜殺菽。


(傳1.1)元年,春,王正月辛巳,晉魏舒合諸侯之大夫于狄泉,將以城成周。魏子涖政。衞彪傒曰:“將建天子,而易位以令,非義也。大事姦義,必有大咎。晉不失諸侯,魏子其不免乎!”是行也,魏獻子屬役於韓簡子及原壽過,而田於大陸,焚焉,還,卒於甯。范獻子去其柏槨,以其未復命而田也。

(傳1.1)孟懿子會城成周,庚寅,栽。宋仲幾不受功,曰:“滕、薛、郳,吾役也。”薛宰曰:“宋爲無道,絕我小國於周,以我適楚,故我常從宋。晉文公爲踐土之盟,曰:‘凡我同盟,各復舊職。’若從踐土,若從宋,亦唯命。”仲幾曰:“踐土固然。”薛宰曰:“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爲夏車正,奚仲遷于邳,仲虺居薛,以爲湯左相。若復舊職,將承王官,何故以役諸侯?”仲幾曰:“三代各異物,薛焉得有舊?爲宋役,亦其職也。”士彌牟曰:“晉之從政者新,子姑受功,歸,吾視諸故府。”仲幾曰:“縱子忘之,山川鬼神其忘諸乎?”士伯怒,謂韓簡子曰:“薛徵於人,宋徵於鬼。宋罪大矣。且己無辭,而抑我以神,誣我也。‘啟寵納侮’,其此之謂矣。必以仲幾爲戮。”乃執仲幾以歸。三月,歸諸京師。城三旬而畢,乃歸諸侯之戍。齊高張后,不從諸侯。晉女叔寬曰:“周萇弘、齊高張皆將不免。萇叔違天,高子違人。天之所壞,不可支也;眾之所爲,不可姦也。”

(傳1.2)夏,叔孫成子逆公之喪于乾侯。季孫曰:“子家子亟言於我,未嘗不中吾志也。吾欲與之從政,子必止之,且聽命焉。”子家子不見叔孫,易几而哭。叔孫請見子家子。子家子辭曰:“羈未得見,而從君以出。君不命而薨,羈不敢見。”叔孫使告之曰:“公衍、公爲實使羣臣不得事君,若公子宋主社稷,則羣臣之願也。凡從君出而可以入者,將唯子是聽。子家氏未有後,季孫願與子從政。此皆季孫之願也,使不敢以告。”對曰:“若立君,則有卿士、大夫與守龜在,羈弗敢知。若從君者,則貌而出者,入可也;寇而出者,行可也。若羈也,則君知其出也,而未知其入也,羈將逃也。”喪及壞隤,公子宋先入,從公者皆自壞隤反。

(傳1.3)六月癸亥,公之喪至自乾侯。戊辰,公卽位。季孫使役如闞公氏,將溝焉。榮駕鵝曰:“生不能事,死又離之,以自旌也。縱子忍之,後必或恥之。”乃止。季孫問於榮駕鵝曰:“吾欲爲君謚,使子孫知之。”對曰:“生弗能事,死又惡之,以自信也。將焉用之?”乃止。

(傳1.4)秋,七月癸巳,葬昭公於墓道南。孔子之爲司寇也,溝而合諸墓。

(傳1.5)昭公出故,季平子禱於煬公。九月,立煬宮。

(傳1.6)周鞏簡公棄其子弟而好用遠人。

 

【定公二年】

(經2.1)二年,春,王正月。
(經2.2)夏,五月壬辰,雉門及兩觀災。
(經2.3)秋,楚人伐吳。
(經2.4)冬,十月,新作雉門及兩觀。


(傳2.1)二年,夏,四月辛酉,鞏氏之羣子弟賊簡公。

(傳2.2)桐叛楚。吳子使舒鳩氏誘楚人,曰:“以師臨我,我伐桐,爲我使之無忌。”秋,楚囊瓦伐吳,師于豫章。吳人見舟于豫章,而潛師于巢。冬,十月,吳軍楚師于豫章,敗之。遂圍巢,克之,獲楚公子繁。

(傳2.3)邾莊公與夷射姑飲酒,私出。閽乞肉焉,奪之杖以敲之。

 

【定公三年】

(經3.1)三年,春,王正月,公如晉,至河,乃復。
(經3.2)二月辛卯,邾子穿卒。
(經3.3)夏,四月。
(經3.4)秋,葬邾莊公。
(經3.5)冬,仲孫何忌及邾子盟于拔。


(傳3.1)三年,春,二月辛卯,邾子在門臺,臨廷。閽以缾水沃廷,邾子望見之,怒。閽曰:“夷射姑旋焉。”命執之。弗得,滋怒,自投于床,廢于爐炭,爛,遂卒。先葬以車五乘,殉五人。莊公卞急而好潔,故及是。

(傳3.2)秋,九月,鮮虞人敗晉師于平中,獲晉觀虎,恃其勇也。

(傳3.3)冬,盟于郯,脩邾好也。

(傳3.4)蔡昭侯爲兩佩與兩裘以如楚,獻一佩一裘於昭王。昭王服之,以享蔡侯。蔡侯亦服其一。子常欲之,弗與,三年止之。唐成公如楚,有兩肅爽馬,子常欲之,弗與,亦三年止之。唐人或相與謀,請代先從者,許之。飲先從者酒,醉之,竊馬而獻之子常。子常歸唐侯。自拘於司敗,曰:“君以弄馬之故,隱君身,棄國家。羣臣請相夫人以償馬,必如之。”唐侯曰:“寡人之過也。二三子無辱!”皆賞之。蔡人聞之,固請,而獻佩于子常。子常朝,見蔡侯之徒,命有司曰:“蔡君之久也,官不共也。明日禮不畢,將死。”蔡侯歸,及漢,執玉而沈,曰:“餘所有濟漢而南者,有若大川!”蔡侯如晉,以其子元與其大夫之子爲質焉,而請伐楚。

 

【定公四年】

(經4.1)四年,春,王二月癸巳,陳侯吳卒。
(經4.2)三月,公會劉子、晉侯、宋公、蔡侯、衞侯、陳子、鄭伯、許男、曹伯、莒子、邾子、頓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國夏于召陵,侵楚。
(經4.3)夏,四月庚辰,蔡公孫姓帥師滅沈,以沈子嘉歸,殺之。
(經4.4)五月,公及諸侯盟于皋鼬。
(經4.5)杞伯成卒于會。
(經4.6)六月,葬陳惠公。
(經4.7)許遷于容城。
(經4.8)秋,七月,公至自會。
(經4.9)劉卷卒。
(經4.10)葬杞悼公。
(經4.11)楚人圍蔡。
(經4.12)晉士鞅、衞孔圉帥師伐鮮虞。
(經4.13)葬劉文公。
(經4.14)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于柏舉,楚師敗績。楚囊瓦出奔鄭。庚辰,吳入郢。


(傳4.1)四年,春,三月,劉文公合諸侯于召陵,謀伐楚也。晉荀寅求貨於蔡侯,弗得,言於范獻子曰:“國家方危,諸侯方貳,將以襲敵,不亦難乎!水潦方降,疾瘧方起,中山不服,棄盟取怨,無損於楚,而失中山,不如辭蔡侯。吾自方城以來,楚未可以得志,只取勤焉。”乃辭蔡侯。

(傳4.1)晉人假羽旄於鄭,鄭人與之。明日,或旆以會。晉於是乎失諸侯。將會,衞子行敬子言於靈公曰:“會同難,嘖有煩言,莫之治也。其使祝佗從!”公曰:“善。”乃使子魚。子魚辭,曰:“臣展四體,以率舊職,猶懼不給而煩刑書。若又共二,徼大罪也。且夫祝,社稷之常隸也。社稷不動,祝不出竟,官之制也。君以軍行,祓社釁鼓,祝奉以從,於是乎出竟。若嘉好之事,君行師從,卿行旅從,臣無事焉。”公曰:“行也。”

(傳4.1)及皋鼬,將長蔡於衞。衞侯使祝佗私於萇弘曰:“聞諸道路,不知信否。若聞蔡將先衞,信乎?”萇弘曰:“信。蔡叔,康叔之兄也,先衞,不亦可乎?”子魚曰:“以先王觀之,則尚德也。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蕃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於周爲睦。

(傳4.1)“分魯公以大路、大旗,夏後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類醜,以法則周公。用卽命于周。是使之職事于魯,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備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於少皞之虛。

(傳4.1)“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呂,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錡氏、樊氏、饑氏、終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於有閻之土以共王職;取於相土之東都以會王之東搜。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誥》而封於殷虛。皆啟以商政,疆以周索。分唐叔以大路、密須之鼓、闕鞏、沽洗,懷姓九宗,職官五正。命以《唐誥》而封於夏虛,啟以夏政,疆以戎索。

(傳4.1)“三者皆叔也,而有令德,故昭之以分物。不然,文、武、成、康之伯猶多,而不獲是分也,唯不尚年也。管、蔡啟商,惎間王室,王於是乎殺管叔而蔡蔡叔,以車七乘、徒七十人。其子蔡仲改行帥德,周公舉之,以爲己卿士,見諸王而命之以蔡。其命書云:‘王曰:胡!無若爾考之違王命也!’若之何其使蔡先衞也?武王之母弟八人,周公爲大宰,康叔爲司寇,聃季爲司空,五叔無官,豈尚年哉?曹,文之昭也;晉,武之穆也。曹爲伯甸,非尚年也。今將尚之,是反先王也。晉文公爲踐土之盟,衞成公不在,夷叔,其母弟也,猶先蔡。其載書云:‘王若曰:晉重、魯申、衞武、蔡甲午、鄭捷、齊潘、宋王臣、莒期。’藏在周府,可覆視也。吾子欲復文、武之略,而不正其德,將如之何?”萇弘說,告劉子,與范獻子謀之,乃長衞侯於盟。

(傳4.2)反自召陵,鄭子大叔未至而卒。晉趙簡子爲之臨,甚哀,曰:“黃父之會,夫子語我九言,曰:‘無始亂,無怙富,無恃寵,無違同,無敖禮,無驕能,無復怒,無謀非德,無犯非義。’”

(傳4.3)沈人不會于召陵,晉人使蔡伐之。夏,蔡滅沈。秋,楚爲沈故,圍蔡。伍員爲吳行人以謀楚。楚之殺郤宛也,伯氏之族出。伯州犁之孫嚭爲吳大宰以謀楚。楚自昭王卽位,無歲不有吳師,蔡侯因之,以其子乾與其大夫之子爲質於吳。

(傳4.3)冬,蔡侯、吳子、唐侯伐楚。舍舟于淮汭,自豫章與楚夾漢。左司馬戌謂子常曰:“子沿漢而與之上下,我悉方城外以毀其舟,還塞大隧、直轅、冥厄。子濟漢而伐之,我自後擊之,必大敗之。”旣謀而行。武城黑謂子常曰:“吳用木也,我用革也,不可久也,不如速戰。”史皇謂子常:“楚人惡子而好司馬。若司馬毀吳舟于淮,塞城口而入,是獨克吳也。子必速戰!不然,不免。”乃濟漢而陳,自小別至于大別。三戰,子常知不可,欲奔。史皇曰:“安,求其事;難而逃之,將何所入?子必死之,初罪必盡說。”

(傳4.3)十一月庚午,二師陳于柏舉。闔廬之弟夫概王晨請於闔廬曰:“楚瓦不仁,其臣莫有死志。先伐之,其卒必奔;而後大師繼之,必克。”弗許。夫概王曰:“所謂‘臣義而行,不待命’者,其此之謂也。今日我死,楚可入也。”以其屬五千先擊子常之卒。子常之卒奔,楚師亂,吳師大敗之。子常奔鄭。史皇以其乘廣死。吳從楚師,及清發,將擊之。夫概王曰:“困獸猶鬭,況人乎?若知不免而致死,必敗我。若使先濟者知免,後者慕之,蔑有鬭心矣。半濟而後可擊也。”從之,又敗之。楚人爲食,吳人及之,奔。食而從之,敗諸雍澨。五戰,及郢。

(傳4.3)己卯,楚子取其妹季羋畀我以出,涉雎。鍼尹固與王同舟,王使執燧象以奔吳師。庚辰,吳入郢,以班處宮。子山處令尹之宮,夫概王欲攻之,懼而去之,夫概王入之。左司馬戌及息而還,敗吳師于雍澨,傷。初,司馬臣闔廬,故恥爲禽焉,謂其臣曰:“誰能免吾首?”吳句卑曰:“臣賤,可乎?”司馬曰:“我實失子,可哉!”三戰皆傷,曰:“吾不可用也已。”句卑布裳,剄而裹之,藏其身,而以其首免。

(傳4.3)楚子涉雎,濟江,入于云中。王寢,盜攻之,以戈擊王,王孫由于以背受之,中肩。王奔鄖。鍾建負季羋以從。由于徐蘇而從。鄖公辛之弟懷將弒王,曰:“平王殺吾父,我殺其子,不亦可乎?”辛曰:“君討臣,誰敢讎之?君命,天也。若死天命,將誰讎?《詩》曰:‘柔亦不茹,剛亦不吐。不侮矜寡,不畏強禦’,唯仁者能之。違強陵弱,非勇也;乘人之約,非仁也;滅宗廢祀,非孝也;動無令名,非知也。必犯是,餘將殺女。”斗辛與其弟巢以王奔隨。吳人從之,謂隨人曰:“周之子孫在漢川者,楚實盡之。天誘其衷,致罰於楚,而君又竄之,周室何罪?君若顧報周室,施及寡人,以獎天衷,君之惠也。漢陽之田,君實有之。”楚子在公宮之北,吳人在其南。子期似王,逃王,而己爲王,曰:“以我與之,王必免。”隨人卜與之,不吉,乃辭吳曰:“以隨之辟小,而密邇於楚,楚實存之。世有盟誓,至于今未改。若難而棄之,何以事君?執事之患不唯一人,若鳩楚竟,敢不聽命?”吳人乃退。鑪金初宦於子期氏,實與隨人要言。王使見,辭,曰:“不敢以約爲利。”王割子期之心以與隨人盟。

(傳4.3)初,伍員與申包胥友。其亡也,謂申包胥曰:“我必復楚國。”申包胥曰:“勉之!子能復之,我必能興之。”及昭王在隨,申包胥如秦乞師,曰:“吳爲封豕、長蛇,以薦食上國,虐始於楚。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德無厭,若鄰於君,疆埸之患也。逮吳之未定,君其取分焉。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若以君靈撫之,世以事君。”秦伯使辭焉,曰:“寡人聞命矣。子姑就館,將圖而告。”對曰:“寡君越在草莽,未獲所伏,下臣何敢卽安?”立,依於庭墻而哭,日夜不絕聲,勺飲不入口七日。秦哀公爲之賦《無衣》。九頓首而坐。秦師乃出。

 

【定公五年】

(經5.1)五年,春,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經5.2)夏,歸粟于蔡。
(經5.3)於越入吳。
(經5.4)六月丙申,季孫意如卒。
(經5.5)秋,七月壬子,叔孫不敢卒。
(經5.6)冬,晉士鞅帥師圍鮮虞。


(傳5.1)五年,春,王人殺子朝于楚。

(傳5.2)夏,歸粟于蔡,以周亟,矜無資。

(傳5.3)越入吳,吳在楚也。

(傳5.4)六月,季平子行東野。還,未至,丙申,卒于房。陽虎將以玙璠斂,仲梁懷弗與,曰:“改步改玉。”陽虎欲逐之,告公山不狃。不狃曰:“彼爲君也,子何怨焉?”旣葬,桓子行東野,及費。子洩爲費宰,逆勞於郊,桓子敬之。勞仲梁懷,仲梁懷弗敬。子洩怒,謂陽虎:“子行之乎!”

(傳5.5)申包胥以秦師至。秦子蒲、子虎帥車五百乘以救楚。子蒲曰:“吾未知吳道。”使楚人先與吳人戰,而自稷會之,大敗夫概王于沂。吳人獲薳射於柏舉,其子帥奔徒以從子西,敗吳師于軍祥。

(傳5.5)秋七月,子期、子蒲滅唐。九月,夫概王歸,自立也,以與王戰,而敗,奔楚,爲棠溪氏。吳師敗楚師于雍澨。秦師又敗吳師。吳師居麇,子期將焚之,子西曰:“父兄親暴骨焉,不能收,又焚之,不可。”子期曰:“國亡矣,死者若有知也,可以歆舊祀,豈憚焚之?”焚之,而又戰,吳師敗,又戰于公壻之溪。吳師大敗,吳子乃歸。囚闉輿罷。闉輿罷請先,遂逃歸。葉公諸梁之弟後臧從其母於吳,不待而歸。葉公終不正視。

(傳5.6)乙亥,陽虎囚季桓子及公父文伯,而逐仲梁懷。冬,十月丁亥,殺公何藐。己丑,盟桓子于稷門之內,庚寅,大詛。逐公父歜及秦遄,皆奔齊。

(傳5.7)楚子入于郢。初,斗辛聞吳人之爭宮也,曰:“吾聞之:‘不讓,則不和;不和,不可以遠征。’吳爭於楚,必有亂;有亂,則必歸,焉能定楚?”王之奔隨也,將涉於成臼。藍尹亹涉其帑,不與王舟。及寧,王欲殺之。子西曰:“子常唯思舊怨以敗,君何效焉?”王曰:“善。使復其所,吾以志前惡。”王賞斗辛、王孫由于、王孫圉、鍾建、斗巢、申包胥、王孫賈、宋木、斗懷。子西曰:“請舍懷也。”王曰:“大德滅小怨,道也。”申包胥曰:“吾爲君也,非爲身也。君旣定矣,又何求?且吾尤子旗,其又爲諸?”遂逃賞。王將嫁季羋,季羋辭曰:“所以爲女子,遠丈夫也。鍾建負我矣。”以妻鍾建,以爲樂尹。

(傳5.7)王之在隨也,子西爲王輿服以保路,國于脾洩。聞王所在,而後從王。王使由于城麇,復命。子西問高厚焉,弗知。子西曰:“不能,如辭。城不知高厚,小大何知?”對曰:“固辭不能,子使餘也。人各有能有不能。王遇盜於云中,餘受其戈,其所猶在。”袒而示之背,曰:“此餘所能也。脾洩之事,餘亦弗能也。”

(傳5.8)晉士鞅圍鮮虞,報觀虎之敗也。

 

【定公六年】

(經6.1)六年,春,王正月癸亥,鄭游速帥師滅許,以許男斯歸。
(經6.2)二月,公侵鄭。
(經6.3)公至自侵鄭。
(經6.4)夏,季孫斯、仲孫何忌如晉。
(經6.5)秋,晉人執宋行人樂祁犁。
(經6.6)冬,城中城。
(經6.7)季孫斯、仲孫忌帥師圍鄆。


(傳6.1)六年,春,鄭滅許,因楚敗也。

(傳6.2)二月,公侵鄭,取匡,爲晉討鄭之伐胥靡也。往不假道於衞;及還,陽虎使季、孟自南門入,出自東門,舍於豚澤。衞侯怒,使彌子瑕追之。公叔文子老矣,輦而如公,曰:“尤人而效之,非禮也。昭公之難君將以文之舒鼎、成之昭兆、定之鞶監,茍可以納之,擇用一焉。公子與二三臣之子,諸侯茍憂之,將以爲之質。此羣臣之所聞也。今將以小忿蒙舊德,無乃不可乎?大姒之子,唯周公、康叔爲相睦也,而效小人以棄之,不亦誣乎?天將多陽虎之罪以斃之,君姑待之,若何?”乃止。

(傳6.3)夏,季桓子如晉,獻鄭俘也。陽虎強使孟懿子往報夫人之幣,晉人兼享之。孟孫立于房外,謂范獻子曰:“陽虎若不能居魯,而息肩於晉,所不以爲中軍司馬者,有如先君!”獻子曰:“寡君有官,將使其人,鞅何知焉?”獻子謂簡子曰:“魯人患陽虎矣。孟孫知其釁,以爲必適晉,故強爲之請,以取入焉。”

(傳6.4)四月己丑,吳大子終纍敗楚舟師,獲潘子臣、小惟子及大夫七人。楚國大惕,懼亡。子期又以陵師敗于繁揚。令尹子西喜曰:“乃今可爲矣。”於是乎遷郢於鄀,而改紀其政,以定楚國。

(傳6.5)周儋翩率王子朝之徒因鄭人將以作亂于周,鄭於是乎伐馮、滑、胥靡、負黍、狐人、闕外。六月,晉閻沒戍周,且城胥靡。

(傳6.6)秋,八月,宋樂祁言於景公曰:“諸侯唯我事晉,今使不往,晉其憾矣。”樂祁告其宰陳寅。陳寅曰:“必使子往。”他日,公謂樂祁曰:“唯寡人說子之言,子必往!”陳寅曰:“子立後而行,吾室亦不亡,唯君亦以我爲知難而行也。”見溷而行。趙簡子逆,而飲之酒於緜上,獻楊楯六十於簡子。陳寅曰:“昔吾主范氏,今子主趙氏,又有納焉,以楊楯賈禍,弗可爲也已。然子死晉國,子孫必得志於宋。”范獻子言於晉侯曰:“以君命越疆而使,未致使而私飲酒,不敬二君,不可不討也。”乃執樂祁。

(傳6.7)陽虎又盟公及三桓於周社,盟國人于亳社,詛于五父之衢。

(傳6.8)冬,十二月,天王處于姑蕕,辟儋翩之亂也。

 

【定公七年】

(經7.1)七年,春,王正月。
(經7.2)夏,四月。
(經7.3)秋,齊侯、鄭伯盟于鹹。
(經7.4)齊人執衞行人北宮結以侵衞。
(經7.5)齊侯、衞侯盟于沙。
(經7.6)大雩。
(經7.7)齊國夏帥師伐我西鄙。
(經7.8)九月,大雩。
(經7.9)冬,十月。


(傳7.1)七年,春,二月,周儋翩入于儀栗以叛。

(傳7.2)齊人歸鄆、陽關,陽虎居之以爲政。

(傳7.3)夏,四月,單武公、劉桓公敗尹氏于窮穀。

(傳7.4)秋,齊侯、鄭伯盟于鹹,徵會于衞。衞侯欲叛晉,諸大夫不可。使北宮結如齊,而私於齊侯曰:“執結以侵我。”齊侯從之,乃盟于瑣。

(傳7.5)齊國夏伐我。陽虎御季桓子,公斂處父御孟懿子,將宵軍齊師。齊師聞之,墮,伏而待之。處父曰:“虎不圖禍,而必死。”苫夷曰:“虎陷二子於難,不待有司,餘必殺女。”虎懼,乃還,不敗。

(傳7.6)冬,十一月戊午,單子、劉子逆王于慶氏。晉籍秦送王。己巳,王入于王城,館于公族黨氏,而後朝于莊宮。

 

【定公八年】

(經8.1)八年,春,王正月,公侵齊。
(經8.2)公至自侵齊。
(經8.3)二月,公侵齊。
(經8.4)三月,公至自侵齊。
(經8.5)曹伯露卒。
(經8.6)夏,齊國夏帥師伐我西鄙。
(經8.7)公會晉師于瓦。
(經8.8)公至自瓦。
(經8.9)秋,七月戊辰,陳侯柳卒。
(經8.10)晉士鞅帥師侵鄭,遂侵衞。
(經8.11)葬曹靖公。
(經8.12)九月,葬陳懷公。
(經8.13)季孫斯、仲孫何忌帥師侵衞。
(經8.14)冬,衞侯、鄭伯盟于曲濮。
(經8.15)從祀先公。
(經8.16)盜竊寶玉、大弓。


(傳8.1)八年,春,王正月,公侵齊,門于陽州。士皆坐列,曰:“顏高之弓六鈞。”皆取而傳觀之。陽州人出,顏高奪人弱弓,籍丘子鉏擊之,與一人俱斃。偃,且射子鉏,中頰,殪。顏息射人中眉,退曰:“我無勇,吾志其目也。”師退,冉猛偽傷足而先。其兄會乃呼曰:“猛也殿!”

(傳8.2)二月己丑,單子伐穀城,劉子伐儀栗。辛卯,單子伐簡城,劉子伐盂,以定王室。

(傳8.3)趙鞅言於晉侯曰:“諸侯唯宋事晉,好逆其使,猶懼不至;今又執之,是絕諸侯也。”將歸樂祁,士鞅曰:“三年止之,無故而歸之,宋必叛晉。”獻子私謂子梁曰:“寡君懼不得事宋君,是以止子。子姑使溷代子。”子梁以告陳寅。陳寅曰:“宋將叛晉,是棄溷也,不如待之。”樂祁歸,卒于大行。士鞅曰:“宋必叛,不如止其尸以求成焉。”乃止諸州。

(傳8.4)公侵齊,攻廩丘之郛。主人焚沖,或濡馬褐以救之,遂毀之。主人出,師奔。陽虎偽不見冉猛者,曰:“猛在此,必敗。”猛逐之,顧而無繼,偽顛。虎曰:“盡客氣也。”

(傳8.5)苫越生子,將待事而名之。陽州之役獲焉,名之曰“陽州”。

(傳8.6)夏,齊國夏、高張伐我西鄙。晉士鞅、趙鞅、荀寅救我。公會晉師于瓦,范獻子執羔,趙簡子、中行文子皆執雁。魯於是始尚羔。

(傳8.7)晉師將盟衞侯于鄟澤,趙簡子曰:“羣臣誰敢盟衞君者?”涉佗、成何曰:“我能盟之。”衞人請執牛耳。成何曰:“衞,吾溫、原也,焉得視諸侯?”將歃,涉佗捘衞侯之手,及捥。衞侯怒,王孫賈趨進,曰:“盟以信禮也,有如衞君,其敢不唯禮是事而受此盟也?”衞侯欲叛晉,而患諸大夫。王孫賈使次于郊。大夫問故,公以晉詬語之,且曰:“寡人辱社稷,其改卜嗣,寡人從焉。”大夫曰:“是衞之禍,豈君之過也?”公曰:“又有患焉,謂寡人‘必以而子與大夫之子爲質’。”大夫曰:“茍有益也,公子則往,羣臣之子敢不皆負羈絏以從?”將行,王孫賈曰:“茍衞國有難,工商未嘗不爲患,使皆行而後可。”公以告大夫,乃皆將行之。行有日,公朝國人,使賈問焉,曰:“若衞叛晉,晉五伐我,病何如矣?”皆曰:“五伐我,猶可以能戰。”賈曰:“然則如叛之,病而後質焉,何遲之有?”乃叛晉。晉人請改盟,弗許。

(傳8.8)秋,晉士鞅會成桓公侵鄭,圍蟲牢,報伊闕也。遂侵衞。

(傳8.9)九月,師侵衞,晉故也。

(傳8.10)季寤、公鉏極、公山不狃皆不得志於季氏,叔孫輒無寵於叔孫氏,叔仲志不得志於魯,故五人因陽虎。陽虎欲去三桓,以季寤更季氏,以叔孫輒更叔孫氏,己更孟氏。冬十月,順祀先公而祈焉。辛卯,禘于僖公。壬辰,將享季氏于蒲圃而殺之;戒都車,曰“癸巳至”。成宰公斂處父告孟孫曰:“季氏戒都車,何故?”孟孫曰:“吾弗聞。”處父曰:“然則亂也,必及於子,先備諸。”與孟孫以壬辰爲期。

(傳8.10)陽虎前驅。林楚御桓子,虞人以鈹、盾夾之,陽越殿。將如蒲圃。桓子咋謂林楚曰:“而先皆季氏之良也,爾以是繼之。”對曰:“臣聞命後。陽虎爲政,魯國服焉,違之徵死,死無益於主。”桓子曰:“何後之有?而能以我適孟氏乎?”對曰:“不敢愛死,懼不免主。”桓子曰:“往也!”孟氏選圉人之壯者三百人,以爲公期築室於門外。林楚怒馬,及衢而騁。陽越射之,不中。築者闔門。有自門間射陽越,殺之。陽虎劫公與武叔,以伐孟氏。公斂處父帥成人自上東門入,與陽氏戰于南門之內,弗勝;又戰于棘下,陽氏敗。陽虎說甲如公宮,取寶玉、大弓以出,舍于五父之衢,寢而爲食。其徒曰:“追其將至。”虎曰:“魯人聞餘出,喜於徵死,何暇追餘?”從者曰:“嘻!速駕,公斂陽在。”公斂陽請追之,孟孫弗許。陽欲殺桓子,孟孫懼而歸之。子言辨舍爵於季氏之廟而出。陽虎入于讙、陽關以叛。

(傳8.11)鄭駟歂嗣子大叔爲政。

 

【定公九年】

(經9.1)九年,春,王正月。
(經9.2)夏,四月戊申,鄭伯蠆卒。
(經9.3)得寶玉、大弓。
(經9.4)六月,葬鄭獻公。
(經9.5)秋,齊侯、衞侯次于五氏。
(經9.6)秦伯卒。
(經9.7)冬,葬秦哀公。


(傳9.1)九年,春,宋公使樂大心盟于晉,且逆樂祁之尸。辭,偽有疾;乃使向巢如晉盟,且逆子梁之尸。子明謂桐門右師出,曰:“吾猶衰絰,而子擊鐘,何也?”右師曰:“喪不在此故也。”旣而告人曰:“己衰絰而生子,餘何故舍鐘?”子明聞之,怒,言於公曰:“右師將不利戴氏。不肯適晉,將作亂也。不然,無疾。”乃逐桐門右師。

(傳9.2)鄭駟歂殺鄧析,而用其竹刑。君子謂子然於是不忠。茍有可以加於國家者,棄其邪可也。《靜女》之三章,取彤管焉。《竿旄》:“何以告之”,取其忠也。故用其道,不棄其人。《詩》云:“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思其人,猶愛其樹,況用其道而不恤其人乎!子然無以勸能矣。

(傳9.3)夏,陽虎歸寶玉、大弓,書曰“得”,器用也。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六月,伐陽關。陽虎使焚萊門。師驚,犯之而出奔齊,請師以伐魯,曰:“三加,必取之。”齊侯將許之。鮑文子諫曰:“臣嘗爲隸於施氏矣,魯未可取也。上下猶和,眾庶猶睦,能事大國,而無天災,若之何取之?陽虎欲勤齊師也,齊師罷,大臣必多死亡,己於是乎奮其詐謀。夫陽虎有寵於季氏,而將殺季孫以不利魯國,而求容焉。親富不親仁,君焉用之?君富於季氏,而大於魯國,茲陽虎所欲傾覆也。魯免其疾,而君又收之,無乃害乎?”齊侯執陽虎,將東之。陽虎願東,乃囚諸西鄙。盡借邑人之車,鍥其軸,麻約而歸之。載蔥靈,寢於其中而逃。追而得之,囚於齊。又以蔥靈逃,奔宋,遂奔晉,適趙氏。仲尼曰:“趙氏其世有亂乎!”

(傳9.4)秋,齊侯伐晉夷儀。敝無存之父將室之,辭,以與其弟,曰:“此役也,不死,反,必娶於高、國。”先登,求自門出,死於溜下。東郭書讓登,犁彌從之,曰:“子讓而左,我讓而右,使登者絕而後下。”書左,彌先下。書與王猛息。猛曰:“我先登。”書斂甲,曰:“曩者之難,今又難焉!”猛笑曰:“吾從子,如驂之有靳。”

(傳9.4)晉車千乘在中牟,衞侯將如五氏,卜過之,龜焦,衞侯曰:“可也!衞車當其半,寡人當其半,敵矣。”乃過中牟。中牟人欲伐之。衞褚師圃亡在中牟,曰:“衞雖小,其君在焉,未可勝也。齊師克城而驕,其帥又賤,遇,必敗之,不如從齊。”乃伐齊師,敗之。齊侯致禚、媚、杏於衞。齊侯賞犁彌,犁彌辭曰:“有先登者,臣從之,晳幘而衣貍制。”公使視東郭書,曰:“乃夫子也--吾貺子。”公賞東郭書,辭曰:“彼,賓旅也。”乃賞犁彌。齊師之在夷儀也,齊侯謂夷儀人曰:“得敝無存者,以五家免。”乃得其尸。公三禭之,與之犀軒與直蓋,而先歸之。坐引者,以師哭之,親推之三。

 

【定公十年】

(經10.1)十年,春,王三月,及齊平。
(經10.2)夏,公會齊侯于夾穀。
(經10.3)公至自夾穀。
(經10.4)晉趙鞅帥師圍衞。
(經10.5)齊人來歸鄆、讙、龜陰田。
(經10.6)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圍郈。
(經10.7)秋,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圍郈。
(經10.8)宋樂大心出奔曹。
(經10.9)宋公子地出奔陳。
(經10.10)冬,齊侯、衞侯、鄭游速會于安甫。
(經10.11)叔孫州仇如齊。
(經10.12)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彄出奔陳。


(傳10.1)十年,春,及齊平。

(傳10.2)夏,公會齊侯于祝其,實夾穀。孔丘相,犁彌言於齊侯曰:“孔丘知禮而無勇,若使萊人以兵劫魯侯,必得志焉。”齊侯從之。孔丘以公退,曰:“士兵之!兩君合好,而裔夷之俘以兵亂之,非齊君所以命諸侯也。裔不謀夏,夷不亂華,俘不干盟,兵不偪好--於神爲不祥,於德爲愆義,於人爲失禮,君必不然。”齊侯聞之,遽辟之。將盟,齊人加於載書曰:“齊師出竟而不以甲車三百乘從我者,有如此盟!”孔丘使茲無還揖對,曰:“而不反我汶陽之田,吾以共命者亦如之!”

(傳10.2)齊侯將享公。孔丘謂梁丘據曰:“齊、魯之故,吾子何不聞焉?事旣成矣,而又享之,是勤執事也。且犧、象不出門,嘉樂不野合。饗而旣具,是棄禮也;若其不具,用秕稗也。用秕稗,君辱;棄禮,名惡。子盍圖之!夫享,所以昭德也。不昭,不如其已也。”乃不果享。齊人來歸鄆、讙、龜陰之田。

(傳10.4)晉趙鞅圍衞,報夷儀也。初,衞侯伐邯鄲午於寒氏,城其西北而守之,宵熸。及晉圍衞,午以徒七十人門於衞西門,殺人於門中,曰:“請報寒氏之役。”涉佗曰:“夫子則勇矣;然我往,必不敢啟門。”亦以徒七十人旦門焉,步左右,皆至而立如植。日中不啟門,乃退。反役,晉人討衞之叛故,曰:“由涉佗、成何。”於是執涉佗,以求成於衞。衞人不許。晉人遂殺涉佗,成何奔燕。君子曰:“此之謂棄禮,必不鈞。《詩》曰:‘人而無禮,胡不遄死?’涉佗亦遄矣哉!”

(傳10.5)初,叔孫成子欲立武叔,公若藐固諫曰:“不可。”成子立之而卒。公南使賊射之,不能殺。公南爲馬正,使公若爲郈宰。武叔旣定,使郈馬正侯犯殺公若,弗能。其圉人曰:“吾以劍過朝,公若必曰:‘誰之劍也?’吾稱子以告,必觀之。吾偽固而授之末,則可殺也。”使如之。公若曰:“爾欲吳王我乎?”遂殺公若。侯犯以郈叛,武叔懿子圍郈。弗克。

(傳10.5)秋,二子及齊師復圍郈,弗克。叔孫謂郈工師駟赤曰:“郈非唯叔孫氏之憂,社稷之患也,將若之何?”對曰:“臣之業在《揚水》卒章之四言矣。”叔孫稽首。駟赤謂侯犯曰:“居齊、魯之際而無事,必不可矣。子盍求事於齊以臨民?不然,將叛。”侯犯從之。齊使至。駟赤與郈人爲之宣言於郈中曰:“侯犯將以郈易于齊,齊人將遷郈民。”眾凶懼。駟赤謂侯犯曰:“眾言異矣。子不如易於齊,與其死也,猶是郈也,而得紓焉,何必此?齊人欲以此偪魯,必倍與子地。且盍多舍甲於子之門以備不虞。”侯犯曰:“諾。”乃多舍甲焉。侯犯請易於齊,齊有司觀郈。將至,駟赤使周走呼曰:“齊師至矣!”郈人大駭,介侯犯之門甲,以圍侯犯。駟赤將射之,侯犯止之曰:“謀免我。”侯犯請行,許之。駟赤先如宿,侯犯殿。每出一門,郈人閉之。及郭門,止之,曰:“子以叔孫氏之甲出,有司若誅之,羣臣懼死。”駟赤曰:“叔孫氏之甲有物,吾未敢以出。”犯謂駟赤曰:“子止而與之數。”駟赤止,而納魯人。侯犯奔齊。齊人乃致郈。

(傳10.6)宋公子地嬖蘧富獵,十一分其室,而以其五與之。公子地有白馬四,公嬖向魋,魋欲之。公取而朱其尾、鬣以與之。地怒,使其徒抶魋而奪之。魋懼,將走,公閉門而泣之,目盡腫。母弟辰曰:“子分室以與臘也,而獨卑魋,亦有頗焉。子爲君禮,不過出竟,君必止子。”公子地出奔陳,公弗止。辰爲之請,弗聽。辰曰:“是我迋吾兄也。吾以國人出,君誰與處?”冬,母弟辰暨仲佗、石彄出奔陳。

(傳10.7)武叔聘于齊,齊侯享之,曰:“子叔孫!若使郈在君之他竟,寡人何知焉?屬與敝邑際,故敢助君憂之。”對曰:“非寡君之望也。所以事君,封疆社稷是以,敢以家隸勤君之執事?夫不令之臣,天下之所惡也,君豈以爲寡君賜?”

 

【定公十一年】

(經11.1)十有一年,春,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地自陳入于蕭以叛。
(經11.2)夏,四月。
(經11.3)秋,宋樂大心自曹入于蕭。
(經11.4)冬,及鄭平。叔還如鄭涖盟。


(傳11.1)十一年,春,宋公母弟辰暨仲佗、石彄、公子地入于蕭以叛。秋,樂大心從之,大爲宋患,寵向魋故也。

(傳11.2)冬,及鄭平,始叛晉也。

 

【定公十二年】

(經12.1)十有二年,春,薛伯定卒。
(經12.2)夏,葬薛襄公。
(經12.3)叔孫州仇帥師墮郈。
(經12.4)衞公孟彄帥師伐曹。
(經12.5)季孫斯、仲孫何忌帥師墮費。
(經12.6)秋,大雩。
(經12.7)冬,十月癸亥,公會齊侯盟于黃。
(經12.8)十有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經12.9)公至自黃。
(經12.10)十有二月,公圍成。
(經12.11)公至自圍成。


(傳12.1)十二年,夏,衞公孟彄伐曹,克郊。還,滑羅殿。未出,不退於列。其御曰:“殿而在列,其爲無勇乎!”羅曰:“與其素厲,寧爲無勇。”

(傳12.2)仲由爲季氏宰,將墮三都,於是叔孫氏墮郈。季氏將墮費,公山不狃、叔孫輒帥費人以襲魯。公與三子入于季氏之宮,登武子之臺。費人攻之,弗克。入及公側,仲尼命申句須、樂頎下,伐之,費人北。國人追之,敗諸姑蔑。二子奔齊,遂墮費。將墮成,公斂處父謂孟孫:“墮成,齊人必至于北門。且成,孟氏之保障也。無成,是無孟氏也。子偽不知,我將不墮。”冬,十二月,公圍成,弗克。

 

【定公十三年】

(經13.1)十有三年,春,齊侯、衞侯次于垂葭。
(經13.2)夏,築蛇淵囿。
(經13.3)大搜于比蒲。
(經13.4)衞公孟彄帥師伐曹。
(經13.5)秋,晉趙鞅入于晉陽以叛。
(經13.6)冬,晉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
(經13.7)晉趙鞅歸于晉。
(經13.8)薛弒其君比。


(傳13.1)十三年,春,齊侯、衞侯次于垂葭,實郥氏。使師伐晉。將濟河,諸大夫皆曰不可,邴意茲曰:“可。銳師伐河內,傳必數日而後及絳。絳不三月不能出河,則我旣濟水矣。”乃伐河內。齊侯皆斂諸大夫之軒,唯邴意茲乘軒。齊侯欲與衞侯乘,與之宴而駕乘廣,載甲焉。使告曰:“晉師至矣!”齊侯曰:“比君之駕也,寡人請攝。”乃介而與之乘,驅之。或告曰:“無晉師。”乃止。

(傳13.2)晉趙鞅謂邯鄲午曰:“歸我衞貢五百家,吾舍諸晉陽。”午許諾。歸告其父兄。父兄皆曰:“不可。衞是以爲邯鄲,而寘諸晉陽,絕衞之道也。不如侵齊而謀之。”乃如之,而歸之于晉陽。趙孟怒,召午,而囚諸晉陽,使其從者說劍而入,涉賓不可。乃使告邯鄲人曰:“吾私有討於午也,二三子唯所欲立。”遂殺午。趙稷、涉賓以邯鄲叛。夏,六月,上軍司馬籍秦圍邯鄲。邯鄲午,荀寅之甥也;荀寅,范吉射之姻也,而相與睦,故不與圍邯鄲,將作亂。董安于聞之,告趙孟,曰:“先備諸?”趙孟曰:“晉國有命,始禍者死,爲後可也。”安于曰:“與其害於民,寧我獨死。請以我說。”趙孟不可。秋七月,范氏、中行氏伐趙氏之宮,趙鞅奔晉陽,晉人圍之。

(傳13.2)范皋夷無寵於范吉射,而欲爲亂於范氏。梁嬰父嬖於知文子,文子欲以爲卿。韓簡子與中行文子相惡,魏襄子亦與范昭子相惡。故五子謀,將逐荀寅,而以梁嬰父代之;逐范吉射,而以范皋夷代之。荀躒言於晉侯曰:“君命大臣,始禍者死,載書在河。今三臣始禍,而獨逐鞅,刑已不鈞矣。請皆逐之。”冬十一月,荀躒、韓不信、魏曼多奉公以伐范氏、中行氏,弗克。二子將伐公。齊高強曰:“三折肱知爲良醫。唯伐君爲不可,民弗與也。我以伐君在此矣。三家未睦,可盡克也。克之,君將誰與?若先伐君,是使睦也。”弗聽,遂伐公。國人助公,二子敗,從而伐之。丁未,荀寅、士吉射奔朝歌。韓、魏以趙氏爲請。十二月辛末,趙鞅入于絳,盟于公宮。

(傳13.3)初,衞公叔文子朝,而請享靈公。退,見史鰍而告之。史鰍曰:“子必禍矣!子富而君貪,其及子乎!”文子曰:“然。吾不先告子,是吾罪也。君旣許我矣,其若之何?”史鰍曰:“無害。子臣,可以免。富而能臣,必免於難。上下同之。戍也驕,其亡乎!富而不驕者鮮,吾唯子之見。驕而不亡者,未之有也。戍必與焉。”及文子卒,衞侯始惡於公叔戍,以其富也。公叔戍又將去夫人之黨,夫人愬之曰:“戍將爲亂。”

 

【定公十四年】

(經14.1)十有四年,春,衞公叔戍來奔。衞趙陽出奔宋。
(經14.2)二月辛巳,楚公子結、陳公孫佗人帥師滅頓子牂歸。
(經14.3)夏,衞北宮結來奔。
(經14.4)五月,於越敗吳于槜李。
(經14.5)吳子光卒。
(經14.6)公會齊侯、衞侯于牽。
(經14.7)公至自會。
(經14.8)秋,齊侯、宋公會于洮。
(經14.9)天王使石尚來歸脤。
(經14.10)衞世子蒯聵出奔宋。
(經14.11)衞公孟彄出奔鄭。
(經14.12)宋公之弟辰自蕭來奔。
(經14.13)大搜于比蒲。
(經14.14)邾子來會公。
(經14.15)城莒父及霄。


(傳14.1)十四年,春,衞侯逐公叔戍與其黨,故趙陽奔宋,戍來奔。

(傳14.2)梁嬰父惡董安于,謂知文子曰:“不殺安于,使終爲政於趙氏,趙氏必得晉國,盍以其先發難也討於趙氏?”文子使告於趙孟曰:“范、中行氏雖信爲亂,安于則發之,是安于與謀亂也。晉國有命,始禍者死。二子旣伏其罪矣,敢以告。”趙孟患之。安于曰:“我死而晉國寧,趙氏定,將焉用生?人誰不死?吾死莫矣。”乃縊而死。趙孟尸諸市,而告於知氏曰:“主命戮罪人安于,旣伏其罪矣,敢以告。”知伯從趙孟盟,而後趙氏定,祀安于於廟。

(傳14.3)頓子牂欲事晉,背楚而絕陳好。二月,楚滅頓。

(傳14.4)夏,衞北宮結來奔,公叔戍之故也。

(傳14.5)吳伐越,越子句踐禦之,陳于槜李。句踐患吳之整也,使死士再禽焉,不動。使罪人三行,屬劍於頸,而辭曰:“二君有治,臣姦旗鼓。不敏於君之行前,不敢逃刑,敢歸死。”遂自剄也。師屬之目,越子因而伐之,大敗之。靈姑浮以戈擊闔廬,闔廬傷將指,取其一屨。還,卒於陘,去槜李七里。夫差使人立於庭,茍出入,必謂己曰:“夫差!而忘越王之殺而父乎?”則對曰:“唯。不敢忘!”三年乃報越。

(傳14.6)晉人圍朝歌,公會齊侯、衞侯于脾、上梁之間,謀救范、中行氏。析成鮒、小王桃甲率狄師以襲晉,戰于絳中,不克而還。士鮒奔周,小王桃甲入于朝歌。

(傳14.7)秋,齊侯、宋公會于洮,范氏故也。

(傳14.8)衞侯爲夫人南子召宋朝。會于洮,大子蒯聵獻盂于齊,過宋野。野人歌之曰:“旣定爾婁豬,盍歸吾艾豭?”大子羞之,謂戲陽速曰:“從我而朝少君,少君見我,我顧,乃殺之。”速曰:“諾。”乃朝夫人。夫人見大子。大子三顧,速不進。夫人見其色,啼而走,曰:“蒯聵將殺餘。”公執其手以登臺。大子奔宋。盡逐其黨,故公孟彄出奔鄭,自鄭奔齊。大子告人曰:“戲陽速禍餘。”戲陽速告人曰:“大子則禍餘。大子無道,使餘殺其母。餘不許,將戕於余,若殺夫人,將以餘說。餘是故許而弗爲,以紓餘死。諺曰:‘民保於信’,吾以信義也。”

(傳14.9)冬,十二月,晉人敗范、中行氏之師於潞,獲籍秦、高強。又敗鄭師及范氏之師于百泉。

 

【定公十五年】

(經15.1)十有五年,春,王正月,邾子來朝。
(經15.2)鼷鼠食郊牛,牛死,改卜牛。
(經15.3)二月辛丑,楚子滅胡,以胡子豹歸。
(經15.4)夏,五月辛亥,郊。
(經15.5)壬申,公薨于高寢。
(經15.6)鄭罕達帥師伐宋。
(經15.7)齊侯、衞侯次于渠蒢。
(經15.8)邾子來奔喪。
(經15.9)秋,七月壬申,姒氏卒。
(經15.10)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經15.11)九月,滕子來會葬。
(經15.12)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
(經15.13)辛巳,葬定姒。
(經15.十四)冬,城漆。


(傳15.1)十五年,春,邾隱公來朝。子貢觀焉。邾子執玉高,其容仰;公受玉卑,其容俯。子貢曰:“以禮觀之,二君者,皆有死亡焉。夫禮,死生存亡之體也,將左右、周旋,進退、俯仰,於是乎取之;朝、祀、喪、戎,於是乎觀之。今正月相朝,而皆不度,心已亡矣。嘉事不體,何以能久?高、仰,驕也;卑、俯,替也。驕近亂,替近疾,君爲主,其先亡乎!”

(傳15.2)吳之入楚也,胡子盡俘楚邑之近胡者。楚旣定,胡子豹又不事楚,曰:“存亡有命,事楚何爲?多取費焉。”二月,楚滅胡。

(傳15.3)夏,五月壬申,公薨。仲尼曰:“賜不幸言而中,是使賜多言者也。”

(傳15.4)鄭罕達敗宋師于老丘。

(傳15.5)齊侯、衞侯次于蘧挐,謀救宋也。

(傳15.6)秋,七月壬申,姒氏卒。不稱夫人,不赴,且不祔也。

(傳15.7)葬定公,雨,不克襄事,禮也。

(傳15.8)葬定姒,不稱小君,不成喪也。

(傳15.9)冬,城漆,書不時告也。

 

 

(12)哀公

(經16年,傳27年)

【哀公元年】

(經1.1)元年,春,王正月,公卽位。
(經1.2)楚子、陳侯、隨侯、許男圍蔡。
(經1.3)鼷鼠食郊牛,改卜牛。夏,四月辛巳,郊。
(經1.4)秋,齊侯、衞侯伐晉。
(經1.5)冬,仲孫何忌帥師伐邾。


(傳1.1)元年,春,楚子圍蔡,報柏舉也。里而栽,廣丈,高倍。夫屯晝夜九日,如子西之素。蔡人男女以辨。使疆于江、汝之間而還。蔡於是乎請遷于吳。

(傳1.2)吳王夫差敗越于夫椒,報槜李也。遂入越。越子以甲楯五千保于會稽,使大夫種因吳大宰嚭以行成。吳子將許之。伍員曰:“不可。臣聞之:‘樹德莫如滋,去疾莫如盡。’昔有過澆殺斟灌以伐斟鄩,滅夏後相,後緍方娠,逃出自竇,歸于有仍,生少康焉。爲仍牧正,惎澆能戒之。澆使椒求之,逃奔有虞,爲之庖正,以除其害。虞思於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諸綸,有田一成,有眾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謀,以收夏眾,撫其官職;使女艾諜澆,使季杼誘豷。遂滅過、戈,復禹之績,祀夏配天,不失舊物。今吳不如過,而越大於少康,或將豐之,不亦難乎!句踐能親而務施,施不失人,親不棄勞。與我同壤,而世爲仇讎。於是乎克而弗取,將又存之,違天而長寇讎,後雖悔之,不可食已。姬之衰也,日可俟也。介在蠻夷,而長寇讎,以是求伯,必不行矣。”弗聽。退而告人曰:“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訓,二十年之外,吳其爲沼乎!”三月,越及吳平。吳入越,不書,吳不告慶、越不告敗也。

(傳1.3)夏,四月,齊侯、衞侯救邯鄲,圍五鹿。

(傳1.4)吳之入楚也,使召陳懷公。懷公朝國人而問焉,曰:“欲與楚者右,欲與吳者左。陳人從田,無田從黨。”逢滑當公而進,曰:“臣聞:國之興也以福,其亡也以禍。今吳未有福,楚未有禍,楚未可棄,吳未可從。而晉,盟主也;若以晉辭吳,若何?”公曰:“國勝君亡,非禍而何?”對曰:“國之有是多矣,何必不復?小國猶復,況大國乎?臣聞:國之興也,視民如傷,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爲土芥,是其禍也。楚雖無德,亦不艾殺其民。吳日敝於兵,暴骨如莽,而未見德焉。天其或者正訓楚也,禍之適吳,其何日之有?”陳侯從之。及夫差克越,乃脩先君之怨。秋,八月,吳侵陳,脩舊怨也。

(傳1.5)齊侯、衞侯會于乾侯,救范氏也。師及齊師、衞孔圉、鮮虞人伐晉,取棘蒲。

(傳1.6)吳師在陳,楚大夫皆懼,曰:“闔廬惟能用其民,以敗我於柏舉。今聞其嗣又甚焉,將若之何?”子西曰:“二三子恤不相睦,無患吳矣。昔闔廬食不二味,居不重席,室不崇壇,器不彤鏤,宮室不觀,舟車不飾;衣服財用,擇不取費。在國,天有災癘,親巡孤寡而共其乏困。在軍,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其所嘗者,卒乘與焉。勤恤其民,而與之勞逸,是以民不罷勞,死知不曠。吾先大夫子常易之,所以敗我也。今聞夫差,次有臺榭陂池焉,宿有妃嬙嬪御焉;一日之行,所欲必成,玩好必從;珍異是聚,觀樂是務;視民如讎,而用之日新。夫先自敗也已,安能敗我?”

(傳1.7)冬,十一月,晉趙鞅伐朝歌。

 

【哀公二年】

(經2.1)二年,春,王二月,季孫斯、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伐邾,取漷東田及沂西田。癸巳,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及邾子盟于句繹。
(經2.2)夏,四月丙子,衞侯元卒。
(經2.3)滕子來朝。
(經2.4)晉趙鞅帥師納衞世子蒯聵于戚。
(經2.5)秋,八月甲戌,晉趙鞅帥師及鄭罕達帥師戰于鐵。鄭師敗績。
(經2.6)冬,十月,葬衞靈公。
(經2.7)十有一月,蔡遷于州來。蔡殺其大夫公子駟。


(傳2.1)二年,春,伐邾,將伐絞。邾人愛其土,故賂以漷、沂之田而受盟。

(傳2.2)初,衞侯游于郊,子南僕。公曰:“餘無子,將立女。”不對。他日又謂之,對曰:“郢不足以辱社稷,君其改圖。君夫人在堂,三揖在下,君命只辱。”夏,衞靈公卒。夫人曰:“命公子郢爲大子,君命也。”對曰:“郢異於他子,且君沒於吾手,若有之,郢必聞之。且亡人之子輒在。”乃立輒。六月乙酉,晉趙鞅納衞大子于戚。宵迷,陽虎曰:“右河而南,必至焉。”使大子絻,八人衰絰,偽自衞逆者。告於門,哭而入,遂居之。

(傳2.3)秋,八月,齊人輸范氏粟,鄭子姚、子般送之。士吉射逆之,趙鞅禦之,遇於戚。陽虎曰:“吾車少,以兵車之旆與罕、駟兵車先陳。罕、駟自後隨而從之,彼見吾貌,必有懼心,於是乎會之,必大敗之。”從之。卜戰,龜焦。樂丁曰:“《詩》曰:‘爰始爰謀,爰契我龜。’謀協,以故兆詢可也。”簡子誓曰:“范氏、中行氏反易天明,斬艾百姓,欲擅晉國而滅其君。寡君恃鄭而保焉。今鄭爲不道,棄君助臣,二三子順天明,從君命,經德義,除詬恥,在此行也。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士田十萬,庶人工商遂,人臣隸圉免。志父無罪,君實圖之!若其有罪,絞縊以戮,桐棺三寸,不設屬辟,素車樸馬,無入于兆,下卿之罰也。”

(傳2.3)甲戌,將戰,郵無恤御簡子,衞大子爲右。登鐵上,望見鄭師眾,大子懼,自投于車下。子良授大子綏,而乘之,曰:“婦人也。”簡子巡列,曰:“畢萬,匹夫也,七戰皆獲,有馬百乘,死於牖下。羣子勉之!死不在寇。”繁羽御趙羅,宋勇爲右。羅無勇,麇之。吏詰之,御對曰:“痁作而伏。”衞大子禱曰:“曾孫蒯聵敢昭告皇祖文王、烈祖康叔,文祖襄公:鄭勝亂從,晉午在難,不能治亂,使鞅討之。蒯聵不敢自佚,備持矛焉。敢告無絕筋,無折骨,無面傷,以集大事,無作三祖羞。大命不敢請,佩玉不敢愛。”鄭人擊簡子中肩,斃于車中,獲其蜂旗。大子救之以戈。鄭師北,獲溫大夫趙羅。大子復伐之,鄭師大敗,獲齊粟千車。趙孟喜曰:“可矣。”傅叟曰:“雖克鄭,猶有知在,憂未艾也。”

(傳2.3)初,周人與范氏田,公孫尨稅焉,趙氏得而獻之。吏請殺之。趙孟曰:“爲其主也,何罪?”止而與之田。及鐵之戰,以徒五百人宵攻鄭師,取蜂旗於子姚之幕下,獻,曰:“請報主德。”追鄭師,姚、般、公孫林殿而射,前列多死。趙孟曰:“國無小。”旣戰,簡子曰:“吾伏弢嘔血,鼓音不衰,今日我上也。”大子曰:“吾救主於車,退敵於下,我,右之上也。”郵良曰:“我兩靷將絕,吾能止之,我,御之上也。”駕而乘材,兩靷皆絕。

(傳2.4)吳洩庸如蔡納聘。而稍納師。師畢入,眾知之。蔡侯告大夫,殺公子駟以說。哭而遷墓。冬,蔡遷于州來。

 

【哀公三年】

(經3.1)三年,春,齊國夏、衞石曼姑帥師圍戚。
(經3.2)夏,四月甲午,地震。
(經3.3)五月辛卯,桓宮、僖宮災。
(經3.4)季孫斯、叔孫州仇帥師城啟陽。
(經3.5)宋樂髡帥師伐曹。
(經3.6)秋,七月丙子,季孫斯卒。
(經3.7)蔡人放其大夫公孫獵于吳。
(經3.8)冬,十月癸卯,秦伯卒。
(經3.9)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圍邾。


(傳3.1)三年,春,齊、衞圍戚,求援于中山。

(傳3.2)夏,五月辛卯,司鐸火。火逾公宮,桓、僖災。救火者皆曰顧府。南宮敬叔至,命周人出御書,俟於宮,曰:“庀女,而不在,死。”子服景伯至,命宰人出禮書,以待命。命不共,有常刑。校人乘馬,巾車脂轄,百官官備,府庫愼守,官人肅給。濟濡帷幕,郁攸從之。蒙葺公屋,自太廟始,外內以悛。助所不給。有不用命,則有常刑,無赦。公父文伯至,命校人駕乘車。季桓子至,御公立于象魏之外,命救火者傷人則止,財可爲也。命藏象魏,曰:“舊章不可亡也。”富父槐至,曰:“無備而官辦者,猶拾瀋也。”於是乎去表之槁,道還公宮。孔子在陳,聞火,曰:“其桓、僖乎!”

(傳3.3)劉氏、范氏世爲昬姻,萇弘事劉文公,故周與范氏。趙鞅以爲討。六月癸卯,周人殺萇弘。

(傳3.4)秋,季孫有疾,命正常曰:“無死!南孺子之子,男也,則以告而立之;女也,則肥也可。”季孫卒,康子卽位。旣葬,康子在朝。南氏生男,正常載以如朝,告曰:“夫子有遺言,命其圉臣曰:‘南氏生男,則以告於君與大夫而立之。’今生矣,男也,敢告。”遂奔衞。康子請退。公使共劉視之,則或殺之矣。乃討之。召正常,正常不反。

(傳3.5)冬,十月,晉趙鞅圍朝歌,師于其南,荀寅伐其郛,使其徒自北門入,己犯師而出。癸醜,奔邯鄲。

(傳3.6)十一月,趙鞅殺士皋夷,惡范氏也。

 

【哀公四年】

(經4.1)四年,春,王二月庚戌,盜殺蔡侯申。
(經4.2)蔡公孫辰出奔吳。
(經4.3)葬秦惠公。
(經4.4)宋人執小邾子。
(經4.5)夏,蔡殺其大夫公孫姓、公孫霍。
(經4.6)晉人執戎蠻子赤歸于楚。
(經4.7)城西郛。
(經4.8)六月辛丑,亳社災。
(經4.9)秋,八月甲寅,滕子結卒。
(經4.十)冬,十有二月,葬蔡昭公。
(經4.十一)葬滕頃公。


(傳4.1)四年,春,蔡昭將如吳。諸大夫恐其又遷也,承;公孫翩逐而射之,入於家人而卒。以兩矢門之,眾莫敢進。文之鍇後至,曰:“如墻而進,多而殺二人。”鍇執弓而先,翩射之,中肘;鍇遂殺之。故逐公孫辰而殺公孫姓、公孫盱。

(傳4.2)夏,楚人旣克夷虎,乃謀北方。左司馬眅、申公壽餘、葉公諸梁致蔡於負函,致方城之外於繒關,曰:“吳將泝江入郢,將奔命焉。”爲一昔之期,襲梁及霍。單浮餘圍蠻氏,蠻氏潰。蠻子赤奔晉陰地。司馬起豐、析與狄戎,以臨上雒。左師軍于菟和,右師軍于倉野,使謂陰地之命大夫士蔑曰:“晉、楚有盟,好惡同之。若將不廢,寡君之願也。不然,將通於少習以聽命。”士蔑請諸趙孟。趙孟曰:“晉國未寧,安能惡於楚?必速與之!”士蔑乃致九州之戎,將裂田以與蠻子而城之,且將爲之卜。蠻子聽卜,遂執之與其五大夫,以畀楚師于三戶。司馬致邑立宗焉,以誘其遺民,而盡俘以歸。

(傳4.3)秋七月,齊陳乞、弦施、衞甯跪救范氏。庚午,圍五鹿。九月,趙鞅圍邯鄲。冬,十一月,邯鄲降。荀寅奔鮮虞,趙稷奔臨。十二月,弦施逆之,遂墮臨。國夏伐晉,取邢、任、欒、鄗、逆畤、陰人、盂、壺口,會鮮虞,納荀寅于柏人。

 

【哀公五年】

(經5.1)五年,春,城毗。
(經5.2)夏,齊侯伐宋。
(經5.3)晉趙鞅帥師伐衞。
(經5.4)秋,九月癸酉,齊侯杵臼卒。
(經5.5)冬,叔還如齊。
(經5.6)閏月,葬齊景公。


(傳5.1)五年,春,晉圍柏人,荀寅、士吉射奔齊。

(傳5.1)初,范氏之臣王生惡張柳朔,言諸昭子,使爲柏人。昭子曰:“夫非而讎乎?”對曰:“私讎不及公,好不廢過,惡不去善,義之經也,臣敢違之?”及范氏出,張柳朔謂其子:“爾從主,勉之!我將止死,王生授我矣,吾不可以僭之。”遂死於柏人。

(傳5.2)夏,趙鞅伐衞,范氏之故也,遂圍中牟。

(傳5.3)齊燕姬生子,不成而死。諸子鬻姒之子荼嬖,諸大夫恐其爲大子也,言於公曰:“君之齒長矣,未有大子,若之何?”公曰:“二三子間於憂虞,則有疾疢,亦姑謀樂,何憂於無君?”公疾,使國惠子、高昭子立荼,寘羣公子於萊。秋,齊景公卒。冬,十月,公子嘉、公子駒、公子黔奔衞,公子鉏、公子陽生來奔。萊人歌之曰:“景公死乎不與埋,三軍之事乎不與謀,師乎師乎,何黨之乎?”

(傳5.4)鄭駟秦富而侈,嬖大夫也,而常陳卿之車服於其庭。鄭人惡而殺之。子思曰:“《詩》曰:‘不解于位,民之攸墍。’不守其位而能久者鮮矣。商頌曰:‘不僭不濫,不敢怠皇,命以多福。’”

 

【哀公六年】

(經6.1)六年,春,城邾瑕。
(經6.2)晉趙鞅帥師伐鮮虞。
(經6.3)吳伐陳。
(經6.4)夏,齊國夏及高張來奔。
(經6.5)叔還會吳于柤。
(經6.6)秋,七月庚寅,楚子軫卒。
(經6.7)齊陽生入于齊。
(經6.8)齊陳乞弒其君荼。
(經6.9)冬,仲孫何忌帥師伐邾。
(經6.10)宋向巢帥師伐曹。


(傳6.1)六年,春,晉伐鮮虞,治范氏之亂也。

(傳6.2)吳伐陳,復脩舊怨也。楚子曰:“吾先君與陳有盟,不可以不救。”乃救陳,師于城父。

(傳6.3)齊陳乞偽事高、國者,每朝,必驂乘焉。所從,必言諸大夫曰:“彼皆偃蹇,將棄子之命。皆曰:‘高、國得君,必偪我,盍去諸?’固將謀子,子早圖之!圖之,莫如盡滅之。需,事之下也。”及朝,則曰:“彼,虎狼也。見我在子之側,殺我無日矣,請就之位。”又謂諸大夫曰:“二子者禍矣,恃得君而欲謀二三子,曰:‘國之多難,貴寵之由,盡去之而後君定。’旣成謀矣,盍及其未作也,先諸?作而後悔,亦無及也。”大夫從之。夏,六月戊辰,陳乞、鮑牧及諸大夫以甲入于公宮。昭子聞之,與惠子乘如公。戰于莊,敗。國人追之,國夏奔莒,遂及高張、晏圉、弦施來奔。

(傳6.4)秋,七月,楚子在城父,將救陳。卜戰,不吉;卜退,不吉。王曰:“然則死也。再敗楚師,不如死;棄盟、逃讎,亦不如死。死一也。其死讎乎!”命公子申爲王,不可;則命公子結,亦不可;則命公子啟,五辭而後許。將戰,王有疾。庚寅,昭王攻大冥,卒于城父。子閭退,曰:“君王舍其子而讓,羣臣敢忘君乎?從君之命,順也;立君之子,亦順也。二順不可失也。”與子西、子期謀,潛師閉涂,逆越女之子章立之,而後還。

(傳6.4)是歲也,有云如眾赤鳥,夾日以飛三日。楚子使問諸周大史。周大史曰:“其當王身乎!若萗之,可移於令尹、司馬。”王曰:“除腹心之疾,而寘諸股肱,何益?不穀不有大過,天其夭諸?有罪受罰,又焉移之?”遂弗萗。

(傳6.4)初,昭王有疾,卜曰:“河爲祟。”王弗祭。大夫請祭諸郊。王曰:“三代命祀,祭不越望。江、漢、雎、漳,楚之望也。禍福之至,不是過也。不穀雖不德,河非所獲罪也。”遂弗祭。孔子曰:“楚昭王知大道矣。其不失國也,宜哉!夏書曰:‘惟彼陶唐,帥彼天常,有此冀方。今失其行,亂其紀綱,乃滅而亡。’又曰:‘允出茲在茲。’由己率常,可矣。”

(傳6.5)八月,齊邴意茲來奔。

(傳6.6)陳僖子使召公子陽生。陽生駕而見南郭且于,曰:“嘗獻馬於季孫,不入於上乘,故又獻此,請與子乘之。”出萊門而告之故。闞止知之,先待諸外。公子曰:“事未可知,反,與壬也處。”戒之,遂行。逮夜,至於齊,國人知之。僖子使子士之母養之,與饋者皆入。

(傳6.6)冬,十月丁卯,立之。將盟,鮑子醉而往。其臣差車鮑點曰:“此誰之命也?”陳子曰:“受命于鮑子。”遂誣鮑子曰:“子之命也!”鮑子曰:“女忘君之爲孺子牛而折其齒乎,而背之也?”悼公稽首,曰:“吾子,奉義而行者也。若我可,不必亡一大夫;若我不可,不必亡一公子。義則進,否則退,敢不唯子是從?廢興無以亂,則所願也。”鮑子曰:“誰非君之子?”乃受盟。使胡姬以安孺子如賴,去鬻姒,殺王甲,拘江說,囚王豹于句竇之丘。

(傳6.6)公使朱毛告於陳子,曰:“微子,則不及此。然君異於器,不可以二。器二不匱,君二多難,敢布諸大夫。”僖子不對而泣,曰:“君舉不信羣臣乎?以齊國之困,困又有憂,少君不可以訪,是以求長君,庶亦能容羣臣乎!不然夫孺子何罪?”毛復命,公悔之。毛曰:“君大訪於陳子,而圖其小可也。”使毛遷孺子於駘。不至,殺諸野幕之下,葬諸殳冒淳。

 

【哀公七年】

(經7.1)七年,春,宋皇瑗帥師侵鄭。
(經7.2)晉魏曼多帥師侵衞。
(經7.3)夏,公會吳于鄫。
(經7.4)秋,公伐邾。八月己酉,入邾,以邾子益來。
(經7.5)宋人圍曹。
(經7.6)冬,鄭駟弘帥師救曹。


(傳7.1)七年,春,宋師侵鄭,鄭叛晉故也。

(傳7.2)晉師侵衞,衞不服也。

(傳7.3)夏,公會吳于鄫。吳來徵百牢。子服景伯對曰:“先王未之有也。”吳人曰:“宋百牢我,魯不可以後宋。且魯牢晉大夫過十,吳王百牢,不亦可乎?”景伯曰:“晉范鞅貪而棄禮,以大國懼敝邑,故敝邑十一牢之,君若以禮命於諸侯,則有數矣。若亦棄禮,則有淫者矣。周之王也,制禮,上物不過十二,以爲天之大數也。今棄周禮,而曰必百牢,亦唯執事。”吳人弗聽。景伯曰:“吳將亡矣,棄天而背本。不與,必棄疾於我。”乃與之。

(傳7.3)大宰嚭召季康子,康子使子貢辭。大宰嚭曰:“國君道長,而大夫不出門,此何禮也?”對曰:“豈以爲禮?畏大國也。大國不以禮命於諸侯,茍不以禮,豈可量也?寡君旣共命焉,其老豈敢棄其國?大伯端委以治周禮,仲雍嗣之,斷發文身,裸以爲飾,豈禮也哉?有由然也。”反自鄫,以吳爲無能爲也。

(傳7.4)季康子欲伐邾,乃饗大夫以謀之。子服景伯曰:“小所以事大,信也;大所以保小,仁也。背大國,不信;伐小國,不仁。民保於城,城保於德。失二德者,危,將焉保?”孟孫曰:“二三子以爲何如?惡賢而逆之?”對曰:“禹合諸侯於涂山,執玉帛者萬國。今其存者,無數十焉,唯大不字小、小不事大也。知必危,何故不言?魯德如邾,而以眾加之,可乎?”不樂而出。

(傳7.4)秋,伐邾,及范門,猶聞鐘聲。大夫諫,不聽。茅成子請告於吳,不許,曰:“魯擊柝聞於邾;吳二千里,不三月不至,何及於我?且國內豈不足?”成子以茅叛,師遂入邾,處其公宮。眾師晝掠,邾眾保于繹。師宵掠,以邾子益來,獻于亳社,囚諸負瑕,負瑕故有繹。邾茅夷鴻以束帛乘韋自請救於吳,曰:“魯弱晉而遠吳,馮恃其眾,而背君之盟,辟君之執事,以陵我小國。邾非敢自愛也,懼君威之不立。君威之不立,小國之憂也。若夏盟於鄫衍,秋而背之,成求而不違,四方諸侯其何以事君?且魯賦八百乘,君之貳也;邾賦六百乘,君之私也。以私奉貳,唯君圖之!”吳子從之。

(傳7.5)宋人圍曹,鄭桓子思曰:“宋人有曹,鄭之患也,不可以不救。”冬,鄭師救曹,侵宋。初,曹人或夢眾君子立于社宮,而謀亡曹。曹叔振鐸請待公孫強,許之。旦而求之,曹無之。戒其子曰:“我死,爾聞公孫強爲政,必去之。”及曹伯陽卽位,好田弋。曹鄙人公孫強好弋,獲白雁,獻之,且言田弋之說,說之。因訪政事,大說之。有寵,使爲司城以聽政。夢者之子乃行。強言霸說於曹伯,曹伯從之,乃背晉而姦宋。宋人伐之,晉人不救,築五邑於其郊,曰黍丘、揖丘、大城、鐘、邘。

 

【哀公八年】

(經8.1)八年,春,王正月,宋公入曹,以曹伯陽歸。
(經8.2)吳伐我。
(經8.3)夏,齊人取讙及闡。
(經8.4)歸邾子益于邾。
(經8.5)秋,七月。
(經8.6)冬,十有二月癸亥,杞伯過卒。
(經8.7)齊人歸讙及闡。


(傳8.1)八年,春,宋公伐曹將還,褚師子肥殿。曹人詬之,不行。師待之。公聞之,怒,命反之,遂滅曹,執曹伯陽及司城強以歸,殺之。

(傳8.2)吳爲邾故,將伐魯,問於叔孫輒。叔孫輒對曰:“魯有名而無情,伐之必得志焉。”退而告公山不狃。公山不狃曰:“非禮也。君子違,不適讎國。未臣而有伐之,奔命焉,死之可也。所托也則隱。且夫人之行也,不以所惡廢鄉。今子以小惡而欲覆宗國,不亦難乎?若使子率,子必辭。王將使我。”子張疾之。王問於子洩。對曰:“魯雖無與立,必有與斃;諸侯將救之,未可以得志焉。晉與齊、楚輔之,是四讎也。夫魯,齊、晉之唇。唇亡齒寒,君所知也,不救何爲?”

(傳8.2)三月,吳伐我,子洩率,故道險,從武城。初,武城人或有因於吳竟田焉,拘鄫人之漚菅者,曰:“何故使吾水滋?”及吳師至,拘者道之以伐武城,克之。王犯嘗爲之宰,澹臺子羽之父好焉,國人懼。懿子謂景伯:“若之何?”對曰:“吳師來,斯與之戰,何患焉?且召之而至,又何求焉?”吳師克東陽而進,舍於五梧。明日,舍於蠶室。公賓庚、公甲叔子與戰于夷,獲叔子與析朱鉏,獻於王。王曰:“此同車,必使能,國未可望也。”明日,舍于庚宗,遂次於泗上。微虎欲宵攻王舍,私屬徒七百人三踴於幕庭,卒三百人,有若與焉。及稷門之內,或謂季孫曰:“不足以害吳,而多殺國士,不如已也。”乃止之。吳子聞之,一夕三遷。

(傳8.2)吳人行成,將盟,景伯曰:“楚人圍宋,易子而食,析骸而爨,猶無城下之盟;我未及虧,而有城下之盟,是棄國也。吳輕而遠,不能久,將歸矣,請少待之。”弗從。景伯負載,造於萊門。乃請釋子服何於吳,吳人許之,以王子姑曹當之,而後止。吳人盟而還。

(傳8.3)齊悼公之來也,季康子以其妹妻之,卽位而逆之。季魴侯通焉,女言其情,弗敢與也。齊侯怒。夏,五月,齊鮑牧帥師伐我,取讙及闡。

(傳8.4)或譖胡姬於齊侯曰:“安孺子之黨也。”六月,齊侯殺胡姬。

(傳8.5)齊侯使如吳請師,將以伐我,及歸邾子。邾子又無道,吳子使大宰子餘討之,囚諸樓臺,栫之以棘。使諸大夫奉大子革以爲政。

(傳8.6)秋,及齊平。九月,臧賓如如齊涖盟。齊閭丘明來涖盟,且逆季姬以歸,嬖。鮑牧又謂羣公子曰:“使女有馬千乘乎?”公子愬之。公謂鮑子:“或譖子,子姑居於潞以察之。若有之,則分室以行;若無之,則反子之所。”出門,使以三分之一行;半道,使以二乘。及潞,麇之以入,遂殺之。

(傳8.7)冬,十二月,齊人歸讙及闡,季姬嬖故也。

 

【哀公九年】

(經9.1)九年,春,王二月,葬杞僖公。
(經9.2)宋皇瑗帥師取鄭師于雍丘。
(經9.3)夏,楚人伐陳。
(經9.4)秋,宋公伐鄭。
(經9.5)冬,十月。


(傳9.1)九年,春,齊侯使公孟綽辭師于吳。吳子曰:“昔歲寡人聞命,今又革之,不知所從,將進受命於君。”

(傳9.2)鄭武子剩之嬖許瑕求邑,無以與之。請外取,許之,故圍宋雍丘。宋皇瑗圍鄭師,每日遷舍,壘合。鄭師哭。子姚救之,大敗。二月甲戌,宋取鄭師于雍丘,使有能者無死,以郟張與鄭羅歸。

(傳9.3)夏,楚人伐陳,陳卽吳故也。

(傳9.4)宋公伐鄭。

(傳9.5)秋,吳城邗,溝通江、淮。

(傳9.6)晉趙鞅卜救鄭,遇水適火,占諸史趙、史墨、史龜。史龜曰:“是謂沈陽,可以興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伐齊則可,敵宋不吉。”史墨曰:“盈,水名也;子,水位也。名位敵,不可干也。炎帝爲火師,姜姓其後也。水勝火,伐姜則可。”史趙曰:“是謂如川之滿,不可游也。鄭方有罪,不可救也。救鄭則不吉,不知其他。”陽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與也。微子啟,帝乙之元子也。宋、鄭,甥舅也。祉,祿也。若帝乙之元子歸妹而有吉祿,我安得吉焉?”乃止。

(傳9.7)冬,吳子使來儆師伐齊。

 

【哀公十年】

(經10.1)十年,春,王二月,邾子益來奔。
(經10.2)公會吳伐齊。
(經10.3)三月戊戌,齊侯陽生卒。
(經10.4)夏,宋人伐鄭。
(經10.5)晉趙鞅帥師侵齊。
(經10.6)五月,公至自伐齊。
(經10.7)葬齊悼公。
(經10.8)衞公孟彄自齊歸于衞。
(經10.9)薛伯夷卒。
(經10.10)秋,葬薛惠公。
(經10.11)冬,楚公子結帥師伐陳。
(經10.12)吳救陳。


(傳10.1)十年,春,邾隱公來奔;齊甥也,故遂奔齊。

(傳10.2)公會吳子、邾子、郯子伐齊南鄙,師于鄎。

(傳10.3)齊人弒悼公,赴于師。吳子三日哭于軍門之外。徐承帥舟師將自海入齊,齊人敗之,吳師乃還。

(傳10.4)夏,趙鞅帥師伐齊,大夫請卜之。趙孟曰:“吾卜於此起兵,事不再令,卜不襲吉。行也!”於是乎取犁及轅,毀高唐之郭,侵及賴而還。

(傳10.5)秋,吳子使來復儆師。

(傳10.6)冬,楚子期伐陳,吳延州來季子救陳,謂子期曰:“二君不務德,而力爭諸侯,民何罪焉?我請退,以爲子名,務德而安民。”乃還。

 

【哀公十一年】

(經11.1)十有一年,春,齊國書帥師伐我。
(經11.2)夏,陳轅頗出奔鄭。
(經11.3)五月,公會吳伐齊。甲戌,齊國書帥師及吳戰于艾陵,齊師敗績,獲齊國書。
(經11.4)秋,七月辛酉,滕子虞毋卒。
(經11.5)冬,十有一月,葬滕隱公。
(經11.6)衞世叔齊出奔宋。


(傳11.1)十一年,春,齊爲鄎故,國書、高無丕帥師伐我,及清。季孫謂其宰冉求曰:“齊師在清,必魯故也,若之何?”求曰:“一子守,二子從公禦諸竟。”季孫曰:“不能。”求曰:“居封疆之間。”季孫告二子,二子不可。求曰:“若不可,則君無出。一子帥師,背城而戰,不屬者,非魯人也。魯之羣室眾於齊之兵車,一室敵車優矣,子何患焉?二子之不欲戰也宜,政在季氏。當子之身,齊人伐魯而不能戰,子之恥也,大不列於諸侯矣。”季孫使從於朝,俟於黨氏之溝。武叔呼而問戰焉。對曰:“君子有遠處,小人何知?”懿子強問之,對曰:“小人慮材而言,量力而共者也。”武叔曰:“是謂我不成丈夫也。”退而搜乘。孟孺子洩帥右師,顏羽御,邴洩爲右。冉求帥左師,管周父御,樊遲爲右。季孫曰:“須也弱。”有子曰:“就用命焉。”季氏之甲七千,冉有以武城人三百爲己徒卒,老幼守宮,次于雩門之外。五日,右師從之。公叔務人見保者而泣,曰:“事充,政重,上不能謀,士不能死,何以治民?吾旣言之矣,敢不勉乎!”

(傳11.1)師及齊師戰于郊。齊師自稷曲,師不逾溝。樊遲曰:“非不能也,不信子也,請三刻而逾之。”如之,眾從之。師入齊軍。右師奔,齊人從之。陳瓘、陳莊涉泗。孟之側後入以爲殿,抽矢策其馬,曰:“馬不進也。”林不狃之伍曰:“走乎?”不狃曰:“誰不如?”曰:“然則止乎?”不狃曰:“惡賢?”徐步而死。師獲甲首八十,齊人不能師。宵諜曰:“齊人遁。”冉有請從之三,季孫弗許。孟孺子語人曰:“我不如顏羽,而賢於邴洩。子羽銳敏,我不欲戰而能默,洩曰:‘驅之’。”公爲與其嬖僮汪錡乘,皆死,皆殯。孔子曰:“能執干戈以衞社稷,可無殤也。”冉有用矛於齊師,故能入其軍。孔子曰:“義也。”

(傳11.2)夏,陳轅頗出奔鄭。初,轅頗爲司徒,賦封田以嫁公女;有餘,以爲己大器。國人逐之,故出。道渴,其族轅咺進稻醴、粱糗、腶脯焉。喜曰:“何其給也?”對曰:“器成而具。”曰:“何不吾諫?”對曰:“懼先行。”

(傳11.3)爲郊戰故,公會吳子伐齊。五月,克博。壬申,至于嬴。中軍從王,胥門巢將上軍,王子姑曹將下軍,展如將右軍。齊國書將中軍,高無丕將上軍,宗樓將下軍。陳僖子謂其弟書:“爾死,我必得志。”宗子陽與閭丘明相厲也。桑掩胥御國子。公孫夏曰:“二子必死。”將戰,公孫夏命其徒歌虞殯。陳子行命其徒具含玉。公孫揮命其徒曰:“人尋約,吳發短。”東郭書曰:“三戰必死,於此三矣。”使問弦多以琴,曰:“吾不復見子矣。”陳書曰:“此行也,吾聞鼓而已,不聞金矣。”

(傳11.3)甲戌,戰于艾陵。展如敗高子,國子敗胥門巢,王卒助之,大敗齊師,獲國書、公孫夏、閭丘明、陳書、東郭書,革車八百乘,甲首三千,以獻于公。將戰,吳子呼叔孫曰:“而事何也?”對曰:“從司馬。”王賜之甲、劍鈹,曰:“奉爾君事,敬無廢命!”叔孫未能對。衞賜進,曰:“州仇奉甲從君。”而拜。公使大史固歸國子之元,寘之新篋,褽之以玄纁,加組帶焉。寘書于其上,曰:“天若不識不衷,何以使下國?”

(傳11.4)吳將伐齊,越子率其眾以朝焉,王及列士皆有饋賂。吳人皆喜,唯子胥懼,曰:“是豢吳也夫!”諫曰:“越在我,心腹之疾也,壤地同,而有欲於我。夫其柔服,求濟其欲也,不如早從事焉。得志於齊,猶獲石田也,無所用之。越不爲沼,吳其泯矣。使醫除疾,而曰‘必遺類焉’者,未之有也。《盤庚》之誥曰:‘其有顛越不共,則劓殄無遺育,無俾易種于茲邑’,是商所以興也。今君易之,將以求大,不亦難乎?”弗聽。使於齊,屬其子於鮑氏,爲王孫氏。反役,王聞之,使賜之屬鏤以死。將死,曰:“樹吾墓槚,槚可材也。吳其亡乎!三年,其始弱矣。盈必毀,天之道也。”

(傳11.5)秋,季孫命脩守備,曰:“小勝大,禍也,齊至無日矣。”

(傳11.6)冬,衞大叔疾出奔宋。初,疾娶于宋子朝,其娣嬖。子朝出,孔文子使疾出其妻,而妻之。疾使侍人誘其初妻之娣寘於犁,而爲之一宮,如二妻。文子怒,欲攻之,仲尼止之。遂奪其妻。或淫于外州,外州人奪之軒以獻。恥是二者,故出。衞人立遺,使室孔姞。疾臣向魋,納美珠焉,與之城鉏。宋公求珠,魋不與,由是得罪。及桓氏出,城鉏人攻大叔疾,衞莊公復之,使處巢,死焉,殯於鄖,葬於少禘。

(傳11.6)初,晉悼公子憖亡在衞,使其女僕而田,大叔懿子止而飲之酒,遂聘之,生悼子。悼子卽位,故夏戊爲大夫。悼子亡,衞人翦夏戊。孔文子之將攻大叔也,訪於仲尼。仲尼曰:“胡簋之事,則嘗學之矣;甲兵之事,未之聞也。”退,命駕而行,曰:“鳥則擇木,木豈能擇鳥?”文子遽止之曰:“圉豈敢度其私,訪衞國之難也。”將止,魯人以幣召之,乃歸。

(傳11.7)季孫欲以田賦,使冉有訪諸仲尼。仲尼曰:“丘不識也。”三發,卒曰:“子爲國老,待子而行,若之何子之不言也?”仲尼不對,而私於冉有曰:“君子之行也,度於禮:施取其厚,事舉其中,斂從其薄。如是,則以丘亦足矣。若不度於禮,而貪冒無厭,則雖以田賦,將又不足。且子季孫若欲行而法,則周公之典在;若欲茍而行,又何訪焉?”弗聽。

 

【哀公十二年】

(經12.1)十有二年,春,用田賦。
(經12.2)夏,五月甲辰,孟子卒。
(經12.3)公會吳于橐皋。
(經12.4)秋,公會衞侯、宋皇瑗于鄖。
(經12.5)宋向巢帥師伐鄭。
(經12.6)冬,十有二月,螽。


(傳12.1)十二年,春,王正月,用田賦。

(傳12.2)夏,五月,昭夫人孟子卒。昭公娶于吳,故不書姓。死不赴,故不稱夫人。不反哭,故不言葬小君。孔子與吊,適季氏。季氏不絻,放絰而拜。

(傳12.3)公會吳于橐皋,吳子使大宰嚭請尋盟。公不欲,使子貢對曰:“盟,所以周信也,故心以制之,玉帛以奉之,言以結之,明神以要之。寡君以爲茍有盟焉,弗可改也已。若猶可改,日盟何益?今吾子曰‘必尋盟’,若可尋也,亦可寒也。”乃不尋盟。

(傳12.4)吳徵會于衞。初,衞人殺吳行人且姚而懼,謀於行人子羽。子羽曰:“吳方無道,無乃辱吾君,不如止也。”子木曰:“吳方無道,國無道,必棄疾於人。吳雖無道,猶足以患衞。往也!長木之斃,無不瘈也;國狗之瘈,無不噬也,而況大國乎!”

(傳12.4)秋,衞侯會吳于鄖。公及衞侯、宋皇瑗盟,而卒辭吳盟。吳人藩衞侯之舍。子服景伯謂子貢曰:“夫諸侯之會,事旣畢矣,侯伯致禮,地主歸餼,以相辭也。今吳不行禮於衞,而藩其君舍以難之,子盍見大宰?”乃請束錦以行。語及衞故,大宰嚭曰:“寡君願事衞君,衞君之來也緩,寡君懼,故將止之。”子貢曰:“衞君之來,必謀於其眾,其眾或欲或否,是以緩來。其欲來者,子之黨也;其不欲來者,子之讎也。若執衞君,是墮黨而崇讎也,夫墮子者得其志矣。且合諸侯而執衞君,誰敢不懼?墮黨崇讎,而懼諸侯,或者難以霸乎!”大宰嚭說,乃舍衞侯。衞侯歸,效夷言。子之尚幼,曰:“君必不免,其死於夷乎!執焉而又說其言,從之固矣。”

(傳12.5)冬,十二月,螽,季孫問諸仲尼。仲尼曰:“丘聞之:火伏而後蟄者畢。今火猶西流,司過也。”

(傳12.6)宋、鄭之間有隙地焉,曰彌作、頃丘、玉暢、嵒、戈、钖。子產與宋人爲成,曰“勿有是”。及宋平、元之族自蕭奔鄭,鄭人爲之城嵒、戈、钖。九月,宋向巢伐鄭,取钖,殺元公之孫,遂圍嵒。十二月,鄭罕達救嵒。丙申,圍宋師。

 

【哀公十三年】

(經13.1)十有三年,春,鄭罕達帥師取宋師于嵒。
(經13.2)夏,許男成卒。
(經13.3)公會晉侯及吳子于黃池。
(經13.4)楚公子申帥師伐陳。
(經13.5)於越入吳。
(經13.6)秋,公至自會。
(經13.7)晉魏曼多帥師侵衞。
(經13.8)葬許元公。
(經13.9)九月,螽。
(經13.10)冬,十有一月,有星孛于東方。
(經13.11)盜殺陳夏區夫。
(經13.12)十有二月,螽。


(傳13.1)十三年,春,宋向魋救其師。鄭子剩使徇曰:“得桓魋者有賞。”魋也逃歸。遂取宋師于嵒,獲成讙、郜延。以六邑爲虛。

(傳13.2)夏,公會單平公、晉定公、吳夫差于黃池。

(傳13.3)六月丙子,越子伐吳,爲二隧,疇無餘、謳陽自南方,先及郊。吳大子友、王子地、王孫彌庸、壽於姚自泓上觀之。彌庸見姑蔑之旗,曰:“吾父之旗也。不可以見讎而弗殺也。”大子曰:“戰而不克,將亡國,請待之。”彌庸不可,屬徒五千,王子地助之。乙酉,戰,彌庸獲疇無餘,地獲謳陽。越子至,王子地守。丙戌,復戰,大敗吳師,獲大子友、王孫彌庸、壽於姚。丁亥,入吳。吳人告敗于王。王惡其聞也,自剄七人於幕下。

(傳13.4)秋,七月辛丑盟,吳、晉爭先。吳人曰:“於周室,我爲長。”晉人曰:“於姬姓,我爲伯。”趙鞅呼司馬寅曰:“日旰矣,大事未成,二臣之罪也。建鼓整列,二臣死之,長幼必可知也。”對曰:“請姑視之。”反,曰:“肉食者無墨。今吳王有墨,國勝乎?大子死乎?且夷德輕,不忍久,請少待之。”乃先晉人。

(傳13.4)吳人將以公見晉侯,子服景伯對使者曰:“王合諸侯,則伯帥侯牧以見於王;伯合諸侯,則侯帥子、男以見於伯。自王以下,朝聘玉帛不同;故敝邑之職貢於吳,有豐於晉,無不及焉,以爲伯也。今諸侯會,而君將以寡君見晉君,則晉成爲伯矣,敝邑將改職貢:魯賦於吳八百乘,若爲子、男,則將半邾以屬於吳,而如邾以事晉。且執事以伯召諸侯,而以侯終之,何利之有焉?”吳人乃止。旣而悔之,將囚景伯。景伯曰:“何也立後於魯矣,將以二乘與六人從,遲速唯命。”遂囚以還。及戶牖,謂太宰曰:“魯將以十月上辛有事於上帝、先王,季辛而畢,何世有職焉,自襄以來,未之改也。若不會,祝宗將曰‘吳實然’,且請魯不共,而執其賤者七人,何損焉?”大宰嚭言於王曰:“無損於魯,而只爲名,不如歸之。”乃歸景伯。

(傳13.4)吳申叔儀乞糧於公孫有山氏,曰:“佩玉橤兮,餘無所系之;旨酒一盛兮,餘與褐之父睨之。”對曰:“粱則無矣,粗則有之。若登首山以呼曰‘庚癸乎’,則諾。”王欲伐宋,殺其丈夫而囚其婦人。大宰嚭曰:“可勝也,而弗能居也。”乃歸。

(傳13.5)冬,吳及越平。

 

【哀公十四年】

(經14.1)十有四年,春,西狩獲麟。
(經14.2)小邾射以句繹來奔。
(經14.3)夏,四月,齊陳恒執其君,寘于舒州。
(經14.4)庚戌,叔還卒。
(經14.5)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
(經14.6)陳宗豎出奔楚。
(經14.7)宋向魋入于曹以叛。
(經14.8)莒子狅卒。
(經14.9)六月,宋向魋自曹出奔衞。
(經14.10)宋向巢來奔。
(經14.11)齊人弒其君壬于舒州。
(經14.12)秋,晉趙鞅帥師伐衞。
(經14.13)八月辛丑,仲孫何忌卒。
(經14.14)冬,陳宗豎自楚復入于陳,陳人殺之。
(經14.15)陳轅買出奔楚。
(經14.16)有星孛。
(經14.17)饑。


(傳14.1)十四年,春,西狩於大野,叔孫氏之車子鉏商獲麟,以爲不祥,以賜虞人。仲尼觀之,曰:“麟也。”然後取之。

(傳14.2)小邾射以句繹來奔,曰:“使季路要我,吾無盟矣。”使子路,子路辭。季康子使冉有謂之曰:“千乘之國,不信其盟,而信子之言,子何辱焉?”對曰:“魯有事于小邾,不敢問故,死其城下可也。彼不臣,而濟其言,是義之也,由弗能。”

(傳14.3)齊簡公之在魯也,闞止有寵焉。及卽位,使爲政。陳成子憚之,驟顧諸朝。諸御鞅言於公曰:“陳、闞不可并也,君其擇焉!”弗聽。子我夕,陳逆殺人,逢之,遂執以入。陳氏方睦,使疾,而遺之潘沐,備酒肉焉,饗守囚者,醉而殺之,而逃。子我盟諸陳於陳宗。

(傳14.3)初,陳豹欲爲子我臣,使公孫言己,已有喪而止,旣而言之曰:“有陳豹者,長而上僂,望視,事君子必得志,欲爲子臣,吾憚其爲人也,故緩以告。”子我曰:“何害?是其在我也。”使爲臣。他日,與之言政,說,遂有寵,謂之曰:“我盡逐陳氏而立女,若何?”對曰:“我遠於陳氏矣,且其違者不過數人,何盡逐焉?”遂告陳氏。子行曰:“彼得君,弗先,必禍子。”子行舍於公宮。

(傳14.3)夏,五月壬申,成子兄弟四乘如公。子我在幄,出,逆之,遂入,閉門。侍人禦之,子行殺侍人。公與婦人飲酒于檀臺,成子遷諸寢。公執戈,將擊之。大史子余曰:“非不利也,將除害也。”成子出舍于庫,聞公猶怒,將出,曰:“何所無君?”子行抽劍,曰:“需,事之賊也。誰非陳宗?所不殺子者,有如陳宗!”乃止。

(傳14.3)子我歸,屬徒,攻闈與大門,皆不勝,乃出。陳氏追之,失道於弇中,適豐丘。豐丘人執之以告,殺諸郭關。成子將殺大陸子方,陳逆請而免之。以公命取車於道,及耏,眾知而東之,出雍門,陳豹與之車,弗受,曰:“逆爲餘請,豹與餘車,餘有私焉。事子我而有私於其讎,何以見魯、衞之士?”東郭賈奔衞。庚辰,陳恒執公于舒州。公曰:“吾早從鞅之言,不及此。”

(傳14.4)宋桓魋之寵害於公,公使夫人驟請享焉,而將討之。未及,魋先謀公,請以鞍易薄。公曰:“不可。薄,宗邑也。”乃益鞍七邑,而請享公焉,以日中爲期,家備盡往。公知之,告皇野曰:“餘長魋也,今將禍餘,請卽救。”司馬子仲曰:“有臣不順,神之所惡也,而況人乎?敢不承命!不得左師不可,請以君命召之。”左師每食,擊鐘。聞鐘聲,公曰:“夫子將食。”旣食,又奏。公曰:“可矣。”以乘車往,曰:“跡人來告曰:‘逢澤有介麇焉。’公曰:‘雖魋未來,得左師,吾與之田,若何?’君憚告子,野曰:‘嘗私焉。’君欲速,故以乘車逆子。”與之乘,至,公告之故,拜,不能起。司馬曰:“君與之言。”公曰:“所難子者,上有天,下有先君。”對曰:“魋之不共,宋之禍也,敢不唯命是聽。”司馬請瑞焉,以命其徒攻桓氏。其父兄故臣曰:“不可。”其新臣曰:“從吾君之命。”遂攻之。子頎騁而告桓司馬。司馬欲入,子車止之曰:“不能事君,而又伐國,民不與也,只取死焉。”向魋遂入于曹以叛。

(傳14.4)六月,使左師巢伐之,欲質大夫以入焉。不能,亦入于曹,取質。魋曰:“不可。旣不能事君,又得罪于民,將若之何?”乃舍之。民遂叛之。向魋奔衞。向巢來奔,宋公使止之,曰:“寡人與子有言矣,不可以絕向氏之祀。”辭曰:“臣之罪大,盡滅桓氏可也。若以先臣之故,而使有後,君之惠也。若臣,則不可以入矣。”司馬牛致其邑與珪焉而適齊。向魋出於衞地,公文氏攻之,求夏後氏之璜焉。與之他玉而奔齊。陳成子使爲次卿,司馬牛又致其邑焉,而適吳,吳人惡之,而反。趙簡子召之,陳成子亦召之,卒於魯郭門之外,阬氏葬諸丘輿。

(傳14.5)甲午,齊陳恒弒其君壬于舒州。孔丘三日齊,而請伐齊三。公曰:“魯爲齊弱久矣,子之伐之,將若之何?”對曰:“陳恒弒其君,民之不與者半。以魯之眾加齊之半,可克也。”公曰:“子告季孫。”孔子辭,退而告人曰:“吾以從大夫之後也,故不敢不言。”

(傳14.6)初,孟孺子洩將圉馬於成,成宰公孫宿不受,曰:“孟孫爲成之病,不圉馬焉。”孺子怒,襲成,從者不得入,乃反。成有司使,孺子鞭之。秋,八月辛丑,孟懿子卒,成人奔喪,弗內;袒、免,哭于衢,聽共,弗許;懼,不歸。

 

【哀公十五年】

(經15.1)十有五年,春王正月,成叛。
(經15.2)夏,五月,齊高無丕出奔北燕。
(經15.3)鄭伯伐宋。
(經15.4)秋,八月,大雩。
(經15.5)晉趙鞅帥師伐衞。
(經15.6)冬,晉侯伐鄭。
(經15.7)及齊平。
(經15.8)衞公孟彄出奔齊。


(傳15.1)十五年,春,成叛于齊。武伯伐成,不克,遂城輸。

(傳15.2)夏,楚子西、子期伐吳,及桐汭,陳侯使公孫貞子吊焉,及良而卒,將以尸入。吳子使大宰嚭勞,且辭曰:“以水潦之不時,無乃廩然隕大夫之尸,以重寡君之憂,寡君敢辭。”上介芋尹蓋對曰:“寡君聞楚爲不道,薦伐吳國,滅厥民人,寡君使蓋備使,吊君之下吏。無祿,使人逢天之戚,大命隕隊,絕世于良。廢日共積,一日遷次。今君命逆使人曰‘無以尸造于門’,是我寡君之命委于草莽也。且臣聞之曰:‘事死如事生,禮也。’於是乎有朝聘而終、以尸將事之禮,又有朝聘而有遭喪之禮。若不以尸將命,是遭喪而還也,無乃不可乎!以禮防民,猶或逾之,今大夫曰‘死而棄之’,是棄禮也,其何以爲諸侯主?先民有言曰:‘無穢虐士。’備使奉尸將命,茍我寡君之命達于君所,雖隕于深淵,則天命也,非君與涉人之過也。”吳人內之。

(傳15.3)秋,齊陳瓘如楚,過衞,仲由見之曰:“天或者以陳氏爲斧斤,旣斫喪公室,而他人有之,不可知也;其使終饗之,亦不可知也。若善魯以待時,不亦可乎!何必惡焉?”子玉曰:“然。吾受命矣,子使告我弟。”

(傳15.4)冬,及齊平,子服景伯如齊,子贛爲介,見公孫成,曰:“人皆臣人,而有背人之心,況齊人雖爲子役,其有不貳乎?子,周公之孫也,多饗大利,猶思不義。利不可得,而喪宗國,將焉用之?”成曰:“善哉!吾不早聞命。”陳成子館客,曰:“寡君使恒告曰:‘寡人願事君如事衞君。’”景伯揖子贛而進之,對曰:“寡君之願也。昔晉人伐衞,齊爲衞故,伐晉冠氏,喪車五百。因與衞地,自濟以西,禚、媚、杏以南,書社五百。吳人加敝邑以亂,齊因其病,取讙與闡,寡君是以寒心。若得視衞君之事君也,則固所願也。”成子病之,乃歸成,公孫宿以其兵甲入于嬴。

(傳15.5)衞孔圉取大子蒯聵之姊,生悝。孔氏之豎渾良夫長而美,孔文子卒,通於內。大子在戚,孔姬使之焉。大子與之言曰:“茍使我入獲國,服冕、乘軒,三死無與。”與之盟,爲請於伯姬。閏月,良夫與大子入,舍於孔氏之外圃。昬,二人蒙衣而乘,寺人羅御,如孔氏。孔氏之老欒寧問之,稱姻妾以告,遂入,適伯姬氏。旣食,孔伯姬杖戈而先,大子與五人介,輿豭從之。迫孔悝於廁,強盟之,遂劫以登臺。欒寧將飲酒,炙未熟,聞亂,使告季子;召獲駕乘車,行爵食炙,奉衞侯輒來奔。

(傳15.5)季子將入,遇子羔將出,曰:“門已閉矣。”季子曰:“吾姑至焉。”子羔曰:“弗及,不踐其難!”季子曰:“食焉,不辟其難。”子羔遂出子路入。及門,公孫敢門焉,曰:“無入爲也。”季子曰:“是公孫也,求利焉,而逃其難。由不然,利其祿,必救其患。”有使者出,,乃入,曰:“大子焉用孔悝?雖殺之,必或繼之。”且曰:“大子無勇,若燔臺,半,必舍孔叔。”大子聞之,懼,下石乞、盂黡敵子路,以戈擊之,斷纓。子路曰:“君子死,冠不免。”結纓而死。孔子聞衞亂,曰:“柴也其來,由也死矣。”孔悝立莊公。莊公害故政。欲盡去之,先謂司徒瞞成曰:“寡人離病於外久矣,子請亦嘗之。”歸告褚師比,欲與之伐公,不果。

 

【哀公十六年】

(經16.1)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己卯,衞世子蒯聵自戚入于衞,衞侯輒來奔。
(經16.2)二月,衞子還成出奔宋。
(經16.3)夏,四月己丑,孔丘卒。


(傳16.1)十六年,春,瞞成、褚師比出奔宋。

(傳16.2)衞侯使鄢武子告于周曰:“蒯聵得罪于君父、君母,逋竄于晉。晉以王室之故,不棄兄弟,寘諸河上。天誘其衷,獲嗣守封焉,使下臣肸敢告執事。”王使單平公對,曰:“肸以嘉命來告餘一人,往謂叔父:餘嘉乃成世,復爾祿次。敬之哉!方天之休。弗敬弗休,悔其可追?”

(傳16.3)夏,四月己丑,孔丘卒。公誄之曰:“旻天不吊,不憖遺一老,俾屏餘一人以在位,煢煢餘在疚。嗚呼哀哉尼父!無自律。”子贛曰:“君其不沒於魯乎!夫子之言曰:‘禮失則昬,名失則愆。’失志爲昬,失所爲愆。生不能用,死而誄之,非禮也;稱一人,非名也。君兩失之。”

(傳16.4)六月,衞侯飲孔悝酒於平陽,重酬之。大夫皆有納焉。醉而送之,夜半而遣之。載伯姬於平陽而行,及西門,使貳車反祏於西圃。子伯季子初爲孔氏臣,新登于公,請追之,遇載祏者,殺而乘其車。許公爲反祏,遇之,曰:“與不仁人爭明,無不勝。”必使先射,射三發,皆遠許爲。許爲射之,殪。或以其車從,得祏於橐中。孔悝出奔宋。

(傳16.5)楚大子建之遇讒也,自城父奔宋;又辟華氏之亂於鄭。鄭人甚善之。又適晉,與晉人謀襲鄭,乃求復焉。鄭人復之如初。晉人使諜於子木,請行而期焉。子木暴虐於其私邑,邑人訴之。鄭人省之,得晉諜焉,遂殺子木。其子曰勝,在吳,子西欲召之。葉公曰:“吾聞勝也詐而亂,無乃害乎?”子西曰:“吾聞勝也信而勇,不爲不利。舍諸邊竟,使衞藩焉。”葉公曰:“周仁之謂信,率義之謂勇。吾聞勝也好復言,而求死士,殆有私乎!復言,非信也;期死,非勇也--子必悔之。”弗從,召之,使處吳竟,爲白公。請伐鄭,子西曰:“楚未節也。不然,吾不忘也。”他日,又請,許之,未起師。晉人伐鄭,楚救之,與之盟。勝怒,曰:“鄭人在此,讎不遠矣。”

(傳16.5)勝自厲劍,子期之子平見之,曰:“王孫何自厲也?”曰:“勝以直聞,不告女,庸爲直乎?將以殺爾父。”平以告子西。子西曰:“勝如卵,餘翼而長之。楚國第,我死,令尹、司馬,非勝而誰?”勝聞之,曰:“令尹之狂也!得死,乃非我。”子西不悛。勝謂石乞曰:“王與二卿士,皆五百人當之,則可矣。”乞曰:“不可得也。”曰:“市南有熊宜僚者,若得之,可以當五百人矣。”乃從白公而見之。與之言,說。告之故,辭。承之以劍,不動。勝曰:“不爲利諂,不爲威惕,不洩人言以求媚者,去之。”

(傳16.5)吳人伐愼,白公敗之。請以戰備獻,許之,遂作亂。秋七月,殺子西、子期于朝,而劫惠王。子西以袂掩面而死。子期曰:“昔者吾以力事君,不可以弗終。”抉豫章以殺人而後死。石乞曰:“焚庫、弒王。不然,不濟。”白公曰:“不可。弒王,不祥;焚庫,無聚,將何以守矣?”乞曰:“有楚國而治其民,以敬事神,可以得祥,且有聚矣,何患?”弗從。

(傳16.5)葉公在蔡,方城之外皆曰:“可以入矣。”子高曰:“吾聞之,以險徼幸者,其求無饜,偏重必離。”聞其殺齊管脩也,而後入。白公欲子閭爲王,子閭不可,遂劫以兵。子閭曰:“王孫若安靖楚國,匡正王室,而後庇焉,啟之願也,敢不聽從?若將專利以傾王室,不顧楚國,有死不能。”遂殺之,而以王如高府。石乞尹門。圉公陽穴宮,負王以如昭夫人之宮。

(傳16.5)葉公亦至,及北門,或遇之,曰:“君胡不胄?國人望君如望慈父母焉,盜賊之矢若傷君,是絕民望也,若之何不胄?”乃胄而進。又遇一人曰:“君胡胄?國人望君如望歲焉,日日以幾,若見君面,是得艾也。民知不死,其亦夫有奮心,猶將旌君以徇於國;而又掩面以絕民望,不亦甚乎!”乃免胄而進。遇箴尹固帥其屬,將與白公。子高曰:“微二子者,楚不國矣。棄德從賊,其可保乎?”乃從葉公。使與國人以攻白公,白公奔山而縊。其徒微之。生拘石乞而問白公之死焉。對曰:“餘知其死所,而長者使餘勿言。”曰:“不言將烹。”乞曰:“此事克則爲卿,不克則烹,固其所也,何害?”乃烹石乞。王孫燕奔頯黃氏。沈諸梁兼二事,國寧,乃使寧爲令尹,使寬爲司馬,而老於葉。

(傳16.6)衞侯占夢,嬖人求酒於大叔僖子,不得,與卜人比,而告公曰:“君有大臣在西南隅,弗去,懼害。”乃逐大叔遺。遺奔晉。

(傳16.7)衞侯謂渾良夫曰:“吾繼先君而不得其器,若之何?”良夫代執火者而言,曰:“疾與亡君,皆君之子也,召之而擇材焉可也。若不材,器可得也。”豎告大子。大子使五人輿豭從己,劫公而強盟之,且請殺良夫。公曰:“其盟免三死。”曰:“請三之後有罪殺之。”公曰:“諾哉!”

 

【哀公十七年】

(傳17.1)十七年,春,衞侯爲虎幄於藉圃,成,求令名者而與之始食焉。大子請使良夫。良夫乘衷甸兩牡,紫衣狐裘。至,袒裘,不釋劍而食。大子使牽以退,數之以三罪而殺之。

(傳17.2)三月,越子伐吳,吳子禦之笠澤,夾水而陳。越子爲左右句卒,使夜或左或右,鼓噪而進;吳師分以御之。越子以三軍潛涉,當吳中軍而鼓之,吳師大亂,遂敗之。

(傳17.3)晉趙鞅使告于衞,曰:“君之在晉也,志父爲主。請君若大子來,以免志父。不然,寡君其曰志父之爲也。”衞侯辭以難,大子又使椓之。夏,六月,趙鞅圍衞。齊國觀、陳瓘救衞,得晉人之致師者。子玉使服而見之,曰:“國子實執齊柄,而命瓘曰‘無辟晉師’,豈敢廢命?子又何辱?”簡子曰:“我卜伐衞,未卜與齊戰。”乃還。

(傳17.4)楚白公之亂,陳人恃其聚而侵楚。楚旣寧,將取陳麥。楚子問帥於大師子穀與葉公諸梁,子穀曰:“右領差車與左史老皆相令尹、司馬以伐陳,其可使也。”子高曰:“率賤,民慢之,懼不用命焉。”子穀曰:“觀丁父,鄀俘也,武王以爲軍率,是以克州、蓼,服隨、唐,大啟羣蠻。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爲令尹,實縣申、息,朝陳、蔡,封畛於汝。唯其任也,何賤之有?”子高曰:“天命不諂。令尹有憾於陳,天若亡之,其必令尹之子是與,君盍舍焉?臣懼右領與左史有二俘之賤而無其令德也。”王卜之,武城尹吉。使帥師取陳麥。陳人御之,敗,遂圍陳。秋,七月己卯,楚公孫朝帥師滅陳。王與葉公枚卜子良以爲令尹。沈尹朱曰:“吉。過於其志。”葉公曰:“王子而相國,過將何爲!”他日,改卜子國而使爲令尹。

(傳17.5)衞侯夢于北宮,見人登昆吾之觀,被髪北面而噪曰:“登此昆吾之墟,緜緜生之瓜。餘爲渾良夫,叫天無辜。”公親筮之,胥彌赦占之,曰:“不害。”與之邑,寘之而逃,奔宋。衞侯貞卜,其繇曰:“如魚竀尾,衡流而方羊。裔焉。大國,滅之,將亡。闔門塞竇,乃自後逾。”

(傳17.5)冬,十月,晉復伐衞,入其郛,將入城。簡子曰:“止,叔向有言曰:‘怙亂滅國者無後。’”衞人出莊公而與晉平。晉立襄公之孫般師而還。十一月,衞侯自鄄入,般師出。初,公登城以望,見戎州。問之,以告。公曰:“我,姬姓也,何戎之有焉?”翦之。公使匠久。公欲逐石圃,未及而難作。辛巳,石圃因匠氏攻公。公闔門而請,弗許。逾于北方而隊,折股。戎州人攻之,大子疾、公子青逾從公,戎州人殺之。公入于戎州己氏。初,公自城上見己氏之妻發美,使髡之,以爲呂姜髢。旣入焉,而示之璧,曰:“活我,吾與女璧。”己氏曰:“殺女,璧其焉往?”遂殺之,而取其璧。衞人復公孫般師而立之。十二月,齊人伐衞,衞人請平,立公子起,執般師以歸,舍諸潞。

(傳17.6)公會齊侯盟于蒙,孟武伯相。齊侯稽首,公拜。齊人怒。武伯曰:“非天子,寡君無所稽首。”武伯問於高柴曰:“諸侯盟,誰執牛耳?”季羔曰:“鄫衍之役,吳公子姑曹;發陽之役,衞石魋。”武伯曰:“然則彘也。”

(傳17.7)宋皇瑗之子麇有友曰田丙,而奪其兄酁般邑以與之。酁般慍而行,告桓司馬之臣子儀克。子儀克適宋,告夫人曰:“麇將納桓氏。”公問諸子仲。初,子仲將以杞姒之子非我爲子。麇曰:“必立伯也,是良材。”子仲怒,弗從,故對曰:“右師則老矣,不識麇也。”公執之。皇瑗奔晉,召之。

 

【哀公十八年】

(傳18.1)十八年,春,宋殺皇瑗。公聞其情,復皇氏之族,使皇緩爲右師。

(傳18.2)巴人伐楚,圍鄾。初,右司馬子國之卜也,觀瞻曰:“如志。”故命之。及巴師至,將卜帥。王曰:“寧如志,何卜焉?”使帥師而行。請承,王曰:“寢尹、工尹勤先君者也。”三月,楚公孫寧、吳由于、薳固敗巴師于鄾,故封子國於析。君子曰:“惠王知志。夏書曰:‘官占唯能蔽志,昆命于元龜’,其是之謂乎!志曰:‘聖人不煩卜筮’,惠王其有焉。”

(傳18.3)夏,衞石圃逐其君起,起奔齊。衞侯輒自齊復歸,逐石圃,而復石魋與大叔遺。

 

【哀公十九年】

(傳19.1)十九年,春,越人侵楚,以誤吳也。夏,楚公子慶、公孫寬追越師,至冥,不及,乃還。

(傳19.2)秋,楚沈諸梁伐東夷,三夷男女及楚師盟于敖。

(傳19.3)冬,叔青如京師,敬王崩故也。

 

【哀公二十年】

(傳20.1)二十年,春,齊人來徵會。夏,會于廩丘,爲鄭故,謀伐晉。鄭人辭諸侯。秋,師還。

(傳20.2)吳公子慶忌驟諫吳子曰:“不改,必亡。”弗聽。出居于艾,遂適楚。聞越將伐吳,冬,請歸平越,遂歸。欲除不忠者以說于越。吳人殺之。

(傳20.3)十一月,越圍吳,趙孟降於喪食。楚隆曰:“三年之喪,親昵之極也,主又降之,無乃有故乎?”趙孟曰:“黃池之役,先主與吳王有質,曰:‘好惡同之。’今越圍吳,嗣子不廢舊業而敵之,非晉之所能及也,吾是以爲降。”楚隆曰:“若使吳王知之,若何?”趙孟曰:“可乎?”隆曰:“請嘗之。”乃往,先造于越軍,曰:“吳犯間上國多矣,聞君親討焉,諸夏之人莫不欣喜,唯恐君志之不從,請入視之。”許之。告于吳王曰:“寡君之老無恤使陪臣隆,敢展謝其不共:黃池之役,君之先臣志父得承齊盟,曰‘好惡同之’。今君在難,無恤不敢憚勞,非晉國之所能及也,使陪臣敢展布之。”王拜稽首曰:“寡人不佞,不能事越,以爲大夫憂,拜命之辱。”與之一簞珠,使問趙孟曰:“句踐將生憂寡人,寡人死之不得矣。”王曰:“溺人必笑,吾將有問也。史黯何以得爲君子?”對曰:“黯也進不見惡,退無謗言。”王曰:“宜哉!”

 

【哀公二十一年】

(傳21.1)二十一年,夏,五月,越人始來。

(傳21.2)秋,八月,公及齊侯、邾子盟于顧。齊人責稽首,因歌之曰:“魯人之皋,憂不覺,使我高蹈。唯其儒書,以爲二國憂。”是行也,公先至于陽穀。齊閭丘息曰:“君辱舉玉趾,以在寡君之軍,羣臣將傳遽以告寡君。比其復也,君無乃勤。爲僕人之未次,請除館於舟道。”辭曰:“敢勤僕人?”

 

【哀公二十二年】

(傳22.1)二十二年,夏,四月,邾隱公自齊奔越,曰:“吳爲無道,執父立子。”越人歸之,大子革奔越。

(傳22.2)冬,十一月丁卯,越滅吳,請使吳王居甬東。辭曰:“孤老矣,焉能事君?”乃縊。越人以歸。

 

【哀公二十三年】

(傳23.1)二十三年,春,宋景曹卒。季康子使冉有吊,且送葬,曰:“敝邑有社稷之事,使肥與有職競焉,是以不得助執紼,使求從輿人,曰:‘以肥之得備彌甥也,有不腆先人之產馬,使求薦諸夫人之宰,其可以稱旌繁乎!’”

(傳23.2)夏,六月,晉荀瑤伐齊,高無丕帥師禦之。知伯視齊師,馬駭,遂驅之,曰:“齊人知餘旗,其謂余畏而反也。”及壘而還。將戰,長武子請卜。知伯曰:“君告於天子,而卜之以守龜於宗祧,吉矣,吾又何卜焉?且齊人取我英丘,君命瑤,非敢耀武也,治英丘也。以辭伐罪足矣,何必卜?”壬辰,戰于犁丘,齊師敗績。知伯親禽顏庚。

(傳23.3)秋,八月,叔青如越,始使越也。越諸鞅來聘,報叔青也。

 

【哀公二十四年】

(傳24.1)二十四年,夏,四月,晉侯將伐齊,使來乞師,曰:“昔臧文仲以楚師伐齊,取穀;宣叔以晉師伐齊,取汶陽。寡君欲徼福於周公,願乞靈於臧氏。”臧石帥師會之,取廩丘。軍吏令繕,將進。萊章曰:“君卑政暴,往歲克敵,今又勝都,天奉多矣,又焉能進?是躗言也。役將班矣。”晉師乃還。餼臧石牛,大史謝之,曰:“以寡君之在行,牢禮不度,敢展謝之。”

(傳24.2)邾子又無道,越人執之以歸,而立公子何。何亦無道。

(傳24.3)公子荊之母嬖,將以爲夫人,使宗人釁夏獻其禮。對曰:“無之。”公怒曰:“女爲宗司,立夫人,國之大禮也,何故無之?”對曰:“周公及武公娶於薛,孝、惠娶於商,自桓以下娶於齊,此禮也則有。若以妾爲夫人,則固無其禮也。”公卒立之,而以荊爲大子,國人始惡之。

(傳24.4)閏月,公如越,得大子適郢,將妻公而多與之地。公孫有山使告于季孫。季孫懼,使因大宰嚭而納賂焉,乃止。

 

【哀公二十五年】

(傳25.1)二十五年,夏,五月庚辰,衞侯出奔宋。衞侯爲靈臺于藉圃,與諸大夫飲酒焉,褚師聲子而登席,公怒。辭曰:“臣有疾,異於人;若見之,君將之,是以不敢。”公愈怒。大夫辭之,不可。褚師出。公戟其手,曰:“必斷而足!”聞之。褚師與司冠亥乘,曰:“今日幸而後亡。”公之入也,奪南氏邑,而奪司寇亥政。公使侍人納公文懿子之車于池。

(傳25.1)初,衞人翦夏丁氏,以其帑賜彭封彌子。彌子飲公酒,納夏戊之女,嬖,以爲夫人。其弟期,大叔疾之從孫甥也,少畜於公,以爲司徒。夫人寵衰,期得罪。公使三匠久。公使優狡盟拳彌,而甚近信之。故褚師比、公孫彌牟、公文要、司寇亥、司徒期因三匠與拳彌以作亂,皆執利兵,無者執斤。使拳彌入于公宮,而自大子疾之宮噪以攻公。鄄子士請禦之,彌援其手,曰:“子則勇矣,將若君何?不見先君乎?君何所不逞欲?且君嘗在外矣,豈必不反?當今不可,眾怒難犯。休而易間也。”乃出。將適蒲,彌曰:“晉無信,不可。”將適鄄,彌曰:“齊、晉爭我,不可。”將適泠,彌曰:“魯不足與。請適城鉏,以鉤越。越有君。”乃適城鉏。彌曰:“衞盜不可知也,請速,自我始。”乃載寶以歸。

(傳25.1)公爲支離之卒,因祝史揮以侵衞。衞人病之。懿子知之,見子之,請逐揮。文子曰:“無罪。”懿子曰:“彼好專利而妄,夫見君之入也,將先道焉。若逐之,必出於南門,而適君所。夫越新得諸侯,將必請師焉。”揮在朝,使吏遣諸其室。揮出,信,弗內。五日,乃館諸外里,遂有寵,使如越請師。

(傳25.2)六月,公至自越,季庚子、孟武伯逆於五梧。郭重僕,見二子,曰:“惡言多矣,君請盡之。”公宴於五梧,武伯爲祝,惡郭重,曰:“何肥也?”季孫曰:“請飲彘也!以魯國之密邇仇讎,臣是以不獲從君,克免於大行,又謂重也肥。”公曰:“是食言多矣,能無肥乎?”飲酒不樂,公與大夫始有惡。

 

【哀公二十六年】

(傳26.1)二十六年,夏,五月,叔孫舒帥師會越皋如、舌庸、宋樂筏納衞侯,文子欲納之。懿子曰:“君愎而虐,少待之,必毒於民,乃睦於子矣。”師侵外州,大獲。出禦之,大敗。掘褚師定子之墓,焚之于平莊之上。

(傳26.1)文子使王孫齊私於皋如,曰:“子將大滅衞乎?抑納君而已乎?”皋如曰:“寡君之命無他,納衞君而已。”文子致眾而問焉,曰:“君以蠻夷伐國,國幾亡矣,請納之。”眾曰:“勿納。”曰:“彌牟亡而有益,請自北門出。”眾曰:“勿出。”重賂越人,申開守陴而納公,公不敢入。師還。立悼公,南氏相之。以城鉏與越人。公曰:“期則爲此。”令茍有怨於夫人者報之。司徒期聘於越,公攻而奪之幣。期告王,王命取之,期以眾取之。公怒,殺期之甥之爲大子者,遂卒于越。

(傳26.2)宋景公無子,取公孫周之子得與啟畜諸公宮,未有立焉。於是皇緩爲右師,皇非我爲大司馬,皇懷爲司徒,靈不緩爲左師,樂筏爲司城,樂朱鉏爲大司寇,六卿三族降聽政,因大尹以達。大尹常不告,而以其欲稱君命以令。國人惡之。司城欲去大尹,左師曰:“縱之,使盈其罪。重而無基,能無敝乎?”

(傳26.2)冬,十月,公游于空澤,辛巳,卒于連中。大尹興空澤之士千甲,奉公自空桐入如沃宮,使召六子,曰:“聞下有師,君請六子畫。”六子至,以甲劫之曰:“君有疾病,請二三子盟。”乃盟于少寢之庭,曰:“無爲公室不利!”大尹立啟,奉喪殯于大宮,三日而後國人知之。司城茷使宣言于國曰:“大尹惑蠱其君,而專其利,今君無疾而死,死又匿之,是無他矣,大尹之罪也。”得夢啟北首而寢於盧門之外,己爲烏而集於其上,咮加於南門,尾加於桐門。曰:“餘夢美,必立。”

(傳26.2)大尹謀曰:“我不在盟,無乃逐我?復盟之乎!”使祝爲載書。六子在唐盂,將盟之。祝襄以載書告皇非我。皇非我因子潞、門尹得、左師謀曰:“民與我,逐之乎!”皆歸授甲,使徇于國曰:“大尹惑蠱其君,以陵虐公室;與我者,救君者也。”眾曰:“與之!”大尹徇曰:“戴氏、皇氏將不利公室,與我者,無憂不富。”眾曰:“無別!”戴氏、皇氏欲伐公,樂得曰:“不可。彼以陵公有罪;我伐公,則甚焉。”使國人施于大尹,大尹奉啟以奔楚,乃立得。司城爲上卿,盟曰:“三族共政,無相害也!”

(傳26.3)衞出公自城鉏使以弓問子贛,且曰:“吾其入乎?”子贛稽首受弓,對曰:“臣不識也。”私於使者曰:“昔成公孫於陳,甯武子、孫莊子爲宛濮之盟而君入。獻公孫於齊,子鮮、子展爲夷儀之盟而君入。今君再在孫矣,內不聞獻之親,外不聞成之卿,則賜不識所由入也。《詩》曰:‘無競惟人,四方其順之。’若得其人,四方以爲主,而國於何有?”

 

【哀公二十七年】

(傳27.1)二十七年,春,越子使舌庸來聘,且言邾田,封于駘上。二月,盟于平陽,三子皆從。康子病之,言及子贛,曰:“若在此,吾不及此夫!”武伯曰:“然。何不召?”曰:“固將召之。”文子曰:“他日請念。”

(傳27.2)夏,四月己亥,季康子卒。公吊焉,降禮。

(傳27.3)晉荀瑤帥師伐鄭,次于桐丘。鄭駟弘請救于齊。齊師將興,陳成子屬孤子三日朝。設乘車兩馬,系五邑焉。召顏涿聚之子晉,曰:“隰之役,而父死焉。以國之多難,未女恤也。今君命女以是邑也,服車而朝,毋廢前勞!”乃救鄭。及留舒,違穀七里,穀人不知。及濮,雨,不涉。子思曰:“大國在敝邑之宇下,是以告急。今師不行,恐無及也。”成子衣制杖戈,立於阪上,馬不出者,助之鞭之。知伯聞之,乃還,曰:“我卜伐鄭,不卜敵齊。”使謂成子曰:“大夫陳子,陳之自出。陳之不祀,鄭之罪也,故寡君使瑤察陳衷焉,謂大夫其恤陳乎?若利本之顛,瑤何有焉?”成子怒曰:“多陵人者不在,知伯其能久乎!”

(傳27.3)中行文子告成子曰:“有自晉師告寅者,將爲輕車千乘以厭齊師之門,則可盡也。”成子曰:“寡君命恒曰:‘無及寡,無畏眾。’雖過千乘,敢辟之乎?將以子之命告寡君。”文子曰:“吾乃今知所以亡。君子之謀也,始、衷、終皆舉之,而後入焉。今我三不知而入之,不亦難乎!”

(傳27.4)公患三桓之侈也,欲以諸侯去之;三桓亦患公之妄也,故君臣多間。公游于陵阪,遇孟武伯於孟氏之衢,曰:“請有問於子:餘及死乎?”對曰:“臣無由知之。”三問,卒辭不對。公欲以越伐魯而去三桓,秋,八月甲戌,公如公孫有陘氏。因孫於邾,乃遂如越。國人施公孫有山氏。

(傳27.5)悼之四年,晉荀瑤帥師圍鄭,未至,鄭駟弘曰:“知伯愎而好勝,早下之,則可行也。”乃先保南里以待之。知伯入南里,門于桔柣之門。鄭人俘酅魁壘,賂之以知政,閉其口而死。將門,知伯謂趙孟:“入之!”對曰:“主在此。”知伯曰:“惡而無勇,何以爲子?”對曰:“以能忍恥,庶無害趙宗乎!”知伯不悛,趙襄子由是惎知伯,遂喪之。知伯貪而愎,故韓、魏反而喪之。

 

 

(《春秋左氏傳》下,襄公至哀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