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敦頤集》:顔子學苑校訂中國文化基本經典,子部儒家類


周敦頤集

目錄:

卷一:太極圖說
卷二:通書
卷三:雜著

周敦頤集卷一

太極圖

太極圖說
朱熹解附
並附朱熹辯及注後記

太極圖說

  無極而太極。

  太極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而生陰。靜極復動。一動一靜,互為其根;分陰分陽,兩儀立焉。

  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金、土。五氣順布,四時行焉。五行,一陰陽也;陰陽,一太極也;太極,本無極也。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無極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氣交感,化生萬物。萬物生生,而變化無窮焉。惟人也,得其秀而最靈。形既生矣,神發知矣,五性感動,而善惡分,萬事出矣。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聖人之道,仁義中正而已矣。而主靜,無欲故靜。立人極焉。故“聖人與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四時合其序,鬼神合其吉凶”。君子修之吉,小人悖之凶。故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曰:“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

  大哉《易》也,斯其至矣!

 

太極圖說

朱熹解附

無極而太極。
【解】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而實造化之樞紐,品彙之根柢也。故曰:“無極而太極。”非太極之外,復有無極也。

太極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而生陰。靜極復動。一動一靜,互為其根;分陰分陽,兩儀立焉。
【解】太極之有動靜,是天命之流行也,所謂“一陰一陽之謂道”。誠者,聖人之本,物之終始,而命之道也。其動也,誠之通也,繼之者善,萬物之所資以始也;其靜也,誠之復也,成之者性,萬物各正其性命也。動極而靜,靜極復動,一動一靜,互為其根,命之所以流行而不已也;動而生陽,靜而生陰,分陰分陽,兩儀立焉,分之所以一定而不移也。蓋太極者,本然之妙也;動靜者,所乘之機也。太極,形而上之道也;陰陽,形而下之器也。是以自其著者而觀之,則動靜不同時,陰陽不同位,而太極無不在焉。自其微者而觀之,則沖漠無朕,而動靜陰陽之理,已悉具於其中矣。雖然,推之於前,而不見其始之合;引之於後,而不見其終之離也。故程子曰:“動靜無端,陰陽無始。”非知道者,孰能識之。

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金、土。五氣順布,四時行焉。
【解】有太極,則一動一靜而兩儀分;有陰陽,則一變一合而五行具。然五行者,質具於地,而氣行於天者也。以質而語其生之序,則曰水、火、木、金、土,而水、木,陽也,火、金,陰也。以氣而語其行之序,則曰木、火、 土、金、水,而木、火,陽也,金、水,陰也。又統而言之,則氣陽而質陰也;又錯而言之,則動陽而靜陰也。蓋五行之變,至於不可窮,然無適而非陰陽之道。至其所以為陰陽者,則又無適而非太極之本然也,夫豈有所虧欠閒隔哉!

五行,一陰陽也;陰陽,一太極也;太極,本無極也。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
【解】五行具,則造化發育之具無不備矣,故又即此而推本之,以明其渾然一體,莫非無極之妙;而無極之妙,亦未嘗不各具於一物之中也。蓋五行異質,四時異氣,而皆不能外乎陰陽;陰陽異位,動靜異時,而皆不能離乎太極。至於所以為太極者,又初無聲臭之可言,是性之本體然也。天下豈有性外之物哉!然五行之生,隨其氣質而所稟不同,所謂“各一其性”也。各一其性,則渾然太極之全體,無不各具於一物之中,而性之無所不在,又可見矣。

無極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氣交感,化生萬物。萬物生生,而變化無窮焉。
【解】夫天下無性外之物,而性無不在,此無極、二五所以混融而無閒者也,所謂“妙合”者也。“真”以理言,無妄之謂也;“精”以氣言,不二之名也;“凝”者,聚也,氣聚而成形也。蓋性為之主,而陰陽五行為之經緯錯綜,又各以類凝聚而成形焉。陽而健者成男,則父之道也;陰而順者成女,則母之道也。是人物之始,以氣化而生者也。氣聚成形,則形交氣感,遂以形化,而人物生生,變化無窮矣。自男女而觀之,則男女各一其性,而男女一太極也;自萬物而觀之,則萬物各一其性,而萬物一太極也。蓋合而言之,萬物統體一太極也;分而言之,一物各具一太極也。所謂天下無性外之物,而性無不在者,於此尤可以見其全矣。子思子曰:“君子語大,天下莫能載焉;語小,天下莫能破焉。”此之謂也。

惟人也,得其秀而最靈。形既生矣,神發知矣,五性感動,而善惡分,萬事出矣。
【解】此言眾人具動靜之理,而常失之於動也。蓋人物之生,莫不有太極之道焉。然陰陽五行,氣質交運,而人之所稟獨得其秀,故其心為最靈,而有以不失其性之全,所謂天地之心,而人之極也。然形生於陰,神發於陽,五常之性,感物而動,而陽善、陰惡,又以類分,而五性之殊,散為萬事。蓋二氣五行,化生萬物,其在人者又如此。自非聖人全體太極有以定之,則欲動情勝,利害相攻,人極不立,而違禽獸不遠矣。

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聖人之道,仁義中正而已矣。而主靜,無欲故靜。立人極焉。故“聖人與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四時合其序,鬼神合其吉凶”。
【解】此言聖人全動靜之德,而常本之於靜也。蓋人稟陰陽五行之秀氣以生,而聖人之生,又得其秀之秀者。是以其行之也中,其處之也正,其發之也仁,其裁之也義。蓋一動一靜,莫不有以全夫太極之道,而無所虧焉,則向之所謂欲動情勝、利害相攻者,於此乎定矣。然靜者誠之復,而性之真也。茍非此心寂然無欲而靜,則又何以酬酢事物之變,而一天下之動哉!故聖人中正仁義,動靜周流,而其動也必主乎靜。此其所以成位乎中,而天地日月、四時鬼神,有所不能違也。蓋必體立、而後用有以行,若程子論乾坤動靜,而曰:“不專一則不能直遂,不翕聚則不能發散”,亦此意爾。

君子修之吉,小人悖之凶。
【解】聖人太極之全體,一動一靜,無適而非中正仁義之極,蓋不假修為而自然也。未至此而修之,君子之所以吉也;不知此而悖之,小人之所以凶也。修之悖之,亦在乎敬肆之閒而已矣。敬則欲寡而理明,寡之又寡,以至於無,則靜虛動直,而聖可學矣。

故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曰:“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
【解】陰陽成象,天道之所以立也;剛柔成質,地道之所以立也;仁義成德,人道之所以立也。道一而已,隨事著見,故有三才之別,而於其中又各有體用之分焉,其實則一太極也。陽也;剛也,仁也,物之始也;陰也,柔也,義也,物之終也。能原其始,而知所以生,則反其終而知所以死矣。此天地之閒,綱紀造化,流行古今,不言之妙。聖人作易,其大意蓋不出此,故引之以證其說。

大哉《易》也,斯其至矣!
【解】《易》之為書,廣大悉備,然語其至極,則此圖盡之。其指豈不深哉!抑嘗聞之,程子昆弟之學於周子也,周子手是圖以授之。程子之言性與天道,多出於此。然卒未嘗明以此圖示人,是則必有微意焉。學者亦不可以不知也。

 

附辯

  愚既為此說,讀者病其分裂已甚,辨詰紛然,苦於酬應之不給也,故總而論之。大抵難者:或謂不當以繼善成性分陰陽,或謂不當以太極陰陽分道器,或謂不當以仁義中正分體用,或謂不當言一物各具一太極。又有謂體用一源,不可言體立而後用行者;又有謂仁為統體,不可偏指為陽動者;又有謂仁義中正之分,不當反其類者。是數者之說,亦皆有理。然惜其於聖賢之意,皆得其一而遺其二也。夫道體之全,渾然一致,而精粗本末、內外賓主之分,粲然於其中,有不可以毫釐差者。此聖賢之言,所以或離或合,或異或同,而乃所以為道體之全也。今徒知所謂渾然者之為大而樂言之,而不知夫所謂粲然者之未始相離也。是以信同疑異,喜合惡離,其論每陷於一偏,卒為無星之稱,無寸之尺而已。豈不誤哉!

   夫善之與性,不可謂有二物,明矣!然繼之者善,自其陰陽變化而言也;成之者性,自夫人物稟受而言也。陰陽變化,流行而未始有窮,陽之動也;人物稟受,一定而不可易,陰之靜也。以此辨之,則亦安得無二者之分哉!然性善,形而上者也;陰陽,形而下者也。周子之意,亦豈直指善為陽而性為陰哉。但話其分,則以為當屬之此耳。

   陰陽太極,不可謂有二理必矣。然太極無象,而陰陽有氣,則亦安得而無上下之殊哉!此其所以為道器之別也。故程子曰:“形而上為道,形而下為器,須著如此說。然器,亦道也,道,亦器也。”得此意而推之,則庶乎其不偏矣。
仁義中正,同乎一理者也。而析為體用,誠若有未安者。然仁者,善之長也;中者,嘉之會也;義者,利之宜也;正者,貞之體也。而元亨者,誠之通也;利貞者,誠之復也。是則安得為無體用之分哉!萬物之生,同一太極者也。而謂其各具,則亦有可疑者。然一物之中,天理完具,不相假借,不相陵奪,此統之所以有宗,會之所以有元也。是則安得不曰各具一太極哉!

   若夫所謂體用一源者,程子之言蓋已密矣。其曰“體用一源”者,以至微之理言之,則沖漠無朕,而萬象昭然已具也。其曰“顯微無閒”者,以至著之象言之,則即事即物,而此理無乎不在也。言理則先體而後用,蓋舉體而用之理已具,是所以為一源也。言事則先顯而後微,蓋即事而理之體可見,是所以為無閒也。然則所謂一源者,是豈漫無精粗先後之可言哉?況既曰體立而後用行,則亦不嫌於先有此而後有彼矣。

   所謂仁為統體者,則程子所謂專言之而包四者是也。然其言蓋曰四德之元,猶五常之仁,偏言則一事,專言則包四者,則是仁之所以包夫四者,固未嘗離夫偏言之一事,亦未有不識夫偏言之一事而可以驟語夫專言之統體者也。況此圖以仁配義,而復以中正參焉。又與陰陽剛柔為類,則亦不得為專言之矣,安得遽以夫統體者言之,而昧夫陰陽動靜之別哉。至於中之為用,則以無過不及者言之,而非指所謂未發之中也。仁不為體,則亦以偏言一事者言之,而非指所謂專言之仁也。對此而言,則正者所以為中之榦,而義者所以為仁之質,又可知矣。其為體用,亦豈為無說哉?

   大抵周子之為是書,語意峻潔而混成,條理精密而疏暢。讀者誠能虛心一意,反覆潛玩,而毋以先入之說亂焉,則庶幾其有得乎周子之心,而無疑於紛紛之說矣。

 

注後記

  熹既為此說,嘗錄以寄廣漢張敬夫。敬夫以書來曰:“二先生所與門人講論問答之言,見於書者詳矣。其於西銘,蓋屢言之,至此圖,則未嘗一言及也,謂其必有微意,是則固然。然所謂微意者,果何謂耶?”熹竊謂以為此圖立象盡意,剖析幽微,周子蓋不得已而作也。觀其手授之意,蓋以為惟程子為能當之。至程子而不言,則疑其未有能受之者爾。夫既未能默識於言意之表,則馳心空妙,入耳出口,其弊必有不勝言者。近年已覺頗有此弊矣。觀其答張閎中論易傳成書,深患無受之者,及東見錄中論橫渠清虛一大之說,使人向別處走,不若且只道敬,則其意亦可見矣。若西鉻則推人以之天,即近以明遠,於學者日用最為親切,非若此書詳於性命之原,而略於進為之目,有不可以驟而語者也。孔子雅言詩、書、執禮,而於易則鮮及焉。其意亦猶此耳。韓子曰:“堯舜之利民也大,禹之慮民也深。”熹於周子、程子亦云。既以復於敬夫,因記其說於此。

乾道癸巳四月既望 熹謹書

 

周敦頤集卷二

通書
朱熹解附

 

誠上第一

誠者,聖人之本。
【解】誠者,至實而無妄之謂,天所賦、物所受之正理也。人皆有之,而聖人之所以聖者無他焉,以其獨能全此而已。此書與太極圖相表裏。誠即所謂太極也。

“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誠之源也。
【解】此上二句,引《易》以明之。乾者,純陽之卦,其義為健,乃天德之別名也。元,始也。資,取也。言乾道之元,萬物所取以為始者,乃實理流出,以賦於人之本。如水之有源,即圖之“陽動”也。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誠斯立焉。
【解】此上二句亦《易》文。天所賦為命,物所受為性。言乾道變化,而萬物各得受其所賦之正,則實理於是而各為一物之主矣,即圖之“陰靜”也。

純粹至善者也。
【解】純,不雜也。粹,無疵也。此言天之所賦,物之所受,皆實理之本然,無不善之雜也。

故曰:“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解】此亦《易》文。陰陽,氣也,形而下者也。所以一陰一陽者,形而上者也。道,即理之謂也。繼之者,氣之方出而未有所成之謂也。善則理之方行而未有所立之名也,陽之屬也,誠之源也。成則物之已成,性則理之已立者也,陰之屬也,誠之立也。

元、亨,誠之通;利、貞,誠之復。
【解】元,始;亨,通;利,遂;貞,正:乾之四德也。通者,方出而賦於物,善之繼也。復者,各得而藏於己,性之成也。此於圖已為五行之性矣。

大哉《易》也,性命之源乎!
【解】《易》者,交錯代換之名。卦爻之立,由是而已。天地之間,陰陽交錯,而實理流行,一賦一受於其中,亦猶是也。

 

誠下第二

聖,誠而已矣。
【解】聖人之所以聖,不過全此實理而已,即所謂“太極”者也。

誠,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
【解】五常,仁、義、禮、智、信,五行之性也。百行,孝、弟、忠、信之屬,萬物之象也。實理全,則五常不虧,而百行修矣。

靜無而動有,至正而明達也。
【解】方靜而陰,誠固未嘗無也。以其未形,而謂之無耳。及動而陽,誠非至此而後有也,以其可見而謂之有耳。靜無,則至正而已;動有,然後明與達者可見也。

五常百行,非誠,非也,邪暗,塞也。
【解】非誠,則五常百行皆無其實,所謂不誠無物者也。靜而不正,故邪;動而不明、不達,故暗且塞。

故誠則無事矣。
【解】誠則眾理自然,無一不備,不待思勉,而從容中道矣。

至易而行難。
【解】實理自然,故易;人偽奪之,故難 。

果而確,無難焉。
【解】果者,陽之決;確者,陰之守。決之勇,守之固,則人偽不能奪之矣。

故曰:“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
【解】克去己私,復由天理,天下之至難也。然其機可一日而決,其效至於天下歸仁,果確之無難如此。

 

誠幾德第三

誠,無為;
【解】實理自然,何為之有!即“太極”也。

幾,善惡。
【解】幾者,動之微,善惡之所由分也。蓋動於人心之微,則天理固當發見,而人欲亦已萌乎其間矣。此陰陽之象也。

德:愛曰仁,宜曰義,理曰禮,通曰智,守曰信。
【解】道之得於心者,謂之德,其別有是五者之用,而因以名其體焉,即五行之性也。

性焉、安焉之謂聖。
【解】性者,獨得於天;安者,本全於己;聖者,大而化之之稱。此不待學問勉強,而誠無不立,幾無不明,德無不備者也。

復焉、執焉之謂賢。
【解】復者,反而至之;執者,保而持之;賢者,才德過人之稱。此思誠研幾以成其德,而有以守之者也。

發微不可見,充周不可窮之謂神。
【解】發之微妙而不可見,充之周遍而不可窮,則聖人之妙用而不可知者也。

 

聖第四

寂然不動者,誠也;感而遂通者,神也;動而未形、有無之閒者,幾也。
【解】本然而未發者,實理之體,善應而不測者,實理之用。動靜體用之閒,介然有頃之際,實理發見之端,而眾事吉凶之兆也。

誠精故明,神應故妙,幾微故幽。
【解】“清明在躬,志氣如神”,精而明也;“不疾而速,不行而至”,應而妙也;理雖已萌,事則未著,微而幽也。

誠、神、幾,曰聖人。
【解】性焉、安焉,則精明應妙,而有以洞其幽微矣。

 

慎動第五

動而正,曰道。
【解】動之所以正,以其合乎眾所共由之道也。

用而和,曰德。
【解】用之所以和,以其得道於身,而無所待於外也。

匪仁,匪義,匪禮,匪智,匪信,悉邪矣。
【解】所謂道者,五常而已。非此,則其動也邪矣。

邪動,辱也;甚焉,害也。
【解】無得於道,則其用不和矣 。

故君子慎動。
【解】動必以正,則和在其中矣。

 

道第六

聖人之道,仁義中正而已矣。
【解】中,即禮。正,即智。圖解備矣。

守之貴,
【解】天德在我,何貴如之!

行之利,
【解】順理而行,何往不利!

廓之配天地。
【解】充其本然並立之全體而已矣。

豈不易簡!豈為難知!
【解】道體本然故易簡,人所固有故易知。

不守,不行,不廓爾。
【解】言為之則是,而嘆學者自失其幾也。

 

師第七

或問曰:“曷為天下善?”
曰:“師。”
曰:“何謂也?”
曰:“性者,剛柔、善惡,中而已矣。”
【解】此所謂性,以氣稟而言也。

“不達”。
曰:“剛善,為義,為直,為斷,為嚴毅,為幹固;惡,為猛,為隘,為強梁。柔善,為慈,為順,為巽;惡,為懦弱,為無斷,為邪佞。”
【解】剛柔固陰陽之大分,而其中又各有陰陽,以為善惡之分焉。惡者固為非正,而善者亦未必皆得乎中也。

惟中也者,和也,中節也,天下之達道也,聖人之事也。
【解】此以得性之止而言也。然其以和為中,與中庸不合。蓋就已發如過不及者而言之,如書所謂“允執厥中”者也。

故聖人立教,俾人自易其惡,自至其中而止矣。
【解】易其惡則剛柔皆善,有嚴毅慈順之德,而無強梁懦弱之病矣。至其中,則其或為嚴毅,或為慈順也,又皆中節,而無太過不及之偏矣。

故先覺覺後覺,闇者求於明,而師道立矣。
【解】師者所以攻人之惡,正人之不中而已矣。

師道立,則善人多;善人多,則朝廷正,而天下治矣。
【解】此所以為天下善也。
此章所言剛柔,即《易》之“兩儀”;各加善惡,即《易》之“四象”;易又加倍,以為“八卦”。而此書及圖則止於“四象”,以為火、水、金、木,而即其中以為土。蓋道體則一,而人之所見詳略不同,但於本體不差,則並行而不悖矣。

 

幸第八

人之生,不幸,不聞過;大不幸,無恥。

【解】不聞過,人不告也;無恥,我不仁也。

必有恥,則可教;聞過,則可賢。

【解】有恥,則能發憤而受教;聞過,則知所改而為賢。然不可教,則雖聞過而未必能改矣。以此見無恥之不幸為尤大也。

 

思第九

洪範曰:“思曰睿,睿作聖。”
【解】睿,通也。

無思,本也;思通,用也。幾動於彼,誠動於此。無思而無不通,為聖人。
【解】無思,誠也;思通,神也。所謂“誠、衶、幾,曰聖人”也。

不思,則不能通微;不睿,則不能無不通。是則無不通,生於通微,通微,生於思。
【解】通微,睿也;無不通,聖也。

故思者,聖功之本,而吉凶之幾也。
【解】思之至,可以作聖而無不通;其次,亦可以見幾通微,而不陷於凶咎。

《易》曰:“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
【解】睿也。

又曰:“知幾其神乎!”
【解】聖也。

 

志學第十

聖希天,賢希聖,士希賢。
【解】希,望也。字本作晞。

伊尹、顏淵,大賢也。伊尹恥其君不為堯、舜,一夫不得其所,若撻於市。顏淵“不遷怒,不貳過”“三月不達仁”。
【解】說見《書》及《論語》,皆賢人之事也。

志伊尹之所志,學顏子之所學。
【解】此言“士希賢”也。

過則聖,及則賢,不及則亦不失於令名。
【解】三者隨其所用之淺深,以為所至之近遠。不失令名,以其有為善之實也。
胡氏曰:“周子患人以發策決科、榮身肥家、希世取寵為事也,故曰‘志伊尹之所志’。患人以廣聞見、工文詞、矜智能、慕空寂為事也,故曰‘學顏子之所學’。人能志 此志,而學此學,則知此書之包括至大,而其用無窮矣。”

 

順化第十一

天以陽生萬物,以陰成萬物。生,仁;成,羲也。
【解】陰陽,以氣言;仁義,以道言。詳已見圖解矣。

故聖人在上,以仁育萬物,以羲正萬民。
【解】所謂定之以仁義。

天道行而萬物順,聖德修而萬民化。大順大化,不見其跡,莫知其然之謂神。
【解】天地聖人,其道一也。

故天下之眾,本在一人。道豈遠乎哉!術豈多乎哉!
【解】天下之本在君,君之道在心,心之術在仁義。

 

治第十二

十室之邑,人人提耳而教,且不及,況天下之廣,兆民之眾哉!曰,純其心而已矣。
【解】純者,不雜之謂,心,謂人君之心。

仁、義、禮、智四者,動靜、言貌、視聽無違之謂純。
【解】仁、義、禮、智,五行之德也。動靜,陰陽之用,而言貌、視聽,五行之事也。德不言信,事不言思者,欲其不違,則固以思為主,而必求是四者之實矣。

心純則賢才輔。
【解】君取人以身,臣道合而從也。

賢才輔則天下治。
【解】眾賢各任其職,則不待人人提耳而教矣。

純心要矣,用賢急焉。
【解】心不純,則不能用賢;不用賢,則無以宣化。

 

禮樂第十三

禮,理也;樂,和也。
【解】禮,陰也;樂,陽也。

陰陽理而後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萬物各得其理,然後和。故禮先而樂後。
【解】此“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之意,程子論“敬則自然和樂”,亦此理也。學者不知持敬,而務為和樂,鮮不 流於慢者。

 

務實第十四

實勝,善也;名勝,恥也。故君子進德修業,孳孳不息,務實勝也。德業有未著,則恐恐然畏人知,遠恥也。小人則偽而已!故君子日休,小人日憂。
【解】實修而無名勝之恥,故休;名勝而無實修之善,故憂。

 

愛敬第十五

“有善不及?”
【解】設問。人或有善,而我不能及,則如之何?

曰:“不及,則學焉。”
【解】答言。當學其善而已。

問曰:“有不善?”
【解】問人有不善,則何以處之?

曰:“不善;則告之不善。”
且勸曰:“庶幾有改乎,斯為君子。”
【解】答言。人有不善,則告之以不善,而勸其改。告之者,恐其不知此事之為不善也;勸之者,恐其不知不善之可改而為善也。

“有善一,不善二,則學其一,而勸其二”。
【解】亦答詞也。言人有善惡之雜,則學其善,而勸其惡。

有語曰:“斯人有是之不善,非大惡也。”則曰:“孰無過,焉知其不能改?改,則為君子矣。不改為惡,惡者天惡之。彼豈無畏耶?鳥知其不能改!”
【解】此亦答言。聞人有過,雖不得見而告勸之,亦當答之以此。冀其或聞而自改也。有心悖理謂之惡,無心失理謂 之過。

故君子悉有眾善,無弗愛且敬焉。
【解】善無不學,故悉有眾善;惡無不勸,故不棄一人於惡。不棄一人於惡,則無所不用其愛敬矣。

 

動靜第十六

動而無靜,靜而無動,物也。
【解】有形,則滯於一偏。

動而無動,靜而無靜,神也。
【解】神則不離於形,而不囿於形矣。

動而無動,靜而無靜,非不動不靜也。
【解】動中有靜,靜中有動。

物則不通,神妙萬物。
【解】結上文,起下意。

水陰根陽,火陽根陰。
【解】水,陰也,而生於一,則本乎陽也;火,陽也,而生於二,則本乎所謂“神妙萬物”者如此。

五行陰陽,陰陽太極。
【解】此即所謂“五行一陰陽,陰陽一太極”者,以神妙萬物之體而言也。

四時運行,萬物終始。
【解】此即所謂“五氣順布,四時行焉,無極二五,妙合而凝”者,以神妙萬物之用而言也。

混兮闢兮!其無窮兮!
【解】體本則一故曰混,用散而殊故曰闢。一動一靜,其運如 循環之無窮,此兼舉其體用而言也。
此章發明圖意,更宜參考。

 

樂上第十七

古者聖王制禮法,修教化,三綱正,九疇敘,百姓大和,萬物咸若。
【解】綱,網上大繩也。三綱者,夫為妻綱,父為子綱,君為臣綱也。疇,類也。九疇,見洪範。若,順也。此所謂理而後和也。

乃作樂以宣八風之氣,以平天下之情。
【解】八音以宣八方之風,見國語。宣,所以達其理之分;平,所以節其和之流。

故樂聲淡而不傷,和而不淫。入其耳,感其心,莫不淡且和焉。淡則欲心平,和則躁心釋。
【解】淡者,理之發;和者,理之為。先淡後和,亦主靜之意也。然古聖賢之論樂曰:“和而已。”此所謂淡,蓋以今樂形之,而後見其本於莊正齊肅之意耳。

優柔平中,德之盛也;天下化中,治之至也。是謂道配天地,古之極也。
【解】欲心平,故平中;躁心釋,故優柔。言聖人作樂功化之盛如此。或云“化中”當作“化成”。

後世禮法不修,政刑苛紊,縱欲敗度,下民困苦。謂古樂不足聽也,代變新聲,妖淫愁怨,導欲增悲,不能自止。故有賊君棄父,輕生敗倫,不可禁者矣。
【解】廢禮敗度,故其聲不淡而妖淫;政苛民困,故其聲不和而愁怨。妖淫,故導欲而至於輕生敗倫,愁怨,故增悲而至於賊君棄父。

嗚呼!樂者古以平心,今以助欲;古以宣化,今以長怨。
【解】古今之異,淡與不淡,和與不和而已。

不復古禮,不變今樂,而欲至治者遠矣!
【解】復古禮,然後可以變今樂。

 

樂中第十八

樂者,本乎政也。政善民安,則天下之心和。故聖人作樂,以宣暢其和心,達於天地,天地之氣,感而太和焉。天地和,則萬物順,故神衹格,鳥獸馴。
【解】聖人之樂,既非無因而強作,而其制作之妙,又能真得其聲氣之元。故其志氣天人交相感動,而其效至此。

 

樂下第十九

樂聲淡則聽心平,樂辭善則歌者慕,故風移而俗易矣。 妖聲艷辭之化也,亦然。

 

聖學第二十

“聖可學乎”?曰:“可。”曰:“有要乎?”曰:“有。”“請聞焉。”曰:“一為要。一者無欲也,無欲則靜虛、動直,靜虛則明,明則通;動直則公,公則 溥。明通公溥,庶矣乎!”
【解】此章之指,最為要切。然其辭義明白,不煩訓解。學者能深玩而力行之,則有以知無極之真,兩儀四象之本,皆不外乎此心,而日用閒自無別用力處矣。

 

公明第二十一

公於己者公於人,未有不公於己而能公於人也。
【解】此為不勝己私而欲任法以裁物者發。

明不至則疑生。明,無疑也。謂能疑為明,何啻千里?
【解】此為不能先覺,而欲以逆詐、億不信為明者發。然明與 疑,正相南北,何啻千里之不相及乎!

 

理性命第二十二

厥彰厥微,匪靈弗瑩。
【解】此言理也。陽明陰晦,非人心太極之至靈,孰能明之。

剛善剛惡,柔亦如之,中焉止矣。
【解】此言性也。說見第七篇,即五行之理也。

二氣五行,化生萬物。五殊二實,二本則一。是萬 為一,一實萬分。萬一各正,小大有定。
【解】此言命也。二氣五行,天之所以賦受萬物而生之者也。自其末以緣本,則五行之異,本二氣之實,二氣之實,又本一理之極。是合萬物而言之,為一太極而已也。自其本而之末,則一理之實,而萬物分之以為體。故萬物之中,各有一太極,而小大之物,莫不各有一定之分也。

此章十六章意同。

 

顏子第二十三

顏子“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而不改其樂。”
【解】說見《論語》。

夫富貴,人所愛也。顏子不愛不求,而樂乎貧者,獨何心哉?
【解】設問以發其端。

天地閒有至貴至愛可求,而異乎彼者,見其大、而忘其小焉爾。
【解】“至愛”之閒,當有“富可”二字。所謂“至貴至富、可愛可求”者。即周子之教程子,“每令尋仲尼顏子樂處,所樂何事”者也。然學者當深思而實體之,不可但以言語解會而已。

見其大則心泰,心泰則無不足。無不足則富貴貧賊處之一也。處之一則能化而齊。故顏子亞聖。
【解】齊字意複,恐或有誤。或曰:化,大而化也。齊,齊於聖也。亞,則將齊而未至之名也。

 

師友上第二十四

天地閒,至尊者道,至貴者德而已矣。至難得者人,人而至難得者,道德有於身而已矣。
【解】此峈承上章之意,其理雖明,然人心蔽於物欲,鮮克知之。故周子每言之詳焉。

求人至難得者有於身,非師友,則不可得也已!
【解】是以君子必隆師而親友。

 

師友下第二十五

道義者,身有之,則貴且尊。
【解】周子於此一意而屢言之,非複出也。其丁寧之意切矣。

人生而蒙,長無師友則愚。是道義由師友有之。
【解】此處恐更有“由師友”字,屬下句。

而得貴且尊,其義不亦重乎!其聚不亦樂乎!
【解】此重、此樂,人亦少知之者。

 

過第二十六

仲由喜聞過,令名無窮焉。今人有過,不喜人規,如護疾而忌醫,寧滅其身而無悟也。噫!

 

勢第二十七

天下,勢而已矣。勢,輕重也。
【解】一輕一重,則勢必趨於重,而輕愈輕,重愈重矣。

極重不可反。識其重而亟反之,可也。
【解】重未極而識之,則猶可反也。

反之,力也。識不早,力不易也。
【解】反之在於人力,而力之難易,又在識之早晚。

力而不競,天也。不識不力,人也。
【解】不識,則不知用力;不力,則雖識無補。

天乎?人也,何尤!
【解】問勢之不可反者,果天之所為乎?若非天,而出於 人之所為,則亦無所歸罪矣。

 

文辭第二十八

文所以載道也。輪轅飾而人弗庸,徒飾也;況虛車乎!
【解】文所以載道,猶車所以載物。故為車者必節其輪轅,為 文者必善其詞說,皆欲人之愛而用之。然我飾之而人不用,則猶為虛飾而無益於實。況不載物之車,不載道之文,雖美其飾,亦何為乎!

文辭,藝也;道德,實也。篤其實,而藝者書之,美則愛,愛則傳焉。賢者得以學而至之,是為教。故曰:“言之無文,行之不遠。”
【解】此猶車載物,而輪轅飾也。

然不賢者,雖父兄臨之,師保勉之,不學也;強之,不從也。
【解】此猶車已飾,而人不用也。

不知務道德而第以文辭為能者,藝焉而已。噫!弊也久矣!
【解】此猶車不載物,而徒美其飾也。
或疑有德者必有言,則不待藝而後其文可傳矣。周子此章,似猶別以文辭為一事而用力焉。何也? 曰:“人之才德,偏有長短,其或意中了了,而言不足以發之,則亦不能傳於遠矣。故孔子曰: ‘辭達而已矣。’程子亦言:‘酉銘吾得其意,但無子厚筆力,不能作耳。’正謂此也。然言或可少而德不可無,有德而有言者常多,有德而不能言者常少。學者先務,亦勉於德而已矣。

 

聖蘊第二十九

“不憤不啟,不悱不發,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復也。”
【解】說見《論語》。言聖人之教,必當其可,而不輕發也。

子曰:“予欲無言。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
【解】說亦見《論語》。言聖人之道,有不待言而顯者,故其言加此。

然則璧人之蘊,微顏子殆不可見。發聖人之蘊,教萬世無窮者,顏子也。聖同天,不亦深乎!
【解】蘊,中所畜之名也。仲尼無跡,顏子微有跡。故孔子之教,既不輕發,又未嘗自言其道之蘊,而學者惟顏子為得其全。故因其進修之跡,而後孔子之蘊可見。猶天不言,而四時行,百物生也。

常人有一聞知,恐人不速知其有也,急人知而名也,薄亦甚矣!
【解】聖凡異品,高下懸絕,有不待校而明者。其言此者,正以深厚之極,警夫淺薄之尤耳。然於聖人言深,常人言薄者,深則厚,淺則薄,上言首,下言尾,互文以明之也。

 

精蘊第三十

聖人之精,畫卦以示;聖人之蘊,因卦以發。卦不畫,聖人之精,不可得而見。微卦,聖人之蘊,殆不可悉得而聞。
【解】精者,精微之意。畫前之易,至約之理也。伏羲畫卦,專以明此而已。蘊、謂凡卦中之所有,如吉凶消長之理,進退存亡之道,至廣之業也。有卦則因以形矣。

《易》何止五經之源,其天地鬼神之奧乎!
【解】陰陽有自然之變,卦畫有自然之體,此《易》之為書,所以為文字之袓,義理之宗也。然不止此,蓋凡管於陰陽者,雖天地之大,鬼神之幽,其理莫不具於卦畫之中焉。此聖人之精蘊,所以必於此而寄之也。

 

《乾》《損》《益》“動”第三十一

君子乾乾,不息於誠,然必懲忿窒欲,遷善改過而後至。乾之用其善是,損益之大莫是過,聖人之旨深哉!
【解】此以乾卦爻詞、損益大象,發明思誠之方。蓋乾乾不息者,體也;去惡進善者,用也。無體則用無以行, 無用則體無所措。故以三卦合而言之。或曰:“其”字亦是“莫”字。

“吉凶悔吝生乎動。”噫!吉一而已,動可不慎乎!
【解】四者一善而三惡,故人之所值,褔常少而禍常多,不可不謹。
此章論《易》所謂“聖人之蘊”。

 

《家人》、《睽》、《復》、《無妄》第三十二

冶天下有本,身之謂也;治天下有則,家之謂也。
【解】則,謂物之可視以為法者,猶俗言則例、則樣也。

本必端。端本,誠心而已矣。則必善。善則,和親而已矣。
【解】心不誠,則身不可正;親不和,則家不可齊。

家難而天下易,家親而天下疏也。
【解】親者難處,疏者易裁,然不先其難,亦未有能其易者 。

家人離,必起於婦人。故《睽》次《家人》,以“二女同居,而志不同行”也。
【解】《睽》次《家人》,《易》卦之序,二女以下,《睽》彖傳文。二女,謂《睽》卦兌下離上,兌少女,離中女也。陰柔之性,外和悅而內猜嫌,故同居而異志。

堯所以釐降二女於媯汭,舜可襌乎?吾玆試矣。
【解】釐,理也。降,下也,嫣,水名。汭,水北,舜所居也。堯理治下嫁二女於舜,將以試舜而授之天下也。

是治天下觀於家,治家觀身而已矣。身端,心誠之謂也。誠心,復其不善之動而已矣。
【解】不善之動息於外,則善心之生於內者無不實矣。

不善之動,妄也;妄復,則無妄矣;無妄,則誠矣。
【解】程子曰:“無妄之謂誠。”

故《無妄》次《復》,而曰“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深哉!
【解】《無妄》次《復》,亦卦之序。先王以下,引《無妄》卦大象,以明對時育物,唯至誠者能之,而贊其旨之深也。
此章發明四卦,亦皆所謂“聖人之蘊”。

 

富貴第三十三

君子以道充為貴,身安為富,故常泰無不足。而銖視軒冕,塵視金玉,其重無加焉爾!
【解】此理易明,而屢言之,欲人有以真知道羲之重,而不為外物所移也。

 

陋第三十四

聖人之道,入乎耳,存乎心,蘊之為德行,行之為事業。彼以文辭而已者,陋矣!
【解】意同上章。欲人真知道德之重,而不溺於文辭之陋也。

 

擬議第三十五

至誠則動,“動則變,變則化”故曰:“擬之而後言, 議之而後動,擬議以成其變化。”
【解】《中庸》、《易大傳》所指不同,今合而言之,未詳其義。或曰:至誠者,實理之自然;擬議者,所以誠之之事也。

 

刑第三十六

天以春生萬物,止之以秋。物之生也,既成矣,不止則過焉,故得秋以成。聖人之法天,以政養萬民,肅之以刑。民之盛也,欲動情勝,利害相攻,不止則賊滅無倫焉。故得刑以冶。
【解】意與十一章略同。

情偽微曖,其變千狀。茍非中正、明達、果斷者,不能治也。《訟》卦曰:“利見大人,”以“剛得中”也。 噬嗑曰:“利用獄”,以“動而明”也。
【解】中正,本也;明斷,用也。然非明則斷無以施,非斷則明無所用,二者又自有先後也。訟之中,兼乎正;噬嗑之明,兼乎達。《訟》之剛,《噬嗑》之動,即果斷之謂也。

嗚呼!天下之廣,主刑者民之司命也。任用可不慎乎!

 

公第三十七

聖人之道,至公而已矣。或曰:“何謂也?”曰:“天 地至公而已矣。”

 

孔子上第三十八

春秋,正王道,明大法也,孔子為後世王者而修也。亂臣賊子誅死者於前,所以懼生者於後也。宜乎萬世無窮,王祀夫子,報德報功之無盡焉。

 

孔子下第三十九

道德高厚,教化無窮,實與天地參而四時同,其惟孔子乎!
【解】道高如天者,陽也;德厚如地者,陰也;教化無窮如四時者,五行也。孔子其太極乎!

 

《蒙》《艮》第四十

“童蒙求我”,我正果行,如筮焉。筮,叩神也。再三則瀆矣,瀆則不告也。
【解】此通下三節,雜引蒙卦彖、象而釋其義。童,稚也。蒙,暗也。我,謂師也。噬,揲蓍以決吉凶也。言童蒙之人,來求於我以發其蒙,而我以正道,果決彼之所行,如筮者叩神以決疑,而神告之吉凶,以果決其所行也。叩神求師,專一則明。如初筮則告,二三則惑,故神不告以吉凶,師亦不當決其所行也。

“山下出泉”,靜而清也。汩則亂,亂不決也。
【解】“山下出泉”,大象文。山靜泉凊,有以全其未發之善,故其行可果。汩,再三也。亂,瀆也。不決,不告也。蓋汩則不靜,亂則不清。既不能保其未發之善,則告之不足以果其所行,而反滋其惑,不如不告之為愈也。

慎哉!其惟“時中”乎!
【解】時中者,彖傳文,教當其可之謂也。初則告,瀆則不告;靜而凊則決之,汩而亂則不決。皆時中也。

“艮其背”,背非見也。靜則止,止非為也,為不止矣。其道也深乎!
【解】此一節引艮卦之象而釋之。艮,止也,背,非有見之地也。“艮其背”者,止於不見之地也。止於不見之地則靜,靜則止而無為,一有為之之心,則非止之道矣。
此章發明二卦,皆所謂“聖人之蘊”,而主靜之意矣。

 

太極通書後序
建安本
朱熹

  右周子之書一編,今舂陵、零陵、九江皆有本,而互有同異。長沙本最後出,乃熹所編定,視他本最詳密矣,然猶有所未盡也。

  蓋先生之學,其妙具於太極一圖。通書之言,皆發此圖之蘊。而程先生兄弟語及性命之際,亦未嘗不因其說。觀通書之誠、動靜、理性命等章,及程氏書之李仲通銘、程邵公誌、顏子好學論等篇,則可見矣。故潘凊逸誌先生之墓,敘所著書,特以作太極圖為稱首。然則此圖當為書首,不疑也。然先生既手以授二程本,因附書後。祁寬居之云。傳者見其如此,遂誤以圖為書之卒章,不復釐正。使先生立象盡意之微旨,暗而不明。而驟讀通書者,亦復不知有所總攝。此則諸本皆失之。而長沙通書因胡氏所傳篇章,非復本次,又削去分章之目,而別以“周子曰”者加之,於書之大義雖若無所害,然要非先生之舊,亦有去其目而遂不可曉者。如理性命章之類。又諸本附載銘、碣、詩、文,事多重複。亦或不能有所發明於先生之道,以幸學者。

  故今特據潘誌置圖篇端,以為先生之精意,則可以通乎書之說矣。至於書之分章定次,亦皆復其舊貫。而取公及蒲左丞、孔司封、黃太史所記先生行事之實,刪去重復,合為一篇,以便觀者。蓋世所傳先生之書、言行具此矣。

  潘公所謂易通,疑即通書。而易說獨不可見,向見友人多蓄異書,自謂有傳本,亟取而觀焉,則淺陋可笑。皆舍法時舉子葺綴緒餘,與圖說、通書絕不相似,不問可知其偽。獨不知世復有能得其真者與否?以圖、書推之,知其所發當極精要,微言湮沒,甚可惜也!

  熹又嘗讀朱內翰震進易說表,謂此圖之傳,自陳搏、种放、穆修而來。而五峰胡公仁仲作通書序,又謂先生非止為种、穆之學者,“此特其學之一師耳,非其至者也”。夫以先生之學之妙,不出此圖,以為得之於人,則決非种、穆所及;以為“非其至者”,則先生之學,又何以加於此圖哉?是以嘗竊疑之。及得誌文考之,然後知其果先生之所自作,而非有所受於人者。公蓋皆未見此誌而云云耳。然胡公所論通書之指曰:“人見其書之約,而不知其道之大也;見其文之質,而不知其義之精也;見其言之淡,而不知其味之長也。人有真能立伊尹之志,修顏子之學,則知此書之言包括至大,而聖門之事業無窮矣。”此則不可易之至論,讀是書者所宜知也。因復掇取以係於後云。

乾道己丑六月戊申 新安朱熹謹書

 

再定太極通書後序
南康本
朱熹

  右周子太極圖并說一篇,通書四十章,世傳舊本遺文九篇,遺事十五條,事狀一篇。熹所集次,皆已校定,可繕寫。熹按先生之書,近歲以來,其傳既益廣矣,然皆不能無謬誤。唯長沙建安板本為庶幾焉!而猶頗有所未盡也。

  蓋先生之學之奧,其可以象告者,莫備於太極之一圖。若通書之言,蓋皆所以發明其蘊,而誠、動靜、理性命等章為尤著。程氏之書,亦皆袓述其意,而李仲通銘、程邵公誌、顏子好學論等篇,乃或并其語而道之。故清逸潘公誌先生之墓,而敘其所著之書,特以作太極圖為首稱,而後乃以易說、易通繫之,其知此矣。按漢上朱震子發,言陳摶以太極圚傳种放,放傳穆脩,脩傳先生。衡山胡宏仁仲則以為种、穆之傳,特先生“所學之一師,而非其至者”。武當祈寬居之又謂圖象乃先生指畫以語二程,而未嘗有所為書。此蓋皆未見潘誌而言。若胡氏之說,則又未考乎先生之學之奧,始卒不外乎此圖也。先生易說久已不傳於世,向見兩本,皆非是。其一卦說,乃陳忠肅公所著;其一繫詞說,又皆佛、老陳腐之談。其甚陋而可笑者,若曰;“易之冒天下之道也,猶狙公之罔眾狙也。”觀此則其決非先生所為可知矣。易通疑即通書。蓋易說既依經以解義,此則通論其大旨、而不繫於經者也。特不知其去易而為今名,始於何時爾。然諸本皆附於通書之後,而讀者遂誤以為書之卒章。使先生立象之微旨,暗而不明;驟而語夫通書者,亦不知其綱領之在是也。

  長沙本既未及有所是正,而通書乃因胡氏所定章次,先後輒頗有所移易,又刊去章目,而別以“周子曰”者加之,皆非先生之舊。若理性命章之類,則一去其目,而遂不可曉。其所附見銘、碣、詩、文,視他本則詳矣,然亦或不能有以發明於先生之道,而徒為重複。

  故建安本特據潘誌置圖篇端,而書之序次名章,亦復其舊。又即潘誌及蒲左丞、孔司封、黃太史所記先生行事之實,刪去重複,參互考訂,合為事狀一篇。其大者如蒲碣云:“屠姦翦弊,如快刀健斧。”而潘誌云:“精密嚴恕,務盡道理。”蒲碣但云,“母未葬”;而潘公所為鄭夫人志:乃為“水齧其墓而改葬。”若此之類,皆從潘誌。而蒲碣又云:“慨然欲有所施,以見於世。”又云:“益思以奇自名。”又云:“朝廷躐等見用,奮發感厲。”皆非知先生者之言。又載先生稱頌新政,反覆數十言,恐亦非實。若此之類,今皆削去。至於道學之微,有諸君子所不及知者,則又一以程氏及其門人之言為正。以為先生之書之言之行,於此亦略可見矣。然後得臨汀楊方本以校,而知其舛陋猶有未盡正者。如“柔如之”當作“柔亦如之”,師友一章當為二章之類。又得何君營道詩序,及諸嘗遊舂陵者之言,而知事狀所敘濂溪命名之說,有失其本意者。何君序見遺事篇內。又按濂溪廣漢張栻所跋先生手帖,據先生家譜云:濂溪隱居在營道縣榮樂鄉鍾貴里石塘橋西,濂蓋溪之舊名。先生寓之廬阜,以示不忘其本之意。而邵武鄒敷為熹言:“嘗至其處,溪之源委自為上下保,先生故居在下保,其地又別自號為樓田。而濂之為字,則疑其出於唐刺史元結七泉之遺俗也。”今按江州濂溪之西,亦有石塘橋,見於陳令舉廬山記。疑亦先生所寓之名云。覆校舊編,而知筆削之際,亦有當錄而誤遺之者。如蒲碣自言:初見先生於合州,“相語三日夜,退而歎曰:‘世乃有斯人耶’!而孔文仲亦有祭文,序先生洪州時事曰:“公時甚少,王色金聲,從容和毅,一府盡傾”之語。蒲碣又稱其孤風遠操,寓懷於塵埃之外,常有高棲遐遁之意。亦足以證其前所謂“以奇自見”等語之謬。又讀張忠定公語而知所論希夷、种、穆之傳,亦有未盡其曲折者。按:張忠定公嘗從希夷學。而其論公事之有陰陽,頗與圖說意合。竊疑是說之傳,固有端緒。至於先生然後得之於心,而天地萬物之理,鉅細幽明,高下精粗,無所不貫,於是始為此圖,以發其秘爾!嘗欲別加是正,以補其闕,而病未能也。

   玆乃被命假守南康,遂獲嗣守先生之遺教於百有餘年之後,顧德弗類,慚懼已深,瞻仰高山,深切寤歎。因取舊袞,復加更定,而附著其說如此。鋟板學宮,以與同志之士共焉。

淳熙己亥夏五月戊午朔 新安朱熹謹書

 

通書後記
朱熹

  《通書》者,濂溪夫子之所作也。夫子姓周氏,名敦頤,字茂叔。自少即以學行有聞於世,而莫或知其師傅之所自。獨以河南兩程夫子嘗受學焉,而得孔、孟不傳之正統,則其淵源因可概見。然所以指夫仲尼、顏子之樂,而發其吟風弄月之趣者,亦不可得而悉聞矣。所著之書,又多散失。獨此一篇,本號易通,與太極圖說並出程氏,以傳於世。而其為說,實相表裹,大抵推一理、二氣、五行之分合,以紀綱道體之精微,決道義、文辭、祿利之取舍,以振起俗學之卑陋。至論所以入德之方,經世之具,又皆親切簡要,不為空言。顧其宏綱大用,既非秦、漢以來諸儒所及;而其條理之密,意味之深,又非今世學者所能驟而窺也。是以程氏既沒,而傳者鮮焉。其知之者,不過以為用意高遠而已。

  熹自蚤歲既幸得其遺編,而伏讀之初,蓋茫然不知其所謂,而甚或不能以句。壯歲,獲遊延平先生之門,然後始得聞其說之一二。比年以來,潛玩既久,乃若粗有得焉。雖其宏綱大用所不敢知,然於其章句文字之間,則有以實見其條理之愈密,意味之愈深,而不我欺也。顧自始讀以至於今,歲月幾何,倏焉三紀,慨前哲之益遠,懼妙旨之無傳,竊不自量,輒為注釋。雖知凡近不足以發夫子之精蘊,然創通大義,以俟後之君子,則萬一其庶幾焉。淳熙丁未九月甲辰,後學朱熹謹記。儀封張伯行云:此序晦菴先生最後集解圖通書而作也。先生始集通書,莫考其年,據先生序云:“長沙本最後出,乃熹所編定,視他本最詳密,然猶有未盡云。乃於乾道己丑﹙一一六九年﹚覆較舊編,為建安本。至淳熙己亥﹙一一七九年﹚,凡十一年,復加更定,為南康本。又八年丁未﹙一一八七年﹚,重為注釋,而是編始定。今本一以此為正,而是序特列於首,諸序跋次見於後。

 


延平本
朱熹

  臨汀楊方得九江故家傳本,校此本,不同者十有九處。然亦互有得失。其兩條此本之誤,當從九江本:如理性命章云“柔如之”,當作“柔亦如之”。師友章當自“道義者”以下析為下童。其十四條,義可兩通,當並存之:如誠幾德章云“理”曰“禮”,“理”一作“履”。慎動章云:“邪動”,一作“動邪”。化章一作“順化”。愛敬章云:“有善”,此下一有“是苟”字。“學焉”,此下一有“有”字。“曰有不善”,一無此四字。“曰不善”,此下一有“否”字。樂章云:“優柔平中”,“平”一作“乎”。“輕生敗倫”,“倫”一作“常”。聖學章云:“請聞焉”,“聞”一作“間”。顏子章云:“獨何心哉”,“心”一作“以”。“能化而齊”,“齊”一作“濟”,一作“消”。過章,一作仲由。刑章云;“不止即過焉”,“即”一作“則”。其三條,九江本誤,而當以此本為正:如太極說云:“無極而太極”,“而”下誤多一“生”字。誠章云:“誠斯立焉”,“立”誤作“生”。家人睽復無妄章云:“誠心復其不善之動而已矣”,“心”誤作“以”。凡十有九條。今附見於此,學者得以考焉。

 

周敦頤集卷三

雜著

 

養心亭說

  孟子曰:“養心莫善於寡欲。其為人也寡欲,雖有不存焉者,寡矣;其為人也多欲,雖有存焉者,寡矣。”予謂養心不止於寡焉而存耳,蓋寡焉以至於無。無則誠立、明通。誠立,賢也;明通,聖也。是聖賢非性生,必養心而至之。養心之善有大焉如此,存乎其人而已。

   張子宗範有行、有文,其居背山而面水。山之麓,構亭甚清淨,予偶至而愛之,因題曰“養心”。既謝,且求說,故書以勉。

 

愛蓮說

  水陸草木之花,可愛者甚蕃。晉陶淵明獨愛菊。自李唐來,世人甚愛牡丹。予獨愛蓮之出淤 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遠益清,亭亭淨植,可遠觀而不可褻玩。

   予謂菊,花之隱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貴者也;蓮,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愛,陶後鮮有聞;蓮之愛,同予者何人?牡丹之愛,宜乎眾矣!

  吉州彭推官詩序敦實慶歷初,為洪川分寧縣主簿。被外臺檄,承乏袁州盧溪鎮市征之局。局鮮事,袁之進士多來講學於公齋。因談及今朝江左律詩之工。坐閒,誦吉州彭推官篇者六七人,其句字信乎能覷天巧而膾炙人口矣。俄聞分寧新邑宰,尚未踰月,而才明之譽,已飛數百里。有謂敦實曰:“邑宰太博思永,即嚮所誦之詩推官之子也。吉與袁鄰郡,父兄輩皆識推官,第為善內樂,殊忘官之高卑,齒之壯老,以至於沒。其慶將發於是乎!”敦實故又知推官之德。暨還邑局,聞推官之詩益多,亦能記誦不忘。十五年,而太博由刑部郎中直史館,益州路轉運使。敦實自南昌知縣就移僉署巴川郡判官廳公事。益、梓鄰路也。泝流赴局,過渝州,越三舍,接巴川境,閒有溫泉佛寺。艤舟遊覽,忽睹榜詩,乃推官之作。喜豁讀訖,錄本納於轉運公。公復書重謝,且曰;“願刻一石,若蒙繼以短序,尤荷厚意。”故序於詩後,而命工刻石,置寺之堂焉。實嘉祐二年正月十五日云。

承奉郎守太子中舍僉署合州軍事判官廳公事周敦實撰

 

邵州遷學釋菜文

  維治平五年,歲次戊申,正月甲戌朔,三日丙子,朝奉郎尚書駕部員外郎通判永州軍州兼管內勸農事,權發遣邵州軍州事上騎都尉賜緋魚袋周敦頤,敢昭告於先聖至聖文宣王:

  惟夫子道高德厚,教化無窮,實與天地參而四時同。上自國都,下及州縣,通立廟貌。州守縣令,春秋釋奠。雖天子之尊,入廟肅恭行禮。其重,誠與天地參焉。儒衣冠學道業者,列室於廟中,朝夕目瞻脺容,心慕至德,日蘊月積。幾於顏氏之子者有之。得其位,施其道,澤及生民者,代有之。然夫子之宮可忽!而邵置於惡地,掩於衙門,左獄右庾,穢喧歷年。

   敦頤攝守州符,嘗拜堂下,惕汗流背,起而議遷。得地東南,高明協下。用舊增新,不日成就。彩章冕服,儼坐有序,諸生既集,率僚告成。謹以禮幣藻蘋,式陳明薦,以兗國公顏子配。

  尚饗!

 

又告先師文

  維治平五年,歲次戊申,正月甲戌朔,三日丙子,朝奉郎尚書駕部員外郎通判永州軍州兼管內勸農事,權發遣邵州軍州事上騎都尉賜緋魚袋周敦頤敢昭告於先師兗國公顏子:爰以遷修廟學成,恭修釋菜於先聖至聖文宣王。惟子睿性通微,實幾於聖。明誠道確,夫子稱賢。謹以禮幣藻蘋,式陳明獻,從祀配神。

  尚饗!

 

上二十六叔書

姪男敦頤啟:

  孟秋猶熱,伏惟二十六叔、三十一叔、諸叔母、諸兄長尊體起居萬褔。周興來,知安樂,喜無盡。敦頤守官於外,與新婦幸如常,不勞憂念。來春歸鄉,即遂拜侍。未閒,伏望順時倍加保愛,不備。姪男敦頤狀。上二十六叔、三十一叔、諸叔母、諸兄長座前。七月六日夜。

  諸弟、諸姪安樂。好將息!好將息!

 

與仲章姪書

仲章:

  夏熱,計新婦男女安健。我此中與叔母、季老、通老、韓姐、善善以下並安。近遞中,得先公加贈官誥,贈諫議大夫,家門幸事幸事。汝備酒果香茶,詣墳前告聞先公諫議也。未相見,千萬好將息!不具。叔付仲章,六月十四日。

  諸處書,立使周一父子送去。叔母、韓姐傳語:汝與新婦姪兒姪女各計安好,將息!好將息!百一、百二附兄嫂起居之間。善善與新婦安安。汝切不得來!汝切不得來!周三翁夫妻安否?周一父子看守墳塋小心否?周幼二安否?如何也?

 

與傅秀才書

敦實頓首:

  傅君茂才足下:昨日飯會上,草草致書,不識已達否?日惟履用休適。敦實自春來,郡事併多。又新守將至,諸要備辦。稍有一日空暇,則或過客,或節辰,或不時聚會。每會即作詩,雅則雅矣。形亦勞瘁,故尚未有意思為足下作策問,勿訝!勿訝!

   遂州平紋紗輕細者,染得好皁者,告買一疋,自要作夏衫。並買樗蒲、綾褲段二箇。碎事煩聒,愧悚!愧悚!急遣人探新守次,走筆不謹。暄燠加愛加愛,不宣。敦實頓首傅君茂才足下。

 

慰李才元書

敦實幁首:

  變故不常,竊審尊夫人太君奄棄榮養。伏惟號天永慕,難以勝處。罔極奈何!孝思奈何!敢冀節哀以從中制,卑情不任苦痛之至。謹奉疏以慰,不宣,謹疏。

四月某日 汝南周敦實疏上

 

回謁鄉官昌州司錄黃君慶牒

  承奉郎守太子中允簽書合州判官廳公事周敦實,右某謹衹候謝都曹員外,伏聽處分。件狀如前,謹牒。

  嘉祐元年十一月日具位某牒。

 

賀傅伯成手謁嘉祐六年

  從表殿中丞、前合州從事周敦實,專謁賀新恩先輩傅弟。三月十二日手謁。

 

 

拙賦

  或謂予曰:“人謂子拙?”
  予曰:“巧,竊所恥也,且患世多巧也。”
  喜而賦之曰:“巧者言,拙者默;巧者勞,拙者逸;巧者賊,拙者德;巧者凶,拙者吉。嗚呼!天下拙,刑政徹。上安下順,風清幣絕。”

 

(《周敦頤集》)